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意见修订615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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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意见修订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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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和有关问题说明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管理机制创新,推行和完善学分制,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和改革中长期发展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对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并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育为先,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开设民族理论与政策课,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2.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构建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服务社会能力。
各专业的实验课程要按照教指委要求或行业标准设置。
加强教学、科研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和途径。
处理好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加强课外指导,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活动互为支撑和促进。
3.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科学地处理好理论与实践、通识与专业、先修与后续、知识与能力、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的教学要求,根据我校各学科门类的特点,优化选择教育内容,鼓励各学科交叉渗透融合。
4.加强基础,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要重视普通教育(即通识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重视学科基础课程在专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奠定宽厚的基础来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按专业大类招生、培养的各专业,设置共享的学科基础平台,宽口径设置专业,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以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5.注重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通过精选教学内容、开设创新教育系列选修课、加强实践教学等措施,在各个教学环节中为学生的创新学习提供机会,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创新的思维方式,培养勇于创新的精神。
6.坚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和多样性相结合,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人才培养方案要坚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和多样性相结合。
在保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
普通教育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设置、学分及开设学期,由学校统一安排。
专业教育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设置体现多样性和特色,但须保证专业教育主干内容的完整性。
为了完善学生的知识与能力结构,应尽量多开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专业方向课程和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三、修订要点
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总结2003版和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经验,保留优良传统,吸收先进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特别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在研究国内同类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我校该类专业建设经验和培养特色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一般目标,制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
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一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级应用型人才。
”
2.学校采用顶层设计的方法,根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在分析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确定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三大教育方面,进而构建知识体系。
在每个知识体系中包含一个或多个知识领域,每个知识领域有核心(必修)知识单元和一般(选修)知识单元。
将同一知识体系(或同一知识领域)中的知识单元按照必修、选修的属性集合,实现从知识体系到课程体系的转化。
各专业要确定知识领域、精选知识单元,形成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育内容整体框架。
(1)普通教育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经济管理、外语、计算机信息技术、体育、实践训练等知识体系。
重在培养学生的思想、文化和科学素质,外语、计算机等工具应用能力,体育锻炼技能和终身体育能力,工程实践或社会实践的基本技能等;同时为专业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
具体学分分配及比例见表2。
(2)专业教育一般包括学科基础、专业特色和专业实践训练等知识体系。
重在帮助学生掌握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专业教育的知识体系、知识领域、知识单元以及具体要求,需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要科学地处理好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加强基础与强调适应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学生除了掌握某一学科专业的基础及共性知识以外,还要熟悉该专业领域内某个专业方向的知识,发展成为高级应用型人才。
具体学分分配及比例见表2。
(3)综合教育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教育、学术与科技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自选活动等知识体系。
重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社会适应。
学生可通过参加课外思想及文化素质教育讲座、技能训练和科技创新实践等获得学分。
具体学分分配及比例见表2。
(4)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要体现“德育优先”的原则。
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其实践环节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了“民族理论与政策”课。
(5)在学分分配设计中,要加大选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应占总学分的30%以上。
要指导学生选修非本专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扩大知识面,实现全面发展。
(6)继续推行跨学科选修、主辅修、双学位、课外学术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为学生发现与发展自身的志趣、潜力和特长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3.培养方案要有利于基础知识的积累。
各专业要构建组成完整、联系紧密、功能明显的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学科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要体现工具性知识的“两个不断线”,即外语教学不断线、计算机教学不断线,切实提高学生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4.培养方案要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门类特点分别构建实践性教学体系,体现“两个结合,三个层次,四年不断线”的要求。
“两个结合”是指校内实践教学资源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或社会实践)相结合;“三个层次”是指普通教育实践、专业教育实践和综合教育实践;“四年不断线”是指从第一到第四学年,每学年都组织学生进行有关的实践活动。
通过合理安排课程实验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文献检索能力、表达与沟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专业操作能力、专业设计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等。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1个方面,为了使编制者能够从总体上对其把握,现以结构图的形式给出(见图1),并对各项内容分别加以说明如下:
一、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
1.学制
(3)
知识结构要求
(1)
素质结构要求
二、专业培养目标
2.学位
3.专业方向
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四、专业主干课程
4.毕业生应满足的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五、专业教育内容
5.人才培养规格的一般表述
六、毕业规定
七、指导性教学计划
八、专业教育选修课
九、集中性实践教学周数统计表
十、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
专业方向N
十一、选课指导
(课程配置流程图)
.........
