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和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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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和技术
安全管理制度
1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1检测环境条件保障的规定
检测环境与设施的合理配置是保证检测工作有效开展,数据准确、可靠、科学、公正的基本条件。
由于本中心开展的检测工作主要在室外操作,且场所非固定。
检测环境和设施的要求应严格规定。
1.1.1目的
检测环境条件,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保障检测环境条件符合检测要求。
1.1.2适用范围
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
1.1.3职责
1.1.3.1按规定购进仪器,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
1.1.3.2检测员进行防雷检测时,必须保证环境条件符合检测要求,方允许检测。
1.1.4检测环境条件保障程序
1.1.4.1设备条件保障程序
1.1.4.1.1设备的购进。
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购进,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1.4.1.2设备的签收。
技术负责人在审验所购仪器设备,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签收。
否则予以退换;
1.1.4.1.3设备的计量。
仪器设备应予以计量检定,检定达标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1.1.4.1.4入库管理。
a.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对入、出库的所有设备予以检查。
b.新购进设备,计量合格的方可入库签收。
c.仪器出库前应检查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内,超期未计量的设备不得出库,送检并作好记录。
d.仪器出库前还应检查其整体状况是否良好,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并作好记录。
e.使用完仪器入库时,也应检查其状况,并做好记录;
1.1.4.1.5测试。
防雷测试时,应由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
不得由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1.1.4.2自然环境保障程序
1.1.4.2.1下雨天,严禁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1.1.4.2.2当湿度超过规定要求时,严禁开展防雷检测;
1.1.4.2.3检测现场,没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其他自然条件时不得开展防雷检测。
1.2现场检测作业安全规定
检测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依照技术质量负责人的要求检测,不得随意简化操作流程。
1.2.1高空检测安全制度
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有时需在高层建(构)筑物(如行车、烟囱、水塔等)顶上检测,在检测前应首先了解周围有无高压线架设,检查梯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可靠,高空检测应使用安全带。
检测时严禁向下抛掷检测工具和其它物品,杜绝因触电、跌落引起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1.2.2易燃易爆场所检测安全制度
在易燃爆场所进行检测,不准带火种、不准吸烟、不准着尼龙化纤类衣物、不准穿带铁钉铁掌的鞋、不准使用黑色工具碰撞敲打金属物和挫光金属物表面,遵守各易燃易爆场所的其它安全规定,杜绝因静电火花引起的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1.2.3有毒场所检测安全制度
在毒品仓库检测时,一次不要在库内耽搁太久,以免中毒;有规定的,还应使用防毒保护用具。
1.2.4其它场所检测安全制度
1.2.4.1测试电器设备接地装置时,严禁带电作业;
1.2.4.2测试静电接地时,要检查地线是否带电,以防漏电造成意外事故;
1.2.4.3雨天或测点上空有雷雨云时,禁止测试。
遇中到大雨天气,应在雨停二天后恢复检测,遇小雨和阵雨天气,应在雨停一天后恢复检测。
1.3现场检测设施与环境控制的规定
1.3.1质量主管全面负责现场检测设施与环境要求落实实施情况,深入各检测组了解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监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1.3.2检测组长,具体负责各小组现场检测设施与环境要求的贯彻落实,并就落实情况(重点是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向质量主管写出书面报告;
1.3.3受质量主管的委托,各检测组质量/安全监督员,负责各自所在检测组在检测工作中贯彻落实现场检测设施与环境要求情况的监督,有权制止或向质量主管报告违规行为。
2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2.1事故种类分析
就种类而言,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仪器、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三大类。
2.1.1仪器、设备事故。
此类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为的仪器、设备损环、或不按技术要领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
另一种是非人为因素的仪器、设备自然事故。
2.1.2安全事故。
这类事故有人为和非人为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不按操作程序操作仪器、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是不遵守安全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2.1.3交通事故。
可分两种情况考虑,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事故。
主观责任事故主要是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客观事故是他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
2.2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2.1事故报告。
