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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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宣钢钢铁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XGGT/LG-GZ001~032-2014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
1.0
编制:
炼钢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审核:
批准:
宣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
2017年10月1日发布2017年10月3日实施
目录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5
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8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0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2
6.规章制度管理制度14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6
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8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
1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4
11.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28
12.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33
13.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36
14.安全防护管理制度39
15.相关方管理制度41
16.“三违”管理制度44
17.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
1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3
19.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7
2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9
21.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2
22.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6
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9
24.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71
25.危险源管理制度76
2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6
27.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04
28.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12
29.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119
3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22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工作是炼钢厂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关系到炼钢厂员工的生命安全。
为炼钢厂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炼钢厂的安全工作生产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炼钢厂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的管理工作。
2、安全科负责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实施炼钢厂总体、年度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监测、记录,负责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监测结果的汇总工作。
四、程序及内容
1、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原则
(1)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服从公司总体安全生产目标,是各车间分解生产目标的依据,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要服从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
(2)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安全生产目标之间的关系和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炼钢厂主要负责人是炼钢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同时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提出要求。
各车间的负责人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2、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1)炼钢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划、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出本年度炼钢厂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至各单位。
(2)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应以公司和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基础,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3)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要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监测、记录,并定期向安全科汇总。
3、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
(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炼钢厂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
五个为零:
①死亡事故为零;
②重伤事故为零;
③火灾及爆炸事故为零;
④职业病发生人次为零;
⑤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二个达标:
①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②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包括以下内容:
①死亡事故;
②重伤事故;
③轻伤事故;
④隐患整改率;
⑤安全教育培训率;
⑥“三违”发生人次;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率;
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率;
重大设备事故发生次数;
职业病发生人次。
4、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依据公司和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结合炼钢厂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还应遵循可量化监测的原则,便于定期对其进行统计和分析。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当年已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炼钢厂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在炼钢厂内实行层层签订。
5、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1)炼钢厂于每年初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制定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各车间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2)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应检查督促本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进度。
(3)安全科负责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当月安全生产目标的记录,并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运行情况。
6、安全生产目标的评估和修订
安全科应每半年对全年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
安全科对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进行统计和评估后,将结果上报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修订,并及时向各车间公布。
7、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
(1)各车间按年总结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本车间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安全科应对各车间全年的安全工作做出客观而公正的评价,如实填写《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效果评价表》,作为年终各车间考核评价依据。
(3)安全科负责收集各车间安全生产目标评价考核情况;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炼钢厂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为加强炼钢厂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设置要求
1、各级安全组织机构
(1)炼钢厂安全领导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炼钢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科。
(3)车间主任为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4)各班组负责人为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炼钢厂厂长担任,副组长应由炼钢厂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车间主任。
四、职责
1、厂长(副)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全面领导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对炼钢厂安全管理和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炼钢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
(4)组织制定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5)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6)组织制定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
(7)负责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审核;
(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检查、部署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10)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处理决定。
2、安全科、生产科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副厂长组织推动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监测、考核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
(4)负责编制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参与炼钢厂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6)按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7)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协助解决。
发现重大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
(8)参加炼钢厂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车间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编制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做出评估总结;
(10)协助车间做好生产现场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针对职业危害制定防治措施;
(11)督促各车间,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具),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3、车间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及炼钢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3)参与炼钢厂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车间员工传达公司、炼钢厂安全指示精神。
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会议。
(4)协助、配合炼钢厂安全科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5)组织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组织开展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完成炼钢厂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4、班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厂部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4)负责落实本班组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5)组织参与厂部、车间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7)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5、员工职责
(1)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
(2)参加培训和学习,丰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提高技能,增强自我防范、约束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3)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及时排除/报告/举报身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违规违纪行为,拒绝违章指挥。
(5)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
