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住宅区振业峦山谷等两所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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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心幼儿教育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
2、投标人属于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属于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投标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
4、投标人必须为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省一级民办幼儿园的现任举办者,或曾获深圳市优质办学奖励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的现任举办者,或曾获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的现任举办者,且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无违反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有关条款的情况。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仅对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一所幼儿园进行投标,且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与投标人相关的单位(含本投标人作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举办的其他幼儿园)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在本次招标中,投标人所提交的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省一级民办幼儿园、深圳市优质办学奖励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的投标证明材料只能被用作一次。
若发现多名(2名及以上)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证明材料均为同一所幼儿园,则以该幼儿园作为投标证明材料的所有投标人的资质均视为不合格。
4、本次招投标不接受投标人联合报名投标。
5、已在招标项目中的同一小区(包括同一小区不同期)开办有幼儿园的,不得在本次招标中投标本小区幼儿园。
6、中标者及其相关的单位(含中标者作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举办的其他幼儿园)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再参加龙岗区政府产权幼儿园的投标。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职在职人员、港、澳、台籍及外籍人士不能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一旦中标,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权,即成为准承办人,应无条件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并遵守承办协议规定的相关内容。
五、中标人(承办人)要求
1、按省一级幼儿园配置标准进行首期投资,首期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该款项只能用于该幼儿园的装修、配置。
2、承办人须于招生开学前按照招标文件和政策法规的要求完成筹办工作,通过区教育局的设立许可,不迟于2017年9月1日开学。
必须提供良好的办园条件,努力提高办园质量,开办后3年内须通过“市一级幼儿园”评估,6年内力争通过“省一级幼儿园”评估。
未达到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警告、取消评优评先和获得政府资助奖励直至终止承办协议,收回承办权。
3、承办人应当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设立“三方监管账户”。
4、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教育局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将保教费收入全部存入幼儿园基本账户。
保教费标准由区教育局与承办人协议确定,承办人须执行承办协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保教费标准(2017年的保教费标准拟不高于每生每月800元),今后可根据幼儿园保教成本、办学质量、办园等级等实际情况,按照教育、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适当调整保教费。
其中,每年末向龙岗区教育局提交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保每年用于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的经费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并通过银行代发教职工的工资,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须达100%,专任教师工资标准实发不低于深圳市当年职工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每年每班用于添置、更新教玩具等资金不低于1万元。
5、负责房屋及固定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所需费用,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部分或全部出租、出借、担保、抵押和转让。
如需进行装修及改建,应事先书面征得区教育局和所在区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6、承办期限为6年,承办期内不得变更承办人,不得转让承办权,不得将幼儿园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办学,或与第三方进行约定收取费用合作办学。
承办人为法人的,当法人发生重组或其他变更时,须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承办人聘请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须向区教育局递交双方没有转包、承包关系的承诺书。
六、中标人(承办人)权利和义务
1、享有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在承办协议约定的承办期内,拥有该幼儿园的房屋及固定附属设施的独立使用权。
2、按照承办协议的有关规定招生,遵循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实施科学保教。
3、依照投标时递交的办学方案确定的标准办学。
负责筹措办学经费,承担幼儿园的各项费用及办学风险和债务等,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为幼儿园的房屋及固定附属设施足额购买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与承办期限一致,受益人为区教育局。
如发生财产保险理赔,区教育局应将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全部用于维修幼儿园房屋及固定附属设施。
5、承办期内,应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将幼儿园的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账户。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7、8日9:
00至18:
00(正常午休12:
00-14:
00除外)。
未在指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地点: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01室(龙岗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八、应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原件用文件袋装好,贴好封面(见附件6);
复印件按规定的格式和顺序逐份装订成册(密封材料目录见附件1),用文件袋装并贴好封面(见附件6),现场核对后贴上密封条(见附件7)。
其中复印件需每页盖章或签字(凡单位申请的,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申请的,投标人在每页上签字)。
(请自备剪刀、胶水、胶带和文件袋)
1、投标人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表(见附件3)、非公职在职人员的声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的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6月6日。
2、现任举办者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区教育局(不含科室)出具的现任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省一级民办幼儿园(仅提供一所)举办者证明文件,或区教育局(不含科室)出具的获深圳市优质办学奖励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仅提供一所)现任举办者证明文件,或区教育局(不含科室)出具的获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仅提供一所)现任举办者证明文件。
(2)上等级证明文件需提供省、市教育督导部门下发的幼儿园(仅提供一所,与所提供担任举办者的幼儿园一致)上等级的正式批准文件。
3、区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近五年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无违反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有关条款的证明。
4、资金的证明文件
