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直学校绩效工资条件下教师激励性工资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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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直学校绩效工资条件下教师激励性工资设计
西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
答卷纸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任课教师
学部教育学部
教学点校本部
年级
姓名
学号
年月日
研究生院(筹)制
课程类别
课程考试方式
题号
得分
教师评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总分
任课教师签名:
备注:
成绩评定以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分,每份试卷均应标明课程类别(①必修课②选修课③同等学力补修课)与考核方式(①闭卷笔试②口试③开卷笔试④课程论文)。
课程论文应给出评语。
濮阳市第X中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跳转到:
教绩计算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以绩论人,以绩待人,以绩奖人,以绩用人”的管理思想,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我校在市直学校中的竞争实力,努力实现我校“用3至5年时间,把学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全市一流、全国知名、低进优出、分层超越、令人尊敬、人人向往的卓越品牌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我校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人事局等部门濮阳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2016】69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濮教【2016】64号)精神,本着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对象、指标体系及分值
第一条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科学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载体,以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促进学校高效优质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快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早日实现我校制定的跨越式发展目标为目的,结合我校管理实践制定。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以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唯一依据,充分体现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向班主任、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倾斜。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全过程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实施对象。
(一)市教育局任命的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二)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由学校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分考试学科任课教师、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和行管人员三个系列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三)兼教学和行管工作的教职工,同时参加考试学科任课教师或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和行管人员两个系列的绩效考核。
其中以考试学科任课教师或其他学科任课教师绩效考核为主,以行管人员绩效考核为辅。
第四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
指标
体系
考试学科任课教师考核
(100分)
其他学科任课教师考核
(100分)
行管人员考核
(100分)
师师德
考考勤
工作量
工作获奖
教学成绩
师师德
考考勤
工作量
工作获奖
日常工作
师德
考考勤
工作量
工作获奖
日常工作
占总
分百
分比
5
10
35
-
50
5
10
35
-
50
5
10
35
-
50
最高
分值
5
10
35
5
50
5
10
35
5
50
5
10
35
5
50
(一)在各指标体系中,师德、考勤均以最高分值为基础分进行增减;工作量、教学成绩(日常工作)均不以最高分值为基础分进行增减;工作获奖最高分值5分,该项得分只参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二)某项得分最高的教职工按该项最高分值计入总分。
其他教职工的折合分等于某项教职工个人实得分除以某项教职工得分最高分乘以占总分百分比。
积分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第二章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及考核要求
第五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
张克来
副组长:
刘存礼任合钦丁士军王仑高建文赵慧勇
