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规范集中调配质量监测危害药品肠外营养液调配技术操作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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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设计
1.布局要求。
(1)静配中心应设有洁净区、非洁净控制区、辅助工作区三个功能区。
洁净区设有调配操作间、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及洗衣洁具间;
非洁净控制区设有用药医嘱审核、打印输液标签、摆药贴签核对、成品输液核对、包装配送、清洁间、普通更衣及放置工作台、药架、推车、摆药筐等区域;
辅助工作区设有药品二级库、物料储存区、药品脱外包区、转运箱/转运车存放区以及综合性会议示教休息室等。
(2)三个功能区之间的缓冲衔接和人流与物流走向合理,不得交叉。
(3)不同洁净级别区域间应当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相应设施,严格控制流程布局上的交叉污染风险。
(4)不得在静配中心非洁净控制区及洁净区设置地漏、卫生间、淋浴室。
2.净化系统设计要求。
(1)洁净级别要求。
一次更衣室、洁净洗衣洁具间为D级(十万级);
二次更衣室、调配操作间为C级(万级);
生物安全柜、水平层流洁净台为A级(百级)。
洁净区洁净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换气次数要求。
D级(十万级)≥15次/小时,C级(万级)≥25次/小时。
(3)静压差要求。
电解质类等普通输液与肠外营养液洁净区各房间压差梯度:
非洁净控制区<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调配操作间;
相邻洁净区域压差5~10Pa;
一次更衣室与非洁净控制区之间压差≥10Pa;
抗生素及危害药品洁净区各房间压差梯度:
非洁净控制区<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抗生素及危害药品调配操作间;
③调配操作间与非洁净控制区之间压差≥10Pa。
3.其他设计要求。
(1)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调配操作间应当分别安装压差表,并选择同一非洁净控制区域作为压差测量基点。
(2)用于同一洁净区域的空气净化机组及空调系统开关、温湿度表、压差表宜设置于同一块控制面板上,安装在方便操作和观察记录的位置,并应当易于擦拭清洁。
(3)房屋吊顶高度设计要求。
静配中心整体净层高宜达2.5米以上。
(4)调配操作间应分别设置进物、出物传递窗(门),危害药品进物、出物传递窗(门)。
(5)调配操作间的设计应当能够使管理或监控人员从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
(二)预审与评估
1.项目设计与施工方资质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2.项目建设与设计方案应事先获得当地省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控专家组技术指导与审核(附表1),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变更流程、设计方案应当取得专家组评估同意。
3.改扩建项目应将方案进行上述审核与评估,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4.有可能影响空气洁净度的各项维修,竣工后应检测验证,符合洁净级别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建筑装修设计与施工
1.暖通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根据药品性质分别建立不同的送回风系统与送排风系统。
送回风系统:
是指空调系统的空气循环方式,即新风送入洁净间后,确保不少于30%的空气排出到室外,不大于70%的空气循环使用,同时空调系统补充等量新风;
送排风系统:
是指空调系统的空气循环方式,又叫全新风系统,即新风送入洁净间后,100%的空气排出到室外,新风全部从室外采集,补充进入净化空调系统;
电解质类等普通输液和肠外营养液调配操作间,与其相对应的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洁净洗衣洁具间为一套独立的送回风系统;
抗生素和危害药品调配操作间,与其相对应的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洗衣洁具间为一套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但危害药品调配操作间应隔离成单独调配操作间。
(2)每个独立的洁净间都应有独立的排/回风口和排/回风管道,采用与送风管相同的材料制作,不得使用裸露的墙体夹层进行排/回风;
不得将排/回风直接排入摆药贴签核对、成品输液核对等非洁净控制区内或墙体夹层内;
洁净区送风与排/回风应采用顶层送,下侧排/回风模式。
(3)室外排风口应置于采风口下风方向,其距离不得小于3米,或者将排风口与采风口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
(4)净化系统风管应当采用镀锌钢板,厚度根据相应标准要求执行,风管保温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
(5)排风管道设备应安装防倒灌装置。
(6)洁净间内高效送风口应符合洁净设计要求,保证合理的送风量与新风量,且每个送风口均应设置碟阀;
