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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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三条 本方案由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主体及征收实施部门
(一)征收主体:
(二)征收实施部门:
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人民政府。
(一)征收范围:
化念镇化念社区大寨一组、大寨二组、大寨三组、大寨四组、公山、下班秧、山松迭、冲山8个居民小组房屋和部分土地及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内部分企业、单位房屋及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期限:
自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2020年4月30日以前腾空交房。
第五条 被征收土地、房屋类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一)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认定,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能提供合法依据的,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合法依据认定。
未能提供合法依据,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由评估公司实际测量,经居民小组、被征收人、评估公司三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二)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其它建(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由评估公司实际测量,被征收人、评估公司双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三)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未利用地的土地由测绘公司实际测量,经居民小组、被征收人、测绘公司三方签字审定后确认。
采取货币补偿或者异地安置方式。
第七条 征收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
(一)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1.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水田100000元/亩;
水浇地52000元/亩;
旱地(园地)48000元/亩;
未利用地11000元/亩。
2.宅基地补偿标准参照水田补偿标准(100000元/亩)进行补偿。
征收范围内非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和本人要求全货币化安置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按15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
村组公共部分,经测绘公司、居民小组、居委会三方签字审定后确认,补偿资金用于新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3.林地补偿标准。
有林地10000元/亩;
灌木林地(含疏林地)6000元/亩;
其他林地(宜林地、荒山、荒坡)3000元/亩。
4.林木补偿标准:
有林地(含疏林地)上的林木10000元/亩;
灌木林地及其他林地上的林木3000元/亩。
(二)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和管理
水田3500元/亩/年;
旱地2500元/亩/年;
其他土地(含林地等)1000元/亩/年。
用地严格按照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征收各类结构房屋、建(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房屋装饰装修按评估公司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搬迁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
2.签订协议奖励。
征收单位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5000元/户,超过规定时限的不再进行奖励,一户多宗的只奖励一次。
3.房屋搬迁奖励。
在征收单位规定时限内搬出房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元/户,一户多宗的只奖励一次。
4.货币安置补助。
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方案,对要求全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搬出房屋的,交房后给予一性次补助10万元安置费用,一户多宗的只奖励一次。
第八条 搬迁安置方式
1.根据《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峨山县化念镇建设总体规划》,搬迁安置点规划在化念小学后区域,规划面积236亩。
宗地面积分为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类,安置房建筑层数分2.5层、3.5层两种标准,每户配套1间18平方米农具房。
2.征收范围内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安置。
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与安置地宗地和农具房面积进行转换核算,面积超过安置地宗地和农具房面积的,按15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
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不足安置地宗地和农具房面积的,不足部分按150元/平方米标准,由化念居委会收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3.征收范围内,户口在本组,属非本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其房屋在此征收范围内,经本人申请,确需进行安置的,坚持征收一处住宅安置一宗地的原则,安置宗地面积按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三类自行选择,不安置农具房。
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由化念居委会收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征收范围内,户口不在本组,其祖遗房在此征收范围内,经本人申请,确需进行宗地安置的,坚持征收一处住宅安置一宗地的原则,安置宗地面积为90平方米,不安置农具房。
