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
- 文档编号:25055569
- 上传时间:2023-06-04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1.60KB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工作程序,增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实习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撰写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学工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部)处理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系(部)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2.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各系(部)是其下属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
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实施,各系(部)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为:
(1)负责落实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顶岗实习计划。
(3)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4)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研究处理实习学生的有关问题。
(5)每月要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与学生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指导情况进行评价。
(6)检查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管理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按要求向学院有关处室报送相关资料。
(8)设计针对学生和实习单位的专业调查表,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报告的补充要求以及评分标准。
(9)加强对顶岗实习班级辅导员的管理,检查辅导员对顶岗学生的管理情况。
(10)完成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部)选择的顶岗实习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优先考虑选择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学生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但必须亲自到其所在系(部)办理审批手续。
即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家长签字同意,同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其顶岗实习的公函或实习协议,经系(部)审批,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后方可实习。
系(部)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第五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
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
(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食宿安排(5)实习时间、休息休假;(6)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7)安全管理责任(8)实习报酬;(9)实习责任保险;(10)实习纪律;(11)实习终止条件;(12)实习考核方式和结果(13)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系(部)负责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并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实习计划包括:
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各实习环节、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单位的(准)员工,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双方均富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系(部)要安排思想品德好、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选聘单位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
第八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召集所指导的学生开会,组织学习本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布置顶岗实习任务,明确实习要求和注意事项。
2.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与校外指导教师相互配合,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3.校内指导教师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至少每半个月要和所指导的每位学生联系一次。
此外须按照学院和系(部)的要求到实习单位巡查。
定期向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考核工作。
5.驻实习单位的教师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进行挂职锻炼。
校外指导教师职责:
1.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指导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与本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学生实习情况。
4.对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及时向本单位和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学生从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技能)、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
第三章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九条学院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一条就业指导中心协助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对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进行考察,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
考察内容应包括:
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十二条各系(部)要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确定各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以及安排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办理学生顶岗实习手续。
系(部)应按每20名学生指派一名校内指导教师的原则,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人选。
实习准备工作完成后,系(部)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见附件2)。
第十三条系(部)配合实习单位结合顶岗实习的特点和内容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开展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单位文化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辅导员要与学生及时沟通,了解学生动态,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十四条校内指导教师要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认真填写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表(见附表3),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对实习学生集中的实习单位,校内指导教师要常驻实习单位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实习单位分散的,校内指导教师要采用定期多点巡查的方式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平时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实习纪律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单位的(准)员工,要特别注意遵纪守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2.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学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3.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4.经常保持与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每半个月至少要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了解学院和本系(部)有关毕业生的各种信息。
5.要严格遵守单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等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6.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7.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岗位,须征得系(部)和原实习单位同意,并将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五章考核和评价
第十六条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成绩考核评定。
1.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不少于2000字,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指导老师。
(2)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3)实习总结,主要内容有:
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方面的提高情况。
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实习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
2.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本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业务考核,占总成绩的70%;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考核,占总成绩的30%。
4.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对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六章工作量和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学院按照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计算,由系(部)主任审批,教务处复核。
第十九条校内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按照出差对待,计发出差补贴,并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学校单列顶岗实习专项管理经费,保障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系(部)要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系(部)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
(1)顶岗实习协议;
(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顶岗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明等。
第二十三条各系校外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附件2: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附件3: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巡回检查登记表
附件4: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附件5: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报告
附件1:
职业技术学院
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学号
联系电话
实习
类型
学校推荐□
自主联系□
宿舍号
家庭电话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
实习
单位
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至
指导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实习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家长
意见
家长签字:
年月日
辅导员
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系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就业
指导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所有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本表。
表内所有空格均为必填项,缺项无效。
2.本表是掌握学生实习单位信息、报到情况的重要文件,也是学校指导学生实习的重要依据。
3.所有学生必须按学院的统一要求完成顶岗实习,按时上交实习资料。
附件2: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序号
专业
班级
学生
姓名
实习单
位名称
实习单位地址
校内指
导教师
校外指
导教师
实习起
止时间
实习单位落实形式
异动情
况记录
实习单位联系电话
备注
省
市
地名
就业
系部
自主
制表:
教务处
附件3:
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姓名
顶岗实习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
实习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与专业联系的紧密程度
出勤情况
遵纪守法情况
对单位的满意程度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情况
为学生投保情况
学生的平均工资
配备指导教师情况
食宿条件
工作环境
对学生的满意程度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实习学生签字
年月日
制表:
教务处
附件4: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姓名
专业
班级
顶岗实习单位
所在岗位
校外指导教师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实习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校外
指导
教师
考核
意见
年月日
实习成绩(等级)
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单位(盖章)
校内
指导
教师
考核
意见
年月日
实习成绩(等级)
指导教师签字
成绩总评(等级)
教研室主任签字
制表:
教务处
附件5:
封面式样
职业技术学院
顶岗实习报告
系班
实习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名称
顶岗实习岗位
实习起止日期
校外指导教师
校内指导教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 顶岗 实习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