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集团报销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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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集团报销管理办法
吉利集团报销管理办法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吉控行字[2007]6号
关于颁布《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集团费用报销行为,实现集团财务预算管理和过程控制的目标,现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办法》颁发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原“行政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二○○七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
企业管理费用办法通知
抄送:
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监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管办2007年1月10日发
共1份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0005WFa07102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7-01-08发布2007-01-01实施
0005WFa07102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原则、定义
1.1为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杜绝舞弊和浪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财务报销的审批原则、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
1.3本办法是财务报销管理标准的总则,专项费用报销的具体标准及操作流程详见本办法附则或另文下发。
1.4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
办公用品、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通信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职工福利费、广告宣传费、赞助费、水电费、代理费、租赁费、印刷费、辅料消耗等经营管理费用。
1.5本办法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行,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1.6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各公司自行制定的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吉利控股集团管理总部及其所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在杭州基地、宁波基地、上海基地、临海基地、路桥基地、兰州基地、湘潭基地、济南基地等基地内的公司(包括各销售公司、各研究院、研究所、采购公司以及上海美嘉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3、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3.1集团财务管理部对各公司(管理总部各部门、项目组)费用支出进行总额控制、按需拨付,每月根据核准的年度预算、各公司(管理总部各部门、项目组)上报的当月费用计划及批准的追加预算,向各公司(管理总部各部门、项目组)拨付费用资金;
3.2每月对超预算并未核准的费用支付需求,集团财务管理部不得拨付资金,财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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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部)不得给予核销;
3.3月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在办妥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到财务中心(部)报销,预算外或总额超预算部分需申报追加预算获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4单个公司(集团总目管理部门、项目组、基地)追加预算由基地分管副总裁审核后,集团财务副总裁与集团职能分管副总裁(或常务副总裁)联签审批同意,报集团总裁或常务副总裁批准;
3.5单个公司内部部门追加预算申请,在单个公司整体预算范围内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4、费用报销实行层级管理。
4.1下级人员的费用支出由上级人员审核,财务中心(部)审核,财务中心(部)负责人复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进行审批。
4.2当存在跨级管理时,相关人员的行政费用,由直接管理人员办公所在地财务中心(部)审核,财务中心(部)负责人联签,直接管理人员根据权限进行审批,跨级管理的情况主要指:
A、由总裁直接管理的副总裁级以下级别的人员;
B、由分管副总裁直接管理的部门经理级以下级别的人员;
4.3集团副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及集团财务副总裁的费用由董事长审批。
4.4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裁的费用(含差旅费用、招待费用、协议酒店签单等公务费用)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财务副总裁复核,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在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销;副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的费用由各基地财务中心(部)审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批准,在属地财务中心(部)报销。
4.5财务中心(部)负责人的费用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在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销。
4.6项目负责人的费用由项目所在地财务中心(部)审核,项目所属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审批,在属地财务中心(部)报销。
4.7办公所在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的人员费用,根据上述审批权限,除有明确规定报销地外,由办公所在地财务中心(部)负责人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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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限审批,在办公所在地财务中心(部)报销。
5、费用审批权限
5.1公司内部单项费用开支在500,000元以内的,由公司所在地财务中心(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审批。
