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二甲复审相关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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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新的输液管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
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启用新的滴管滴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及时报告上级医生,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①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②尽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如怀疑细菌污染,除上述处理外,应做血液细菌培养。
③将血袋连输血器包好送血库做细菌学检验。
④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独山县中输血科必须有怀疑输血反应的检测、报告、评估体系。
输血病人的所有副反应都应视为潜在的输血反应,对疑为输血反应的病例,负责病人的医务人员必须马上通知主管医生和输血科。
输血科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对疑为输血反应的病人进行评估,并填写输血反应单,但不得延误病人的临床治疗。
输血不良反应体征和症状:
发热、寒战、胸痛、低血压、恶心、潮红、呼吸困难、血红蛋白尿症、休克、广泛出血、少尿或无尿、背痛、输注点疼痛。
一、溶血性输血反应
相应措施
根据病人寒战或发热情况,考虑溶血性输血反应的,临床相关人员必须马上做下列工作:
(1)马上停止输血以限制输注的血液量,并通知主管医生。
(2)输注生理盐水以保持静脉的畅通。
(3)在病人的床边检查所有的标签、输血单、病人资料,确定输注的血液是否用于指定的病人。
(4)立即向输血科人员报告。
(5)从病人那里抽取新的贴有标签的标本(防止溶血),并将标本、血袋(不管是否含有血液)、输血器材、静脉输注液及所有有关的标签和单子尽快的送交输血科。
(6)在主管医生和输血科人员指导下,送另外的血、尿标本作急性溶血的评估。
二、必要检查,如临床建议有HTR的可能,则必须做下列检查:
(1)检查病人的标本和献血员血液的一致性,如不一致,立即通知主管医生。
查寻特定的记录以决定病人的标本和献血员的血液及成分是否被认错或发放不正确,排除对另外病人的危险可能性及特定的诊断以后,再逐步检查输血操作步骤,以发现错误。
(2)对比反应前后病人标本的血清或血浆,在输血后标本中出现粉红色或红色则表明来自献血员破坏的红细胞的游离的血红蛋白,5ml红细胞的血管外溶血就可发生肉眼可见的血红蛋白血症。
因抽取标本及另外原因造成的机械性溶血也可产生同样的结果,如有怀疑,则重抽标本,并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
(3)如输入的不配合红细胞没有迅速被破坏,则输血后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阳性或带有混合外观。
如果在反应后数小时抽取标本,由于抗体和补体结合的红细胞可以被迅速破坏,故DAT试验可能阴性。
非免疫性溶血可能产生血红蛋白血症,但DAT试验应该阴性。
无血红蛋白血症和DAT试验阴性则可认为不存在急性免疫性溶血反应。
三、.实验调查
(1)重新检测病人输血前后的ABO血型和RH血型,输血后标本在镜下出现混合外观则提示不配合的献血员红细胞的存在。
如在病人前后的两个标本中ABO&
RH血型不相同则提示病人标本出现错误,必须重抽加以确定;
另外也需考虑献血员的血型和标签上的血型是否相合。
如上述都能肯定,那么错误就发生在血交叉试验上。
(2)将输血前后的病人血清和血袋中的红细胞重新做血交叉试验,结果阳性则表明输血前的血交叉试验发生错误,可能是拿错献血员的标本或观察血交叉试验结果错误。
如果有可能,则最好拿取输血前献血员的红细
胞和输血前后的病人血清做血交叉试验,如输血后标本出现阳性结果则提示有迟发性HTR的可能,特别是标本在输血后几天抽取。
(3)重新对输血前后的病人血清作抗体筛选,阳性结果必须做献血员相对应的红细胞抗原检测。
检查病人和献血员有无不完全抗体的历史,献血员有抗体应做次侧血交叉试验,如仅输血后标本抗体筛选阳性则提示存在近期输注的血制品的被动抗体或再生抗体的抗体反应。
四、非免疫性溶血反应的调查
1.如发现血袋中细胞或血浆呈棕红或紫色、有凝块或大的团块、血浆不透明或浑浊、有气体或特殊的香味等情况,立即拿取血袋中的血标本在不同温度下做细菌培养,进行细菌革兰氏染色或DNA染色。
2.检查血袋中血浆是否含有游离血红蛋白,如存在则必须考虑有可能是以下因素造成的,如运送、保存、处理时不合理的温度损伤红细胞、注射药物或高渗溶液、细菌污染等。
3.检查输血管的血浆中是否含有游离血红蛋白,如存在则可能是输血前管子含有高渗溶液或右旋糖酐,但必须是管子中溶血而血袋中不溶血。
4.病人和献血员内在的酶缺陷(G6PD)或镰型红细胞贫血或PNH病人也可能引起血管内溶血,并非输血造成。
5.考虑机械性溶血的可能性,如滚动泵体外循环、加压输注泵。
6.考虑由高渗或低渗溶液进入血循环造成的渗透性溶血。
7.排除各种原因造成的肌红蛋白血症
输血不良反应报告系统
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的处理程序
(一)发生输血反应后(特别是怀疑溶血反应或细菌污染血反应)
1、立即停止输血,同时观察剩余血外观;
2、采病人血及血袋中剩余血(最好和血袋一起)送血库检测分析;
3、留取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由血管内溶血引起,尿中含血红蛋白);
4、抢救;
5、指导血库技术人员设计检测分析程序。
临床上需要重视的是:
1、几小时后才采患者的血,影响了直接抗球蛋白试验的检测;
2、未留第一次尿,影响了血管内溶血的检定。
(二)输血科收到输血反应的样本后,应当立即分析:
1、复核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记录;