事故一旦发生,有关责任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技术质量负责人或中心负责人汇报情况。
2.2.2现场调查。
技术、质量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现场解决问题并做记录。
2.2.3定性分析。
公司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事故分析会,听取现场调查人员的汇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2.3事故处理
2.3.1非人为因素或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昼避免以后发生类似事故。
如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事故,或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交通事故。
2.3.2如因不按操作技术要领、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粗心大意造成的人为主观责任事故,要从重处罚。
一是通报批评,二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吊销上岗证),三是根据事故造成损失的大小,由直接责任人担负50%~100%的经济损失。
2.3.3事故处理的全套资料,由相关技术、质量负责人整理,处理意见形成和事故善后工作完成后,由公司负责人签字,交档案室存档复查。
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将事故处理结果纳入其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技术、档案管理
3检测资料保管和保密制度
3.1资料、档案的分类
根据各种技术资料和档案的重要性、时效性进行分类归档,具体可分为五大类。
3.1.1一类:
政策、法规类。
国家、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颁布制定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决定等。
3.1.2二类:
技术标准类。
①国家、部门与地方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制定的质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行业规定、参考标准等。
②本公司制定的设计、施工实施细则,《质量管理手册》和《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3.1.3三类:
仪器、设备等。
3.1.3.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验收、维修、报废情况记录等。
3.1.3.2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保修卡、计量合格证等。
3.1.3.3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登记记载。
3.1.4四类:
用户资料类。
3.1.4.1各种合同、协议、质量异议质疑材料、异议处理意见。
3.1.4.2各处现场测试数据、通知、技术报告等。
3.1.5五类:
综合管理类。
3.1.5.1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记载、工作计划、会议记录、请示报告、批复、批审文本等。
3.1.5.2考勤、奖惩、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的记载。
3.2保管期限
3.2.1一、二、三类档案资料保存期最少应不低于八年。
四类档案资料保存不低于三年,五类档案资料永久保存。
3.2.2对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由管理员登记造册,信息部负责人审核监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并监督销毁。
3.3资料档案室管理
3.3.1资料管理员对于与防雷有关的信息,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3.3.2本公司资料档案室的资料,原则上只对本公司设计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开放,其它人一般不得借阅、查询,外人查询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
3.3.3借阅档案资料须由信息部负责人批准,在管理员处登记借阅。
借阅正在实施和竣工后不满一年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须以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借阅登记内容:
借阅人姓名、资料名称、份数、用途、归还时间。
3.3.4资料档案室严禁无关售货员进出,资料管理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带闲杂人员进入资料室。
3.3.5借阅、查询资料,务必保持资料的整洁,不得在资料上批注、画涂,以保证资料的完整。
3.4资料档案安全制度
3.4.1档案由管理员负责用专柜存放,并做好防火、防虫、防鼠、防尘、防盗的“五防”工作。
3.4.2进入资料室的人员不准带打火机等到火种入室,更不能在室内吸烟。
3.4.3资料室必须有防火的消防器具,供电线路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3.4.4资料室必须干燥通风,严禁利用潮湿的房屋作资料室,以免造成资料的损失和数据的丢失。
3.5保密事项
3.5.1资料档案室管理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所看到的资料内容。
3.5.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档案室必须严格贯彻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和国家的机密”等规定,实行借阅技术资料审批登记制度。
3.5.3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资料室,以免造成资料丢失。
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1仪器和设备质量的控制
4.1.1概述
用于检测工作的仪器设备的正确配备是保证本中心质量方针贯彻和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本中心根据所开展的检测项目,配备所需的设备,加强监管,使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技术性能满足工作要求。
检测组负责按项目的设备配置要求,购置设备,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对设备的状态进行受控管理。
检测人员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
4.1.2仪器设备的配置