公司内部单项费用实际支出100,000元(含)以上的,由公司所在地财务中心(部)据实报内部控制部备案。
5.2公司内部单项费用开支在500,000元(含)以上的,由公司所在地财务中心(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必须报集团总裁(或常务副总裁)与集团财务副总裁联签审批。
5.3集团总部部门(项目组)单项费用开支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部门(项目组)经理审批。
如经过分管副总裁与集团财务副总裁联批授权额度可超过1,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
5.4集团总部部门(项目组)单项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由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集团分管副总裁审批。
5.5集团总裁(常务副总裁)负责对集团副总裁、直管部门、直管公司总经理进行授权;职能分管副总裁在其权限内负责对所管辖的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和项目组总经理进行授权;授权一式三份:
受权人、财务部门、集团内部控制部各一份;领导外出时可由其书面授权相关领导审批,授权时间、授权范围、授权金额需在授权书上明确列示,本人签字后,转财务部门执行。
6、费用审批程序
6.1预算内行政费用审批程序
6.1.1公司审批程序:
由具体经办人填报,部门领导审核,财务中心(部)审核人员审核,财务中心(部)负责人复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审批;
6.1.2管理总部审批程序:
由具体经办人填报,财务管理部审核人员审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复核,部门(项目组)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审批。
6.2预算外行政费用审批程序
6.2.1预算外行政费用报销,部门领导审核,财务中心(部)复核,财务中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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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复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根据权限审批;
6.2.2公司内各部门的行政费用超过当月预算的,应先填报费用追加预算申报表,由部门领导审核,财务中心领导核准,报总经理(如超过公司总体预算,由集团职能分管副总裁与财务副总裁联签,总裁或常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转财务中心(部)作为费用资金申报拨付、费用审核报销依据。
7、费用报销程序
7.1经办人员按财务要求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技术研究开发类、基建技改类项
目组成员出差报销单及合同款项支付必须填写已批复立项项目名称和编号;
7.2除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诉讼费、邮电通信费外,其他费用报销均按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额度及要求签订合同,并附合同办理报销手续;
7.3由部门(项目组)领导签字,对费用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7.4财务部门审核费用单据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合理性及是否超预算,据此登记限额本;
7.5按相应的审批权限,由各级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7.6财务部门结算。
8、附则
8.1集团公司任职级别及享受标准
8.2国内出差差旅费用管理标准
8.3国外出差差旅费用管理标准
8.4业务招待费用管理标准
8.5备用金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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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8.1集团公司任职级别对应关系
总裁级
副总裁级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子公司
部门经理级
子公司
部门副经理级
科长级
职员
董事长
副总裁
一级子公司总经理
二级子公司总经理
子公司部门经理
子公司部门副经理
子公司
科长
子公司部门科员
副董事长
集团总监
董事长助理
一级子公司副总经理
子公司副总师
集团专业经理
集团业务主办
集团科员
常务副总裁
总裁助理
一级子公司总师、总监
集团财务中心副主任
集团总师
集团部门(正副)经理、财务中心主任
集团副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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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8.2国内出差差旅费用管理标准
一、差旅费用开支范围及地区划定
1、差旅费用开支范围:
差旅费用开支项目主要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等费用的开支。
2、全国地区类别规定
一类地区:
直辖市、广州、深圳、珠海
二类地区:
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三类地区:
各地级市
四类地区:
县级市及以下地区
二、住宿费开支标
单位:
元/天·套
地区类别
总裁级
副总裁级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级
部门副经理级
科长级
职员级
一类地区
按实报销
700
500
350
250
230
200
180
二类地区
550
400
300
200
180
160
150
三类地区
450
300
200
180
160
140
120
四类地区
350
200
180
160
140
120
100
注:
集团副总裁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费用报销按副总裁标准执行。
1、住宿费用标准计算:
住宿费用除异性、同性三人为两套房外,一般同性两人按一套房计算;副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可单人住一套房。
2、住宿费用超过标准的,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事后进行书面解释,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给予报销。
3、特殊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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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每月在当地居住超过15天(含15天)的,应当在当地租房,房租标准为(偶然性出差超15天的不执行本条)
地区类别
房租(单位:
元/月·人)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级
部门经理以下级
一类地区
1200
900
700
500
二类地区
900
700
500
350
三、四类地区
700
500
300
250
4、出差到家庭所在地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
5、无住宿发票不得报销住宿费。
6、住房由公司安排解决或已报销住房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公司每月房补。
