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务专业三年制教学计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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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6学时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单独开展实践考核。
本专业所设课程,分为职业基本素养课程、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职业素质拓展课程三大类,另设若干独立实践环节。
课程设置如下(加★为专业核心课程):
1.职业基本素养课程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25%左右。
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口才与沟通、应用写作等课程。
2.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30%左右。
开设司法警察概论、法学基础、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押解与看管实务★、值庭与安检实务★、法院执行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队列指挥与体能、法律文书制作、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用枪械★等课程。
3.职业素质拓展课程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5%左右。
开设检察业务、公安学概论、防暴与缉捕战术、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社会学、管理学、美学、伦理学、音乐欣赏、传统文化等课程。
4.独立实践环节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30%左右。
主要开设军训与军事理论(不少于4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顶岗(跟班)实习(不少于6个月)、毕业设计或毕业实践成果考核等独立实践环节。
(二)专业核心课程简介
本专业开设押解与看管实务、值庭与安检实务、法院执行实务、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用枪械等5门专业核心课程,课程具体描述如下:
1.押解与看管实务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工作任务的一般知识、方法和要求;
通过典型工作任务实际案例分析和实训,培养学生执行押解、看管警务的工作技能、心理素质和职业态度,及有利于学生后续发展的素质。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
押解、看管两个部分,包括:
提押、途中押解、法庭押解、还押;
固定场所看管、不固定场所看管;
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
(3)学时数:
64学时
2.值庭与安检实务
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司法警察值庭警务的工作流程及其具体要求,掌握值庭警务的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顺利完成值庭任务、预防和处置值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
安全检查;
警卫法庭;
证据传递;
传带被告人、证人等人员;
法庭秩序维护;
(3)学时数:
3、法院执行实务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执行工作的办案流程,掌握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实施强制措施,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
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的调查途径与手段;
执行措施的种类与适用技能;
执行竞合、执行异议的处理;
强制措施的实施。
(3)学时数:
4.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警察自我防卫、控制的技能,为保障法院庭审服务。
基本的格斗技能;
控制、解脱、警械具的使用;
综合技能的分项实训。
124学时
5、警用枪械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警察常用枪械的使用技能,为保障法院庭审服务。
(2)教学内容
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的使用技能;
警棍、盾牌、催泪喷雾器等警械的使用技能;
手枪等警械具的使用技能;
64学时
七、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要求
(一)专业教学团队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要求,师生比达到1:
18,专任教师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等结构较合理;
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达到60%以上,具有行业一线工作经历达40%以上,校内专职实训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含累积)相关行业岗位工作经历;
聘请司法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
(二)教学设施
建立具有模拟(仿真)条件和真实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警事训练基地、模拟审判实训室、安全检查实训室等场所;
教学仪器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实训开出率达到90%以上,经费投入有保证;
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有较为固定便捷的交通、住宿、就餐等条件。
(三)教学资源
选用国家统编教材,无统编教材的使用体现“工(警)学结合”的自编教材或讲义。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教学场所实现互联网全覆盖。
专业课程有90%以上采用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和现场教学等方式。
积极鼓励与支持特色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开发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庭审保障工作实践操作流程的教学录象及技能演示录像、建立课程自主学习平台。
具备专业相关的纸质图书、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充实各类数据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四)教学组织
体现“教学练战一体化”思维,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广泛采用情景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教学方法,努力在微课、慕课、翻转课堂、公开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提倡采用小组工作法,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对实习环节建立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机制。