4.1.2.1本中心根据开展检测项目的需要,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了相应的仪器设备,并对技术能力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确认。
4.1.2.2检测组提出建立检测新项目申请,应提出可行性报告。
技术、质量负责人审核,经审批的建标项目由业务部门负责按计量认证考核规范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并负责建立相应档案。
4.1.2.3办公室负责设备档案管理,并负责组织计量认证/认可换证工作,保证所有项目均在认证/认可合格证附件上体现,仪器设备在有效周期内使用。
4.1.3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和计量检定
4.1.3.1仪器设备的购置
检测组是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有关仪器设备的申购计划汇总,购进仪器设备的验收等工作按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办公室负责采购供应和建立设备登记帐。
4.1.3.2仪器设备的使用
4.1.3.2.1测量设备、试验设备和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保管,且应按本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量值溯源。
精密测试仪器的使用和保管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后,方可独立操作使用。
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均应严格按仪器设备有关操作程序使用仪器设备。
使用中应确保设备证书的副本及时得到修正并防止发生无效的调整。
4.1.3.2.2仪器设备以仪器名称和出厂编号作为唯一性标识,对未标明出厂编号的,应用粘贴的方法自编号。
4.1.3.3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4.1.3.3.1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以确保仪器设备不出现因受潮、保养不善造成的故障,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在送检和现场检测中,应注意仪器设备的运输安全,包装合理,轻拿轻放。
4.1.3.3.2仪器设备经验证需修理时,仪器设备保管人应书面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办公室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修理。
仪器设备修复后,须经检定或校准合格方可使用。
4.1.3.3.3检测用主要仪器设备的更换,由技术、质量主管论证,确认达不到原精度等级要求的应及时安排经费更新,报办公室办理更换申报手续。
4.1.3.3.4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按照设备可溯源性管理程序中规定执行。
4.1.3.4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
检测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只有检定达标的仪器设备方可投入检测工作中使用。
4.2校准和检测方法质量的控制
4.2.1概述
检测方法的合理选择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基本条件之一。
本中心与检测工作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规范和本中心制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开展工作。
4.2.2检测方法的选择
4.2.2.1防雷装置检测的依据及方法通常是国家的现行标准或规程,本中心的检测人员应针对受检方委托本中心进行的防雷装置检测需要编写《检测大纲》。
4.2.2.2检测大纲形式及内容按照检测工作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4.2.3检测方法的受控管理
4.2.3.1本中心检测人员应使用受控有效的检测方法,办公室应保证检测人员能方便得到这类技术文件。
4.2.3.2质量负责人应负责经常检查检测现场在用的技术文件,确保各检测组各类人员使用的技术文件均现时有效。
检测组负责定期对自编的受控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质量负责人负责定期对外来技术文件的现行有效性进行检查。
4.2.4检测数据的控制
任何通过直接的、间接的测量或经过一定的计算方法获得的检测结果,必须通过校核人员校核。
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4.2.4.1检测依据方法的正确有效性;
4.2.4.2采用的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正确性;
4.2.4.3检测结果和有关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4.2.5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的处理
4.2.5.1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发生环境条件失控、检测仪器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影响检测工作正常进行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2.5.2异常情况排除后,有关部门应按相应的要求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检测工作。
对发生异常情况前已采集到的检测数据应根据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对检测参数测量过程的影响情况进行确定。
4.2.6现场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4.2.6.1进行现场检测时必须对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加强监测,用于进行现场检测服务的仪器设备,其搬运、安装、调整、使用等环节均应加强质量控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操作规程。
4.2.6.2在现场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对防雷装置状态加强控制,必要时积极寻求受检方的配合支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予以保证。
4.2.6.3各检测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现场检测方法,当部分要求难以满足而受检方急需时可按本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偏离质量体系文件的例外许可。
4.2.6.4具体工作按本中心检测工作程序和处理例外情况的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2.7采用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进行检测的规定
