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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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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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协议
广告代理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负责向乙方提供发布广告的所需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合法有效。
三、广告发布媒体与单位规格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广告采用________________样稿(样带),并作为附件与本协议一并保存。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互发传真即为生效。
如甲方在广告发布前三个工作日内无故改变或撤销广告发布计划,或因乙方责任未能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均须按广告刊价总金额的30%向对方交纳违约金;如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省级总代理协议
甲方: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友昵品牌服装市场,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经营友昵品牌服装达成如下合同: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友昵品牌服装在_____总代理,经销甲方友昵品牌服装.
2,经营的商场及专卖店的要求
选择省内批发及零售业务辐射面最广,客源最丰富的地区作为省级代理商的店址.
3,对代理商的要求
(1)个人或公司的形式均可,但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销售经验,广泛的社交能力.
(2)资金: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以支付合约保证金及装修费用,开业货品及其它有关经营运作的必要开支.
(3)营业执照:
代理公司须拥有有效的经营营业执照,个人代理商进驻商场根据商场具体规定,甲方协助解决.
(4)具备较强的经营运作能力,愿意遵守友昵服装省级总代理商必须承担的责任,需有执着及尝试新事物的精神,必须全心投入友昵服装的销售工作.
4,区域独家经营
以省为单位,独家经营.
5,装修陈列设计
甲方提供形象设计图纸供乙方参照,以确保店面及柜台的形象统一,增加顾客信心.
6,广告推广
考虑资助客户部分广告费用(该费用以货品形式返还代理商),代理商换季的陈列品以成本价向我公司购买.
7,市场考察
专业人员到代理当地进行市场考察,提供对省级总代理店店铺选址的专业意见.
省级总代理承担之责任
1,省级总代理年完成的销售额为_____万元.
2,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所在地的繁华路段.
3,人民币_____万元整的合约保证金,其中_____万元整的合约保证金可以允许省级总代理商见证发货(见证发货即收到省级总代理商的汇款传真单后可以立即出货,合约保证金扣除发货费用后,余额在合约期满_____个月内无息退还省级总代理商),额满后需交款出货.
4,省级总代理商在XX单位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包括合同期内),均无权向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转让友昵服装的省级代理权.
5,在省级总代理店内不得经营友昵服装以外的品牌产品,一经发现,友怡公司立即取消该代理商省级总代理权,且视为省级代理商毁约处理,而不作任何解释.
6,专人负责省级总代理店的日常销售工作,主要分析当地市场情况,提供月销售报表,提高盈利机会.
7,反馈市场信息,专人负责,第一时间传送最新营业货品信息,反馈消费者意见,以便甲方及时调整产品.
8,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所代理省份的),甲方可提供基础宣传材料样本.
配货价,换货率
1,第一批货试货期为_____天,结算价_____折,试货期内调换率按进货数量的_____%换货.省级代理商,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_____折,进行批发销售,不得随意提价,否则按违约处理.
2,试货期间乙方不可随意调货,试货期满后方可以调货,乙方通知调货当天_____日内要退回给甲方,否则当乙方已卖出货处理.
3,每季换货率为_____%,每年退货率为_____%.
4,乙方每年购货达_____万元以上(含_____万),甲方返回购货额_____%(服装)作为奖励.
订货及配货
1,甲方应将最新的服装款式通过互联网,寄样衣或照片等形式,将式样及价格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订货参考,如样衣邮寄到乙方后,乙方没有选中的款式,应在货到销售地天内返回甲方,样衣必须无污秽,无破损,无穿用,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否则视为乙方已买断.