7、下级随同上级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上级标准报销。
三、交通费用
1、交通工具选择
乘坐交通工具按“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表”执行,如确因紧急情况需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否则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搭乘汽车或火车,乘火车硬座时间在6小时以上,公司按硬卧中铺票与硬座票价差的50%奖励乘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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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表:
职务
交通工具
副总裁级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含副经理)级
其他级别
飞机
经济
√
√
√
√
火
车
软卧
√
√
√
硬卧
√
√
√
√
√
软座
√
√
√
√
硬座
√
√
√
√
√
轮
船
二等
√
√
√
三等
√
√
√
√
√
2、乘坐出租车的规定
科长级(含副科长)以上人员出差原则上可乘坐出租车,但当日费用科长级不能超过50元,部门经理级不能超过100元,副总经理以上级不能超过150元;对当日费用超过标准的,需事先口头请示,事后书面说明原因,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给予报销。
凡乘坐出租车的,在报销时必须注明原因,单程出租车票款100元以上的部分不能报销。
职员级出差日市内车费用,规定不超过20元/天。
3、员工自备车辆出差的规定
员工自备车出差,只报销汽油费及过路费(自备车出差不能单报汽油费,需附过路费或无过路费说明),市外汽油费报销标准按8升/百公里,市内出差汽油费报销标准按10升/百公里。
4、各类交通违章罚款的规定
闯红灯、超速、违禁令、逆向行驶、穿拖鞋、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造成的罚款一律不准报销,其他情况造成的罚款本人负担10%。
5、如遇原始发票遗失或收款方不能提供正式发票,原则上不能报销。
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总经理与财务经理联签后到财务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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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差补助开支标准
单位:
元/天·人
地区类别
总裁
副总裁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级
部门副经理级
科长级
职员级
一类地区
按实报销
80
60
50
40
40
二类地区
70
50
40
30
30
三、四类地区
60
40
30
20
20
注:
原一些部门享受的特别补贴一律取消。
1、出差补助费用按人数计算,但以下情况不享受出差补助:
(1)经批准接待客户用餐并随同用餐的,扣除出差人当天的出差补助;已享受出差补助的,其餐费不可进行报销。
(2)因工作需要到集团各基地出差,出差前在总经办领取集团内部通用饭票的,不再享受出差补助。
如无法使用通用饭票的:
A、在同一省内基地出差的,按15元/天给予出差补助;
B、如跨省出差的按20元/天给予出差补助,在差旅费中报销;
C、内部单位招待用餐的,不再享受出差补助。
(3)参加会议,已缴纳会务费(含伙食费用)的,不给予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
(4)出差途中(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途中的时间),一律按25元/天补助。
(5)在集团内各基地长期驻外人员15天以上固定居住(含15天);补助按260元/月的标准在差旅费中予以报销。
2、特殊情况:
A、在集团各子公司以外的长期驻外人员15天以上固定居住(含15天),其补助标准按所驻地补助标准的60%补助。
B、公务出差偶然超过15天(含15天)按正常标准补助。
C、举办公关活动、会展、赛事等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15天)补助按260元/月。
3、出差天数确定:
出差人员出差天数的计算,以车、船、飞机票所载时间为依据;自备车出差的,以
审批后的《公出单》为准。
每日中午12点为限,按半天为单位计算实际出差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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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点前出发,出发日按一天计算,12点后出发,出发日按半天计算;12点前到达公司所在城市,当日按半天计算,12点后到达公司所在城市,当日按一天计算。
当天往返的,按半天计算。
4、出差里程补贴。
各基地公务车驾驶员按0.15元/公里进行补贴,必须每次出差结束后,尽快附派车单及出差费用随同报销。
各试验车队试验里程补贴按0.15元/公里执行,必须每次试验项目结束后,尽快附派车单及已审批后的项目试验报告随同出差费用报销。
五、差旅费用开支的审批及报销
1、员工出差需填写《公出单》,一般员工省内基地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省外基地出差需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市内及外市出差均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公出单》中必须说明出差原因、出差需要达到目的等信息。
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需附《公出单》及《差旅费报销单》,《公出单》中有关资料必须填写准确,要与《差旅费报销单》中内容一致。
出差人员应按时间顺序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不得将出差期内某一项费用合计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单据的张数。
3、所乘坐交通工具需经事先审批的,应于报销时出具相应审批单据,否则按未经事先审批处理。
4、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申请出差的内容进行报销,不得虚报、重报、多报或将无关单据列入出差费报销,如有违反报销规定者,予以双倍扣罚。
六、费用节约奖励
1、节约奖励仅限住宿费和火车硬座与本规定标准价差的50%,其他费用的节约不予计算。
2、本奖励计算办法以正式发票为准。
七、其他
因业务需要,需享受特殊待遇的人员,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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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8.3国外出差差旅费用管理标准
一、国外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指派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前往目的国或地区,进行公务出差。
出差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参照国内差旅标准以及美元与人民币汇率,结合国外消费状况综合比较制定。
三、出差人员住宿报销标准:
单位:
美元/天·套房
地区类别
总裁级
副总裁级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级
其他级别
西欧、北美、日本澳洲
380
300
180
140
120
100
韩国、香港、澳门台湾
300
250
150
110