4.2.7.1对用于检测的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中初次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应由检测组组织对其技术性能、功能与相应检测方法的符合性、数据处理及转换的正确性和稳定性、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保密性等进行验证、评估,并记录归档。
具体按本中心计算机(含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和软件管理程序执行。
4.2.7.2用于检测的计算机软件均应有文件化的编制说明和操作指导书,并按本中心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4.3设备管理规定
4.3.1目的
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受控,从而为受检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4.3.2适用范围
适用于设备可溯源性的管理与控制。
4.3.3职责
4.3.3.1办公室负责设备的购置、建帐、建库、调配、标志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定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4.3.3.2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使用、维护、周期检定、标志填写粘贴。
4.3.3.3检测组负责组织与溯源性有关的比对和能力验证。
4.3.4设备管理工作程序
4.3.4.1设备的购置
4.3.4.1.1检测组根据所开展检测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购置仪器设备申请,并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经检测组技术质量负责人认证、中心分管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4.3.4.1.2采购人员应根据申请表中的技术要求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产品,一般情况下直接从生产厂家订货。
4.3.4.1.3货到后必须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4.3.4.1.4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建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设备数据库,所有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4.3.4.2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4.3.4.2.1检测使用仪器设备应按国家规程或规范进行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3.4.2.2根据校准/检定、比对或验证结果粘贴可用性标识,可用性标识有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
4.3.4.2.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检测仪器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均使用合格证。
a经计量检定,结论为合格;
b经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要求;
c经符合程序的校准,其校准结果均在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内;
da~c因故不能实现,经过比对验证证明其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e经符合规定的检查具有有效结论的记录。
4.3.4.2.4准用证
a对于多功能设备,经检定、检测,包括校准和比对验证试验,证明其部分功能技术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其余部分功能又不影响检测的质量;
b对于多功能的设备只进行了所需的功能检定、检测或检查,包括校准和比对验证试验,证明了这部分功能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
c计量器具获准降级使用。
4.5.3.4.2.5停用证
a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限;
b已损坏或功能不正常;
c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
4.5.3.4.2.6上述标志应有如下信息:
a设备的编号;
b设备的证书或报告的批准日期或检查、试验的日期(有记录的);
c有效期终止时间;
d对仪器状态进行技术确认的机构名称;
e负责对设备受控状态进行确认的检查人员的姓名;
f对准用证应有准予使用的范围、等级或功能;
g对停用证应有开始停用日期和停用状态正式确认日期。
4.3.4.2.7所有设备必须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在湿度大的季节需酌情增加次数,仪器使用说明书有维护保养方法的按其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电子设备进行清洁与通电保养,其他设备、器具进行清洁、涂油、去湿等保养。
4.3.4.2.8任一设备在使用中出现过载或操作错误,或显示结果可疑,或经校准/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贴上“停用证”,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检测组负责人。
检测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认。
必要时报告中心技术负责人。
经确认应修理的,按修理条款办理;确认无法修复需报废的,应从使用检测组取出,集中存放。
4.3.4.3设备的管理
4.3.4.3.1已建立的设备数据库,年底与财务对帐并做报表。
4.3.4.3.2设备需维修时,由设备使用人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检测组负责人审核、办公室确认,报中心质量负责人审批后安排修理。
修理情况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仪器设备履历表》中进行记载。
4.3.4.3.3停用设备无法修复的应及时转帐从“在用”转入“停用”,并集中存放。
4.3.4.3.4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
4.3.4.4技术档案
4.3.4.4.1技术档案为设备档案。
4.3.4.4.2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仪器设备履历表。
