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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9切线长定理:
过圆外一点所画的圆的两条切线长想等,圆外切四边形对边相等,直角三角形内切圆半径公式.
三、教学内容及教材分析: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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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二、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试运行日期
即;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文章标题: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
社会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职业,但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一种职业在道德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自己独特的道德标准,如行医要有医德,经商要有商德,从艺要有艺德等。
作为执行国家法律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同样有自己的职业道德。
所谓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一、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
检察官所从事的是执行国家法律这一特殊职业。
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人类理性的升华,其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而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的使用,确切地说取决于司法官对法本身掌握运用的程度和司法官的良心,因为法律最终要靠人来执行。
万物人为本,执法者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公正与否,正如当代美国大法官奥康纳在北京大学讲学时所说的那样“公正的法律并不保证法律的公正”。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做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权。
人民检察官不仅行使着法律执行权,也行使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古人云“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这就要求检察官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司法官,检察官做为国家权利运行的监督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其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示范性意义。
如果检察官没有良好的、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而且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宁。
因此,检察官应该是司法文明的倡导者、维护者,公平正义理念的践行者、传播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
树立高尚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通过检察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的辐射作用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在整个社会的确立和深化,促进整体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的提高。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
做为当代的人民检察官应当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专门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概括为八个字:
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
(一)忠诚。
忠诚是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的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1、忠于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人民检察官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要对党忠诚,维护党的声誉,绝对服从党的领导。
2、忠于国家。
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其强制力来保证其统一正确实施的,人民检察官只有忠诚于国家,才能实现公平正义,加强法律监督的目标,才能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
3、忠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不忠诚于人民说到底就是对党的背叛,因为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检察官必须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赞成不赞成做为自己工作的座右铭。
4、忠于事实和法律。
事实和法律是客观存在的,忠诚于事实和法律,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牢固树立证据观念,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5、忠于人民的检察事业。
人民检察官的人生目的和理想就是献身检察事业,检察事业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事业,当好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是历史的选择,必须义无反顾。
无论是查办职务犯罪,开展法律监督,还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遭受多大挫折,都应常怀对人民检察事业忠诚之心,不犹豫、不动摇,坚定不移,追求到底。
(二)公正。
公正是指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公正作为立法的目的,执法的目标,历来是古今中外有识之士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取向。
早在我国秦汉时期,人们就对其做出“正义、正当、公道”的解释。
同时代的西方国家也有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和正确”之说。
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机关更把统一执法思想,追求执法公正做为自己孜孜以求的目标,把它做为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的核心内容。
要达到和实现这一目标,人民检察官必须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一身正气,秉公执法,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事关国家生死存亡和我们党荣辱兴衰的高度把握好公正执法的底线,坚决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
依法、正确地独立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严肃认真地执行法律,不掺半点私情。
(三)清廉。
清廉是指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
清廉是为官者从业必备的道德操守,人民检察官对此应有更严格的要求,要重担面前不低头,成绩面前不昂头,遇到困难不垂头,重金面前不昏头。
要自觉遵纪守法,淡泊明志,克已奉公。
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拒腐防变。
时刻做到淡泊名利,甘于清贫,耐住寂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决抵御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正确把握是与非、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界限。
处理好法律与权力,法律与金钱,法律与美色的关系,绝不能以情换法,以权滥法,以钱卖法。
做到不贪于财,不徇于情,不苟于利,正确对待和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牢记入党誓言,坚定共产主义信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政治本色不变。
(四)严明。
严明是指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
执法严明,是人民检察官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执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人民检察官在工作中依法办案要严格,思考问题要严密,调查研究要严谨,处理事情要严正,对犯罪分子要严惩。
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是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同其它机关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执法中要起表率和带头作用,为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必须严格,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在执法中既要考虑到公正执法,又要考虑到执法为民。
思考问题要严密细致,调查研究要严谨周到。
注重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深入实际调查,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在办案中不要被权势折服,在各种诱惑和阻力面前执法如山,刚正不阿。
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严格执法,严惩各类犯罪分子,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重在循序渐进,日积月累,对于任何一位检察官来说,其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是他对崇高的司法道德不懈追求的结果,是经过长期的教育及自觉的修养才能形成的。
因此,人民检察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要自觉地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努力在职业思想、职业信念、职业情感和职业行为等各方面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最后达到潜移默化,水滴石穿,逐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努力达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要求。
