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4363088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48KB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docx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施方案》(国办发明电〔X〕35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省政府《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及市政府《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懂火灾预防常识、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社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X年春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排查整治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检查、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合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情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消除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防火性能;检查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
消防部门负责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X年春节前,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X年6月前,对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排查整治内容:
区建设部门及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供电企业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检查用户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实。
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气象部门负责检查建(构)筑物防雷装置。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对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消防部门要及时提请政府或抄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X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检查。
排查整治内容:
消防部门负责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室内装修装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参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X政办〔X〕96号)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分工是:
公安部门负责对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
经贸部门负责对所属国有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外经贸委负责对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乡镇企业管理局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隐患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负责对商住楼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
文化部门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网吧、游乐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工商部门负责对商场、室内市场、超市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旅游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教育部门负责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非星级旅馆、饭店、宾馆及营业性餐馆的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监察部门负责在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据有关法规、纪律给予行政处分;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开展防火检查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和指导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以及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
4.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X年,对所有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一次检查。
排查整治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
5.深化“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
X年,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的综合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建设、规划、安监、公安、工商、土地、文化、房管、劳动保障、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结合《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X政办〔X〕235号),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整治“三合一”场所。
6.排查整治安排
各级各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认真排查、严厉整治4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并根据本地事权划分,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单位。
(2)自查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动员,迅速部署辖区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各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等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火灾隐患。
(3)认真排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4)严厉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改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
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将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1.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1)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X年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相关部门,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
X年,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指导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引导开展演练。
消防部门要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指导家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X年3月30日前,街道、社区或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各个社区的每栋住宅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集中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开放消防教育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站,利用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等社会单位和高层住宅,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2.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1)开展从业人员集中培训。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城市燃气、物业服务等企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电工、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鉴定。
消防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X年春节前,要组织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X年底前,全区7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X年春节前,消防部门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
X年底前,保安培训机构要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消防部门要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专门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
(3)开展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人消防培训。
X年底前,区政府将依托当地行政学院、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当地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
(三)集中开展大练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
要将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由公安、安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气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确定训练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切实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2)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训练。
消防部队要加强高层、地下、化工等疑难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强化战斗员、指挥员、攻坚组的多层次训练,集中开展石油化工灭火、高层试水、远程供水等实战测试训练。
X年春节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逐一进行“六熟悉”。
消防大队、中队每周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训练。
合同制消防中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火灾特点,配强装备,制定训练计划,科学施练,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实战演练。
志愿消防队应结合实际,重点训练提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每年定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演练。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定期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练兵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依托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集中开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所属行业或系统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各级各部门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原发证主管部门应依法撤销或注销相应行政许可或证照。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区政府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将于X年2月和11月,分两次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连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情况统计表》请及时报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每月22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X年1月15日、12月5日前报工作总结。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把工作情况报送区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排查 整治 宣传 培训 练兵 活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