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综合维修生产生活一体化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602229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4.14KB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生产生活一体化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生产生活一体化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速铁路综合维修生产生活一体化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各设备管理单位⾼铁车间依据年度⽣产任务、⽉度⽣产计划编制周计划.每周⼀14:
00由⼯务⾼铁车间组织,供电(维管)、电务等车间及相关配合单位参加,召开周⽣产计划平衡会,共同研究、协调、平衡综合⼯区周维修作业计划,并协调解决联合维修作业的具体问题。
于周⼆11:
00前报相关⼯务、供电、电务等设备管理单位审核,各设备管理单位平衡后于周三11:
00前报对应专业处室审核,按专业分⼯审核同意后,于周三15:
00前将平衡后的周计划报**⼯务段线路科汇总,汇总后于周四10:
00前反馈⾄各设备管理单位,⼯务段周五15:
00时前报路局调度所。
调度所每周五**:
00前平衡、审核完毕,纳⼊路局天窗修管理系统,各相关站段应及时下载,认真组织执⾏。
(3)⽇计划。
①各单位⽇计划应于作业前3⽇分别报路局主管业务处,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核同意后于作业前2⽇9:
00时前报路局调度所审批,于作业前1⽇12:
00时前下达各有关业务处、单位和相关⾏车、供电调度台。
②⽇计划调整原则上应在⽇计划下达前完成,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14:
00时前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核,经调度所同意后修正、下达。
③有作业车组参与的联合作业,按供电(维管)、⼯务部门排序负责汇总提报;
⽆作业车组参与的联合作业,则按⼯务、供电(维管)、电务、通信、变电、电⼒、给⽔、房建等部门排序负责汇总提报。
四统⼀作业组织
1.联合设备检查。
综合维修⼯区结合各⾃的专业特点,根据检查周期,联合对道岔、轨道电路、轨道与接触⽹、光电缆等⼯电、⼯供、电供专业结合部设备进⾏联合检查,为车间编制维修计划及统筹天窗提供依据。
⑴⼯电专业联合检查:
⼯、电车间联合编制设备检查计划,综合维修⼯区每⽉1次对⼯电结合部设备进⾏检查,每周1次对设备进⾏联合巡查。
⑵⼯供专业联合检查:
由供电段牵头组织⼯务段对线路和接触⽹、电⼒设备技术参数联合检查,检查周期不长于⼀年。
重点对施⼯后的外轨超⾼、轨⾯标⾼、接触⽹导线⾼度(特别是低净空桥和隧道处)、⽀柱侧⾯限界、曲线处接触⽹拉出值、接触⽹电分相(分相⾥程、电磁枕)及施⼯地段卸路料对供电设备的影响、沿线状况进⾏联合检查。
⑶通道门联合检查:
为加强⾼铁通道的管理,确保通道封闭有效、共同正常使⽤,综合维修⼯区⼯务、电务、供电、通信专业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检查。
⼯区⽇常作业⼈员进出⾼铁通道时,要检查通道设备是否完好、门锁有⽆损缺等。
每季综合维修⼯区要组织⼀次联合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共保⾼铁安全。
具体联合检查时间定于每季度末下旬,综合维修⼯区⼯务、电务、供电、通信四个专业各派⼀⼈参加联合检查,重点对通道公共锁、连环锁、⾛⾏槽及⾛⾏轮进⾏联合检查与维护.每次联合检查⼯务专业携带两把公共锁的备⽤锁,两把清淤⼩铲⼦、长效油脂、备⽤链条,电务专业携带润滑油(润滑锁),供电专业携带剪钳(剪链条或损坏的锁)、通信专业携带⼩扫帚两把.四个专业⾃备连环锁备⽤锁。
⼀季度检查使⽤⼯务专业车辆,供电专业车辆⼯区应急备⽤;
⼆季度检查使⽤供电专业车辆,电务专业车辆⼯区应急备⽤;
三季度检查使⽤电务专业车辆,⼯务专业车辆⼯区应急备⽤;
四季度检查使⽤⼯务专业车辆,供电专业车辆⼯区应急备⽤.