成员:
康艳红效向丽赵卫国耿广霞孔瑾王伟
常艳霞郭跃杰李贵彬张汉旭李志斌
(二)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王仑赵慧勇
成员:
龚筱娟刘亚芳董存强乔木张素珍张冠文
李志广吕林丽
第六条考核要求:
(一)考核要认真及时准确,公平公正公开。
采取每项具体加扣分考核按日常处室组分工,谁分(主)管,谁制定细则、谁考核、谁签字、谁解释、谁负责、谁报送的办法。
行政值班组向分(主)管处室报送每天检查结果时,采取先分类填表,后分类报送的办法报送;处室向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周检查结果时,采取先按《濮阳市第六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分类考核、量化、汇总、填表,后分类报送的办法报送。
行政值班组填报报表要一式二份(留存、报送各一份)、处室填报报表要一式三份(留存、公示、报送各一份)。
(二)证书或书面奖惩加扣分时间均以接证和接文时间为准;同一工作受到多级别表彰,同一作品在多级别媒体播发或获多级别奖项,均取最高级别奖项加分;本方案未做规定的加扣分,以学校书面规定为准。
(三)每学年具体指上年度9月1日至下年度8月31日。
(四)日常考核及时公示,每学期汇总得分、每学年总评得分,其结果要及时存档。
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唯一依据,是我校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晋级、评职、聘任、入党、任免中层干部、发放省级文明单位奖的主要依据。
第二编分则
第三章考试学科任课教师绩效考核标准及分值(100分)
第七条师德考核标准及分值(5分。
凡得负分者,每得负1分在总得分中扣0.1分)。
(一)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能立即改正的,每次扣0.5分。
1、天气晴好办公室亮灯的。
2、下班后不能做到人走关掉主机、显示器、空调、电灯、电扇、饮水机等每件电器电源的;下班不能锁门关窗的。
3、机动车辆违规行驶,停放位置、朝向不符合规定的。
4、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不能放入车棚的。
5、上课、辅导自习学生因迟到、违纪或未完成作业,让学生站到室外的。
6、上课、辅导自习或监考,接打手机、浏览视频、文字信息,看与教学无关书报的。
7、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
8、上班期间看与教学无关的视频、玩游戏、聊天、网络购物的。
9、违规使用自备取暖、降温、开水、做饭等大功率电器的。
10、在社会性考试中,因装订试卷错误,被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二)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未产生不良影响且认错改正态度较好的,每次扣1分。
1、侮辱家长、学生人格及民族禁忌的;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擅自停学生的课。
3、罚学生款的。
4、收缴学生手机等物品据为己有的。
5、擅自破译学校设置各类密码的。
6、教职工之间吵架、谩骂的。
7、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非工作日酗酒闹事的。
8、男教职工上班穿背心、短裤、拖鞋等禁着服装的,女教职工上班佩戴首饰、染发化妆不当、穿禁着服装的。
9、未按时参加孕检的。
10、上课、辅导自习有学生未到教室,未在10分钟内通知政教处或班主任的。
(三)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虽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但情节轻微,认错改正态度较好的,每次扣2分。
1、在校内外公务个人活动中,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2、擅自开除或劝退学生的。
3、宿舍熄灯时有学生未在宿舍,政教处宿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政教处主任且迅速寻找的;学生与餐厅人员发生纠纷,总务处餐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总务处主任且迅速解决的。
4、在期中、期末、招生、转学考试和学科竞赛的保密、监考、改卷、登分、输分、算分等环节泄密、作弊,对师生整体评价影响较小的。
5、擅自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但尚未收费的。
6、在社会性考试中参与作弊的;因监考不认真使考生带走试卷的。
7、擅自组织学生外出;行政值班人员、班主任失职;任课教师上课、辅导自习迟到、中途外出、早退等,导致学生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
8、在测评、选举、职评中拉票,已做取消资格处理的。
9、受到校委会批评性评价或通报批评的。
10、外借公物的责任人不能按时收回公物的;因公物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致使公物严重损坏、流失的;借学校公物不按时归还的(按实物价格直接从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四)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在校内外造成严重影响,除扣除师德分3分外,同时扣除本学年绩效考核总分的30%。
1、侮辱家长和学生人格或民族禁忌的;
2、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强迫学生有偿家教;从事第二职业;校外兼课的;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贵重财物的。
4、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报刊、杂志、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尚未收费的。
5、擅自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且已收费的。
