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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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测试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近五年有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业绩(20000m3/d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
5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承包方式
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总承包
9
交货日期、地点
总工期:
90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给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到设备出厂制造、运至现场工期、安装工期)。
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0
资金来源
自筹
1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担保
20万元
13
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的要求,分别报总价和每种设备综合单价(含税金)包括设备本体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费用。
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性的一次性报价。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
年月日上午9:
30整
16
开标地点及时间
年月日上午9:
17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第二章
18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
叁佰元(小写:
¥300元)(售后不退)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
**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各种机电设备采购安装,不包括给水管(含消防、卫生洁具、室内给排水等)、热力管(含暖气片、热力井等)、回用水管、污水管、工艺管、雨水管、污泥管及以上管道配套阀门采购及安装。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已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设备(材料)供货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3 投标人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3.2.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须签署一份授权书,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并授权主办人能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接受命令以及负责合同的实施。
3.2.3投标文件及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协议,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协议和主办人授权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2.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招标范围、工期和交货地点
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范围如下:
4.1.1厂区红线外1m范围内给水管(含消防、卫生洁具、室内给排水等)、热力管(含暖气片、热力井等)、回用水管、污水管、工艺水管、雨水管、污泥管及以上管道配套阀门采购及安装,以及阀门井、检查井、计量井、消防井的砌筑、电缆沟的砌筑不在本标段。
4.1.2设备基础及设备的一次、二次灌浆不在本标段,本标段投标人负责验收。
4.1.3所有防水套管和能预留的穿墙套管、设备钢制预埋件、爬梯、盖板、扶梯、栏杆不在本标段;
不能预留的穿墙套管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开孔、套管的制安以及修复。
4.1.4设备基础预埋件及与设备相关的基础、预埋件施工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监督和验收,确保达到设备的安装条件要求。
4.1.5电气部分
4.1.5.1包括电气电缆、钢管、支架、接地母线等采购,钢管敷设,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接地,电气设备外部接线等。
4.1.5.2厂区高压进线电源的施工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4.1.6自控部分
包括自控电缆、钢管采购,钢管敷设,电缆敷设,自控设备和仪表安装,自控设备和仪表外部接线等(动力控制部分、自动控制部分、电缆沟内支架的接地包括在本次报价之内)。
4.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5合格的设备材料采购
5.1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设备材料采购。
6投标费用
6.1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7投标人资格
见招标公告
7.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承认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按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编写的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基本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
6)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待发)
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3天内以书面文字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任何人的口头解释均无效。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15个工作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0.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10.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评标将以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1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一览表、随机备品备件(包括进口件)清单、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等。
技术标:
1)投标设备偏差明细表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a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经营能力、信誉及业绩证明资料:
a近五年机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总承包业绩(20000m3/d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
b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c投标人应提供其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或银行资信等级证书;
d生产许可证、有关部门签署的产品鉴定书以及相应的其他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
6)投标产品报告
7)售后服务措施承诺
8)质量保证体系及产品保修期
9)安装质量、进度保证情况
以上所有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
13.2符合性要求: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3.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于开标前一天交到招标人。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或作保。
4)投标保函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按规定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
7)中标的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按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将被没收并予与追偿: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c经查证投标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d投标人以种种名义,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提供返利、回扣、贿赂及其它不正当利益。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招标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进行投标。
14.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4.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所供货物的出厂价。
2)备品备件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情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必须的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
3)专用工具价。
4)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5)安装、调试、培训费用。
6)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
7)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14.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投标报价中有漏项,招标人认为该项报价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4.6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4.7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
14.8投标总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整数。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个投标人。
15.3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16投标文件的打印及装订要求
16.1投标文件必须用标准A4纸打印。
16.2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不得有散页,开标时如有散页,散页不作为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部分内容与技术文件一起装订成册。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封面及正文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姓名或加盖印章,并在规定处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公章。
17.2 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个别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17.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7.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否则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并予与追偿。
1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分别装订、分别装入两个密封袋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18.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投标文件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3在密封袋上应:
18.3.1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至少两枚作为密封章。
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第18.3款和第18.4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判定
发生以下重大偏差情况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
19.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9.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
19.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额不足的;
19.4投标文件封皮或扉页、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19.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标注;
19.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9.7未承诺供货制造、运输及安装工期的;
19.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9.9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发生严重错误,以及图文不符或填写漏项,无法确认投标人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19.10投标文件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
19.11投标产品的主要参数不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或主要参数超出偏差范围的;
19.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9.13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协议书)、财务报表、授权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未提供原件的;
19.14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借用、套印、伪造等虚假证明的;
19.15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五、开标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说明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进行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市招标办监督,按法定程序进行。
20.2投标人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
20.3 开标时,有关人员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唱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并作记录。
20.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评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分别由从专家网中随机抽取的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家、招标人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
21.3评标的依据为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4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1.5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②当标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值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乘积。
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当标出的分项乘积值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值累计得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
④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对上述的修正或调整进行签认,如投标人拒绝接受此类修正或调整,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2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确定中标人。
23招标活动的保密要求
23.1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23.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3.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23.4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4中标通知
24.1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24.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招标代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4.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和组织生产的依据。
24.4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招标人向落标人发出通知并无息退还投标保函。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签订合同
25资格确认
25.1无论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
25.2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4款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买方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5.3 如果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6 确定中标人
26.1 中标的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交货及安装工期,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26.2招标人将确定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授予合同的准则
27.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中标人。
27.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8 合同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28.2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28.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
28.4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5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28.4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6所有中标候选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其他事项
29其它
29.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9.2参加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串通投标或哄抬标价,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9.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维护招标人和投标方双方利益,欢迎参加投标活动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2.1总则
2.1.1为加强**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河北省相应法规、文件制定本评标细则。
2.1.2招标人将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代表招标人就投标须知确定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2.1.3如果按本办法评审出的中标人主动放弃或被招标人按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则由符合本评标办法规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此类推。
2.1.4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2.1.5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2.1.6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2.1.7评标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1.8.评标原则:
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同一档次的产品,合理的低报价更具竞争力。
2.2.评标程序
2.2.1资格审查;
2.2.2符合性评审
2.2.2详细评审;
2.2.3确定中标人;
2.2.4编写评标报告。
在评标前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入符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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