⑷消防、反恐联合检查:
消防和防恐器材定置管理,⼯区每⽉第三周周⼀下午对保养点内消防和反恐器材进⾏联合检查,确认检查消防器材和反恐是否在制定位置、是否缺少、是否失效。
⑸外部环境巡查作业时,发现存在对其他专业设备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时,应及时通知⼯长或副⼯长,并派相关专业⼈员进⾏现场确认。
2.联合编制作业⽅案。
根据联合检查结果及周计划的安排,由综合维修⼯区共同制定联合作业⽅案.⽅案中必须明确作业项⽬、天窗时段、影响范围、⼈员分⼯、机具材料、作业流程及标准、安全卡控措施等内容,联合作业⽅案必须经相关专业作业负责⼈共同审核、签认。
3。
联合出⾏。
综合维修作业时,作业⼈员原则上采取以作业车为主的出⾏⽅式。
当⼯务轨道车、供电接触⽹作业车辆在同⼀区间作业时,须连挂在⼀起组成综合维修车组再进⼊作业区间,作业完毕后连挂⼀起返回车站,同时由担当牵引车司机负责统⼀指挥组成综合维修车组.联合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划分的作业区域组织作业,在同⼀封锁区间内解列作业时,续⾏间距不得少于500m,续⾏速度不得超过40Km/h。
作业完毕车辆连挂前,联合作业各⾃负责⼈经联系确认双⽅作业完毕,⼈员、机具等已全部下道,且被连挂车辆已移⾄规定连接地点,并在连挂车开来⽅向距被连挂车辆300⽶处派胜任⼈员显⽰停车⼿信号防护后,通知各⾃作业车司机准备连挂。
联合作业综合维修车组开⾏严格执⾏路局⾼速铁路综合维修车组作业管理办法和⾼速铁路⾏车设备综合天窗维修管理办法,提⾼综合⼯区作业效率,确保综合维修车组运⾏安全。
作业车辆必须停在规定的位置,轨道车库始终保持⼲净整洁。
轨道车⼊库⼈员撤离时应关闭库内⼤灯和轨道车库⼤门.
4.联合作业。
作业过程中应认真执⾏《岗位作业指导书》,实施⼀⽇作业标准化,提⾼养修作业质量.A.⼯电专业联合作业项⽬:
更换钢轨件;
整组道岔抬道整修作业;
道岔脱杆捣固整治作业,结合部病害处理及晃点整治等;
不良胶结绝缘更换,胶结绝缘接头轨端绝缘肥边打磨,拉轨调整轨缝;
更换道岔转辙机及安装装置;
道岔框架、动程、⽅向调整;
道岔尖轨、⼼轨竖切不密整治;
尖轨顶铁间隙调整,跟端⽀距调整;
道岔尖轨、基本轨爬⾏、串动整治;
10处理道岔连接杆旷动、基本轨横移病害;
11道岔转辙部位岔枕更换、轨枕间距调整;
12失效滑床板更换及空吊处理,辊轮调整;
13道岔基本轨、尖轨肥边打磨作业;
14转辙部位螺栓改锚作业;
15道岔转辙部位螺栓及扣件的紧、松补缺;
16应急处理等。
B。
⼯供专业联合作业项⽬:
⑴作业⼈员和所携带的物件、⼯具最顶端距离接触⽹带电部分不⾜2⽶的作
业;
⑵路堑采⽤锚索加固和对危岩落⽯防护加固;
⑶⼤机隧道内钢轨打磨;
更换钢轨件;
轨道起重吊车装卸路料需接触⽹停电配合时;
⑹曲线外轨超⾼调整作业单次或累计超过±
7mm,线路维修抬道、拨道作业单次或累计超过±
30mm;
⑺更换⽀座;
⑻整治线梁偏⼼;
⑼钢梁上部清洗、检查、养护作业;
⑽桥隧施⼯引起线路数据超标或安全距离不⾜需要供电配合的项⽬;
⑾在线路、路基旁开挖接触⽹⽀柱、拉线基坑等影响线路和路基稳定的项⽬;
⑿在桥、隧道安装接触⽹预埋件、⽀持件等施⼯项⽬;
⒀更换电分相地⾯感应器(电磁枕),在轨枕板上⾯重新植⼊化学锚栓.