电解质类等普通药物和肠外营养液调配操作间气流模式应科学合理、符合规定。
2.给排水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按要求设置洗手池、清洗池等清洁设施和上下水管道,各种水池设置位置应适宜,尺寸大小应以确保洗手或清洗物品时水不会溅到池外。
(2)下水管应设置U型存水弯。
(3)洁净区内洗手池、清洗池等清洁设施应选用陶瓷、SUS304不锈钢或OCr19Ni9及以上材质。
3.电气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弱电系统。
按照实际需要并考虑未来信息化、自动化发展需求布置相应的弱电系统。
(2)强电系统。
动力配电柜、插座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应当独立开来,以减少大型用电设备运行时电流冲击的干扰和便于检修。
(3)照明系统。
洁净间灯具应采用洁净灯具,按标准设计不低于300Lx。
4.洁净间装修设计与施工要求。
(1)装修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符合环保、净化、防火等级要求,使用易清洁消毒、不落屑、接缝处密封好的材料。
(2)吊顶、墙面和地面应平整光滑,接口严密,无脱落物和裂缝,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吊顶、墙面与地面交界处应用净化圆角连接。
(3)洁净间内窗户、技术夹层、进入室内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顶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防止积尘和便于清洁。
(4)洁净间应装置可击碎式安全玻璃的安全门,并配备安全锤。
5.非洁净控制区装修设计与施工要求。
(1)装修材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符合环保、净化、防火等级要求,使用易清洁和消毒、不落屑、接缝处密封好的材料。
(2)地面应平整光滑,接口严密,无脱落物和裂缝,能耐受清洗和消毒。
(四)设施与设备
1.应根据规模、任务、工作量以及当地空气质量和环境状况,建立具备通风、防潮、调温、洁净等功能的空调系统,并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2.洁净区设施与仪器设备。
(1)调配操作间。
配置水平层流洁净台,用于调配电解质类及其他普通输液和肠外营养液等成品输液,应当采用顶进风型、操作窗无前玻璃档板、无水龙头;
配置生物安全柜,用于调配抗生素和危害药品等成品输液,应当选用Ⅱ级A2型;
其它设备及材质要求:
药架、推车、座椅、药物振荡器等材质应选用光洁平整、不落屑、不产尘、接缝处密封好、易清洁与消毒、耐腐蚀的不锈钢材质,推荐选用SUS304不锈钢材质。
(2)一次更衣室应配备鞋柜(架)、洗手池、洗手清洁剂、干手设备及洗手消毒液等。
(3)二次更衣室应配备更衣柜(挂衣钩)、一次性无菌物品等。
(4)洗衣洁具间应配备清洁消毒配套用品和设备。
3.非洁净控制区设施与仪器设备。
(1)用药医嘱审核与输液标签打印区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条形码扫描设备以及安装与医疗机构HIS系统联网、具有用药医嘱审核系统软件等。
(2)摆药贴签核对区应配备相应药架、工作台、医用冰箱、摆药筐、摆药车、温湿度计等。
(3)成品输液核对包装区应配备成品输液核对检查与包装工作台等。
(4)药架、药车、工作台应当选用光洁平整、不落屑、不产尘、接缝处密封好、易清洁与消毒、不易腐蚀的材质,推荐选用SUS304不锈钢。
4.辅助工作区设备。
(1)药品二级库应配备药架、医用冰箱及收发药品专用车等。
(2)综合性会议示教休息室应配备有计算机、投影设备、桌椅等。
5.室内应设置有防鼠、防虫的设施。
(五)工程验收与洁净环境监测
1.静配中心建筑装修和仪器设备安装竣工后,按照本指南进行工程验收并经法定单位检测环境合格。
2.运行使用后,日常监测可以由各省级静脉药物集中调配质控专家组推荐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单位或有检测能力且管理规范的静配中心承担。
3.洁净区环境监测项目以及参数标准,见附表2。
附件2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一、洁净环境监测
按本规范进行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至少每3个月通过取样对不同洁净级别区域进行空气监测、物体表面监测,以评估洁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监测
空气监测是连续测定不同洁净级别区域空气中微生物和尘埃粒子数量,评估空气质量,以保证洁净的环境状况。
1.空气中微生物监测。
(1)空气中微生物监测主要采用沉降菌监测法。
(2)仪器与材料。
培养基、培养皿、恒温培养箱、高压蒸汽灭菌器等。
(3)静态采样法。
在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离开现场后,净化系统开启至少30分钟后开始采样。
(4)采样点和最少培养基平皿数。
在满足最少采样点数目的同时,还应满足最少培养基平皿数,见附表3、附表4。
(5)采样点的位置。
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位置;
三点采用内中外摆放。
(6)培养基平皿摆放。
按采样点布置图逐个放置,从里到外打开培养基平皿盖,将平皿盖扣放平皿旁,使培养基表面暴露在空气中,培养基平皿静态暴露时间为30分钟以上。
(7)采样次数。
通常每个采样点采样一次。
(8)采样结果检测。
全部采样结束后,微生物培养、菌落计数与致病菌鉴别等应送至本院检验科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
