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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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攀学院〔2007〕95号
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申报和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条例》和《实施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学校整体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设立、活动及管理,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单位本着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应该符合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
开展的合作办学专业一般应当由承办过相近专业或者课程的单位举办。
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承办单位应当基本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者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五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外事处。
任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设立必须向外事处申报,由外事处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论证,最后报校务会研究决定。
学校同意举办的,由外事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或院系的名义与外国教育机构进行合作办学(含培训)。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我校承办单位与外方合作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应向外事处提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填写《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一步与外方协商。
第七条为保证学校利益和项目的合法性,所有谈判、协议签订等应在外事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
任何单位不得在未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与外方达成协议。
第八条双方达成最终协议后,我校承办单位负责准备《条例》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项申报材料,并于每年二月或八月前将所有材料报外事处。
由外事处牵头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并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未获批准前不得开展任何招生和宣传活动。
第三章管理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和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涉外活动由外事处归口管理。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到聘请外国专家来校讲学的,纳入学校统一的年度聘请计划,经学校审批后由外事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专家的管理参照《攀枝花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依据《实施办法》规定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其收费标准必须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其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由计财处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到学校的无形和有形资产投入,应记入教学成本,其形成的资产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
第十四条承办单位应每年提交办学报告,内容包括招收学生、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于每年三月报外事处。
第十五条所有批准同意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经费管理按合作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财务政策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外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攀枝花学院
二○○七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
合作办学办法
抄送:
校领导。
发送: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馆,中心。
攀枝花学院办公室2007年7月11日印
(共印5份)
附件:
攀枝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申请表
拟举办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合作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合作办学事项
拟举办项目名称
培养目标
合作期限
办学规模
修业年限
招收学生
录取标准
录取方式
年招生人数
各
自
负
责
事
项
中方
外方
颁
发
证
书
情
况
攀枝花学院
证书名称
高等学历证书:
□研究生□本科□高等专科
学位证书:
□博士□硕士□学士
其他学业证书(请说明:
)
外方
证书名称
学位证书:
□博士□副博士□硕士
□学士□副学士
文凭证书:
(请说明:
)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请说明:
)
其他颁发
证书情况
教
育
教
学
授课情况
中方教师
授课所占比例
%
外方教师
授课所占比例
%
师资情况
拟聘中方
专职教师数
拟聘中方
兼职教师数
拟聘外方
专职教师数
拟聘外方
兼职教师数
二、中方合作单位
单位
近三年
在校生规模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教师数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初级职务
专职行政
人员数
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
单
位
简
介
(与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相关专业师资情况)
三、外国教育机构
名称
地址
颁发证书
学位:
□博士□副博士□硕士□学士□副学士
文凭:
(请说明:
)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请说明:
)
请说明在所在地区获得承认情况:
近三年在校生规模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教师数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初级职务
行政人员数
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
教
育
机
构
简
介
在
国
内
已
开
展
项
目
情
况
机构/项目名称
内地合作办学者
开设专业及其层次
四、办学项目内部管理体制
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管理机构组成
姓名
在管理机构中所任职务
性别
年龄
持何有效
身份证件
职业
攀枝花学院
外
方
五、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经
费
筹
措
收
费
项目
标准
生均培养成本测算
其
他
六、学校审批情况
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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