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H区说明书前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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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H区说明书前期
重庆市江津双福新区H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书
1.现状分析
3.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双福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缙云山以东,外环高速以东,九江大道以南,福星大道以西的区域,东西长3303米,南北宽1789米,规划范围用地面积4.18平方公里。
3.2现状概况
3.2.4土地利用概况
(1)土地综合利用现状
双福新区行政辖区面积约7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H标准分区范围4.18
平方公里,位于双福新区东部。
其中现状建设用地119.07公顷,占28.48%;水域及其它非建设用地面积8.93公顷,占2.14%。
(2)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到2012年H标准分区现状建设用地共计119.0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28.48%。
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情况如下:
居住用地:
现状居住用地面积为16.41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3.80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11.59%。
工业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面积为77.90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65.42%;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现状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14.15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11.88%。
公用设施用地:
现状公用设施用地为3.47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2.9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0.36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0.30%。
(3)非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未利用地:
现状未利用地为271.1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64.85%。
其他非建设用地:
现状非建设用地为8.9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2.14%。
表3.1:
现状土地利用汇总表
序号
用地类型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所占城市建设比重(%)
(公顷)
1
工业用地
M
77.9
65.42
其中
二类工业用地
M2
77.9
65.42
2
居住用地
R
16.41
13.78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13.8
11.59
商住用地
B1R2
2.61
2.19
3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14.15
11.88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S1
14.15
11.88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
0.36
0.30
文物古迹用地
A7
0.05
0.04
医疗卫生用地
A5
0.31
0.26
5
公用设施用地
U
3.47
2.91
其中
邮政设施
U1
3.47
2.91
6
绿地
G1
6.78
5.84
7
现状建设用地
H1
119.07
100.00
8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2
18.97
9
未利用地
—
271.16
10
非建设用地
E
8.93
其中
水域
E1
6.48
农林用地
E2
2.45
11
现状城市用地
—
418.13
3.2.5建筑物概况
规划区现状建筑大体以各个厂区建筑为主,现状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
(1)建筑质量
规划区内以一类建筑为主体,建筑面积达87.7公顷,约占总建筑面积96.1%;部分建筑的质量比较差,需要整治改造。
规划区二类建筑(建筑质量一般)主要集中在西南片区,建筑面积1.3公顷。
约占总建筑面积1.4%
规划区三类建筑(建筑质量较差),质量较差建筑主要呈散状分布,需逐步推进城镇更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镇面貌。
建筑面积2.3公顷。
约占总建筑面积2.5%
(2)建筑高度
规划区内建筑层数以3-4层为主,约占总建筑面积的73.93%。
(3)建筑功能
规划区内以工业建筑占主体,其总建筑面约为42.5万平方米,约占总体46.55%。
表3.2:
现状建筑质量评价一览表
序号
建筑质量
建筑面积
备注
面积(万平方米)
比重(%)
1
一类建筑
87.75
96.10
建筑质量较好
2
二类建筑
13.5
1.40
建筑质量一般
3
三类建筑
2.3
2.50
建筑质量较差
合计
91.3
100.00
表3.3:
现状建筑功能一览表
序号
建筑功能
建筑面积
面积(平方米)
比重(%)
1
公共服务建筑
103300
11.31
2
居住建筑
295200
32.33
3
基础设施建筑
89500
9.81
4
工业建筑
425000
46.55
合计
913000
100.00
表3.4:
现状建筑层数一览表
序号
建筑功能
建筑面积
面积(平方米)
比重(%)
1
1层
103000
11.28
2
2层
135000
14.79
3
3~4层
675000
73.93
合计
913000
100.00
3.2.6道路交通现状
在规划区内现状主次干路主要以九江大道、福星大道和外环高速路形成路网系统。
现状路网密度为1.48 公里/平方公里。
现状道路技术指标详见下表。
表3.5:
现状主干道路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米)
道路长度(米)
路面类型
1
九江大道
44
3894
沥青混凝土
2
福星大道
64
1631
沥青混凝土
3
外环高速
36
744
沥青混凝土
3.2.7公共设施现状
规划区公共设施主要以邮电类设施为主。
表3.6:
现状公共设施一览表
序号
公共设施种类
公共设施名称
数量(处/所)
占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供应设施
110KV变电
1
10383
2
邮电设施
?
?
?
?
?