(五)教学评价、考核
教学评价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校内校外结合的原则。
校内课程考核采用基础知识考核与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以技能考核为主;
生产性实训课程考核采用实训过程考核与学习结果考核相结合,以过程考核为主;
工学交替的实习考核,考核的重点放在对学生职业能力的掌握与提升方面,行业评价与学校评价结合。
本专业课程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考试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考试课按百分制计分。
其中,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占70%。
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可以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
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考试题型在《考试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可作适当变更。
在题型的设计上,仅保留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题型。
在考试内容上突出实用性。
考查课程、实践性课程及毕业论文等,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
考核方法的选择主要以利于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强化掌握职业技能,突出对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
学生学业期满,考核全部合格及操行评定合格,并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按教育部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处理。
八、继续专业学习深造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结合工作实际参加法学、公安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本科层次或法律硕士等相关专业硕士层次的学习深造以及高层次专门化的职业培训学习。
附表:
表一:
课程结构
教学时数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927学时
(49.9%)
1、政治素质培养类175学时(9.3%)
2、业务素质培养类444学时(24%)
3、身心素质培养类308学时(16.7%)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928学时
(50.1%)
1、基础能力培养类282学时(15.2%)
2、核心能力培养类476学时(25.7%)
3、辅助能力培养类170学时(9.1%)
总体
1855学时
表二:
专业课程目录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总计927学时,占全部教学课程的%)
政治素质培养类课程(小计175学时,占素质培养课程的18.9%)
形势与政策
81学时
特色理论
68学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6学时
业务素质培养类课程(小计444学时,占素质培养课程的47.9%)
刑法原理与实务
刑事诉讼法
刑事侦查
法律基础与宪法
52学时
司法警察概论
警察法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
身心素质培养类课程(小计308学时,占素质培养课程的33.2%)
普通体育
警察体育
警察防卫与控制
136学时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警用枪械
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总计928学时,占全部教学课的%)
基础能力培养类课程(小计282学时,占能力培养课程的30.4%)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职英语
60学时
应用写作
口才与沟通
34学时
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
创新创业指导
核心能力培养类课程(小计476学时,占能力培养课程的51.3%)
罪犯心理矫治
值庭与安检实务
法院执行实务
社区矫正实务
群体性事件及处置
狱政管理
押解与看管实务
法律文书制作
辅助能力培养类课程(小计170学时,占能力培养课程的18.3%)
行政职业能力
申论
逻辑
表三:
总周数安排表
单位:
周
学
年
期
总
数
其中
教学
毕毕
业业
论设
文计
生产劳动
军入
事学
训教
练育
毕
业
教
育
机
动
教学周数
寒
暑
假
上
课
考
试
毕业实习
一
(一)
52
20
4
13
2
1
(二)
8
17
二
(三)
53
21
(四)
三
(五)
43
(六)
19
14
小计
148
120
28
81
10
5
合计
105
9
6
表四:
课程性质和结构比例表
课程性质
课堂教学时数
所占%
备注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
665
26.0%
这里的“实践课”课时数是指各课程的实践教学时数与专门实践课程教学时数之和。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
586
23.0%
实践课
1304
51.0%
2555
100%
注:
实践课教学时数包括实训、见习、实习等。
毕业实习按每周40学时计算。
表五:
课程设置与教学时数及学分计算(注:
★表示核心课程;
●表示考试课程;
▲表示考查课程。
)
程
代
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数
学分数
核
方
式
时
其中
四
五
六
讲授
实践
政治素质培养类
0503
专
实
习
与
论
文
必
▲
0502
68
48
●
0501
26
175
149
业务素质培养类
0201
16
0202
0126
44
0306
42
4★
0137
58
0301
50
18
0112
选
444
346
98
身心素质培养类
0613
0601
0606
136
60
76
8★
0617
30
38
0520
22
0533
308
170
138
基础能力培养类
0507
0510
32
36
0508
0405
34
0404
12
0532
282
174
108
核心能力培养类
0204
0138
0139
2★
0207
0303
群体性事件处置
0221
0148
0511
法律文书
476
306
辅助能力
0526
逻辑基础
0517
40
0518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6
64
9999
专业实习
640
0611
汽车驾训
700
周学时
25
23
总学时
1251
121
说明:
表格中“★”代表专业核心课程;
“●”代表考试课程;
“▲”代表考查课程;
“必”代表必修课;
“选”代表选修课。
表六:
实践教学实施体系
学期
课程
学时
主要实训方法
检测与考核
情景教学、语音训练
口语表达
室外训练
科目达标考核
参观见习、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案例分析、模拟教学
案例考试
创新创业指导
模拟教学
英语开设二个学期:
警体课讲授队列训练与体能
见习、设计、模拟法庭
设计讲评、实训表现
案例分析、模拟法庭
案例考试、实训表现
56
上机
警察防卫与控制开设二个学期
3
各类习作练习
撰写作文
情境教学
模拟情境教学
撰写文书
示范演讲
试题分析
警械枪支使用
写作
二0一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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