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docx
- 文档编号:2169200
- 上传时间:2022-10-27
- 格式:DOCX
- 页数:99
- 大小:87.02KB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docx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docx(9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BHJGJL2017-11
招标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进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第一卷
第一篇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津港高速公路(西外环-临港)工程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津交发【2017】3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进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进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起于西外环高速公路桩号TK33+处,自西外环向东,穿越现状塘沽盐场,上跨计划建设的中央大道轻纺联络线,与海滨高速相交以后进入临港经济区,止于海滨高速以东处,通过终点主线收费站进行过渡、对接临港经济区计划骨干道,线路全长千米。
同时与海滨高速(东环)、西外环高速公路(西环)、津汉高速公路(北环)形成滨海新区的近期环线高速。
本次招标范围为:
第1合同段:
对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机电系统工程全数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计划施工工期:
2017年12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共计212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2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7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点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都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然相关投标均无效。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法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法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法纪录,不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刻,下同)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超期不售,售后不退。
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刻为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刻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编:
300457
邮编:
300040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段海英
联系人:
张齐、郝文杰
2017年11月2日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概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
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联系人:
段海英
电话:
/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联系人:
张齐、郝文杰
电话:
/
传真: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机构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第1合同段:
对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津港段)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机电系统工程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2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7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个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否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6时00分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上限
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监理服务费上限
5万元整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调整,按最终结算据实调整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1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15日16时之前
(1)如采用电汇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
03042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如采用转账支票
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财务部)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如采用银行保函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日内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PDF格式,应与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光盘或U盘需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
投标人地址: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联系人: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
投标人地址: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联系人: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截止日期和时间:
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原定截止期7日前
开标时间、地点
第一信封
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第二信封
时间:
2017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3年内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小时内
履约担保形式
由中标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
监理服务费的5%
3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公寓2号楼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001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第款
投标单位须附公司资质简介(由投标人进行文字论述)、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组织机构框图且加盖公章(格式自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基础信息、股东(股份公司类型为发起人)及出资详细信息。
登记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可只附主管部门信息,其主管部门视为其全资股东。
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发起人姓名不具体的应附书面说明具体姓名及出资信息,同时应书面补充发起人之外的股东姓名及出资信息(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上市公司的,应书面补充说明持股比例超过20%的股东姓名及持股比例(加盖公章)。
企业业绩的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应附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中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应能体现“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5-2要求的内容。
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姓名应完全一致。
名称不一致的,按未提供证件或证明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业绩的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和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中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应能体现“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5-3要求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中监理工程师登记信息,能体现证书(编号、专业)、聘用单位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若不一致以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滨海新区 高速公路 津港段 交通管理 科技 设施 建设项目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