6、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对考核人员打击报复的。
7、参与赌博的;酗酒闹事的。
8、教职工之间打架的。
9、因师德问题导致学生或家长上访或到校聚众闹事的。
10、因个人原因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处分的。
(五)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责任追究但结案时学校、教师均未受到处理的,除扣除师德分4分外,同时扣除本学年绩效考核总分的60%。
1、态度粗暴,歧视侮辱学生人格和民族禁忌的。
2、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报刊、杂志、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已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4、强迫学生有偿家教。
5、擅自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且已收费的。
6、在期中、期末、招生、转学考试和学科竞赛的保密、监考、改卷、登分、输分、算分等环节泄密、作弊,对师生整体评价影响重大的。
(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学校责任追究和处理的;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责任追究且学校或教师受到处理或被媒体曝光,本学年绩效考核为0分,扣发本学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态度粗暴,歧视侮辱学生人格和民族禁忌的;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报刊、杂志、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已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3、强迫学生有偿家教的。
4、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值班人员、班主任严重失职;任课教师上课、辅导自习迟到、中途外出、早退等,导致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5、所属管理区域因值班不认真、防范措施不力或有隐患不及时报告,发生火灾、被盗造成公私财物和人身安全重大损失的。
6、上课、辅导自习有学生未到教室,未在10分钟内报告政教处或班主任的;宿舍熄灯时有学生未在宿舍,政教处宿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政教处主任且迅速寻找的;就餐时学生与餐厅人员发生纠纷,总务处餐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总务处主任且迅速解决的。
7、因重大师德问题导致学生或家长上访或到校聚众闹事的。
8、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9、私自安排学生的。
1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1、拉帮结派,搬弄是非,诬告陷害、造谣中伤,制造混乱,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
12、教师打架的;酗酒闹事的。
13、在社会性考试中泄密、舞弊的。
14、公开诋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课堂或公众场合传播自由化言论。
组织学生或自己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黄赌毒”活动的。
15、育龄女教职工拒不按时按要求参加孕检,又无故不正常上班超过30天的;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16、对考核人员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的。
17、发生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事件的。
(七)师德加分标准及分值:
1、每学期组织学生、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民意测评。
每个年级按语数外教师、政史地理化生教师、音体美微机教师分类按4:
4:
2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一般指标。
得优秀、良好、一般每次分别加3、2、1分。
2、经处室、年级组推荐,在校委会上受到师德表扬性评价,并有办公会记录的,每次给受表彰者加0.1-0.5分。
第八条考勤考核标准及分值(10分。
凡得负分者,每得负1分在总得分中扣0.1分)。
(一)考勤扣分标准及分值:
1、上班迟到、忘签到、中途离岗、早退、睡岗,每次扣0.2分(宿管员睡岗扣政教处宿管副主任的分;门岗睡岗扣保卫处主任的分)。
2、每学期一般病假累计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0.5分;住院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每天扣1分;住院重大病假超过30天,从第31天起每天扣1分(请一般病假,销假时必须有诊断证明、药费清单原件或复印件等。
请住院病假、重大病假销假时必须有药费清单、住院出院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否则,按事假对待)。
3、父母、爱人、孩子患重大疾病,请照看事假,每天扣0.5分。
4、事假每天扣1分(在本晌无课、无重要工作,又征得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每周可请3次不超过2小时的临时外出假,超过1次扣0.5分。
临时外出假条一式三份,处室组、办公室、门岗各1份)。
