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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为甲方,学生本人为乙方,签约前各自填写完整自己的信息,协议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详细阅读协议书内容,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署个人意见;
除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外如有其它约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填写在双方其
它约定栏目内;
了解清楚用人单位是否有用人自主权,如没有则要求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以免无法落户;
四个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五个计划单列城市落户者必须经当地人事局盖章批准。
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一般没有档案管理权,如需要将户口、档案关系迁到当地,必须提醒用人单位带好完整的四联协议书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审批及盖章手续。
2)签约需要用人单位现在落款“用人单位”处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如果有人事档案主管权,还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盖章;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主管权,则需要其主管单位(一般为当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
之后学生本人签字,然后将协议书四联一起拿到学工办进行网上登记审核,再在辅导员处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见证章。
至此,签约完成!
3)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中甲方所填信息板块“报到证抬头单位”、“报到证派往地区(省市、只需写到地级市)”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请大家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准确、完整、无误的填写,不能缩写,简写,多字,漏字,否则会影响到大家将来的报到证和报到程序,即使少一个字或者错一个字也会导致学生办不了入职和落户手续,明年暑假工作后再返校办理改派也非常麻烦,耽误学生工作!
(网上登记审核所用到的信息也需询问、填写清楚:
报到证抬头单位所在地区:
指报到证抬头单位的所在地区,只需要填写到地级市;
(请务必正确填写,直接影响到户口迁移);
报到证抬头单位地址:
指报到证抬头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指能够接收学生档案户口的单位的名称;
档案接收地址:
指能够接收学生档案户口的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档案户口托管的,填写托管单位的详细地址。
)
3、解约换发协议书的手续:
如果有毕业生签约后又找到更好的单位,想违约,办理程序如下:
先拿到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在拿到现在欲签约单位的接收函,然后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解约换发申请表”,找相关负责人签好字,凭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解约焕发申请表、原单位所签协议书(任意一份即可)到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换新协议书。
学校注明“解约换发”字样及解约次数。
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手续齐全可以随时办理。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辅导员询问!
篇二:
三方协议和如何保留干部身份
一、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基本概念编辑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
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
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
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
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意义作用编辑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
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二、如何保存三方协议:
如果毕业生未能在限定日期之前签订三方协议,学校的就业率会受到影响,因此很多院校都鼓励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暂时找单位挂靠。
挂靠以后,毕业生就与学校脱离关系,学校与教委也认为该生正常就业了。
挂靠是一种非正当途径。
其它途径
如果毕业生未能找到合适工作,毕业时有几种正当选择。
1将档案暂时留在学校(如果学校同意)两年内如果找到工作可以签订三方协议就业。
超期则退回档案所在地。
2毕业时与人才市场签订三方协议,将档案转入当地人才市场(政府保存档案的机构)。
一般情况下学校会鼓励挂靠,如果找不到可以挂靠的单位,学校又不同意留档案,可以要求学校与人才签三方。
学校可能会有其他处理方式。
但是容易出现问题,一定要了解清楚规定与政策,否则档案出现问题很难解决。
三、是否有必要签三方协议:
毕业之后按照规定只能去a公司上班,如果你不想去a想去b公司的话,你需要和a公司解除三方协议,需要重新和b公司签三方,然后才能去b公司,其他情况也是这样的过来人建议不要和公司签,直接和人才签,三方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大学生就业的,但是现在几乎成了大学生择业的绊脚石,一旦签订了三方协议,就需要负责的,你想和公司解除三方协议,一般情况下需要交纳违约金,本科生大概2000元左右如果你和人才签订了三方协议,你的档案和户口都可以放到人才,你直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公司主要看劳动合同,以后公司也能给你上社保医保交纳公积金的,三方协议没有签的必要了
据说现在某些省已经取消三方协议签订了,其实真没用
公司如果要开除你你肯定留不住,就跟去年的中石油的事件差不多
如果你想离开公司公司也留不住你
三方协议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在事业单位可能有点用
以后估计会取消三方协议
四、如何保留干部身份: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
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就业协议、报到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
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
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
现在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员及广播电视播音4个系列外,申报其他初级系列都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申报人员参加杭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试来决定你是否能评上职称。
当然有些职称评定也不排除某些单位内部的人为原因。
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
后,也就是你工作的第五年,你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
再五年后,也就是工作第十年,评定高级职称(具体可上网查)。
这样你一辈子的职称就基本评定完了,所以有些幸运的人10年就可以当上“高级工程师”。
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
而什么人能评定职称呢?
有干部身份的人。
所以从此看出,就算你不当官,你只挣钱,那干部身份对你来说还是有用的。
《就业协议》的签署是没有限制的,与任何公司或单位签都可以,不一定要国企或事业单位,否则每年那么多大学生就业,还不80%都要丢了干部身份。
但要保证一点,就算是三个人的小公司也能签,但不要在一年内倒闭,否则你就没有人给你签转正了,切记切记。
很多人总是怕麻烦,其实一切就是这么简单,不过要记住一句话,别因就业压力大,而错失本该属于高校毕业生的国家干部身份,谨记!
篇三:
三方协议怎么签,该注意哪些?
《三方协议怎么签》简介: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对
《三方协议怎么签》正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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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
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
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
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
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
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
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
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一)、认识不同的协议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
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
《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局负责审查。
《服务协议》是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生要去的单位双方签订,由人事局审查。
(二)、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三)、签定三方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
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
现象一:
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
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
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
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
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
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四)、警惕六种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日益增多的问题,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劳动合同中的6种陷阱。
一旦劳动合同中出现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1、“霸王合同”:
在有一些劳动合同中的“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这些条款只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却把求职者放在了被动从属的地位。
2、“押金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用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职者主动要求离开用人单位,这些抵押金就很难要回来了。
3、“暗箱合同”: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
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性命合同”:
有一些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此来摆脱用人单位应该负的责任。
5、“卖身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几年内求职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6、“双面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可在劳动过程中并不照此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五)、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核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这个限制的例外是:
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
根据《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见习期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
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
见习期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学徒期
学徒期实际上类似于见习期,只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主要是指工厂在招收工人时进行岗前培训这个阶段。
根据原劳动部1996年制订的有关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2、关于工资、培训费
工资:
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
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
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去外企怎样签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外企招聘中国雇员,须通过国家特许的外事服务机构办理。
就是说,法定雇主只能是国内的外事服务机构,雇员只能先跟这些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由他们“派”到外企去工作。
如果中国公民绕过外事服务机构,直接与外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理由很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4、辞职与解聘
辞职与解聘的区别在于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辞职;
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解聘。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发生劳动争论时应该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
超过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
换言之,除非对方愿意承担责任,否则,当事人的权利将无法实现。
@@@@@@@@@@@@@@@@@@@@@@
毕业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一.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也毕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凭证;
(4)证明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所约定的试用期http:
///hetong/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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