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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
1、第一部分:
北海市旅游部门概况…………………………2
2、第二部分:
北海市旅游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3、第三部分:
北海市旅游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4
4、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8
5、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9
第一部分:
北海市旅游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北发〔2014〕11号),设立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4年12月8日经批复由北海市旅游局更名为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负责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路线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市旅游项目的审查和指导;参与审核并监督检查全市重点旅游项目的策划、招商和建设;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计划;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引导全市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中越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负责核准旅行社营业部经营资格和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人数;负责指导三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以及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的申报工作;负责旅游投诉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七)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市旅游人才交流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旅游部门预算单位3个,包括:
市本级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北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海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北海市旅游部门编制数35个,实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人员25人,其中:
市本级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数21个,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1人;北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数9个,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北海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5个,实有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北海市旅游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8张附表)
第三部分:
北海市旅游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7873.6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总计7851.52万元,同比增加22.08万元,增长0.28%)。
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3.6万元,其中:
市本级经费拨款7868.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7873.6万元(上年支出预算总计7851.52万元,同比增加22.08万元,增长0.28%)。
包括: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15万元:
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4500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给航空公司的新航线培育补贴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311.92万元: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35.53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包括:
1.基本支出46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
2.项目支出7405.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5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北海市旅游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73.6万元,同比增加22.08万元,增长0.28%。
其中:
基本支出499.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98.4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主要是各预算单位的日常办公运转经费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主要是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项目支出7352.02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主要是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补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1万元,主要是开展实施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的支出;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540万元,主要是支付给航空公司的新航线培育补贴支出及对旅游行业发展的奖补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46万元,主要是为实施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所购买的办公设备等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54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1万元,主要用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40399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航空公司的新航线培育补贴支出。
2160501行政运行360.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职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经费支出。
216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培航办办公经费。
2160503机关服务5万元,主要用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更新办公设施支出。
2160505旅游行业业务管理56.27万元,主要用于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及旅游抽样调查经费支出。
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875.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专项扶持和全域旅游工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5.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0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6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75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1万元,同比减少0.2%,增减变化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4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国家旅游局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6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
参加俄罗斯莫斯科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加印度尼西来、新加坡、马来西来推广活动,参加2018台北两岸观光博览会,参加2018海峡两岸高雄旅游展览活动,参加香港经贸文化活动等上级组织的出国活动。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40万元与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6万元。
预计公务接待60批次,接待人数510人.次,主要包括:
接待各航空公司洽谈航线业务人员、友好城市旅游业务交流学习人员、旅游宣传记者团(组)等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6万元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6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1.49%。
减少原因主要是:
压缩接待范围,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75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
接送外来考察团(组)、下乡扶贫、旅游业务调研组下基层调研、应急业务等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8年旅游部门应急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75万元,与2017年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持平。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北海市旅游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旅游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5.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7.55万元,下降12.17%。
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调动减少造成工资支出下降等。
另外旅游部门有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6.15万元,增长98.16%。
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增加造成工资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旅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6万元,比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594万元增加132.3万元,增长22.27%,主要是由于2018年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建设预计安排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北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北海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及北海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3个单位没有自建使用的办公用房,现用的办公场所全部是借用北海市旅游培训中心的办公用房。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仅按规定保留应急用车1辆,原价值10.76万元,没有其他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海市旅游部门共编制2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上一年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目标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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