表中的内容为档案目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仪器设备编号、出厂编号、购置日期、所在房号、价格、技术指标、用途、验收情况、保管人、使用人、检定记录、故障检修记录、报废记录;
b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或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制技术报告及图纸;
c周期检定/校准情况的记录及相应的有效证书或报告
4.3.5可溯源性管理工作程序
4.3.5.1由办公室建立检定、校准和检测设备、比对设备、辅助设备档案。
4.3.5.2仪器设备管理员每年打印下年周期送检总表和各检测组送检分表,于15日之前发到相关检测组,仪器保管人员将到周期的设备送到相应单位或部门检定/校准,技术主管督促按时完成。
4.3.5.3仪器设备管理员将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校准报告的检定证书原件及仪器设备产品说明书原件交文件/档案管理员登记建档,存放中心档案室管理。
4.3.6质量记录
4.3.6.1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
4.3.6.2仪器设备验收表
4.3.6.3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3.6.4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4.3.6.5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
4.3.6.6仪器设备履历表
5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1目的
记录和报告是检测结果的记实,是今后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主要内容,不得随意改动,因此要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
5.2适用范围
防雷检测的记录和报告管理。
5.3职责
5.3.1防雷检测技术人员必须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真实和公正。
5.3.2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记录和报告的完整性。
5.4记录和报告管理程序
5.4.1数据处理程序
5.4.1.1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记实,不允许随意的更改,不许删减,对个别异常值的处理,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增加检测次数确认;
5.4.1.2各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内容要填写整齐,应有检测人员校对和复核人员签名;
5.4.1.3原始记录如确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平等线,将正确数据填写上方,加盖更改人印章;
5.4.1.4检测数据填写在《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书》上;
5.4.1.5对不合要求的检测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书中如实反映。
5.4.2报告的出具程序
5.4.2.1检测报告表、检测合格证采用统一格式,由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审核签发;
5.4.2.2检测报告表一式两份,用钢笔填写,一份交被检测单位保存,一份交档案室内存档;
5.4.2.3送达被检测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单位应在限期内按要求整改完毕,申请复查;
5.4.2.4在接到被检单位的复检申请后,由原检测组按技术要求全面进行复检,重新填写检测报告表,按有关手续签发检测合格证。
5.4.3记录和报告档案管理程序
5.4.3.1所有记录和报告书,经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审核,使用完后,必须交由档案室统一归档。
并作好记录;
5.4.3.2检测记录和报告不得随意借阅,必须查阅时,需作好登记工作。
并不得变动、损坏和遗失。
5.5记录质量的管理规定
5.5.1记录的分类
5.5.1.1本中心与检测质量活动有关的记录分为技术记录、质量记录两大类。
5.5.1.2技术记录是进行检测组得数据和信息的积累。
主要有检测过程的原始观察、导出数据(简称原始记录)、工作单、合同、检测报告的副本以及与检测工作相关的技术设计图纸、说明等资料。
5.5.1.3质量记录是客观反映质量或质量体系运行过程的信息载体。
主要有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记录和报告、质量监督、运行检查、设备和计量标准档案、人员培训记录档案、申诉以及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等记录。
5.5.2记录的保存和保密
5.5.2.1所有记录必须由各相关部门指定的人员妥善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设施中,并按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
记录保管期限一般规定为3年,对记录中涉及防雷工程施工验收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其保管期限为长期。
记录超过保管期限,应由记录档案的保管部门造册报请中心质量负责人批准,予以处理。
5.5.2.2涉及受检方的记录应采取保密措施。
对记录的维护管理、查阅或借阅应符合本中心保护受检单位信息和所有权的规定和文件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5.5.3原始记录的内容与要求
5.5.3.1原始记录主要有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测量时的被测件标识,检测或检测人员的签名。
每份原始记录应清晰、明了,包含足够的信息,有利于分析影响不确定度的因素以保证检测过程能够再现。
标准或检测大纲有明确规定的,应按规定的要求执行。
5.5.3.2原始记录的填写人员应准确、完整、客观地逐项填写记录内容。
原始记录发生错误时对每个错误只能划改,并由修改人员签字或盖章以负责。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执行检测原始记录填写及数据更改的规定。
计算机采集数据时,也应采取类似方法避免丢失或更改原始数据。
5.6检测报告质量的管理规定
5.6.1概述
检测报告是本中心向受检单位提供的最终产品,也是本中心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进行的每一项检测的结果应准确、清晰和客观地报告。
5.6.2检测报告的形式
根据本中心承担检测任务的性质及检测的结果,本中心为受检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主要分为建(构)筑物防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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