5、旷工每天扣10分(准假条、因公外出条不交办公室备案;教师擅自调课且未到校上班;非紧急情况捎假或电话请假;超假;因家庭或同事纠纷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6、周一升旗,校内外大型活动、集会(含校委会、全体教职工会、班主任会、教学工作会、校本教研会、教研组集体备课、党团队活动、期中期末和社会性考试等考务会),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每次扣0.2分,请假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7、上课、辅导自习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每次扣0.5分;擅自调课(同时扣调课、被调课教师的分)每节扣1分;旷辅导每节扣2分,旷课每节扣3分。
(二)考勤不扣分项目:
1、女教职工在产假结束日至孩子1周岁之间,每晌可凭一次性假条外出照顾孩子一次。
2、病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上班的,经批准可以不签到,按正常上班处理。
3、产假98天(剖腹产增加两周)、小产假15天(寒暑假2天算1天);婚假7天(含双休日);父母、公婆、配偶丧假5天(含双休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丧假1天。
4、探亲、探夫假、晚婚、晚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含双休日;公休假、寒暑假2天算1天)。
5、因公住院的重大病假。
(三)考勤加分标准及分值:
法定假提前上班,每天加3分并通报表扬。
(四)考勤实行扣分同时扣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
每扣1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五)每学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扣除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旷工累计超过2天(超过2天,停职待岗)。
2、旷课、旷辅导自习累计超过3节。
第九条工作量考核标准及分值(35分)。
(一)先计课时、课节费后折合分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及分值。
1、周课时数计算办法:
⑴周正课课时数:
1按濮教【2014】65号文件执行。
语数英10节/周,理化政史地生体12节/周;计算机音美等14节/周。
②对培优班教师工作量考核和奖励办法: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的单科成绩名次进入年级前100名的保持率达到85%以上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单科成绩名次的保持或进步率达到75%以上
工作量:
白天每上一节课计1个课时,晚上每上一节课计1.5个课时。
授予学校培优功勋教师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的单科成绩名次进入年级前100名的保持率达到80%以上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单科成绩名次的保持或进步率达到65%以上
工作量:
白天每上一节课计1个课时,晚上每上一节课计1.5个课时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的单科成绩名次进入年级前100名的保持率达到75%以上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单科成绩名次的保持或进步率达到60%以上
工作量:
白天每上一节课计1个课时,晚上每上一节课计1.5个课时的95%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的单科成绩名次进入年级前100名的保持率达到65%以上
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单科成绩名次的保持或进步率达到50%以上
按上课节数的80%加工作量工作量:
白天每上一节课计1个课时,晚上每上一节课计1.5个课时的85%
说明:
因一年级第一次考试,不能完全反映学生以后考试的水平,对任课教师考核的“本次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考试相比,本次培优班学生的单科成绩名次进入年级前100名的保持率”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后视情况而定(一百名以后照顾入班的学生不考核)。
③参加中考理化生实验辅导的教师,按正课课时计工作量。
计算办法:
我校考上市一高学生的实验平均分在14.5分以上,获全校前150名学生的实验平均分在14分以上乘以1.2;考上市一高学生实验平均分在14分以上,获全校前150名学生的实验平均分在13.5分以上乘以1.1;达不到要求乘以1。
⑵周辅导自习折算课时数:
①正课自习、下午三、四节自习均两节计1个课时,早读、晚自习一节计1个课时。
②每周毕业班教师加1个课时,跨课头教师加1个课时;超班数担课,担超工作量上限的课时数加倍计算。
③每天班主任维持课余纪律(要求早上7:
10分,下午比预备时间提前30分钟进班。
每周有一个机动时间,但必须安排副班主任进班,否则不计课时)加1个课时,迟到扣0.5个课时,不到扣1.5个课时。
2、周课节费规定:
⑴所有正课(每学科折合系数的比值为:
语数外每节系数为1,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每节系数为10/12,音美微机每节系数为10/14)、辅导自习折合成课时后,每课时课节费1元。
⑵大班额教师课节费:
凡人数超过64人(不含64人)1-8人乘以1.1,超过9-16人乘以1.15。
3、周课时加分规定:
所有正课(每学科折合系数的比值为:
语数外每节系数为1,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每节系数为10/12,音美微机每节系数为10/14)、辅导自习折合成课时后,每个课时加2分。
(二)先计课时(不加课节费)后折合分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及分值。
1、先计课时(不加课节费)后折合分的课时计算办法:
⑴每周一、二、三年级主持课间操的体育教师加2个课时;每周毕业班体育教师加3个课时;每节体音美特长课、心理咨询辅导课加1个课时(辅导课方案须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抽查时未上,每次扣3个课时)。