(6)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和紧急抢险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炼钢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炼钢厂各级领导、各车间及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生命安全,保证炼钢厂生产安全、稳定、长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各级领导、各车间及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厂长(副厂长)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炼钢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科负责制定炼钢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科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四、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应遵循“全员、全覆盖”的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要求,应适时修订;
②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与炼钢厂安全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责任制内容要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炼钢厂应对拟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与修订
炼钢厂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与修订,保持其适宜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修订后应以正式文件下发。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炼钢厂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科、安全科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每年均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炼钢厂厂长每年年底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做好炼钢厂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炼钢厂的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确保炼钢厂生产正常有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炼钢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
三、内容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1)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规定的使用范围、炼钢厂安全生产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编制炼钢厂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报炼钢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2)每月初,会计按照相关规定,报炼钢厂厂长审批通过后,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会计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专项科目,确保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③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支出;
④安全生产检查支出;
⑤职业危害防治;
⑥安全标志及标识;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车间应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中填写,由安全科审核,厂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3)月度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的,应转入下月使用。
当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应从正常成本费用中支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定炼钢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生产过程中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
三、职责
1、安全科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和更新。
2、其他各车间应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汇总后报安全科。
3、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日常档案管理,每年应将相关清单向炼钢厂各单位发放。
四、识别和获取
1、识别:
各车间根据炼钢厂实际情况识别适用于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报安全科汇总。
2、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各级政府网站的信息;
(3)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
(4)发行和出版物等。
五、评审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识别、获取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适宜性评审,并将相关内容融入到炼钢厂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之中。
六、更新
当识别、获取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后,要及时对其进行评审,并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并根据其内容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更改。
七、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方式。
2、对于发放的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由安全科人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予以销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炼钢厂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加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内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环节。
三、编制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的要求;
(2)内容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适用于相应的岗位;
(3)文体统一,用词精准,逻辑严密,力求完整。
2、操作规程的编制由生产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编写操作规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2)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
(3)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4)操作规程必须能够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提高。
四、审核、下发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报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报送厂长批准下发。
五、使用
1、规章制度在下发生效后,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并保存相应的执行记录,以作为今后改善炼钢厂管理状况的依据。
2、操作规程经批准正式生效后,分发至相应岗位实行,各岗位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提出改善意见。
六、评审
1、规章制度在运行一年后,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运行情况和反馈意见进行适宜性评审。
2、新发布的操作规程在运行三个月后,由厂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进行适宜性评审,后每年进行一次评审。
七、修订
1、安全科根据评审结论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其适宜性。
2、生产、安全科根据评审结论修订操作规程,保障其适宜性。
3、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炼钢厂安全科、生产科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报批。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炼钢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避免伤亡,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炼钢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炼钢厂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三、要求
1、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技术含量高,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培训与复审
1、安全科应依据炼钢厂生产实际需要,及时统计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编制计划报炼钢厂厂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安全科应及时向公司安监培训部门递交培训需求,并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证书的复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将失效。
3、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将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监部门统一办理。
4、复审内容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五、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炼钢厂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炼钢厂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炼钢厂安全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安全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科是炼钢厂安全文件和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下发和归档事宜。
2、安监部是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日常记录档案的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档案,并定期向安监部移交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
四、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炼钢厂安全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下列文件资料需归档管理:
(1)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
(2)报上级部门文件;
(3)公司下发的文件。
3、下列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需归档管理:
(1)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汇编资料;
(2)安全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
(3)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包括:
员工、相关方的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证件信息等;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5)隐患排查档案资料;
(6)危险源档案资料;
(7)相关方档案资料,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
(8)“三同时”档案资料;
(9)应急预案档案资料;
(10)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的其他资料。
五、归档要求
1、立卷归档要求
(1)安全科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
(2)各车间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3)各车间向安全科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
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5)为便于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安全科应分类别建立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并保持其有效性。
2、保管期限
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等至少应保存1年以上,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3、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安全科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安全科对所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或已失效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六、借阅管理
1、各车间因工作需要,借阅本车间的业务档案需经本车间主任批准,到安全科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2、各车间借阅非本车间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车间同意或厂部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人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厂领导批准。
5、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
6、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更新
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关车间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报批,并将新获取档案保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消防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各车间及所有人员。
三、职责
安全科负责炼钢厂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程序和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培训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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