要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一)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
道德是人的一种意识反映,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将教育做为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不断陶冶道德情操。
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史和许多传统美德,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这些珍贵的道德遗产,对我们今天开展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值得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光大。
二是充分利用榜样的力量,进行潜移默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引导、激励、启发和鼓舞的作用,使其明确应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牢固树立检察职业道德意识,自觉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将检察职业道德做为立身之基和处世之本。
三是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检察职业纪律教育、检察机关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用“警示教育”的方法,对不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达到前车之辙、后车之鉴的警戒作用。
(二)提高人民检察官的综合素质
检察官的检察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最关键的要解决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
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只能靠科学理论来启发人、说服人,最终才能转化为广大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在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中,检察官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一个专业素养不高的检察官仅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公正执法的良好愿望,对法律不熟悉,对业务不精通,就可能徇私枉法,结果亵渎了法律,践踏了民主,导致检察职业道德的沦丧。
所以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必须从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双管齐下,齐抓共管,解决检察干警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促进检察人员的检察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
同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通过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等措施,既要发现一批精英型检察人才,又要淘汰一批难以适应检察工作的人员,把好入口,疏通出口,使检察职业道德修养随着检察事业的进步从总体上提升一个新的档次。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可以肯定地说,检察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但也不容讳言,在我们的队伍中也确有少数人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利用检察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造成执法不公、为检不廉。
严重败坏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和尊严,为此,在检察队伍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觉悟,树立先进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法治理念,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要敢于找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
严肃查处个别因为违反职业道德走上犯罪道路上的人员,警示大家遵守、践行好检察职业道德。
(四)强化检察官法律信仰,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在我国,检察官不仅行使着法律执行权,也行使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如果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吏治腐败是最根本的腐败的话,那么检察官正好处于抵制这两类腐败的桥头堡位置。
检察官办理案件,查办职务犯罪,面临着各种诱惑,也面临着各种压力与挑战。
而对法的绝对信仰是在复杂形势下考验检察官维系职业道德的重要砝码。
人民检察官只有树立对法律的绝对信仰,坚信法律的伟大力量,信仰法律规则,才能秉公执法。
因此,必须引导检察官树立“唯法至上”的理念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强烈意识,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把法律信仰作为检察官最基本的价值观念,真正在灵魂深处忠实于法律。
与此同时,还要引导检察官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以现代司法所要求的客观、公正、独立、民主、效率、公开等意识形态和精神指导来支配检察官司法过程中的思维和行动。
(五)完善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强化职业道德修养的外部约束
目前,我国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体系尚未完备,仅靠检察官自觉提升其职业道德不能达到理想的境地。
因此,有效的外部制约仍将是养成和提高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不可缺少的依托和前提。
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中他律机能的发挥将在很长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
他律,最主要的就是以监督来完善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这种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而最有效、最经常、最基本的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建立一种适当、有效的规则,使检察官在履行职务时遵循这种规则。
这种监督不仅是对检察官行为的规范、对检察权的制衡,也是对检察官的爱护和保护。
同时还要建立起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检务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多种办法,依法公开检察业务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让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直接由人民群众来评定。
(六)奉行高薪养廉政策,确保检察官应享有的待遇
现在,虽然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很高,但其经济收入与社会其他行业高收入的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有时基本工资都难以保证,一部分检察官因收入微薄而忙于搞第二职业。
尽管近几年国家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工资,但由于工资要由当地政府来解决,一些经济困难的地方,检察官所增长的工资也就变成了“在历史的档案里”。
记得革命烈士方志敏写过一篇文章叫《清贫》,文中所倡导的是共产党人要过着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
诚然,这是共产党人不应丢掉的一种美德,但现代社会倡导的清贫,并非单纯意义上生活待遇的艰苦朴素、一贫如洗,更多应指工作作风上的清正廉洁。
检察官本是由社会精英组成的一支队伍,从事检察官这一职业的正当报酬应足以保证其衣食无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经济地位。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因此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还要动用经济手段,即大幅度提高检察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达到高薪养廉的功效。
要使检察官的工资高于其他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并建立独立的财政保障体系,免除执法的后顾之忧。
这种高薪养廉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对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是一种经济型策略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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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文化的核心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建设和谐文化的核心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需要,也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努力建设和谐世界的需要。
什么是和谐文化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
研究和谐文化,首先要对和谐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比较准确的界定。
我认为,所谓和谐文化,基本的含义,是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
它包括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多种存在方式。
既然谓之和谐文化,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崇尚和谐理念,体现和谐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和谐的理想信念,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
也就是以和谐理念贯穿于相关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之中,以和谐作为该类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以此影响其他各种文化形式,促进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
