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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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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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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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表单、报表和查询B.数据库、表单和报表
24.在SQL的SELECT查询时,使用________子句实现消除查询结果中的重复记录。
A、它的传输速率达10Mbit/s~100Mbit/s,甚至更高,传输距离可达几十公里甚至更远
D.SELECT产品名称,AVG(单价)FROM产品GROUPBY产品名称
C.直接使用SELECT-SQL命令D.以上方法均可
numn=0
A.只可包含其中一个表的字段
A.LOCATEFOR性别="女"
fori=1tolen(w)Q/CSG
电网公司供电局管理制度
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
2016-04-24发布2016-04-24实施
电网公司供电局发布
前言
为实现“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电网企业战略目标,加强业扩一体化、规范化管理,提升业扩报装效率,及时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统一客户新装、增容、变更用电报装业务各个环节的处理方法,进一步规范客户用电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加快客户用电业务办理速度,缩短客户用电申请审批时间,确保依法经营和供电服务承诺的兑现,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在《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01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细则发布实施后,上述标准同时废止。
本细则由供电局市场营销部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由供电局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号。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
本细则主要审核人:
本细则由批准。
本细则由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
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本细则规定了业扩报装新装、增容用电的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答复、业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装表、接电、资料归档、服务回访全过程及变更用电业务的工作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局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供电有限公司参照执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应达到本标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监管条例》
《供电监管办法》
《省供用电条例释义》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省各电压等级用户侧受电装置技术装备标准》
《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业务模型说明书》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配套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缩短居民计量业务处理时限的指导意见》
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投资界面及运行维护界面划分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电网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供电方案审批暂行规定》
《电网公司营配信息集成电子化移交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用电业务扩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术语和定义
3.1业扩:
又称业务扩充,是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相关业务手续,答复供电方案,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以及装表接电、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客户档案的整个过程管理。
3.2高压客户: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为10kV及以上的用电客户。
3.3低压客户: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为220V/380V的单/三相用电客户。
3.4预受理:
是指供电企业通过营业厅、95598等渠道获知客户用电意向后,至正式受理用电申请前,主动为客户提供的用电咨询、现场勘查等服务。
3.5直驳临时用电:
指特殊条件下,不装设用电计量装置的临时用电,供电企业按与客户约定的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本业务适用于公共集会、节日彩灯、影视拍摄等一般不超过7天的临时性用电,以及抢修救灾等临时用电业务。
3.6客户受电工程:
指供电企业直供范围内由客户出资、属客户资产的新装或增容供电工程、用电变更工程以及迁杆移线工程。
3.7客户专线:
从变电站间隔或开闭所间隔出线的客户专用供电线路。
线路由客户投资建设,线路运行维护责任由产权客户承担。
3.8供电方案:
指供电企业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制定并与客户协商确定的电力供应具体实施方案。
供电方案可作为客户受电工程规划立项以及设计、施工建设的依据。
供电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继电保护、初步的计量和计费方案等内容。
3.9意向性供电方案:
电力供应的意向性实施计划,仅作为电力客户进行外部供电电源可行性研究及办理线路通道等相关手续的凭证。
意向性供电方案包括:
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回路数。
3.10正式供电方案:
永久性用电的电力供应实施计划。
供电方案包括:
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回路数、路径、跨越、客户进线方式、客户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电能计量方式、运行方式等内容。
3.11临时供电方案:
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的电力供应实施计划。
临时供电方案包括施工用电方案。
3.12供电方式:
电力供应的方法与形式。
供电方式包括供电电源的参数,如频率、相数、电压,供电电源的地点、数量、受电装置位置、容量、进线方式、主接线及运行方式,供用电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供电时间的时限等。
