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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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定稿
天堂河(北京段)新机场改线(一期)
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
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海策-JLXZ-14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堂河(北京段)新机场改线(一期)
工程监理(第一标段)项目部
二O一五年八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天堂河(北京段)新机场改线(一期)工程监理(第一标段)节制闸工程
主要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2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2)国家水利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
(3)天堂河(北京段)新机场改线(一期)工程监理(第一标段)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合同文件。
(4)对应本设计单元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修改通知书。
3监理工作目标及措施
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在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阶段的目标规划,通过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使安装工作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承包合同规定的目标要求。
3.1事前控制措施
3.1.1到货交验
(1)每批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运达工地现场后,对到货设备进行外观检查,不具备安装条件时暂不开箱查验。
(2)检查交接的项目和内容,依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
1)按装箱(车)单等逐件核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厂家等标识。
2)根据合同中规定检查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如有破损、变形、开启、水渍、油污等,做好记录并拍照,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由承包人代保管。
3)对残损设备及配件记录在案,同时要求安装承包人将残损件隔离存放待处理。
3.1.2开箱检验
(1)设备、材料、配件到达现场后,根据安装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承包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验。
(2)开箱检验按合同及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3)开箱检验后,对设备、材料、附件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品不得投入使用,并由厂家代表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4)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后,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完成储存和保管工作,对于露天存放的机电设备,要求分类摆放整齐,不允许产生变形。
按照设备防护要求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对需要入库保管的机电设备,按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入库妥善保管。
3.1.3审批安装施工方案
(1)安装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该工程的详细安装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批。
主要内容有:
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资源配置;
2)技术方案、安装程序、方法;
3)安装场地情况,设备安装高程、中心测量放线;
4)施工设备配置和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
5)调试、试运行和试验工作计划等。
(2)设备正式安装前7天,承包人应将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监理人。
(3)上述文件获得监理的书面批准或同意后,承包人可及时向监理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发布相应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3.1.4进场材料及设备的报验控制
(1)安装承包人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监理签认。
(2)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安装承包人应进行检测、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单》,报送监理人批复后才可投入安装工程使用。
3.1.5核查承包人安装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核查安装承包人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1)核查安装承包人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核查各专业专职质检人员的配备情况。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施工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安装承包人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查验安装承包人的现场测量放线
1)检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2)检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3)查验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核查垂直度。
4)签认安装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3.2事中控制措施
3.2.1监理工程师巡回检查和旁站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2)对所发现的问题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承包人改正,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3)监理工程师复查承包人的答复、整改结果等。
3.2.2隐蔽工程验收
(1)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复检和终检,终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
(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要求承包人返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2.3工序控制