C.点名制度:
各专业每⽇作业前必须在点名室召开点名会,布置当⽇作业任务、⼈员分⼯和安全预想等。
联合作业时,由作业主体负责⼈牵头,组织配合专业召开联合班前点名.
⑴⽇常班前点名会时间:
供电17:
00;
⼯务20:
00;
电务21:
通信21:
00。
(2)联合作业班前点名会时间:
20:
5.联合验收。
每次联合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各作业⼩组负责⼈对作业质量进⾏回检、验收,并对所有作业⼯具机及材料进⾏检查、清点、核对,同时形成书⾯记录,对验收存在问题的,由综合维修⼯区相关专业共同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影响设备正常使⽤的病害必须⽴即组织整改。
验收记录作为基础资料保存.
五统⼀防护体系
综合维修防护按《上海铁路局⾼速铁路施⼯、维修综合防护作业办法(试⾏)(上铁运[20**]255号》规定执⾏.
1.综合防护作业体系
⑴施⼯、维修作业时段内,各作业单位应指定1名现场防护员担当现场主防护员,负责与车务应急值守⼈员、现场防护员进⾏防护联络.
⑵车务应急值守⼈员与现场主防护员间应使⽤GSM-R通信设备进⾏联络(车站使⽤FAS台).施⼯、维修作业时段内,车务应急值守⼈员负责将列车(车列)运⾏等信息按规定通报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现场主防护员负责将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向本单位施⼯负责⼈和现场防护员传递.
⑶防护地段按照施⼯、维修计划中注明的登记站确定,即在登记站登记的作业区域,均由该站车务应急值守⼈员负责防护。
作业单位应按防护地段划分规定,在“施⼯(维修)作业防护联系表”(格式见附件3—5)中明确施⼯、维修作业的防护车站。
⑷需作业车配合的维修作业,应于作业开始2⼩时前,由防护车站牵头组织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召开防护碰头会,明确作业地段、防护要求、联系⽅式、作业车运⾏径路等事项,并由防护车站做好记录。
涉及施⼯作业的防护碰头会应结合施⼯点名会⼀并召开。
⑸作业单位应根据施⼯、维修计划安排,编制“施⼯(维修)作业防护联系表”,并经施⼯负责⼈签名后,由现场主防护员于施⼯、维修作业开始1⼩时前交⾄登记站车务应急值守⼈员.⑹召开防护碰头会或施⼯点名会时,应在会议上⼀并提交“施⼯(维修)作业防护联系表"
。
2.综合防护作业规定
⑴车务应急值守⼈员担当防护作业前,应备好GSM—R⼿持台、录⾳笔、“施⼯(维修)作业防护联系表”、“上海铁路局车务防护控制表"
,并掌握施⼯、维修作业计划,清楚作业地段,了解作业要求等内容和注意事项.现场主防护员担当防护作业前,应备好GSM-R⼿持台、录⾳笔、作业计划、“⾼速铁路综合防护代销记联系确认表”(格式见附件3-6)等备品,并掌握施⼯、维修作业计划,清楚作业地段,了解作业要求等内容和注意事项。
车务应急值守⼈员、现场主防护员、现场防护员的通话必须录⾳,录⾳记录应于施⼯、维修作业结束后24⼩时内完成转储,保存1个⽉备查。
车务站段、作业单位应建⽴录⾳抽听检查制度。
⑵担当防护作业时,车务应急值守⼈员应于施⼯、维修作业开始30分钟前按照⼯务、电务、供电、通信、房建、车辆、给⽔专业的顺序逐个与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进⾏通话试验,并在“上海铁路局车务防护控制表”内记录。
通话试验不良时,该作业单位的现场主防护员应在⾏车室负责防护、联络、登销记等⼯作。
担当防护作业时段内,⽤于联络的GSM-R通信设备必须保证开机状态。
⑶施⼯、维修作业登记,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登记⼿续,车务应急值守⼈员根据调度命令,到点后代作业单位完成承认登记。