(9)检测结果判定。
每个检测点的沉降菌平均菌落数,应低于评定标准中的界限,菌落数规定,见附表5。
若超过评定标准,应重复进行两次采样检测,两次检测结果都合格时,才能评定为符合。
(10)记录归档。
包括检测选用的培养基、培养条件、采样人员、采样时间和检测结果的判定等。
(11)注意事项。
检测用具应进行灭菌处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基平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当剔除;
采样全过程应采取无菌操作,防止人为因素对培养基或培养基平皿的污染;
应在关键设备或者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
布置采样点时,应尽量避开尘粒较集中的回风口;
采样时,测试人员应站在采样口的下风侧,并尽量减少走动;
对单向流洁净台/室,培养基平皿布置在正对气流方向;
对非单向流洁净室/区,采样口应当向上;
为排除培养基平皿因质量问题造成假阳性结果,在洁净区采样时,应同时进行对照试验,每次每个区域,取1个对照培养基平皿,与采样培养基平皿同法操作、但不打开培养基平皿盖,然后与采样后的培养基平皿一起放入培养箱内培养,结果对照培养基平皿,应无菌落生长。
2.空气中尘埃粒子监测。
(1)空气中尘埃粒子监测,采用计数浓度法监测洁净区悬浮粒子,即通过测定洁净区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粒径的悬浮粒子数,以评定洁净区的洁净度。
(2)仪器。
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
(3)采样点数目。
对于任何小的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数目不得少于2个,最少采样点数目,见附表3。
(4)采样点位置。
采样点一般在离地面0.8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采样点多于5个时,也可以在离地面0.8m~1.5m高度的区域内分层布置,但每层不少于5个点。
(5)采样次数。
对于任何小的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采样次数可以多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6)采样量。
不同洁净级别区域,每次最小的空气悬浮粒子采样量,见附表6。
(7)采样时间。
应在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离开现场,开启净化系统至少30分钟后,开始采样。
(8)操作程序。
使用测试仪器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并记录结果。
(9)结果评定。
判定洁净级别时,悬浮粒子数要求,一是每个采样点的平均悬浮粒子浓度应当不大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Ai≤级别界限;
二是全部采样点的悬浮粒子浓度平均值的95%置信上限,应当不大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UCL≤级别界限;
洁净区悬浮粒子数,见附表7。
包括测试条件、方法、状态以及测试人员、测试时间和测试结果判定等。
①在确认洁净室送风和压差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采样;
②对于单向流洁净室,粒子计数器采样管口应正对气流方向;
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粒子计数器采样管口宜向上;
③布置采样点时,应避开回风口;
④采样时,测试人员应在采样口的下风侧,并尽量减少活动;
采样完毕后,应对粒子计数器进行清洁;
仪器开机、预热至稳定后,方可按测试仪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校正、检查采样流量和等动力采样头;
采样管口置于采样点采样时,在计数趋于稳定后,开始连续读数;
采样管应干净,防止渗漏;
应按照仪器的检定周期,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检查校正,以保证测试数据的可靠性。
(二)物体表面监测
为控制污染风险,评估洁净区域物品洁净度质量状况,应每3个月对水平层流洁净台、生物安全柜等物体表面进行一次微生物检测。
1.仪器与材料。
2.采样时间。
一般采用静态检测,在当日工作结束,清洁消毒后进行。
3.采样方法。
(1)擦拭采样法,用于平整规则的物体表面,洁净工作台采样可用5cm×
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模具板,放置于被检测物体表面,每一洁净工作台台面设置5个采样点。
(2)拭子采样法,用于不规则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等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采样面积≥100cm2,设置4个采样点,用一支浸有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旋转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验科检测判定。
(3)压印采样法,亦称接触碟法,用于平整规则的物体表面采样,如生物安全柜、水平层流洁净台、推车、墙面等表面以及地面、橡胶手套和洁净服表面等,釆样时打开平皿盖,使培养基表面与釆样面直接接触,并均匀按压接触平皿底板,确保其均匀充分接触,接触约5秒钟,再盖上平皿盖,立即送检验科检测判定。
4.细菌培养。