保险专业代理合同
甲方:
机构负责人:
地址:
乙方:
单位负责人:
地址:
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权限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就第三条约定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一)以甲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根据甲方保险费收费通知单代收保险费;
(三)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四)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
三、代理险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车险;
(二)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四、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一方希望续约的,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乙方《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内续签本协议。
五、保险费管理
(一)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与投保人订立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代为收取保险费,并向投保人转交甲方开具的发票;
(二)乙方设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该账户除代收本公司保险费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乙方需严格按《保险法》及《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业务台帐,台帐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内容;
(四)乙方不得挪用代收的保险费,亦不得坐扣保险代理手续费;
(五)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1、乙方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种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保险项目时,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见费出单”的要求,指导投保人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2、非车险也严格执行“见费出单”管理规定,将保险费划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投保人未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不出具相关保险单证,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其中协会规定的特殊例外业务双方按规定约定从每月/日开始/天为一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内,乙方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划缴到甲方设立的保险费收入帐户,如未按要求结算,甲方可暂停乙方代理业务的出单,至当期保费结算完毕。
3、双方约定的保险费收入账户如下:
(1)甲方保费划缴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号码1。
。
(2)乙方保费收缴开户行;
账户号码。
六、代理手续费
(一)甲方在乙方每月划缴的保险费实际到帐后,根据实收到帐保费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的手续费:
1.机动车辆保险险%;
2.机动车交强险险%;3.险%;4.险%;5.险%;6.险%。
(二)甲方于每月30日前核定代理手续费,通知乙方当期代理费的金额。
(三)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代理费等额的中介发票后,每月30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整改;
3.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宣传材料、投保单、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甲方对乙方代理人员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并向客户出示本合同所附客户告知书。
客户告知书应当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代理权限、联系方式、法律责任,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投保提示等事项。
乙方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及有关管理规定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投保人就保险有关事项做出甲方提供标准保险产品以外的承诺;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7.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知道的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尤其是保险条款的免除责任,应如实、详尽地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9.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10.乙方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11.乙方在其经营地点、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出资发生变化,或其收到任何有权机关发出整改或处罚通知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2.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订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14、乙方在代理甲方从事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或协助任何机构、个人从事洗钱活动;乙方应当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采取符合反洗钱法规定的措施,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反洗钱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甲方。
15、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乙方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16.乙方将对其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在符合保监会有关要求的同时,满足代理业务的需要。
17.乙方现场出单销售甲方人身意外险产品必须安装甲方人意险出单系统,相关单证和业务流程要符合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991号)要求,以及监管部门其他规定的要求。
18.订立保险合同,采用甲方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乙方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乙方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乙方代表甲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乙方应指导投保人正确地填写各种投保资料,并确保投保人在投保资料上签字或盖章真实、不遗漏,乙方不得伪造或代投保人签字或盖章,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裁判机关认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判决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全额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保证其于本协议签订时已获得《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在协议有效期限间仍不间断地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二)乙方保证其于本协议签订时及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其人员配备及公司管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乙方保证其已建立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业务档案管理系统体系。
九、代理合同的中止、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二)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乙方有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损害保险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时;
3.在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其业务代理工作,经甲方单方发出书面通知当日;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代收的保险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之内未仍交付的;
5.甲方发现乙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三)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给付乙方代理手续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本合同自代理期限届满时自然中止或自解除之日起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一切有关代理保险业务的单证、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交还甲方,同时结清代理费用,并不得再以甲方保险代理人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五)本合同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解除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已发生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未了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期将乙方应得的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若逾期支付,除应付代理手续费仍应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代理手续费的万分之壹承担违约责任。
若逾期3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需按本保险代理合同规定按期将收取的保险费全部划转给甲方。
若逾期交付,除应付保险费仍应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交保险费的万分之壹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若逾期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代理业务的基本规则和义务或被保险监管机构收回或吊销乙方办理代理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乙方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民事责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视为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乙方行为性质提交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伪造、变造文件、资料、单证、收据或私刻印章;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甲方;
(5)撕单、埋单等弄虚作假,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6)侵占被保险人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费或侵占、挪用甲方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费。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依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条款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产品条款、费率、有关单证均为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翻印,或提供给客户以外的第三方。
(二)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均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信息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双方对本合同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应对因执行本协议而获得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全部信息予以保密,除如实向甲方提供外,不得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十三、其他
(一)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有关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费率使用、保费缴付、理赔协助等业务管理规定,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取得《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后生效,生效后,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前为此代理事宜进行的任何方式的协商和达成的协议均由本合同取代;
(四)本合同各项标题之设臵,均为便于理解合同之目的,并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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