(1)安装承包人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安装工序应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须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对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责令其返工处理,直到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为止。
(5)单元工程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并由监理工程师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3.3事后检查
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分部工程完成后,应要求安装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工程量,对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完成自查自评,如实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及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会议,在安装承包人分部工程自评的基础上,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复核,经业主审查后报质量监督部门核备,并及时协调发包人组织验收和移交。
4监理控制要点
4.1施工进度计划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现场协调,将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与土建施工有机结合起来,安排好施工工序间的衔接,协调好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的配合与交叉作业。
从整个工程总目标的进度考虑,统筹安排,明确各接口的交叉作业,确保上下层次作业、前后工序作业等环节的施工安全,为安装空间场地的有效利用和起吊设备的合理使用,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以保证各项作业的协调推进。
4.2材料采购控制
4.2.1监理人对安装单位报送的安装所用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查,检查其是否具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是否按合同技术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了复查检验,承担复查检验的检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
对无出厂合格证、标识不清、数据不全、或有疑问的材料应督促制造单位逐个进行复查试验;在试验合格并取得监理人的认证前安装单位不得将此类材料运进安装场。
4.2.2材料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如因某种原因不能使用设计图样规定的材料而需代用时,制造单位应在该项目安装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材料代用申请单”。
经监理人核转设计单位同意后,才能代用。
4.2.3安装单位外购的标准件(系指各种标准零件、组件及专业厂生产的标准设备)应符合施工图样的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要求,并应进行检验及测试,认定合格后才能采购。
采购的标准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4.2.4专门指定的特殊产品,安装单位应在合同中指定的生产厂或专业配套厂采购,否则,监理人将不予验收签证。
4.3施工预留、预埋质量控制
与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有关的的埋件在各个工作面砼浇筑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承包人应按照设计与厂家图纸仔细核对检查,严格遵照设计图纸中对预埋管路、设备基础埋件和需要预留二期砼的要求进行施工。
防止漏埋、错埋。
所有隐蔽工程的金结埋件、电缆管路及设备基础埋件在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三检后再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浇筑砼。
4.4焊接质量控制
4.4.1焊工资质审查。
从事一、二类焊缝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劳动人事部门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证书或水利部签发的水工钢结构焊工考试合格证书;焊工焊接的钢材种类、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4.4.2焊接工艺评定。
弧门安装中存在一、二类焊缝,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按GB/T14173-2008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合格并经批准的焊接工艺文件才能用于施工。
4.4.3焊接工序控制。
严格按焊接工艺评定后确定的施焊顺序和方法以及焊接参数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应随时控制好构件制造和钢结构安装的变形。
每条焊缝应一次焊完,当因故中断时,应清理焊缝表面,并根据工艺要求,对已焊的焊缝局部采取保温缓冷或后热等,再次焊接应检查焊层表面,确认无裂纹后,方可继续施焊。
4.4.4焊缝质量检查。
按施工图纸规定的焊缝质量等级,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检验。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专业部门签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对等级为一、二级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时,应按GB/T14173-2008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闸门、启闭机安装
1闸门、启闭机安装
1.1与制造厂商的协调
闸门、启闭机安装及试验期间,监理人应督促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派技术人员在工程现场配合闸门、启闭机安装、试验等工作。
1.2闸门、启闭机的工地交接
闸门或启闭机到货后,制造单位向安装单位进行工地交接。
在由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的代表共同进行检查、清点,并办理移交签证手续。
移交工作主要为检查清点设备和构件型号、规格、数量(装箱件只点箱数,待安装时由制造单位现场服务人员与安装单位代表共同清点)与到货清单是否相符。
若发现损坏、丢失或变形情况,应由制造单位修理或更换。
修复或更换后是否合格应经监理人复检认可。
在工地交接完成后,安装单位应负责在工地范围内安装前的运输、贮存、维护与保养。
1.3安装单位自购件、自制件的验收签证
安装单位按照施工详图、合同技术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完成各阶段的预埋件采购、制作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签证。
采购、制作的埋件未经监理人检查签证,不得用于工程埋设。
1.4埋件、结构件和设备的存放与保护
埋件在埋设之前、结构件在安装之前,应分别按不同种类分类存放,垫离地面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锈蚀以及油脂和各类有机物的污染,避免发生变形,并作出明显标记;设备应入库保管。
1.5安装工作面交接
监理人应主持由土建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参与的安装工作面交接签证。
安装单位应对工作面进行复检,其内容包括:
安装基准点及其位置、一期混凝土预留槽尺寸和由土建完成的预埋件、插筋等。
1.6安装准备工作及检查
(1)安装单位应对所使用的各种测试、测量工具和仪器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并报监理人核备。
