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处班级管理工作有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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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处班级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大学学生处班级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层单位,也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的基层组织。
良好的班集体是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搞好班级建设,有助于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切实加强班级各项工作,实现我校班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班级建设的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班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高等教育法,努力建设优良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学校的发展目标。
第二章班级工作目标与任务
第三条建立共同的奋斗目标。
共同的奋斗目标是班级建设的方向,它反映全班学生共同的愿望和要求。
班级的总体目标是努力使学生成为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宽厚的知识基础、执着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各班级应始终把争创“先进班集体”做为本班的中心目标,并从实际出发,在不同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团结互助,携手前进,为实现总体目标而努力。
第四条形成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
班级成员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时事政策,并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组织的活动,自觉抵制错误思潮、营造健康成长的氛围,培养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热爱所学专业并圆满完成各科学习任务;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发扬“崇教、尚学、敦厚、奋进”的聊大精神,班级每个成员为争创“先进班集体”而努力学习。
第六条激发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集体主义是班级工作的灵魂,它对班级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班级要注意集体道德风尚的形成,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班级成员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具有遵纪守法、勤奋刻苦等健康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同学之间、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具有和谐、团结、文明的风气。
第七条培养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班级成员能够用聊城大学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班级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贯彻落实,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班风。
第八条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班级活动。
能够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每名学生的特长,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娱乐等第二课堂活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达到既锻炼能力又陶冶情操的目的,为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第九条建设坚强的领导核心。
班委会成员要相互团结、相互尊重,密切联系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责任心,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同学的困难和问题,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各项考评、评优,完成班级同学的综合测评以及奖、助、补、贷等工作,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树立班委会的集体威信,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真正成为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核心。
第三章班级组织建设
第十条班级设立班委会。
班委会接受学院(系部)党总支(分党委)的领导,在班主任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包括班级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活动开展在内的班级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班委会一般由5-7人组成,根据班级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卫生委员、劳动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纪检委员、心理委员等,一人可兼任1-2个职务。
宿舍舍长原则上由班委会成员、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兼任。
班委会实行班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共同努力,做好班级的各项工作。
宿舍舍长要按照《聊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班委会的选举在学院(系、部)党总支(分党委)的领导下,由班主任统一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候选人应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候选人可由班主任推荐、学生联名推荐和学生自荐方式产生。
第十三条新生班设临时班委会,临时班委会由班主任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的基础上指定,临时班委会任期不得超过一学期。
第十四条班委会的任期为一年。
期满后,班委会进行工作总结,学生评议,提出新的候选人,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委会。
班委会成员出现失职、违纪等现象,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班委会成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班长的职责:
1.对本班班级工作全面负责,召集班委会和班会,协调班委会成员及同学的关系,统一部署本班工作;
2.抓好班委会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班委会成员素质,对班委会成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对个别学生干部的不称职行为及时提出批评并帮助改正;
3.负责上下课喊“起立”,掌握本班各项活动的考勤情况,及时汇报开学初全班同学的返校情况和假期学生离校工作;
4.了解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班主任汇报;
5.定期向班主任汇报、请示工作,完成班主任及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任务;
6.配合团支部做好其它工作,对班级党、团员的发展提出建议等。
第十六条副班长的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校时全面履行班长职责;
2.根据班级具体情况分管某项具体工作或兼任某一委员职务等。
第十七条学习委员的职责:
1.负责班级学风建设、课堂笔记的督促与检查、作业完成情况等;
2.与各任课教师保持联系,配合任课教师完成日常教学任务,将任课教师对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本班同学,把同学对课程教学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任课教师或有关部门;
3.根据同学需要,组织开展班级学习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各类读书活动、科研活动等,以提高同学的学习兴趣,扩大同学的知识面,培养同学们严谨扎实的学习风气;
4.及时为缺课和成绩落后的同学补课、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给予更多关注,组织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5.负责各种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信息报名、成绩汇总等工作;