完成采样后的培养基平皿送本院检验科进行细菌培养,出具检测报告。
5.结果判定。
擦拭或拭子采样法细菌总数≤5cfu/cm2,未检出致病菌者为合格;
压印采样法,即接触碟法,菌落数限定值,见附表8。
6.记录归档。
包括检测条件、方法、测试人员、测试时间和检测报告等。
7.注意事项。
(1)采集样本应当有足够的数量,且具有代表性。
如洁净区可选择操作台、门把手等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采样时,棉拭子应处于湿润饱和状态,多余的采样液可在采样管壁上挤压去除,禁止使用干棉拭子采样。
(3)接触碟法釆样后,应立即用75%乙醇擦拭被釆样表面,以除去残留琼脂。
(4)检测结果超过警戒限定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微生物鉴定,调整清洁消毒方法,重新进行清洁消毒,然后再次进行取样检测。
二、手监测
手监测主要是手卫生监测和手套指尖监测。
(一)方法。
同物体表面监测。
(二)结果判定。
检测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则为合格。
(三)注意事项。
1.取样前,禁止接触75%乙醇等消毒剂,否则会造成假阴性结果。
2.压印采样法,调配人员需以双手或手套10个指尖都接触琼脂接触碟,并在琼脂上留下轻微印痕,取样结束后,应当清洁双手或废弃手套。
3.检测结果超出限定值,则应分析不合格原因,检查双手消毒、穿衣程序、手套和表面消毒等是否规范、正确。
三、设施、仪器设备检测与维护
应当按规范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落实设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一)洁净区仪器设备检测与维护
1.检测仪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
2.洁净区应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整体的常规性巡视检查,以确认各种仪器设备与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水平层流洁净台和生物安全柜应每年进行一次各项参数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维护和调整。
4.应定期检查水平层流洁净台预过滤器的无纺布滤材,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5.水平层流洁净台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定期检测。
生物安全柜下降风速偏离正常值范围或菌落数监测指标结果不达标时,应及时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并请具有此专业资质的企业协助完成,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空气处理机组检测与维护
1.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依据周围环境和当地空气质量状况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2.新风机组风口滤网,每个月清洁一至三次。
3.初效过滤器,每个月检查清洁一次,2~4个月更换一次,
如发现污染和堵塞应及时更换。
4.中效过滤器,每2个月检查清洁一次,3~6月更换一次,如发现污染和堵塞应及时更换。
5.末端高效过滤器,每年检查一次,使用2~3年更换,高效过滤器更换后应及时对洁净区进行洁净度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6.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每日擦拭回风口,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应及时检查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四、成品输液质量监测
1.详见附件3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技术操作规范。
2.开展成品输液稳定性、无菌检查等研究,为临床提供用药安全数据。
五、工作记录与追溯
严格执行落实文档管理制度,做好文档管理与各项工作记录。
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规范、规章制度、文档管理与工作记录等知识培训,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确保每道工序与成品输液质量的可追溯性。
(一)工作记录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记录封面应有记录文件名称、编号、科室名称、日期,同类工作记录封面应相同。
2.与本规范有关的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各个环节都应有相关记录,可以电子信息记录或相关表格记录,以保证质量控制和工作量,并确保可追溯性。
3.应备有外部相关科室和患者意见的信息记录。
(二)工作记录填写要求
1.工作记录书写应及时、完整、准确。
数值有效位数的保留应当与标准相符,不得提前填写、事后补记或臆造。
2.不得撕毁或涂改工作记录。
如发生书写错误,应在错误处划一横线,更正后签名,注明更改日期,并确保错误部分清晰可辨。
3.工作记录表内容应书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
无填写内容时,在空格中写“无”,书写内容与前一项相同时,不得用省略符号或“同上”表示,书写名称和时间应规范,不得简写。