3.13需用系数:
一组用电设备在正常工况下所估算的总负载与其总额定负载之比。
由于用电设备实际运行时不一定是满负荷运行,各用电设备一般也不会同时运行,加之设备和线路本身存在功率损耗,这些因素造成系统实际需用的最大负荷小于设备容量。
在需用系数法中用需用系数表征这个差异。
利用需用系数计算负荷公式:
=
·
∑(kW)
=
tgφ(kVar)
=
(kVA)
=
(A)
式中
,
——用电设备组的有功、无功计算负荷;
——用电设备组的视在计算负荷;
——用电设备组的计算电流;
∑——用电设备组的设备容量之和(不包括备用),kW;
——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线电压,kV;
——需用系数,见(附录A);
当设备台数n≦3时,
可取比上列表中数据大些的值,直至1.0。
4职责
4.1局领导
负责对各部门争议较大的供电方案进行最终审批。
4.2市场营销部
4.2.1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标准,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开展具体业务
4.2.2负责审核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的电价制定的合法性和客户资料的完整性。
4.2.3负责审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4.2.4负责审核全局高压客户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
4.2.5负责审核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作业计划取消的原因,并提出审批意见。
4.2.6负责组织由相关局领导、生产、计划、调度、计量、客户管辖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方案审查会,对OA审批过程中有部门提出异议的供电方案进行集体会审。
4.2.7负责组织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工程的设计(可研方案)审核。
4.2.8负责监督客户营业规费收取工作。
4.2.9负责根据计划发展部和生产设备管理部拟定的客户意向性回复意见,对答复客户意向性供电方案。
4.2.10负责实时将业扩受限信息向计划、设备、系统运行部门传递,并答复报装客户暂缓用电。
4.2.11负责按季度开展客户工程市场评价管理工作,并将涉及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供应)企业发生违反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发生有安全、质量、进度责任问题的相关信息上报电网公司。
4.2.12参与10kV专线和35kV及以上客户的现场勘察、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
4.2.13参与审查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计量客户和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
4.2.14参与县级供电企业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客户供电方案审查、设计审核。
4.3生产设备管理部
4.3.1负责明确我局设备重载、过载、轻载标准。
4.3.2负责组织完成因客户新装、增容业务涉及我局产权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4.3.3负责按照负荷接入原则审查供电方案中局管辖输、变、配设备容量、工况等运行条件是否满足客户接入,并提出审查意见。
4.3.4负责对供电设备的负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审核各有关单位对预警设备提出的大修、技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4.3.5参与10kV专线和35kV及以上客户的现场勘察、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
4.3.6参与审查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计量客户和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及设计(可研)方案。
4.3.7参与县级供电企业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客户供电方案审查、设计审核。
4.4计划发展部
4.4.1负责对供电方案中接入系统部分进行审查。
4.4.2负责依据客户用电报装情况(用电容量、负荷、用电性质),结合电网现状情况及规划情况,开展电网优化工作,并上报省公司,省公司批复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实施。
4.4.3负责组织审批用电客户占用我局管理的电缆沟道及间隔。
4.4.4负责出具客户意向性咨询的答复意见,传递到市场部并拟定对政府的回复文件。
4.4.5负责根据系统运行部门每月发布网络关键断面及设备重载、过载数据,滚动修编电网规划。
4.4.6负责对业扩配套项目按应急项目立项及业扩配套项目设计框架招标。
4.4.7参与审查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及设计(可研)方案。
4.4.8参与县级供电企业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客户供电方案审查、设计审核。
4.5系统运行部
4.5.1负责对客户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配置及定值进行审查或备案
4.5.2负责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提供变电站侧负荷数据并审查供电方案涉及线路最大负荷电流能否满足要求。
4.5.3负责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4.5.4负责因新装、增容业务涉及的电网运行方式变化、保护定值计算、调度协议签订等工作。
4.5.5负责按流程审批权限,对全局高压客户(含趸售客户)的新设备投产申请提出审批意见。
4.5.6根据设备重载、过载、轻载标准,开展设备重载、过载的统计分析。
并负责每月向计划部、市场部、设备部、客户服务中心及昭阳分局发布网络关键断面及设备重载、过载数据。
4.5.7参与审查容量为10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及设计(可研)方案。
4.5.8参与10kV专线和35kV及以上客户受电工程涉及自动化、通信业务的设计设查、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
4.5.9参与县级供电企业10kV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客户供电方案审查、设计审核。
4.6客户服务中心
4.6.1负责受理35kV及以上直供直管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业务,对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市场营销部审查。
4.6.2负责十县公司高压客户工程管理工作,跟踪、搜集、整理客户工程进展,统计十县公司的业扩报装工作情况,并报市场营销部。
4.6.3负责受理95598供电服务热线、客户服务网站接收的客户用电申请预受理业务,并将有关信息移交至客户管辖单位。
4.6.4负责牵头办理县公司2000kVA及以上客户用电业务的供电方案和设计审查工作,最终行文批复并对办理时限进行管控。
4.6.5负责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所受理报装客户答复供电方案及设计方案审查结果。