2、复核患者ABO血型(输血前留置样本,反应后采集的样本);
3、复核输血前留置的供者血样本及血袋中剩余血的ABO血型;
4、患者输血前、后样本与血袋中剩余血交叉配血试验,采用盐水凝集法与抗球蛋白法(或凝聚胺法、酶法);
5、患者输血前样本Rh血型(尤其D、E)检定;
6、抗体筛选,抗体鉴定;
7、患者输血后血标本和剩余血涂片检查和细菌培养(分别在4℃、22℃、37℃作需氧菌和厌氧菌培养)。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图
独山县中医院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NO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病案号
血型
诊断
供血单位:
黔南州血站
输血量:
储血号:
输用何种血液:
1,红细胞悬液
2,滤白红细胞悬液
3,浓缩血小板
4,冷沉淀
5,全血
6,血浆
7,其他
不良反应:
无,有(发热,过敏,溶血,细菌,血红蛋白尿,)
其他:
输血史:
无,有,次数,其他
孕产:
注:
本回报单请临床医生认真填写,及时送回输血科
发血日期:
年月日
填报人:
医务科备案
输血科备案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
1.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患者发生了原来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为规范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确保输血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2.输血相关人员必须掌握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标准和应急措施,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
3.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临床科室和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
一旦发生输血反应,临床科室和医护人员应执行下列程序:
3.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减慢或停止输血,必要时应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患者在输血完毕后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建立静脉通路。
3.2.及时进行输血相关内容的核查,必要时应立即向输血科和患者的主管医师报告,对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院职能部门。
3.3.根据《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标准》等作出明确的诊断。
3.4.根据输血不良反应的类别积极采取相应的治疗和抢救措施。
3.5.查找原因,做好登记和记录,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报送输血科。
3.6.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和评价。
3.7.根据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和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并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范输血风险。
3.8.妥善保管相关记录。
4.一旦接到临床发生输血反应的通知,输血科应执行下列程序:
4.1.值班人员积极协助临床进行相应的治疗和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科主任。
4.2.积极协助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核查,包括《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输血记录单》、患者病历等,内容包括患者的身份信息、供血者的血液信息和血液外观质量、患者和供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结果等。
4.3.通知临床科室重新采集患者血标本,并对已保存的患者和供血者的原始血标本、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及血袋中的血样进行重新检测,包括ABO和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试验。
4.4.根据输血不良反应的类别和严重程度,建议临床对患者尽早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和尿血红蛋白检测,以及血清胆红素含量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测定、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和相关抗体效价检测、血液细菌学检验等。
4.5.配合医院职能部门开展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
4.6.输血科主任对上述试验结果应进行必要的解释并永久记录到患者的临床病历中,同时应配合医院职能部门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4.7.当输血不良反应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血液成分管理不当等系统问题时,输血科主任应积极参与解决。
4.8.输血科主任应监督临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范输血风险。