3
24358
3
文化设施
文物古迹
1
462
2.规划功能与规模
6.3规划规模
6.3.1、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人口规模计算分为居住人口计算和容量人口计算。
(1)人口规模
用地指标计算人口:
人口容量计算:
①居住用地反推人口容量
结合08版控规及已批居住用地的指标,参照《重庆市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1修订》中的规定确定:
居住用地容积率1.5及以下,人均住宅建筑面积60㎡
居住用地容积率1.5-2.5,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5㎡
居住用地容积率2.5-3.5,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5㎡
居住用地容积率3.5及以上,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0㎡
商住用地按照60%的居住计算,住商用地按80%的居住计算
通过计算,得出规划区居住用地人口容量为49.5万人。
(双福区按0.9的人口容量计算)
②高校人口
双福新区将建成重庆交大、能源学院、交通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嘉陵江学院、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公交技校、嘉裕酒店管理学校等一批高专科院校,预计吸纳学生4万余人,配备教职工4000余人。
预计规划区高校人口规模将达到4.5万人。
③就业人口容量
就业人口规模预测
08版控规工业用地6.11平方公里;
现批地工业用地(08版控规用地性质不是工业用地)2.61平方公里
包含和润汽摩城、大长江、潍柴、江津就长高新技术创业园、杰龙生物、正武、大滨、兆明、津浦科技、科皇、曼斯威、帅腾、津福搅拌站、滴水酒厂等企业。
规划区实际工业用地8.73平方公里
仓储用地0.6平方公里
专业市场用地3.35平方公里
a.直接就业人数
双福工业区产业以装备制造和高新和环保产业为主,取就业密度取10000人/平方公里,仓储用地就业密度取5000人/平方公里,专业市场取10000人/平方公里。
直接就业人口为8.73*10000+0.6*5000+3.35*10000=12.32万人
b.配套服务人口
新区的发展将带动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生产服务业和商贸、教育、卫生等生活服务业发展。
参考我国天津滨海新区和宁波北仑区等新兴产业区就业结构,直接就业人口与配套服务业就业人口比例为1.2--2.5:
1。
双福工业区作为新兴的工业区,在开发的前期和中期阶段第二产业就业人口将占重要地位。
直接就业人口与配套服务业就业人口比例取2.5:
1。
则配套服务人口为12.32/2.5=4.93万人
c.带眷人口
考虑双福工业区是一个开发建设的新兴工业区,人口就业年龄结构主要以外来的青壮年人口为主。
按总就业人口的70%为单身职工,30%为带眷职工,带眷职工平均带眷系数取2.5人。
就业带眷人口规模(12.32+4.93)*30%*2.5=12.94万人
则规划区就业人口容量为以上三种人口之和12.32+4.93+12.94=30.19万人
考虑带眷人口以及就业人口中的35%包含于居住用地反推人口容量内,所以就业人口容量的计算应减除居住用地反推人口容量部分,则就业人口容量为(12.32+4.93)*(1-35%)=11.21万人
综上,规划区总人口容量为:
49.5+4.5+11.21=65.21万人
居住人口计算:
规划区居住人口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反推人口、高校人口以及居住在工业区宿舍的人口。
①居住用地反推人口49.5万人
②高校居住人口4.5万人
③居住在工业区宿舍的工人按就业人口的15%计算17.25万人*15%=2.6万人
综上:
规划区居住人口为:
49.5+4.5+2.6=56.6万人
经济地指标计算:
至2016年,双福区地区工贸生产总值为1600亿元,预测至规划期末2030年,地区工贸生产总值翻一番为3200亿元。
工业总产值计算法:
产业工人:
按每人100万元,则工业区工人为3200亿元÷100万元/人=32万人
就业带眷人口规模:
产业工人带眷系数取0.75,则带眷人口为24万人。
居住人口:
32+24=56万人
容量总人口:
32*2=64万人(按照工业就业人群与服务业就业人群1:
1的规律配置)
综合用地指标计算法和经济地指标计算法两种方法计算,确定双福新区居住人口为56万,容量人口为64万。
规划分区居住人口估算:
(2)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70平方公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0平方公里。
规划居住人口50万人。
建筑总面积控制在48万平方米以下,规划区平均容积率0.96;其中居住建筑30万平方米,规划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39平方米/人。
6.3.2、用地规模
远景(2020年以后)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87平方公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43平方公里。
规划居住人口7.96万人。
建筑总面积控制在486万平方米以下,规划区平均容积率1.25;其中居住建筑328万平方米,规划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41平方米/人。
至2020年(远期)本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3万人。
3.土地利用规划
7.4用地布局
7.4.1 总体情况介绍
本次控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用地3.87平方公里,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用地分类,远景(至2020以后)非建设用地面积0.5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13.7%;建设用地面积为3.3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86.3%,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7大类。
详见“附表3:
规划用地平衡表”。
(注:
至2020年(远期)本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
)
7.4.2 建设用地规划
根据规划,至远景(至2020以后建设用地面积为3.3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86.3%,至2020年(远期)本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
(注:
以下相关数据为至2020以后远景规划的数据,规划远期至2020年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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