4.6.6负责办理所管辖客户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签订手续。
4.6.7负责所管辖客户的档案管理工作。
4.6.8负责全局客户用电业务的回访工作。
4.6.9负责发起35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OA审批流程,并负责审查其中的计费方式和电费回收条款。
4.6.10负责拟定35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用电合同。
4.6.11负责牵头组织直供直管35kV及以上客户的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工作。
4.6.12参与审查35kV及以上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及设计(可研)方案。
4.6.13负责根据客户用电需求,核实直供直管35kV及以上客户报装的实际容量,按本标准相关规定结合设备负载情况制定合理的供电方案。
4.6.14负责参考用电负荷需用系数表(附录A)将客户设备总容量折算为有功计算负荷,并在供电方案中注明。
4.6.15负责在供电方案中注明客户接入生产设备的待接入负荷特性。
4.6.16负责在客户投产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签订调度协议。
4.6.17负责根据供电方案审批结果因客户设备接入需换TV、TA的,负责在发出供电通知书的同时,将客户用电时间、用电负荷等信息提供给生产设备管理部。
4.6.18负责对管辖客户接入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告知客户。
4.6.19负责将35kV及以上客户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未通过的情况,及时上报市场营销部。
4.7昭阳分局
4.7.1负责受理昭阳区10kV及以下客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业务的申请,
4.7.2负责对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市场营销部审查。
4.7.3负责昭阳区低压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和装表通电工作。
4.7.4负责审核用户申请容量,参考用电负荷需用系数表(附录A)、住宅、商业和办公用电负荷密度(附录B)与客户设备总容量进行比较,是否满足客户用电需求。
4.7.5负责审批辖区内10kV容量为315kVA以下客户及低压客户的供电方案,并在审批意见中明确客户负荷需接入配电线路的装见容量、历史最大运行电流及额定载流量。
4.7.6负责按照负荷接入原则审查供电方案中分局管辖配电线路、配电设备容量、工况等运行条件是否满足客户接入,并提出审查意见。
4.7.7负责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所受理报装客户答复供电方案及设计方案审查结果。
4.7.8负责牵头组织昭阳区10kV及以下上客户业扩报装的现场勘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工作。
4.7.9负责办理昭阳区10kV及以下客户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签订手续。
4.7.10负责昭阳区10kV及以下客户的档案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
4.7.11负责发起10kV客户的供电方案OA审批流程,并负责审定其中的计费方式和电费回收条款。
4.7.12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的业扩报装工作情况,并报市场营销部。
4.7.13负责统计所辖配电线路和设备负载情况。
4.7.14负责提报预警线路或设备的改造及新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4.7.15负责按月在营业厅、网站发布业扩受限信息,包括受限区域、线路,引导客户报装需求。
4.7.16负责根据客户用电需求,核实昭阳区10kV及以下客户报装的实际容量,按本标准相关规定结合设备负载情况制定合理的供电方案。
4.7.17负责参考用电负荷需用系数表(附录A)将客户设备总容量折算为有功计算负荷,并在供电方案中注明。
4.7.18负责在供电方案中注明客户接入生产设备的待接入负荷特性。
4.7.19负责在客户投产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签订调度协议。
4.7.20负责根据供电方案审批结果因客户设备接入需换TV、TA的,负责在发出供电通知书的同时,将客户用电时间、用电负荷等信息提供给生产设备管理部。
4.7.21负责对管辖客户接入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告知客户。
4.7.22负责将10kV客户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未通过的情况,及时上报市场营销部。
4.7.23参与昭阳区范围内客户业扩报装的现场勘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工作。
4.7.24参与审查昭阳区10kV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及设计(可研)方案。
4.8计量中心
4.8.1负责在PMS系统中10kV及以上客户计量计费环节根据表库中现有表计信息进行配表。
4.8.2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计量装置(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箱(柜)、计量自动化终端等)的安装、调试、竣工检验及投运验收及客户的投产通电工作。
4.8.3负责高压新装、增容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安装、更换工作。
4.8.4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新装计量装置投运一个月后现场校验。
4.8.5负责对10kV及以上客户暂停恢复前的计量装置进行现场校验。
4.8.6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计量装置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4.8.7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会审,并负责提出初步的计量方案。
4.8.8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的设计方案会审,并负责提出最终的计量方案。
4.8.9参与审查10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用电合同。
4.9输电管理所
4.9.1参与110kV及以上涉及线路的客户工程设计审查。
4.9.2参与110kV及以上涉及线路的客户工程中间检查。
4.9.3参与110kV及以上涉及线路的客户工程竣工检验。
4.10变电管理所检修部
4.10.1参与35kV及以上涉及变电站的客户工程设计审查。
4.10.2参与35kV及以上涉及变电站的客户工程中间检查。
4.10.3参与35kV及以上涉及变电站的客户工程竣工检验。
4.11企业管理部
负责审核全局10kV及以上客户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
4.12财务部
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业扩费用和业扩费用退费。
4.13营销稽查中心
负责对业扩业务开展常态稽查,重点检查供电方案制定、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装表接电等关键环节办理情况,对各环节时效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并杜绝客户工程中发生“三指定”现象。