⑵每周青少年宫报告厅、绿色网吧管理员各加1.5个课时;其他各功能室管理员加1个课时(在常规检查和各类迎检时卫生、物品摆放、活动记录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个课时)。
⑶每周网管员、《六中报》编辑、电视台制作人各加1个课时。
⑷每周上街带学生值班人员、应急小分队成员各加1个课时。
⑸每周承包主任加1个课时;副班主任加1个课时(副班主任要在班主任协调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每周值一天班,不当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职评时不得填班主任)。
⑹每周给兼课的中层正职、年级主任加6个课时;学科中心教研室主任、中层副职、年级主任助理加3个课时;学科中心教研室主任助理、备课组长、处室或年级干事加2个课时;学科中心教研室干事加1个课时;党小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妇委会委员、爱卫会委员加计0.5个课时(一人兼多职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兼职加分)。
2、周课时加分规定:
每个课时加2分。
(三)直接加扣分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及分值。
1、教学过程加扣分标准及分值。
⑴教学计划或总结、工作计划或总结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不按时交每次扣1分;政治学习或心得笔记、业务学习或心得笔记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不按时交每次扣2分。
⑵所有教职工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教育理念、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加5分;在80—90分(不含90分)加4分;在70—80分(不含80分)加2分;60—70分(不含70分)加1分(因病、事假未考者按上一年得分的85%计,因公或法定假未考者按上一年得分计)。
⑶一、二、三年级《导学案》和四年级已形成的《练习题》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本备课组每位教师加4、3、2分。
⑷每学期检查2次导学案(1-3年级检查导学案,4年级检查使用的教辅或练习题,导学案或教辅、练习题上必须有比较详细的二次备课内容)和2次作业,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⑸在上课、辅导自习抽查中,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执行的按以下分值扣分:
①未提前1-3分钟候课;上室外课学生迟到或未排队到上课地点;让学生离开教室做其他事;预备、课间操、眼保健操、辅导自习时间非班主任、非该节辅导教师,因督促学习本学科内容,影响学生正常自习或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
②无体育教师学生自己上体育课(当体育教师请假时,由教务处调课,该节体育课上调整后的课,否则谁的责任扣谁的分);纪律较乱,每次扣1分。
③不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经学校批准可以不使用的时间除外);班级考试影响学校秩序;纪律特别乱;提前下课,每次扣2分。
⑹教务处主任、年级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中心教研室主任、教务处职员、教研室职员每学期听评课30节;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备课组长、任课教师或兼课行管人员每学期听评课26节;总务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及所有不兼课中层副主任每学期听评课20节。
完成听评课节数的加5分。
每少听1节课扣0.5分,每多听1节课加0.2分(加分5分封顶)。
听课笔记要有听课时间、节次、授课教师姓名,且不得涂改,否则该项计零分。
⑺毕业年级每个备课组要命6套中招押宝试卷(年级前150名学生必须100%掌握)考前交教务处封存,中招后按每押对1分给本备课组每位教师均加0.2分。
⑻在学校期中、期末、招生、转学考试和知识竞赛中,监语数外一场加1.5分、监其他学科一场加0.8分、监体育一晌(含参加运动会)加2分;期中、期末考试改卷、登分、合分、输分每次加6分;期中、期末考试计算教绩、班级积分每次加10分;在学校期中、期末、招生、转学考试和知识竞赛保密、排场、监考、装验订试卷、改卷、登分、输分、计算教绩、班级积分过程中,每处失误扣责任教师0.5分(有失误找不到责任教师的扣备课组长的分)。
⑼社会性考试监考,有补助不加分,无补助每晌加2分。
⑽每学期按时上传经学校评奖后的《导学案》、教案(课件)、试题等组成的电子备课包加3分,否则扣3分。
⑾体育教师辅导:
①大型武术操、太极拳排练等,每套获“优秀”评价,为每位参加教师加3分。
②升旗方队训练,获“优秀”评价,每学期为主训教师加2分。
③在激情跑操比赛中,任课班级获一、二、三等奖每班每次分别加0.5、0.3、0.2分;每周激情跑操总评,任课班级获一、二、三等奖每班每次分别加0.15、0.1、0.05分。
任课班级获“较差”每次扣0.5分。
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校级以上名师称号的老师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成绩提高较快,每学期加1—3分(必须由学校组织,事先签订指导协定)。
⒀一学期未被扣除考勤分,每学期加8分全勤分。
2、教学业绩加扣分标准及分值。
(1)获国家、省、市、校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分别加7、5、3、2分,获二、三等奖分别按依次递减0.5分加分(凡优质课被公开出版发行的加倍加分);获国家、省、市、校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观摩课(含骨干教师在外培训讲授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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