4.9.输血科对临床报送的《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应进行统计和保存,并将统计结果报送医务科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5.一旦接到临床或输血科关于发生输血反应的通知,医院职能部门(包括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执行下列程序:
5.1.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和抢救措施,竭尽全力减轻输血不良反应对患者造成的损害。
5.2.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和处理,必要时应通知黄山市中心血站并协助调查和处理。
5.3.及时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确保反馈率达100%。
5.4.监督临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范输血风险,并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追踪评价,确保改进有成效。
5.5.结合定期的临床科室和医师个人合理用血监督检查结果,对用血科室进行输血质量管理评定和对医师个人用血权限进行认定。
6.各输血相关人员应绝对服从医院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7.本规范由医院医务科、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负责解释。
8.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床应急用血预案
1.严格执行贵州省应急采血预案试行有关规定。
2.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监督下科学,合理,保证紧急状态临床供血。
3.紧急用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血液需求量剧增黔南州中心血站血液偏型或储存量不足。
5.紧急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代替。
6.各抢救科室具备处理输血反应的能力和条件。
7.采血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射器,采血器能满足输血技术操作规范的基本要求。
8.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
9.临床紧急用血采量以视州血站所需的时间为准,只允许采全血,每人每次献血不超过400毫升。
10.输血科对临床采集血液的原因,过程,结果应在血液采集后24小时内电话,1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输血委员会,并以文件式样细转卫生行政部门。
11.输血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临床用血申请流程
一、申请用血应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交叉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本科室医护人员送交输血科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二、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以上,连同申请单送输血科以进行交叉配合试验用。
如果用血量超过800ml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三、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一天内的,逾时需重新抽血;
一次输入3个献血者血液的受血者,如仍须输血,必须重新抽血做交叉配合试验。
四、血液均有不长的保质期,所有用血量尽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
五、申请单上要写明用血时间,非急救病人用血请提前一天备血;
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输血科同意,经用血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输血科。
六、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七、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洗涤红细胞)必须提前一天与输血科预约,以便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
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部核准签字后送输血科与血站联系;
临床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帐,避免浪费。
八、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不能退还。
独山县中医院输血科
用血申请流程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
无家属签名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输血治疗同意书》应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患者输血病历档案。
没有建立门诊输血病历的患者,将《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至少保存10年。
2、由经治医师对拟输血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记录于该患者病历。
3、经评估认定必须输血的患者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输血申请.