按10万元/宗标准由化念居委会收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对家庭困难,无能力建房的被征收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参照公租房政策进行安置。
6.所安置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侵占,一经发现,不予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产生方式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自行选定。
第十条 其它事项
(三)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在支付补偿款时由征收部门统一收集后交产权登记机关注销。
2.《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
3.被证收人提交的上述证件材料必须是在2019年1月21日之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材料。
第十一条 征收范围内的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等管线由所有权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第十二条 征收纠纷处理
(一)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1.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2.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3.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各类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附件1
征地拆迁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地类作种类
计算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大小春作物
水稻
亩
2500
玉米、高梁、花生、黄豆、油菜等
甜脆包谷
3500
其它(水田)
其它(水浇地、旱地)
2
大棚蔬菜
番茄
公斤
3.8
大棚蔬菜补偿标准,根据农业部门测算该区域三年平均单产和三年平均价格确定。
补偿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测产核实。
烧烤茄子
4
普通茄子
2.4
蘸水辣椒
8
牛角辣椒
3
苦瓜
黄瓜
秋葵
4.2
豇豆
2.8
西葫芦、冬瓜
非大棚蔬菜
丰收瓜(独立搭有瓜架)
定植2年以内
棚
150
连片种植按非大棚蔬菜标准补偿
定植2年以上
250
5
花卉(鲜切花)
6000
6
食用玫瑰
12000
7
苗圃花卉
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甘蔗
水果甘蔗
搾糖甘蔗
9
树冬瓜
初种
3000
连片种植
初挂果
4500
盛挂果
棵
10-40
零星种植
50-100
200
10
火龙果
10—30
11
葡
萄
10000
含水泥预制架及拉线
20000
31000
丛
20—60
200-300
500-1500
12
香
蕉
5000
8000
20
40
挂果(单株)
60
挂果(双株)
80
13
芭
4000
未挂果
30
50
70
14
茭子果
15
其他果树
每亩不低于50棵计算(果树品种包括:
柑橘、石榴、桃树、梨树芒果、枇杷、酸角、杨桃、杨梅柿子、大枣、青枣、猕猴桃、樱桃、花椒、)
15000
10-60
100-200
16
芒果
17
鱼塘鱼苗
按蓄水面积进行补偿
18
草果
19
砂仁
茶树
定植3年以内
定植3年以上
21
药材
7000
三七、石斛、党参、重楼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22
金竹(含楠竹)
单株直径2cm以上
33350
按平方测算50元/平方米
23
竹子
初种(未成才竹)
30-60
胸径6cm以上的成材丛生竹,每丛有4-10棵
300-600
胸径6cm以上的成材丛生竹,每丛有11棵以上(含11棵)
600-800
24
核桃
30-60
树龄7年以上胸径10cm以上
150-250
树龄15年以上胸径20cm以上
1250
25
绿化苗木
袋装、盆装
补偿搬迁费
定植
搬迁费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26
零星林木
胸径5-12cm
胸径12-20cm
胸径20-30cm
胸径30-50cm
胸径50-100cm
胸径100-150cm
500
胸径150cm以上
800
27
杉木
10-20
胸径5cm以下
20-40
40-80
胸径12cm-25cm
胸径25cm-40cm
200-600
胸径40cm-55cm
400-800
胸径55cm以上
500-1000
28
红豆杉
80-150
胸径25cm以上
29
桉树、杨树(零星种植)
胸径5cm-15cm
胸径15cm-25cm
桉树(连片种植)
2200
3300
4400
5500
香椿树
30-50
种植1--3年
种植3年以上
100-300
31
金雀花
每棚种植不少于5——10棵
100
32
人参果
2000
33
白香果
34
臭菜、苕把树、葛根、购皮树、橄榄、树头菜,苦菜、山药等
自然生长的不予补偿
附件2
征地拆迁各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结构
单位
补偿单价(元)
框架结构
平方米
1550
砖混结构
1350
砖木结构
1000
土木结构(穿斗)
950
土木结构
850
钢架房
600
简易结构(层高3米以上)
简易结构(层高3米以下)
300
彩板瓦房(双层)
彩板瓦房(单层)
彩钢瓦简易棚
石棉瓦简易棚
附件3
征地拆迁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建(构)筑物结构、规格
房屋及建(构)筑物、装修装饰部份,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地坪
水泥
㎡
45
承重
65
石挡墙
毛石支砌
立方米
浆砌毛石
350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砼地坪、三面光沟
素混凝土
水沟
有盖
m
无盖
坟
土坟
冢
毛石坟
砖(石条)坟
水井
石雕坟
该补偿不含坟地补偿;
空坟不予补偿
眼
ф<
1米
ф=1米—1.5米
1200
ф>
1.5米
1500
水井深度标准按3米列算,每增加1米深度增加200元补偿,以此类推。
围墙
土围墙
空心砖围墙
135
小砖围墙
185
半砖墙半铁艺铁栅栏
275
灶
单眼贴砖
盘
单眼清水面
400
双眼贴砖
双眼清水面
650
太阳能
管式(含水桶)
管
120
板式(含水桶)
沼气池、小水窖
套/个
农业大棚设施
钢架棚
水泥预制件柱、钢管棚
钢管支柱、钢绳拉线按标准搭建的遮阴大棚
滴灌设施
水泥桩
水管(热镀锌钢管)
直径15mm
米
直径100mm以上的按市场价补偿
直径20mm
直径25mm
直径40mm
直径50mm
直径65mm
直径80mm
直径100mm
38
排污排水PVC管
直径〈15cm
直径=15cm
直径=30cm
直径=50cm
预制水泥排污管
85
130
直径=70cm
165
铸铁排水/排污管管
75
155
215
铁丝围栏
高:
1.5~1.8m
1.5m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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