遇施⼯计划中注明分步登记、分步开通或开通后有⾏车限制条件的,均由原作业单位办理销记.遇施⼯、维修作业不能按原计划开通等特殊情况时,由原登记的作业单位办理登记及销记⼿续.如来不及登、销记时,可由作业单位调度根据施⼯负责⼈申请,通过施⼯维修登销记信息系统办理登、销记⼿续,不具备条件时,将登、销记内容按粘贴登销记格式要求传真⾄登记站,登记站车务应急值守⼈员采⽤粘贴⽅式完成登、销记,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上述情况以外的施⼯、维修作业,主体作业单位应完成预销记⼿续.共⽤单位、配合单位、设备检查单位(以下简称配合单位)现场主防护员确认具备开通条件后,报告主体单位现场主防护员,主体单位现场主防护员应在“⾼速铁路综合防护代销记联系确认表”中做好记录,确认所有配合单位及本单位均具备开通条件,并经施⼯负责⼈准许后通知车务应急值守⼈员代为办理销记。
⑷施⼯、维修调度命令下达后,车务应急值守⼈员向主体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主体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接收命令后负责向施⼯负责⼈转达,施⼯负责⼈负责通知配合单位。
采⽤该种⽅式交付的调度命令,可不在《调度命令登记簿》“接收命令⼈姓名"
栏内签认。
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接到承认施⼯、维修作业命令,确认命令起⽌时刻,并与车务应急值守⼈员联系后⽅可通知⼈员上道。
⑸施⼯、维修作业地段内有作业车配合时,由车务应急值守⼈员按下列规定通知各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
站内施⼯、维修作业地段有作业车配合时:
车务应急值守⼈员在接到司机问路请求后,应先通知现场主防护员再准备进路;
进路准备妥当后,车务应急值守⼈员再次通知现场主防护员。
区间施⼯、维修作业地段有作业车配合时:
向区间开⾏作业车,作业车司机必须向车务应急值守⼈员申请并经同意后⽅准按规定开车,车务应急值守⼈员必须通知现场主防护员后⽅准同意。
作业车配合作业完毕返回本站或开往前⽅站前,作业车司机应报告原发车站车务应急值守⼈员,未得到原发车站车务应急值守⼈员同意不得动车,车务应急值守⼈员必须通知现场主防护员后⽅准同意。
遇作业车进⼊的区间为⾮发车站担当防护时,发车站车务应急值守⼈员应与防护车站车务应急值守⼈员联系并征得准许后⽅可同意作业车司机动车,防护车站车务应急值守⼈员必须通知现场主防护员后⽅准同意。
⑹施⼯、维修作业时段内,作业车在车站股道内以及在区间内移动时,均由现场防护员负责来车防护。
车务应急值守⼈员与现场主防护员相互通话时,必须执⾏复诵制度,防⽌误听,车务应急值守⼈员应将通知情况记录在“上海铁路局车务防护控制表”内。
遇联系中断,现场主防护员应⽴即通知施⼯负责⼈组织作业⼈员携带⼯具(材料)撤离⾄安全地点避车.车务应急值守⼈员必须接到所有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关于⼈员及机具(材料)均已撤离⾄安全地点的汇报后,⽅可结束防护⼯作。
3.其他事项
⑴施⼯、维修作业时段内需操纵道岔进⾏检查、试验时,应执⾏下列规定。
维修作业以及确认列车开⾏前需操纵道岔检查、试验时,由车务应急值守⼈员根据电务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的申请进⾏操纵。
因探伤作业需操纵道岔时,由车务应急值守⼈员根据⼯务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的申请进⾏操纵。
施⼯作业需操纵道岔检查、试验时,执⾏既有规定,仍由电务⼈员负责操纵,并按规定办理登记签认⼿续。
⼯务、电务作业单位现场主防护员向车务应急值守⼈员申请操纵道岔前,应确认操纵道岔附近的⼈员已撤离⾄安全地点,并讲明道岔编号及需操纵位置.每次申请操纵道岔数为1组,申请及操纵道岔时,均不在车站《⾏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⑵需接触⽹停送电作业时,仍由作业单位按规定指派要令⼈员与路局供电调度员办理停送电⼿续.
