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六大系统制度1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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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六大系统制度128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机
电
动
力
部
二零一三
目录
1、压风自救系统
1、压风自救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2、压风自救培训制度
3、矿井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2、通信联络系统
1、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2、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4、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0、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1、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3、供水施救系统
1、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2、供水施救系统应急预案
3、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5、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6、供水施救系统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供水施救系统轮流值班制度
8、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9、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0、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
一压风自救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1、压风自救设施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做好维护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随时使用。
2、每班进班时打开汽水分离器排水孔,排出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
3、每班由跟班副队长或班长负责逐个打开压风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量不足或无气流出,连接不牢和漏气时,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压风自救装置上的粉尘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5、在回采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长负责对进、回风巷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悬挂压风自救设施。
6、瓦检员、安检员是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采掘队进行整改。
7、不使用的压风自救设施要及时拆除并交回机电库房待用,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妥善保管。
8、各巷道压风自救设施安装好后随巷道进行移交,由使用区队负责管理和维护。
9、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自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安全可靠。
10、采掘工作面运物料时,严禁将所卸物料放在压风自救装置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
11、经常检查压风自救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
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
3、教育职工应爱护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
4、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压风自救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设置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
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压风自救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7、凡发现损坏压风自救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
三矿井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炭)[2010]146号)精神,为加强压风自救系统检查和维护,保证系统可靠,特制定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一、业务划分
1、机电二队负责压风房内全部设施、设备及管路的运行、维护、检查、故障处理及更换工作(气水分离器每天排放一次)。
2、机电二队负责进入采掘工作面巷道口以外供风、供水管路的运行、维护、检查、故障处理工作。
3、全矿各采煤队负责进、回风巷口分支阀门(不包括阀门)以里的供风、供水管路的运行、维护、更换、回收工作。
4、全矿及小井各掘进区队负责本区范围(从供风管路接用分支点起,不包括阀门)供风、供水管路的维护、检修、延长、更换工作。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检查压风机油位、温度、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2、检查压风机供电系统,各仪表是否正常。
3、检查管路的外部防腐层,应无剥落。
4、检查管路的吊挂装置应牢固。
5、检查管路的法兰盘、连接螺栓应完好、齐全紧固。
6、检查管路的阀门,开启关闭应灵活,无漏气。
7、检查管路进入各采掘工作面接地极及埋设应符合要求。
8、检查进入各采掘面压风管路应每间隔50米甩一个三通,阀门完好。
三、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安排
1、压风机包机人每天对机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井下各采掘区队管路阀门分界点的管路范围(包括阀门),每天由各包机人进行一次检查。
3、进入各采掘区队的压风管路每班应进行一次检查。
四、压风自救系统的检查情况,各单位根据业务划分,包机人认真填写各单位日常检修记录,如有重大问题立即向机电动力部、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室汇报。
五、使用和维护
压风自救系统由地面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及固定式永久性自救装备组成。
当煤矿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灾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装置处,打开自救装置箱门,打开球阀,迅速带好自救防护装置口罩,其压力达0.09Mpa左右,对装置外空气形成正压,而装置外有害空气压力低,不能进入防护装置,使避灾人员不致受侵害。
1、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压风自救系统不得存在有无气、漏气、或自救装置破损。
2、压风自救系统不得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检测标准为:
保持人员呼吸平稳为合格)及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等。
3、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置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置。
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
工作面安装完毕后上、巷道内压风自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采煤队管理。
4、各掘进工作面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帮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置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地方的巷帮之上。
5、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
6、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
7、运输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
8、各相关区队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压风自救管路、自救装置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系统)。
六、损坏与丢失赔偿规定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那条巷道辖区内,所管辖区的区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2、如出现损坏、丢失区队按原价值的双倍进行处罚,区队长按20%进行处罚。
3、如有人为破坏,被发现按破坏安全设施论处,交由安全监察部、机电动力部、经济保卫部共同处理。
七、压风自救安装要求与标准
运巷在组合列车外50—100米处人行道边,回风巷在超前支护外50—100米人行道边,平整墙面10米安装装置5组,在正常回采50米时,继续后移。
2、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高度,从底板向上1.5米的地方。
3、供风、供水高压软管从皮带里侧紧贴顶板接入,多余的盘挂在墙壁上绑好。
4、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必须牢固、平整、紧贴墙面。
5、所有管路连接时要使用生料带或麻丝缠绕丝扣必须牢固,接头不得跑冒滴漏,阀门灵活可靠。
6、严禁有其它物料、物件(单体、圆木、工器具)遮挡、挤压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全矿各掘进头:
在离工作50—100处米处人行道边,平整墙面5米安装装置2组,在正常掘进50米时,继续前移。
2、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高度,从底板向上1.5米的地方。
3、供风、供水高压软管从皮带里侧紧贴顶板接入,多余的盘挂在墙壁上绑好。
4、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必须牢固、平整、紧贴墙面。
5、所有管路连接时要使用生料带或麻丝缠绕丝扣必须牢固,接头不得跑冒滴漏,阀门灵活可靠。
6、严禁有其它物料、物件(单体、圆木、工器具)遮挡、挤压压风自救装置。
通讯联络系统
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
矿调度室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3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三、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四、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
需新增手持机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申请。
调度室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单位不得未经调度室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更换手机号码,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
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
六、使用单位的井下移动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
不得更改手机设备参数,维护好手机皮套、天线、电池及充电器,达到完好状态,手机电池按规定进行使用,充电时必须关机,充电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长期处于过充及过放电状态。
不得拆卸手机天线。
调度室信息中心有权检查手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情况。
七、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
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移动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
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八、移动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到调度室信息中心更换。
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
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
九、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通讯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
十、调度室信息中心电话班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移动手机和通讯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
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
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
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电话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电话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
八、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
其它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
需要通讯联络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电话清洁,确保电话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电话、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三、严格按数字程控调度机规定的配接表来接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
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
5、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
6、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
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
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
9、通信系统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
10、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
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
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
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
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
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本单位的电话,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
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
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
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调度无关的事情。
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
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
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电话、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发现故障立即修理。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试调整各个触点,保证接触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
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
3、系统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
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开除离矿。
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响工作。
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
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矿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
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应大于800小时,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
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
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机电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十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
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矿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
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应大于800小时,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
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
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机电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十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
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
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
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供水施救系统
一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1、水泵:
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
2、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
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3、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4、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5、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
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6、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
二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
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
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
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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