我们党提出和要求建设和谐文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大力研究、倡导和宣传和谐的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思想基础,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行为,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种法律的、制度的、道德的规范体系,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呈现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能够又快又好地发展。
为什么要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对这个问题,从现实的社会层面,可以说出很多理由。
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人类社会基本的发展规律来认识。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过多种多样的状态。
动荡、混乱、失序,是一类状态;稳定、和谐、有序,是又一类状态。
两类之间当然还有各种各样的过渡状态。
矛盾激化,就有可能发生战争、暴乱、杀戮等等,或者发生起义、造反、革命等等。
当一种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新阶级取代旧阶级时,某种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是不可避免的。
从本质上来看,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
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这样两种状态,总是交替地出现和存在的。
稳定、和谐、有序,不会始终存在。
永远处于这种状态,不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且还会阻碍一些重大的社会矛盾的解决。
但同时,动荡、混乱、失序,当然也不可能永远存在。
大乱之后必须大治。
乱,根本上也是为了治。
如果社会始终处于动荡、混乱、失序状态,生产力就会受到极大破坏,社会生活就会受到极大破坏,人类自身也会受到极大破坏。
因此,在一定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之后,人们总是渴望着治,渴望着实现新的稳定、和谐、有序,渴望着这种状态给人类自身带来福祉。
纵览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在时间上总是长于动荡、混乱、失序的状态。
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是一种常态;而动荡、混乱、失序,则是一种非常态。
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总体上,有利于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在85年的历程中,经历了不同类型的社会状态。
以1949年为界,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
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我们当然并不一般地反对动荡、混乱、失序。
反动势力的所作所为,会造成动荡、混乱、失序。
革命斗争活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动荡、混乱、失序。
某种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甚至是开展革命斗争所需要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面临着异常艰巨的革命任务,中国共产党当然要坚持斗争。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也不是一味地制造动荡、混乱、失序,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努力尊重和维护普通老百姓社会生活的平稳、秩序,努力与一切有利于革命的力量进行团结合作,甚至与敌对势力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合作。
在党内、革命队伍内,更是努力讲求团结、维护和谐。
更重要的是,当中国共产党掌握了全国政权以后,便处在了执政党的地位。
执政,就要遵循执政的规律,就要代表和维护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维护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就要实行最有利于国家、民族、社会和人民的治理方式。
古今中外,治国理政,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以乱为荣,以乱为佳,把乱当作一种常态的。
治国理政,根本上都要讲秩序、讲规范、讲稳定,也要在一定程度上讲妥协、讲合作、讲礼让。
至于和谐,则是一种最高境界了。
所以,对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在治国理政的全部过程中,当然要明确自己的价值取向,坚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有序。
尤其要把追求社会的
和谐,当作一种不懈的最高目标。
和谐,是人民团结、社会稳定、制度规范、关系融洽、发展有序的最高表现。
和谐,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有利于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使命,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既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标志着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和谐文化,是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文化形式外化的一种表现和展示,也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武器和具体方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地发展和建设和谐文化。
根本任务,是用“和谐”的思想方法来思考问题、解决矛盾。
在和谐文化的帮助和影响下,采取各种现实的措施,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从而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得到加强。
具体来说,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通过对和谐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建立和发展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作为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思想内核;就是要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观念,促进人们对社会和谐的认知和理解,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就是要通过对和谐的肯定评价和相应的奖惩褒贬,形成以尊重和实践和谐为荣,以背离和破坏和谐为耻的社会风尚;就是要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体系以及法律规范、行为准则、道德标准等等,使之成为指导和约束社会各种行为的框架体系。
当然,也包括将和谐理念和价值取向融入到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中去,以美的形象和方式促进和谐理念的传播和应用。
辩证把握和谐的价值取向和理念
我们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和理念,但对和谐问题也要持辩证的观点。
要看到,和谐,只是社会运行状态的一种最高境界、最高理想。
现实存在的事物和社会,既没有绝对的和谐,也没有绝对的不和谐。
和谐与不和谐始终是相伴而生,同时存在的。
某些情况下,不和谐的因素超过和谐的因素,社会就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和谐的因素超过不和谐的因素,社会就比较地稳定有序。
和谐不和谐都是相对的。
社会是否和谐,并不是看是否彻底消除了不和谐因素,而是看整个社会的和谐因素是否占主导地位,特别是一些关键的领域和环节是否比较和谐。
所以,我们建设和谐文化,并不是无视客观存在的各种矛盾,更不是要去掩盖和抹杀这些矛盾。
恰恰相反,是要正视这些矛盾,鼓励人们用适当的方式去解决这些矛盾,在解决矛盾的基础上争取达到比较和谐的状态。
在采用解决矛盾的方式方法时,不是要激化和扩大矛盾,而是要尽最大努力弱化这些矛盾的强度,通过寻找和扩大共同点,取得有利于矛盾各方的最佳结果,从而促成社会关系和人们之间的团结、和谐。
这样的和谐文化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始终是在和谐与不和谐两种因素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
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给自己设定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而是把和谐作为一种根本和长远的价值取向,努力消除或减少一些影响全局的不和谐因素,使社会的和谐因素不断增长,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更加全面、均衡和协调地发展。
即使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也不必大惊小怪。
在一些具体的文化形式中,某种形式的不和谐,也很可能是一种必要和合理的存在。
因此,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一定要把握和谐的相对性,掌握和谐与不和谐的辩证法,在两者的矛盾运动中,处理好和谐与不和谐的关系。
以和谐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坚定不移地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前进,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和谐的因素,但又不要盲目追求无法实现的空想,不给自己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
要创造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培养和谐的社会文化精神,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长期过程中,陶冶民族精神,提高文化素质,为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加强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
先进性引导着政绩观,政绩观体现着先进性。
真正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一、经得起历史检验——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科学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
强调历史的观点,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创造什么政绩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创造出既让今人满意,又让后人受惠的政绩。
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看,实现科学发展,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特别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一是立足长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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