六统⼀应急处置
根据⽣产⼀体化的要求,成⽴综合应急处置⼩组,由综合维修⼯区⼯长任组长,副⼯长任副组长。
应急处置严格按照路局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执⾏。
1.联合处置措施。
⑴发⽣设备故障时,车站值班员应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进⾏登记、停⽤.
⑵应急处置⼈员需上道应急处置时,可由其他专业⼈员担任驻站和现场防护员,上道进⾏故障检查处理时,均应携带具备录⾳等功能的专⽤通讯设备,并做到上道同进同出,应急处置⼈员应服从防护⼈员的安排.
⑶恶劣天⽓下,综合应急处置⼩组应组织现场设备联合检查,并共同完成隐患问
题处置。
⑷发现设备隐患问题需临时要点(封锁)进⾏处置时,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按规定做好临时要点(封锁)的申请,综合应急处置
⼩组各专业均应做好所需⼈员组织和物资准备,确保联合处置顺利完成。
2.车辆相关要求。
⑴作业车⽇常必须保证接触⽹和⼯务作业车停放在随时能出动的位置;
如联挂存放时,应将接触⽹作业车编组在连接到发线⽅向的第⼀位,相应车站、综合维修⼯区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编组作业.
⑵抢险汽车由综合维修⼯区⼯长统筹协调,建⽴所在⼯区各专业交通⼯具、司机名单和联系表,制定每周应急抢险车辆和司机值班表,确保每⽇综合维修⼯区内⾄少两辆抢险⽤车和两名备班司机。
3.学习培训。
根据路局安排,组织对综合维修⼯区⼈员进⾏跨专业学习、培训,提⾼应急处置能⼒。
综合维修⼯区每年组织不少于⼀次联合应急演练,提⾼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
联合应急演练项⽬:
⑴⼯务、供电专业、车站防洪、倒树联合应急演练;
⑵⼯务、电务专业区间红光带联合应急演练;
⑶⼯务、供电专业接触⽹脱落联合应急演练;
⑷⼯务、电务专业道岔故障联合应急演练;
⑸⼯务、通信、电务、供电专业异物侵限应急演练。
三、完善作业组织协调机制
为确保⾼速铁路综合维修作业正常有序进⾏,各专业间紧密衔接,制定各级养修计划作业协调例会制度。
1.⽣产⼀体化例会。
作业当⽇15:
30,由综合维修⼯区⼯长召集副⼯长、作业车司机及其它作业单位负责⼈(含配合单位负责⼈)参加,在综合维修⼯区会议室召开联合作业协调会。
会议内容:
⼀是对前⽇的作业安全、质量、任务情况进⾏分析⼩结,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是对当⽇的作业任务、安全预想、各专业作业配合、作业时间、影响范围、车辆编组及开⾏计划、登记地点、登记内容等进⾏布置、协调、确定;
三是对次⽇作业计划进⾏对接和确认;
四是每周四例会,除完成上述议程外,还需对本周的联合作业安全、质量、任务情况进⾏分析、总结,并对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联合作业碰头会。
作业当⽇21:
30时,由车务牵头,综合维修⼯区相关专业及其他配合作业单位参加,在综合维修⼯区所对应的车站召开⼀体化作业碰头会。
对当⽇的作业任务、安全预想、各专业相互衔接问题、作业时间、影响范围、车辆编组及开⾏计划、登记地点、登记内容等进⾏确定。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检查考核重点针对⽣产⼀体化作业过程中计划安排、维修质量、相互配合、⼯序衔接情况等环节,并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分析,共同研究对策,避免再次发⽣,不断总结经验,提升⼀体化管理⽔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速铁路 综合 维修 生产 生活 一体化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