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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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模板
附件
XX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布局
调整
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
2019年12月底前
完成XX市金万盛精密铸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铸件)、泽州县昶泰实业有限公司(1.4万吨/年铸件)、XX市康联工贸有限公司(1.5万吨/年铸件)、XX市鑫朝物资有限公司(1万吨/年铸件)、泽州县南村晋光铸造厂(1万吨/年铸件)等5家企业的搬迁工作。
市工信局,泽州县人民政府
“两高”行业产能控制
压减煤炭产能
2019年12月底前
化解煤炭产能285万吨,其中城区45万吨、泽州县150万吨、阳城县90万吨。
市能源局,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
“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
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企业集群综合整治
2019年12月底前
完成高平市、泽州县型煤加工,阳城县煤炭洗选等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同步完成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市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
工业源污染治理
实施排污许可
2019年12月底前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磷肥、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9月底前,基本完成磷肥、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等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发证率不少于40%;11月底前发证率不少于80%;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任务。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底前
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持证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凡未按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无证排污责令停产;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依法处罚。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工业污染管控
钢铁超低排放
2019年12月底前
完成XX福盛钢铁有限公司(500万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前
完成XX市健牛工贸有限公司(25万吨)、XX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公司(15万吨)、山西大通铸业有限公司(25万吨)、山西省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15万吨)、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万吨)、高平市福鑫铸管有限公司(33万吨)、沁水县顺世达铸业有限公司(15万吨)、陵川县鑫源冶炼有限公司(47万吨)等9家企业220万吨产能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陵川县人民政府、沁水县人民政府
无组织排放治理
2019年10月15日前
开展建材、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0月底前
完成煤炭洗选行业专项整治,取缔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
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底前
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安装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80余套。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2019年9月底前
以“一次评分、动态管理、全程公开”为原则,开展企业绿色评估工作。
完成10家钢铁(冶铸)、10家水泥、3家焦化、16家煤化工、90家铸造、31家石灰、55家砖瓦、264家煤炭洗选等8个重点行业480家企业的绿色评估工作,实施差异化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能源结构调整
清洁取暖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19年10月底前
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7.04万户,其中城区0.29万户、泽州县1.52万户、高平市2.01万户、阳城县2.01万户、陵川县0.42万户、沁水县0.79万户
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洁净煤替代散煤
2019年10月底前
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地区全部采用洁净煤置换及替代散煤,替代14.3362万户,其中:
城区0.05万户、泽州县2.47万户、高平市1.92万户、阳城县5.6662万户、陵川县4.23万户。
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煤质监管
全年
对民用散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100%。
对使用散煤的居民用户煤质进行抽检。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年
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劣质煤专项清缴行动,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
对抽检发现经营不合格散煤行为的,依法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调整扩大禁燃区范围
2019年10月底前
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展情况,将各县市区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将农村清洁取暖覆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煤炭消费总量削减
全年
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8年实现负增长。
市能源局
优化煤炭使用结构
全年
2019年非电用煤量较上年减少。
市能源局
锅炉综合
整治
淘汰燃煤锅炉
2019年9月底前
淘汰2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76台469.5蒸吨,其中泽州县32台175蒸吨、高平市22台190蒸吨、阳城县20台77.5蒸吨、陵川县2台27蒸吨。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019年9月底前
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52台4530蒸吨,其中城区17台1020蒸吨、泽州县14台1860蒸吨、高平市11台1050蒸吨、阳城县3台225蒸吨、陵川县7台375蒸吨。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
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428台1683.6蒸吨,其中城区77台202蒸吨、泽州县84台424.2蒸吨、高平市71台289.6蒸吨、阳城县109台373蒸吨、陵川县12台39.5蒸吨、沁水县67台315.3蒸吨、开发区8台40蒸吨,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运输结构调整
运输结构
调整
提升铁路
货运量
2019年12月底前
较2017年增加1200万吨铁路货运量。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2019年12月底前
开展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摸底调查,按照宜铁则铁的原则,研究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方案。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山西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进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台铺矿铁路改扩建、大宁煤矿铁路专用线、阳城县町店物资集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XX国睿运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山西兰花能源集运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山西盛世鑫海能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兰花集团东峰煤矿铁路专用线、郑庄铁路专用线、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
发展新能源车
全年
新增公交、环卫、邮政、出租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
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老旧车淘汰
全年
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车船燃油品质改善
油品和尿素
质量抽查
2019年12月底前
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在全市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共计600个批次,实现年度全覆盖。
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100次以上。
开展对大型工业企业自备油库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打击黑加油
站点
2019年10月底前
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秋冬季攻坚期间对黑加油站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检查,严防死灰复燃。