(2)安装单位应将门槽等埋设件安装使用的基准线的测量放样成果报监理人审批。
门槽等埋设件安装使用的基准线,除了应能控制门槽各部位构件的安装尺寸及精度外,还应能控制门槽的总尺寸及安装精度。
(3)在进行闸门、门槽等埋设件、或启闭机安装时,必要时应对该扇闸门或门槽埋件、启闭机的全部构件、结构总成、或机械总成等进行拼装检查;检查该闸门或门槽、启闭机的工厂制造是否齐全,各部件在运输、存放过程中有否损伤;将各种埋件及插筋表面的浮锈、油渍、浮皮或油漆等清除干净;检查各部件在拼装处的安装标记是否属于本套闸门或门槽埋件、启闭机的部件,凡不属于本扇闸门、门槽埋件、启闭机的部件或总成,不允许组装到一起,不论这种组装是否合适,必须找到属于本扇闸门、门槽埋件、启闭机的部件或总成,才能进行安装;在组装检查中发现损伤、缺陷或零件丢失等,应进行修整,补齐零件,对到货的设备总成进行必要的解体清洗,对应该注润滑油脂的部位,应注满润滑油脂,才允许进行安装。
(4)所有一期混凝土、与二期混凝土的结合面,应在门槽埋设件安装之前进行深凿毛,并用高压水将碎屑、浮尘清理干净。
(5)埋件安装后混凝土浇筑之前的检查签证:
一期、二期埋件的埋设位置、临时支撑、加固措施、埋设公差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7天通知监理人检查签证。
(6)混凝土浇筑之后的埋件检查签证:
安装单位应对埋件安装公差进行复核,并将埋件工作面上的连接焊缝打磨平整、打磨后的表面光洁度应与焊接的构件相一致。
复核和打磨后,安装单位应通知监理人进行埋件检查验收签证。
(7)焊接质量控制:
构件的焊接应按施工图样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一、二类焊缝和构件组装完毕,焊前应经监理人检查签证后,方可施焊。
现场安装焊缝,安装单位应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采用超声波方法进行检查,在超声波检查过程中发现缺陷的部位,如不能判断是否需返工处理,应再使用射线探伤检查。
(8)在开始无损探伤前14天,安装单位应将进行无损探伤人员的资格证、射线探伤设备、超声波探伤设备、准备进行探伤的部位和探伤方式等内容的详细报告提交给监理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得开展无损探伤工作。
监理人对探伤进行见证的项目在审批时指明,并提前2天通知。
(9)金属结构、机械设备组装后,各部分尺寸、形状、位置必须与施工图一致,全部组装经检测试验合格,并得到监理人检查签证后,才允许除锈、涂装。
(10)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的除锈和涂装应按合同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表面处理、涂装施工的每道工序应经安装单位质检员和监理人检查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1.7安装工程完工验收
1.7.1在闸门或启闭机安装完毕,并已通过了合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试验和检测,承包单位应向监理人递交完工验收申请,并提供安装完工验收报告及资料。
监理人应对完工验收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查,认定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时,将承包单位的完工验收申请核转项目法人主持完工验收。
项目法人将会同监理人、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必要时还应包括制造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对各安装项目进行签证。
1.7.2安装单位提供的金属结构完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复检试验报告和标准件及外协件的出厂合格证。
(2)闸门和其他金属结构构件的出厂合格证。
(3)焊缝质量检测报告。
(4)表面防腐蚀质量检验报告。
(5)制造、安装最终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
(6)重大缺陷记录报告。
(7)设计通知单和有关会议纪要。
(8)竣工图。
(9)调试记录和报告。
(10)设备出厂装箱资料。
1.8闸门验收标准
闸门及其埋件有关验收项目及验收标准应按《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4173-2008)执行。
1.9启闭机验收标准
启闭机有关验收项目及验收标准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4173-2008)执行。
启闭机验收前必须至少通过以下试验:
(1)设备各组成部分的分部功能与动作调试。
(2)设备功能与动作联合调试。
(3)设备空载试验。
(4)设备负荷试验。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装
1柴油发电机安装
1.1安装承包人工作范围
安装承包人负责2台60KW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和1台100KW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调整及试验工作。
1.2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安装承包人应在柴油发电机安装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装、调试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工作。
(2)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复核,合格后进行机组安装。
(3)机组地脚螺栓固定经初平、螺栓孔灌浆、精调水平度、紧固地脚螺栓、两次砼浇注等安装程序;机组基础应牢固、机座底部应垫平,垫实;油气水冷、风冷、烟气排放等系统和隔振防噪声设施安装完成;按设计要求配置的消防器材齐全到位;发电机静态实验、随机配电盘柜电缆接线检查正确。
(4)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项目、方法要求应按GB2820中表11的规定进行,电气试验合格后可进行空载试验。
(5)机组空载运行和调试合格进行负荷运行。
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无故障负荷试运行合格,投入备用状态。
(5)柴油发电机备用系统受电侧低压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试验合格,应按设计要求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方案进行负荷试验,机组连续运行12小时无故障后,安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关的安装调试检测记录及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设备进行验收和签认,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2变压器安装
承包人分别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和100KVA变压器2台,共计3台。
变压器的安装、调试按照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及GB-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控制保护设备试验按有关标准及设备招投标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安装承包人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关的安装检测记录及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高压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将进行各项现场试验,包括安装检验、空载试运行、负荷试验和验收。
以验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现场试验由业主、制造方、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运行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并对试验结果进行鉴定。