6.完成校、院(系、部)和班委会交办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等。
第十八条生活委员的职责:
1.负责办理本班同学有关生活方面的事宜,当好同学的服务员、班级的保管员;
2.了解和掌握全班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3.及时向学院反映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爱粮、节粮、节电、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等。
第十九条卫生委员的职责:
1.负责班级的卫生工作和宿舍管理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健康状况和对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的意见和要求;
3.制定必要的班级卫生制度,并经常检查同学们的执行情况,督促同学们讲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使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配合学校和学院的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宿舍、教室、食堂及环境卫生的检查和保持工作,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各项卫生活动,争创文明宿舍和文明教室;
5.配合校医院做好对全班同学的体检工作等。
第二十条劳动委员的职责:
1.组织同学搞好各种有意义的专业劳动和公益劳动,培养同学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
2.组织同学上好劳动实践课;
3.组织开展好义务劳动,引导同学为学校、为社会多做贡献等。
第二十一条体育委员的职责:
1.组织本班同学上好体育课,保持与体育课教师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
2.组织早操和参加体育达标活动,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
3.组建班级体育代表队,搞好课外体育锻炼和各种课余体育比赛;
4.对本班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外出活动负责维持秩序;
5.集体活动负责整队、喊号,
当好指挥员等。
第二十二条文娱委员的职责:
1.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化娱乐活动的骨干;
2.组织举办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欣赏等讲座,提高同学们的鉴赏能力;
3.组织举办舞会、演讲会、诗歌朗诵会、联欢会、晚会等文艺活动;
4.教唱歌曲,开展各种文娱竞赛活动,活跃班级同学的文化生活等。
第二十三条纪检委员的职责:
1.组织本班同学学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2.负责本班日常考勤工作;
3.负责本班同学日常综合测评成绩加减分的记录和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同学公布;
4.对本班其他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等。
第二十四条心理委员的职责:
1.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在班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2.及时做好班级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工作,发现有心理严重问题和心理危机突发事件的同学,应准确、迅速、及时地上报给班主任;
3.调解同学间的矛盾,充分尊重每位同学的隐私,为每位同学严守秘密;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心理培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心理学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5.积极配合并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的各项工作等。
第五章班级管理与制度建设
第二十五条班级各阶段的工作:
1.开学阶段。
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明确新学期的学习任务,布置新学期班级工作,总结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召开以“假期见闻”、“社会实践”等为内容的主题班会;公布讲评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做好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等工作;
2.期中阶段。
总结检查班级工作计划落实情况;配合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和期中考查工作;
3.期末阶段。
做好考试动员工作,进一步明确考场纪律;总结学期内班级工作,安排假期工作;
4.假期阶段。
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学生做好复习、重修和开学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六条班级会议制度:
1.班委会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总结、研究讨论班级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2.根据工作需要每周定期召开班务会或主题班会。
班务会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精神并结合本班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听取班委会的工作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讨论并通过班级有关工作事宜等;主题班会内容:
举办报告会、学术讨论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等。
3.班组会。
以学习小组、宿舍或团小组为单位建立班小组,学习落实班主任、班委会和班会的有关精神,组织政治学习和规章制度的讨论等。
第二十七条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班级每学期都要根据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制定出本班的学期工作计划,计划既要体现不同学期的特点,符合班级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又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期末搞好总结;
2.月工作计划、总结。
班级应因时因地,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及学院临时工作,妥善安排每个月的工作,在某一段时间内对学生开展哪些教育活动,实施什么管理措施,有什么具体要求,要达到什么目标、什么效果等,制定具体的计划,避免工作的盲目性;月末搞好总结。
第二十八条日常管理制度。
上下课要起立,由班长负责;课堂笔记督促、检查和定期展览由学习委员负责;上课点名由班长或纪检委员负责;其他集体活动考勤由纪检委员负责。
考勤结果定期公布,并报班主任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处理,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平时表现的考核中。
第二十九条建立班级档案制度。
班级档案包括班级同学基本情况、综合测评及奖励、助困、惩罚等原始材料;班级各项活动记录;班会主要内容、出勤情况以及各项要求存档的文字图像(照片、录音带、光盘等)材料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公布相关考勤内容。
第三十条通报表扬和批评制度。
对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班级中出现的违反校规校纪不良行为,应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表扬、批评由班委会讨论,经班主任同意,班会公布后,记入班级档案。
第三十一条建立宿舍、教室、卫生区等值日、值班制度。
第六章班级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班级建设管理考核按《聊城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个人考核与奖惩按《聊城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管理规定》、《聊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聊城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聊城大学单项奖评定办法》、《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聊城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等执行;对学生干部考核还应按照《聊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聊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和《聊城大学学生干部守则》等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学院、各班级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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