使用终端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从柴油货车油箱和尿素箱抽取检测柴油样品和车用尿素样品各100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在用车环境管理
在用车执法
监管
长期坚持
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底前
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联动执法机制,各县至少设置1处柴油货车联合执法固定站点或配置1台遥感监测车辆,对超标排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并劝返。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运输结构调整
2019年12月底前
检查排放检验机构90次,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底前
对柴油车超过20辆的用车单位及运输企业开展尾气入户抽查抽检100家以上。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底前
建立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将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路检执法发现的超标车辆纳入黑名单,实现与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并动态管理。
统一执法标准,对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使用“8031”交通违法代码,对不透光烟度等超限值的机动车,使用“6063”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由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对路检路查和黑烟抓拍发现的上路行驶超标车辆进行处罚,并由交通部门负责强制维修。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
管理
备案登记
2019年12月底前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排放检验
2019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和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检测数达到100辆次以上,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用地结构调整
矿山综合
整治
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治理
长期坚持
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
对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治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底前
15个矸石山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扬尘综合
治理
建筑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用地结构调整
扬尘综合
治理
施工扬尘管理清单
长期坚持
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建筑工地均需在工地车辆出入位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其中,视频监控应满足对工地作业现场和车辆进出情况监控要求),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现场在线监控PM10小时均值达到250μg/m3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扬尘作业,拒不执行的,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住建部门将施工单位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长期坚持
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左右,县城力争达到6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露天堆场扬尘整治
全年
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强化降尘量控制
全年
各县(市、区)降尘量控制在9吨/月·平方公里。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秸秆综合
利用
加强秸秆焚烧管控
长期坚持
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全年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建立清单
工业炉窑排查
2019年10月底前
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制定方案
制定实施方案
2019年10月底前
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淘汰一批
煤气发生炉淘汰
2019年12月底前
淘汰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2台(高平市天诚缸瓦厂、高平市鑫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高平市人民政府
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
2019年12月底前
淘汰华明纳米燃煤加热、烘干炉(窑)3台。
泽州县人民政府
建设清洁煤制气中心
2019年12月底前
XX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暨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完成场地三通一平任务。
市工信局,泽州县人民政府
治理一批
工业炉窑废气深度治理
2019年10月底前
制定煤化工行业精细化管控方案,推进煤化工企业提升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县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底前
完成焦化行业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49万吨)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县人民政府
监控监管
监测监控
2019年10月底前
1家钢铁、9家冶铸、11家铸造、17家化工企业完成CO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共计84套。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业炉窑专项执法
2019年12月底前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VOCs
治理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源头替代
2019年12月底前
8家工业涂装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治污设施建设
2019年12月底前
持续加大VOCs治污设施监管力度,确保稳定正常运行。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
油气回收治理
2019年10月底前
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2019年12月底前
加强对中石化XX凤台加油站和中石油XX分公司中原街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管,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推进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治理
集中治理
2019年9月底前
17家化工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统一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县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
监测监控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19年12月底前
20家企业主要排污口试点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共20套。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重污染天气
应对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9年10月底前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2019年10月底前
完成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应急运输
响应
重污染天气移动源管控
2019年10月15日前
加强源头管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日货车使用量10辆以上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的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措施,并在门口安装门禁监控系统。
建设完成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能力
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长期坚持
加强火电、钢铁、铸造(含高炉)、化工、焦化等行业35家重点企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遥感监测系统平台三级联网
长期坚持
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稳定传输数据。
市生态环境局
定期排放检验机构三级联网
长期坚持
市级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实现检测视频监控、防作弊报警提示、数据统计分析、检测机构管理、车辆环保信息管理,实现三级联网。
对超标排放车辆开展大数据分析,追溯相关方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
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全年
推进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终端安装。
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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