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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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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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篇一: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甲方(承租方):
嘉祥县卧龙山镇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及附录《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租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受等农户的委托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卧龙山镇娄庄、高山村以西及大黄公路两侧的亩耕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种植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15年,即自20XX年获后五日起至2029年秋作物收获后五日止。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标准定为:
乙方按物价部门公布的当年5月10日的中等小麦市场价的每年每亩耕地900元的标准计算向甲方支付租金。
租金与当年10月1日前付清。
因年1.30元/斤,所以内每年每亩租金计算为:
每年每亩耕地900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根据小麦市场价格浮动比例,按上述约定的租金标准,以三年为调整时间单位,对租金数额调整一次。
协商调整租金数额的时间定为每个调整时间单位的第三个年份的5月10日。
因国家政策变动另作商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4、甲方为乙方营造好的生产环境,去除影响生产和美观的树木。
排灌站、沟路渠等公用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确保乙方交通顺畅,生产顺利。
甲方不得在乙方流
转土地的沟边、路旁及空闲地上种植任何作物及树木。
5、甲方应协助乙方在租赁区域内建设生产、办公场所,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甲方应协助乙方正常使用水电设施,收费执行农业用电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种植经营活动。
2、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补偿费用由征收占用方承担。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承租区域内可以建设生产、办公场所及库房、晒场等设施。
6、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出租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原来固有的土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仍归属甲方,承租期内乙方新建的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在同等价格基础上,被设施占用地的农户按占地比例享有优先权。
若有异议,恢复耕地。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每亩100元。
2、甲方干预乙方种植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迟延一天,按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迟延一天,按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县、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对规模土地流转的项目扶持资金及乙方争取的各项项目资金归乙方享有。
3、尊重民俗,农户可以在自己的原承包地内保留和新建坟头,但坟头不能影响生产发展,2年坟头最高不得高于50cm。
不准立碑,不准搞建设。
4、租赁到期后,清理土地附属物恢复原貌,否则所有费用归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卧龙山镇村村民委员会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章)
签章日期:
年月日
篇二: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区县[]乡镇包字[年份号]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
村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
出租给乙方从
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
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租金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
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公斤(大写:
)共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
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租金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
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
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3)
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六、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租金的。
八、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元。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迟延一天,按租金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甲、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章)
签证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三: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王玉海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
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郑寨镇前李村面积_________亩承
包给乙方,其中良田--------亩、涝洼地------------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土地用途
1.土地用途为经营林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种植及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良田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
涝洼地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每年两次分期付清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第一次付款日期------------金额-------------第二次日期--------------金额
--------------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
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
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要出售苗木,甲方应
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各种所需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不低于5米宽)。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
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甲方必须确
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壹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苗木等处理完毕。
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
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
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
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
(签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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