4.14监察审计部
负责对业扩服务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收集客户对业扩服务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实施闭环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4.15县级供电公司
4.15.1公司领导
负责35kV以下电压等级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及供用电合同(需上报供电局的除外)的最终审批。
4.15.2市场营销部
4.15.2.1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标准,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开展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并负责本标准涉及各项业务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考核。
4.15.2.2负责审查供电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提出审批意见。
4.15.2.3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的电价审核。
4.15.2.4负责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4.15.2.5负责审核公司高压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
4.15.2.6负责审批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因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未通过,导致作业计划取消的答复意见。
4.15.2.7负责审查10kV及以上客户、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计量客户的供电方案,并参与制定重要客户的供电方案。
4.15.2.8负责组织由公司领导、生产、计划、调度、客户管辖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方案审查会,对OA审批过程中有部门提出异议的供电方案进行集体会审。
4.15.2.9参与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的现场勘察。
4.15.2.10参与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工程的设计(可研方案)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
4.15.2.11负责监督客户营业规费收取工作。
4.15.2.12根据计划发展部和生产设备管理部拟定的客户意向性回复意见,对客户进行书面答复。
4.15.2.13负责实时将业扩受限信息向计划、设备、系统运行部门传递,并答复报装客户暂缓用电。
4.15.3生产设备管理部
4.15.3.1参与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的现场勘查。
4.15.3.2参与容量为315kVA及以上客户工程的设计(可研方案)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
4.15.3.3组织完成因客户新装、增容业务涉及公司产权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4.15.3.4参与客户新装、增容用电业务中涉及公司变电站新增(改造)间隔的设计审查。
4.15.3.5参与审查10kV及以上客户、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计量客户的供电方案,并参与制定重要客户的供电方案。
4.15.3.6按照负荷接入原则审查供电方案中公司管辖输、变、配设备容量、工况等运行条件是否满足客户接入,并提出审批意见。
4.15.3.7负责对供电设备的负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审核各有关单位对预警设备提出的大修、技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4.15.3.8负责明确设备重载、过载、轻载标准。
4.15.4计划建设部
4.15.4.1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客户设计(可研方案)的审查工作。
4.15.4.2负责对供电方案中接入系统部分进行审查。
4.15.4.3负责依据客户用电报装情况(用电容量、负荷、用电性质),结合电网现状情况及规划情况,开展电网优化工作,并上报供电局,供电局批复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实施。
4.15.4.4负责组织审批用电客户占用公司管理的电缆沟道及间隔。
4.15.4.5负责出具客户意向性咨询的答复意见,并拟定对政府的回复文件。
4.15.4.6负责根据系统运行部门每月发布网络关键断面及设备重载、过载数据,滚动修编电网规划。
4.15.4.7负责对业扩配套项目按应急项目立项及业扩配套项目设计框架招标。
4.15.5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4.15.5.1参与审查10kV及以上客户、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计量客户的供电方案,并参与制定重要客户的供电方案。
;并根据业扩工程接入电网情况及管理界面,负责审查或备案客户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配置及定值。
4.15.5.2负责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提供变电站侧负荷数据并审查供电方案涉及线路最大负荷电流能否满足要求。
4.15.5.3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受电工程涉及自动化、通信业务的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
4.15.5.4负责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4.15.5.5负责因新装、增容业务涉及的电网运行方式变化、保护定值计算、调度协议签订等工作。
4.15.5.6负责按流程审批权限,对公司10kV及以上客户(含趸售客户)的新设备投产申请提出审批意见。
4.15.5.7根据设备重载、过载、轻载标准,开展设备重载、过载的统计分析。
并负责每月向计划部、市场部、设备部、客户服务中心及供电所发布网络关键断面及设备重载、过载数据。
4.15.5.8负责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实时信息校核供电设备负荷数据(不含配电变压)。
4.15.6客户服务中心
4.15.6.1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新装、增容和变更业务,负责客户工程管理、跟踪、搜集、整理客户工程进展及客户报装档案管理工作。
并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开展工作。
4.15.6.2负责受理95598供电服务热线、客户服务网站接收的客户用电申请预受理业务,并将有关信息移交至客户管辖单位。
4.15.6.3负责根据客户用电需求,核实10kV及以上客户报装的实际容量并参考用电负荷需用系数表(附录A)将客户设备总容量折算为有功计算负荷,在供电方案中注明。
4.15.6.4负责发起10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电方案OA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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