4、对需要输血的患者依据《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
5、经上级医师核准或医务科批准后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
6、根据患者所需输血量报上级医师核准或报医务科批准。
7、输血申请单连同需要输血患者的血液标本一同于输血前日,由医务人员送至输血科。
8、急症输血的患者可先提出申请输血,有关报批手续可后期补办。
独山县中医院输血科
临床输血流程及管理细则
一、临床输血申请
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
4、对平诊患者择期手术者,应申报用血计划,在规定时间送达输血科,以便备血,经治医师应动员患者自身储血或亲友互助献血,自身储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储血事宜,互助献血登记表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填写,输血科(血库)审核签字,到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输血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得缺项。
(2)用血者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表示。
(3)“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
6、患者1次用血或备血超过2000ml时,经治医生要履行报批手续。
7、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血浆:
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至输血科划价缴费,输血科见缴费处方后溶解血浆,溶解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血小板、冷沉淀及其它特殊血液制剂:
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
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处方划价缴费后送至输血科,由输血科负责与中心血站联系,血液送达输血科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单独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一次住院第一次输注需抽取1管EDTA抗凝标本连同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复检血型)。
二、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采集:
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2、采集血样时,如患者意识清楚可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
如患者意识不清时,通过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
3、申请输注红细胞制剂:
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信息填写正确完整)分别贴在EDTA抗凝和有分离胶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2管);
申请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
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贴在EDTA抗凝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1管)。
4、采集患者血样:
成人每管3-5ml,儿童至少2-3ml,新生儿至少1.5ml。
5、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全名签字。
6、在采集血样时必须避免下列情况:
防止血样溶血,有溶血时必须重新采集。
如患者正在输液,严禁从输液管中抽取血样。
③如患者需应用右旋糖酐或(和)白蛋白或(和)脂肪乳剂等药物治疗时,应在输注药物前采集血样备用。
倘若输注后采集的血样,应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及时告知输血科(血库)。
送检:
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专门人员(简称标本运送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送交输血科(血库)。
三、费用办理
1、经治医师开具用血处方交患者家属至输血科划价→住院处缴费→处方发票送回输血科→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处方发票后进行配发血。
四、血液制剂的领取
1、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及缴费处方进行配血且血液制剂经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取血。
2、临床科室接输血科(血库)通知后由1名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简称取血者)携带取血箱与血液制剂领取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3、取血者与发血者逐项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出库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发血。
4、血液发出后一律不得退回。
五、血液制剂输注
1、输血开始前
(1)由2名护士(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取回的血液制剂应尽快给患者输注(30min内),不得自行储存
(a)输注前将血液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b)所有血液制剂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3)应告知患者或(和)亲属一旦出现寒战、颜面潮热、呼吸短促或烦躁不安等症状,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4)发热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以下方能实施。
2、输血时
(1)输血时再次核对以下内容
(a)由2名医护人员携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急诊号/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制剂袋血型与编码、有效期,无误后全名签字。
(b)倘若患者意识清楚时,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年龄、或其他相关内容;
倘若患者意识不清,请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说明患者的身份,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输血操作。
(2应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前后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4)连续输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制剂(尤其是红细胞制剂)时,前一袋血液制剂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液制剂继续输注。
(5)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
输血开始前15min要慢(2ml/min)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倘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与体征。
(6)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
医护人员应在输血开始前、输血开始时、输血后15min以及输血过程中每30min1次、输血结束时、输血结束后每30min1次连续2次对患者一般表现、脉搏、血压、呼吸频率、液体出入量等进行监测记录,并需记录输注血液制剂种类和数量。
倘若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相关性疾病需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
记录结果随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完毕
(1)将血袋码贴在“临床输血记录单(血液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血液成分出库报告单)”上,随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2)医护人员对有或无输血反应与相关性疾病的患者均应在病历中描述。
(3)患者有输血反应与相关性疾病,医护人员在病历中描述必须包括:
血液制剂种类与数量、输血时间、发生输血反应时间、症状与体征、诊断与治疗等;
再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登记表”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并由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疗管理部门。
(4)输血完毕后,将血袋装入专用样本袋内即时送回输血科(血库)登记,2-6℃保存1d。
六、急诊抢救患者的输血流程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2、无直系亲属与相关人员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同意与备案,并记入病例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紧急情况下留取血样即可。
4、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并在申请单右上角注明“急”。
(2)用血者检查结果:
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表示;
如结果未回请在----上注明标本已抽,结果未回报;
(3)“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可双签)。
(4)立即将申请单交护士采集标本。
5、同时开具用血处方送交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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