制造方对试验程序、方法和试验结果负责,并指导安装单位进行试验。
试验大纲由制造方根据工程进度,在开始试验前1个月提出,经核准后进行。
试验大纲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设备、试验标准、试验时间和试验记录表格等。
负荷试验具体时间由业主确定并提前15天通知厂方。
试验过程中,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并整理成书面材料,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之一。
3控制屏及二次控制盘柜安装
3.1安装承包人工作范围
安装承包人应完成控制屏5面现场卸货、开箱检查、仓储保管、安装、电缆敷设、接线及现场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3.2控制屏安装程序控制
控制屏安装程序控制图
3.3现场验收
控制屏安装调试投运工作完成后,安装承包人按照GBJ16-2008、GB149、GB5O15O、GB5O169、GB5O171的规定,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装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进行设备的验收、签证工作。
(1)盘柜上模拟线的标志颜色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2)基础型钢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3)盘、柜安装在震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震措施。
(4)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偏差以及盘、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5)盘、柜接地应牢固良好。
(6)所有试验数据应满足工程设计及设备说明书要求。
4电缆敷设
4.1安装承包人工作范围
安装承包人负责电缆、电缆支架及附件、电缆线管的采购、安装和敷设工作。
4.2电缆敷设的质量控制
在电缆敷设前,监理工程师审核由安装承包人提交的“电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应协调和加强对施工过程和工艺流程的控制:
如施工通道畅通,电缆支架的安装、敷设方法、电缆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及侧压力电缆导向措施。
电缆敷设完成后监理工程师检查项目:
(1)电缆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3)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应安装牢固。
(4)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6)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
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间距适当,符合规范要求。
(8)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4.3试验项目及试验资料
(1)测量绝缘电阻。
(2)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3)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上述各项试验项目,均应符合GB5O150—2006安装验收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及机招投标合同的有关规定。
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电缆试验报告并签认验收。
5照明系统安装
5.1安装承包人工作范围
照明工作内容包括灯具、光源、照明用母线槽及线缆、明装线管及接线盒、灯具基础及安装材料等全部照明器材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安装和调试。
5.2照明系统安装程序控制
照明系统安装程序控制图
5.3照明系统安装质量控制
(1)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部位及高程应能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2)在砖石结构安装电气照明装置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等。
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3)电气照明装置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箱体等非带电的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4)高、低压盘柜及母线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5)电气照明线路的绝缘电阻(线间及线与地之间)值不小于0.5MΩ。
(6)漏电保护器检查接线无误后,应通过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性能,应满足要求。
(7)室外配电箱和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元件整定符合要求,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5.4照明系统测试及验收
照明系统检测内容有:
灯具、开关、插座中心轴线、垂直偏差、距地高度;照明配电箱回路编号;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和灯具试亮及灯具控制性能;接地或接零。
保护接地线正确,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安装承包人应提供技术资料和文件,竣工图、变更的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检测记录、试验记录等。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建筑电气装置安装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所列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照明系统验收。
第四章其它
1计量与支付
1.1金属结构和启闭机的安装、运输、贮存、试验、调试将按工程量报价表中所列各个项目的计量单位来进行计量。
安装、运输、贮存、试验与调试所需设备、人员、材料及其它一切辅助工作均已含在各个安装项目中,不再单独计量。
工程结算按工程量报价表所列的各项目清单进行。
1.2金属结构和启闭机的工地运输、管理、维护、保养也均含在各个安装项目中进行计量,不再单独计量。
1.3预付、中间支付和最终支付依据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1.4安装单位在实际进度和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监理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申请中间支付。
1.5安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并通过监理人验收通过后,方能申请完工结算支付。
2其他
2.1每一单元工程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在3天内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人核定。
2.2工程完工后,安装单位应按监理人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检测记录和检查签证资料。
2.3本细则未列的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等内容,按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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