80
70
东南亚、东欧
250
180
110
80
60
50
中东、非洲、拉美
200
150
100
70
50
40
注:
此标准不适用于上海美嘉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嘉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外差旅费的报销仍按该公司原标准执行。
若出差目的地不在本标准所包含的地区范围内,则根据出差目的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并参照本标准另行确定。
四、除飞机头等舱需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外,其他长途交通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五、餐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各级人员的报销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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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美元/天·人
地区类别
总裁级
副总裁级
总经理级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级
其他级别
西欧、北美、日本澳洲
55
50
45
40
35
30
韩国、香港、澳门台湾
45
40
35
30
25
20
东南亚、东欧
35
30
25
20
15
10
中东、非洲、拉美
25
20
15
10
8
5
注:
此标准不适用于上海美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美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外差旅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出差时间从出国人员离境时开始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过半天按一天计。
出差住宿费用凭有效票据报销。
七、出差住宿费用凭有效票据报销,不超过报销标准节约部分按半额奖励员工本人。
八、长途交通费用按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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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8.4业务招待费管理标准
一、宴请宾客应遵循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本标准适用于接待公司以外的来宾和与本集团有各种业务关系的宾客。
三、招待费报销标准:
职务
总经理级以上
副总经理级
部门经理级
其他级别
标准
(元/人/餐)
按实报销
≤120
≤50
≤30
1、招待之前应征得上一级领导同意,必须填写《招待费申请表》,表中应明确填写招待客人单位、人数等资料,单独购买的香烟、酒等物品也必须填写申请表。
超标准的招待费需事后进行书面解释,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给予报销。
2、招待费必须与公司业务有关,无关的招待费由个人自理。
3、招待所用的酒水、饮料、香烟等费用一律纳入标准以内。
4、受领导特别委托以领导名义宴请的,可参照上述相应标准或按领导要求进行。
5、2,000元以上招待费需有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基地财务部备案。
6、招待结束后,不得陪同进行任何娱乐活动(如卡拉OK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7、出面招待人员应在每次报销时另附清单注明因何事招待何人及招待人数,作为报销时的审核参考,否则费用由个人承担。
8、在出差途中招待客人,招待费必须与差旅费同步报销。
如发现两者分别报销,则罚款100元。
9、招待陪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来访客人的1/3。
四、签单权
释义:
指签字结算权,在基地内部酒店或协议酒店签字结算的权利。
签单权由各基地自行确定,并报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内部控制部备案,但权限不应超过招待费报销标准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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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8.5借款管理标准
一、本管理标准中所述借款是指用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及其他因公办理专项事宜的临时性借款。
二、审批程序
1、员工现金借款必须填写《现金借款单》,清晰填写借款金额、事由、以往未结欠款金额及原因,同时必须注明还款时间。
2、员工借款由部门领导审核,基地财务中心复核,100,000元以下的借款由总经理与基地财务负责人联签批准,集团由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集团分管副总裁审批;100,000元(含)以上的借款由集团总裁(或常务副总裁)与集团财务副总裁联签批准。
3、如遇员工因公(伤)借款,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须有委托书或家属证明才能代为办理。
三、员工借款实行担保人制度
1、员工借款须有内部员工提供担保,担保人以其一个月工资额度为限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超出部分可通过多人担保方式来弥补,特殊情况的大额借款由总经理提供担保。
2、担保人对所担保人未能按期偿还的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借款人经财务部门催收后一周内仍不能结清欠款,财务部门将直接从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所欠款项,并按1%利率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四、借款核销
1、借款人必须在相关事项办妥后一周内办妥费用报销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并结清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司资金。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者,借款人需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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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归还;
3、在前次借款未结清之前,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五、对特殊岗位所需借款,如总经办、采购部、销售部、公共事务中心等、可实行备用金管理,具体人员和享受额度由该部门经理会同财务负责人核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和内部控制部备案;对额度内的借款作为其业务周转资金,不受上述还款限制。
六、原则上,员工因私不得向公司进行借款,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工会组织向公司申请,借款手续同上,还款可根据批准的申请书办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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