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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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三)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新格局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六)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四、重大工程项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
(三)公共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四)人力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工程
(五)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建设工程
(六)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
(三)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力度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五)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建设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主要指标
2.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为加快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发展速度更快、取得成绩更大和发挥作用更突出,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
面对复杂形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超强台风、特大暴雨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显著。
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为核心,具有广东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明显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形成,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558万人,城乡就业人数达到5800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28∶39∶33。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由城镇从业人员向城乡居民扩展,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保险关系顺畅转移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迅速铺开,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市级统筹、门诊统筹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
全省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15万人、5043万人、1650万人、2656万人和2038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3556亿元,参保总人数和基金结余总量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136%和212%.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达到970万人。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1577元,比“十五”期末增长86.2%,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70.1%,比“十五”期末增长25.6个百分点。
3.人才队伍建设成就突出。
人才规模迅速扩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成效显著。
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3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20万人,高技能人才220万人。
全省院士总数达到86名(含双聘院士4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4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2人,博士后4300余人。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高、中、初级合格证书人数累计达46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累计达1017.3万人。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创新经济绩效和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均居全国首位。
4.技工教育跨越式发展。
以高级技校、技师学院为龙头,重点技校为骨干,带动各类技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共有技工院校245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校50所,高级技工学校40所,技师学院22所,民办技校77所,在校生总数、年招生数、校均规模、就业率、技能鉴定人数、教学科研成果、全国性技能竞赛获奖名次和奖牌数目、高技能人才培养量等八项综合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成功搭建“百校千企”合作平台,校企合作不断深化。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基本完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平稳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基本兑现。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全省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5%。
工资指导线年度发布制度化,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水平五年累计提高73.3%,年均增长11.6%。
6.劳动关系协调维权维稳机制更加完善。
省、市、县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建立,全国首个省级行业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初步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逐步健全。
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基本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4%,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达968.4万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6.4万宗,追回拖欠工资68亿元。
7.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以公务员法为核心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公务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退出保障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公务员考录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共有80万人次报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公务员50303名。
公务员培训成效显著,全省共培训各类公务员300多万人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全面铺开,公开招聘工作稳步推进。
人才评价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全省累计有22万多人经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培训工作步入正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更加完善。
8.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技工学校、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服务网络终端延伸至村(居)和定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714万人,城乡各类居民可在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享受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只有坚决和自觉地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谋划推进,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第二,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只有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工资收入等切身利益问题,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全力支持。
第三,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
只有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才能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和人事制度等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只有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结合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分类指导、量力而行,通过集中力量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来推进其他工作,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必须坚持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只有不断增强干部能力素质、大力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加强部门之间和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才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但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发展机遇。
(1)经济社会建设新要求,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新机遇。
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人才作为经济发展第一资源的重要性,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作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使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深入实施,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2)国民经济发展新水平,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省加快促进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大发展,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多年居全国前列,2010年GDP超过4.5万亿元,人均GDP接近7000美元大关,财政总收入达到1.18万亿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组建,使管理服务职能更加完善,人员队伍更加壮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利,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面临的挑战。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调处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产业结构深入调整,长期发展积累的老问题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将相互交织凸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更大考验,特别是就业总量性过剩和结构性紧缺的矛盾依然突出、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劳资纠纷调处机制还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等,都迫切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2)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管理服务能力。
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不断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服务对象的不断扩大、利益主体的日趋多元化以及劳动者对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更高追求,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迫切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增强管理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
(3)城镇化和老龄化步伐加快,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人口持续增长、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规模扩大、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和老龄化进程加速的多重压力,任务越来越繁重,迫切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统筹兼顾,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以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为总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突出“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两大重点,全面实施幸福工程,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充分就业排头省、全民社保先行区、人才集聚首选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全体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体面劳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人才优先,高端引领。
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布局,实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发展模式,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好改革的方向、时机和节奏,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先行先试,突破深层次制度障碍,不断破解影响民生福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要求,既要着力落实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着力抓好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又要注重打破身份分割、地区分割和行业分割,统筹推进全社会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的统一协调发展。
5.增强能力,优化服务。
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水平,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1.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普惠化全面推进。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6%。
2.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区域间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和待遇差距不断缩小。
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7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000元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0万人,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0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0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00万人、3000万人、206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3.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进。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适应广东现代产业体系需要,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初步建成。
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95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8%),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0∶38∶52。
4.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劳动者积极性进一步发挥。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13%以上,绝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
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监管更加有力,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5.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者实现体面劳动。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取得更大成效,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形成。
劳动保障监察更加有力,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6.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展明显,考录、考核、奖励和交流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能力全面提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全面推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公平公正、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军转干部安置模式进一步创新,自主择业就业指导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7.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初步建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数量达到7800万人,持卡率达到75%。
三、主要任务
以实施就业谋福工程、社保安福工程、人才兴福工程、技能致福工程、收入增福工程、和谐稳福工程为核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树立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普惠均等、创新管理、服务优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促进就业的关系,构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大力实施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内需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在惠民生保稳定中促进各大群体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配套完善更加有利于促进各类人群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城乡和区域统筹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援助政策以及投入保障政策。
建立推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与就业互促互动机制,制订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和优化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充分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2.统筹推进区域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
健全区域就业协调发展机制,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在产业升级中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容量,引导粤东西北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积极发展高就业容量产业,鼓励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对接效率,推动区域统一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创新就业援助模式,继续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南粤春暖”行动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推动建立一批家庭服务业品牌。
3.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加强创业教育,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建设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发全省共享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培训提高有创业愿望城乡劳动者的创业能力。
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探索通过企业资助、社会化运作等多方投资的方式筹措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经费。
专栏1 推进就业行动计划
1.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
通过加大岗位拓展、创业引领、素质提升、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
2.南粤城乡就业援助行动。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认定、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统筹做好残疾人、妇女、复员退伍军人、刑释解教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4.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逐步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和灵活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
构建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体系,加快各类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探索以公共服务信息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
稳妥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实现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优势互补、并行发展。
5.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建立健全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体系。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本省农村户籍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完善企业培训平台建设,突出抓好职工在岗培训。
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6.构建预防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
建立健全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主的失业监测、发布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对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灾害和因经济危机引起的失业风险进行积极预防及有效调控。
建立健全就业景气预测监测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景气指标体系,更有效地进行就业失业监控及指导。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贯彻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区域协调、统筹城乡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1.大力推进全民参保。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参保政策,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
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2.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切实保障养老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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