提供深圳市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出具的500万元人民币现金活期或定期存款证明原件一式一份(理财产品、基金、信托、国债等非现金存款除外)、办理该项业务的凭证原件,名字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存款证明开具日期为2016年10月24日-11月8日,以上存款自本存款证明开出之日起冻结30天。
原件自报名截止之日起30天内不予退还。
5、完整、科学、可行的办学计划。
6、投标承诺书(见附件4)。
7、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委托代表办理投标事宜,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个人委托他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二)特别要求
1、投标材料正文文字用A4纸打印,正文文字用仿宋三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8磅,图纸用A4纸规格或折叠、粘贴成A4纸规格。
2、所有投标材料需报名时一次提交,不得补交材料。
投标结束后投标人的投标复印件资料不退回。
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五年内参与龙岗区住宅区政府产权幼儿园的投标资格。
九、招标机构
龙岗区教育局为本次招标工作的招标方,办理招标事宜。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龙岗区教育局。
十、招标程序
(一)公布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招标消息应当通过有关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二)投标人报名
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报名。
报名时仅受理材料,不对材料是否合格做审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评审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四)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
)和“龙岗教育信息网”(网址:
)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确定中标人
1、摇号确定中标人
当一所幼儿园的合格投标人为3名以上(含3名)时,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进入摇号程序,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合格投标人进行摇号,当场公布摇号结果。
2、特殊情况
当一所幼儿园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所幼儿园流标。
(六)公示招标结果
摇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区教育局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
调查属实并影响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确认中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反映的情况、问题不影响中标资格的,经区教育局局务会研究批准同意后,由区教育局向中标人发出中标确认通知书。
(八)签订承办协议书
中标人接到中标确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到区教育局领取承办协议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办协议书。
中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筹设、设立,并向区教育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1.密封材料目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个人)简历表
4.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投标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
6.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投标材料封面
7.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投标材料封条
附件1:
一、投标人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密封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区教育局(不含科室)出具的现任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省一级民办幼儿园(仅提供一所)举办者证明文件,或区教育局(不含科室)出具的获深圳市优质办学奖励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仅提供一所)现任举办者证明文件,或区教育局(不含科室)出具的获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的市一级民办幼儿园(仅提供一所)现任举办者证明文件(龙岗区内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只需提供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由区教育局核实)。
6、教育督导部门下发的幼儿园(仅提供一所,与所提供担任举办者的幼儿园一致)上等级的正式批准文件(龙岗区内依法设立的幼儿园提供的文件无需到区教育督导室盖章,由区教育局核实)
7、区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近5年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无违反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有关条款等情况的证明(龙岗区内依法设立的幼儿园无需开具此证明,由区教育局核实)
8、存款证明书(原件不装订)
9、办学计划
10、投标承诺书(见附件4)
*投标人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投标材料原件请按顺序排列以备验证,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投标人为个人的密封材料目录
1、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个人简历表(见附件3)
3、非公职在职人员的声明(本人签名或盖章)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投标人为个人的,投标材料原件请按顺序排列以备验证,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投标龙岗区政府产权幼儿园,签署相关文件、办理与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年月日
附件3:
投标人(个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户口所在地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现详细住址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
个人学习经历
个人工作经历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属实。
投标人签名:
附件4:
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投标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在审阅了《深圳市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公开招标文件》后,我方决定参与
幼儿园的投标,特承诺如下:
1、我方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投标,我方的条件以投标书所显示内容为准。
2、我方已认真查阅并全面理解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不存在理解不清或有任何异议。
3、我方承诺作为投标人举办的所有幼儿园以及与本投标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名称相同的所有幼儿园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无违反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有关条款的情况。
4、我方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一旦我方中标,将受此约束。
5、我方一旦中标,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贵方提供的承办协议,并严格依照贵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贵方签订办学协议,并保证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6、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书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投标龙岗区住宅区政府产权幼儿园的委托代理人。
该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有关文件、办理与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其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内容我(单位)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6:
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投标材料封面
(原件复印件)
投标幼儿园名称:
投标人(盖章):
附件7:
龙岗区住宅区龙岗街道仁恒峦山美地等五所政府产权幼儿园投标材料封条
(复印件)
投标人(代理人)确认(签章):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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