4.对发生操作失误、数据偏差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在“备注”或“异常情况”栏内说明真实情况。
(三)工作记录的检查与整理归档
1.静配中心质量检查员应每天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书写情况,对记录中存在异常、错误,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更正。
2.工作记录审核完成后,由专人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
如需要查阅时,应经静配中心负责人同意。
3.工作记录应按周、月、季、年集中连续性分类整理归档,以确保查询追溯。
4.对采用电子信息保存的工作记录,应采用硬盘或其他存储方法进行备份,并应设置有电子信息归档后,不得再进行修改的安全保障功能,以确保工作记录的安全性。
5.用药医嘱单保存,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执行,应有专人负责保存、销毁或删除、并有专人监销,书写销毁、删除记录。
6.静配中心负责人应定期召开质量评估会,记录、总结、优化或改进不足,建立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附件3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技术操作规范
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流程
药师接收医师开具静脉用药医嘱信息→药师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打印输液标签→摆药贴签核对→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与包装→发放运送→病区签收。
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
(一)审核用药医嘱
1.按照《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2.审核静脉用药医嘱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1)评估静脉输液给药方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与医师紧密协作,根据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评估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与适宜性。
(3)审核静脉用药医嘱的合理性、相容性和稳定性;
选用溶媒品种与基础输液用量的适宜性。
(二)打印输液标签
1.用药医嘱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生成输液标签。
标签由电子信息系统自动编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用药信息及各岗位操作的药学专业人员信息。
2.输液标签基本信息应与药师审核确认的用药医嘱信息相一致,有纸质或电子备份,并保存1年备查。
3.对临床用药有特殊交待或注意事项的,应在输液标签上做提示性注解或标识,如须做过敏性试验药品、高警示药品,在输注时方可加入的药品,对成品输液的滴速、避光、冷藏有特殊要求或需用药监护的药品等。
4.对非整支/瓶用药医嘱,应在输液标签上注明实际抽取药量等,以供核对。
(三)摆药贴签核对
1.未经审核而打印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贴签。
2.实行双人摆药贴签核对制度,共同对摆药贴签负责。
3.摆药贴签核对时,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告知审核药师校对纠正。
4.摆药贴签核对时,操作人员应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是否与标签内容一致,同时应检查药品质量,包括包装有无破损及在药品有效期内等,并签名或者盖章。
5.摆药贴签核对结束后,应立即清场、清洁。
6.按药品性质或病区进行分类,传递至相对应的调配操作间。
7.摆药贴签核对注意事项
(1)标签不得覆盖基础输液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以便核对。
(2)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摆发药品。
(3)高警示药品应设固定区域放置、并有明显警示标识;
冷藏药品应放置于冷藏柜。
(4)从传递窗(门)送入洁净区的药品和物品表面应保持清洁。
(5)按规定做好破损药品的登记、报损工作。
(四)加药混合调配
1.调配操作前准备工作。
(1)在调配操作前30分钟,按操作规程启动调配操作间净化系统及水平层流洁净台/生物安全柜,并确认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个人防护用品。
洁净区专用鞋、洁净隔离服、一次性口罩与帽子、无粉灭菌乳胶(丁基)手套等。
危害药品调配参照附件3.1《危害药品调配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3)药品、物品物料准备。
按照操作规程洗手更衣,进入调配操作间,将摆放药品的推车放在水平层流洁净台/生物安全柜附近指定位置,并准备调配使用的一次性物品物料:
注射器、75%乙醇、碘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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