图1人才培养方案结构图
分项说明:
1.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
为了结合本校情况,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应研究国内同类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本校该类专业的建设经验、传统和发展方向,并以精练的文字表达,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背景材料。
2.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主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结合自治区的资源优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学科专业的积淀,紧扣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提出该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3.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应包括基本学制、可授学位、设置的专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要求以及培养规格的一般表达5个部分。
分专业方向的,设置统一的学科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核心课程,且所有方向必须具备统一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方向通过设置不同的专业方向课程组加以体现。
4.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主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同时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优势、特色等进行确定。
5.专业教育内容
(1)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内容按“教育方面”、“知识体系”、“知识领域”、“知识单元”以表格形式列出,各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灵活选择和设置专业教育的具体内容。
详见表1。
表1×××专业教育内容一览表
教育
方面
知识体系
知识领域
知识单元
核心知识单元(必修)
一般知识单元(选修)
知识单元名称
学分分配
知识单元名称
学分分配
普通教育(通识教育)
人文社会科学
政治、思想品德、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
14.0
从下列八个模块中选择:
人文社会科学模块、自然科学模块、工程技术模块、语言文学模块、体育健康模块、艺术模块、经济管理模块、社会适应与个人发展模块
≥30
军事
军事理论
2.0
自然科学
数学
由学院确定
物理
由学院确定
化学
由学院确定
外语
外语
大学英语(日、俄)
计算机信息技术
计算机信息技术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
体育
体育
体育
普通教育
实践训练
普通教育综合领域
入学教育、军事训练、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科研训练、文献检索实践、工程训练、电工电子实习、公益劳动、体育实践等
专业教育
学科基础
由学院确定
由学院确定
由学院确定
≥25
……
……
专业外语
由学院确定
专业课程
专业方向一
由学院确定
由学院确定
……
……
……
专业教育
实践训练
专业教育综合领域
由学院确定
综合教育
思想及文化素质教育
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讲座
≥10
学术与科技活动
学术与科技活动
学术讲座
文艺活动
文艺活动
文艺活动
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
自选活动
自选
自选活动
(2)实践教学内容按“实践教育方面”、“实践教学环节”、“基本教学目的”以图表形式列出,各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灵活选择和设置专业实践教学环节。
详见图2。
实践教学环节
思想政治和专业思想教育等
入学教育
军训
培养基本军事常识、技能和国防观念等
培养体育锻炼技能和终身体育能力等
体育实践
普通教育实践
培养思想道德素质及理论联系实际、社会调查和沟通能力等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培养文献检索能力等
文献检索实践
培养传统及现代加工基本技能等
工程训练
培养电工电子工艺基本技能等
电工电子实习
科研训练
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等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培养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等
公益劳动
培养基本实验技能及组织实验能力等
随课进行的实验或实验课
课程设计(综合设计、学年论文等)
培养基本设计、研究能力等
专业教育实践
认识实习(艺术设计采风等)
认识生产工艺或装备结构等
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翻译实习、教学实习、工艺实习、社会调查、模拟庭审等)
掌握生产工艺或装备结构等
培养工程实际工作能力等
毕业实习
培养综合设计、研究能力等
毕业设计(论文)
综合教育实践
培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
科研创新实践
文体活动、自选活动等
培养身心素质、文化素养等
图2×××专业实践性教学内容与体系
6.毕业规定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提出毕业生必须修满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最低学分要求。
要明确学生在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含综合教育学分)、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才能毕业。
7.指导性教学计划
样式见附件二。
8.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样式见附件三。
9.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统计表
样式见附件四。
10.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
样式见附件五。
11.选课指导(课程配置流程图)
体现人才培养方案中主干课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学生合理选课提供指导。
样式见附件六。
五、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指标的规定
(一)学制
我校本科专业采用连续四年或五年的基本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
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情况,允许学生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学制基础上,适当延长或缩短修读期限。
普通本科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修读期限为3~6年;普通本科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修读期限为4~7年。
(二)学分
1.最低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最低学分210左右,五年制最低学分250左右。
2.学分计算
(1)课内教学:
1学分/16学时;授课、练习(美术课内练习、计算机上机练习等)一体化的课程:
1学分/32学时;各课程的学分原则上应为0.5的倍数。
(2)实践教学:
1学分/周。
(3)体育课:
1学分/30学时。
(三)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要求
各专业应参照表2中的学分和比例要求设置各类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
表2分学科门类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必修
选修
合计
理论教学
实践环节
理论教学
综合教育
普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
普通教育
选修课程
专业教育
选修课程
理工类
学分
≤60
≤45
≥40
≥30
≥25
10
210
%
≤50
≥20
≥25
5
100
非理工类
学分
≤65
≤50
≥30
≥30
≥25
10
210
%
≤55
≥15
≥25
5
100
合计
学分
≤145
≥65
210
%
≤70
≥30
100
1.所有理论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分为必修(含普通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必修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选修(含普通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选修课和综合教育)两大类,学分比例约为70%:
30%。
2.五年制本科专业参照上述比例执行。
(四)选修课程
学校设置普通教育选修课程,学生应至少选修30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
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也可计入普通教育选修课的学分。
普通教育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语言文学、体育健康、艺术、经济管理、社会适应与个人发展等8个模块。
各学院分专业设置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学生应至少选修25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
选修课程(普通教育选修课程和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其中,限选课为学生必须修读的选修课程,且限选课的学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选修课最低学分的50%。
(五)实践性教学环节
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总周数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的周数要求的基础上,补充有关内容,达到理、工科40周以上,文、经、管、法等学科30周以上。
5年制本科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应达到60周以上。
1.一般要求
(1)学科基础类课程参照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国家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指导性意见,设置实验学时;专业课除开设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列举的主要专业实验外,结合学校实际,可增加实验项目,确定实验学时。
对于计算机类的上机、艺术类的绘画等需在课内安排大量练习的课程,各专业要在培养方案中规定“课内练习”学时。
(2)课程设计和专业综合设计(或学年论文):
各专业至少安排2周的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
(3)工程训练与电工电子实习:
各专业均要安排工程训练。
工科类专业中机类5周,近机类3周,非机类2周,其他学科门类专业1周;电工电子实习,机电类2周,其他1周。
(4)认识实习(含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含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等:
一般不少于6周。
(5)毕业设计(论文):
一般保证10周以上。
(6)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为4周,安排在假期进行。
(7)体育实践分散在5-8学期进行,按1周(1学分)计。
(8)各专业均安排1周文献检索实践,1周科研训练,以及军训、体育实践、入学教育和公益劳动等。
(9)举例: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指出要开设“社会调查、专业实习”2项实践环节,“不低于6周”。
在此基础上,还要开设我校的传统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10周以上;工程训练和电工电子实习,2周;科研训练1周;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2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4周;军训,2周;体育实践,1周以上;公益劳动,1.5周;入学教育,0.5周,共24周以上。
总计30周,这是最低要求。
2.分学科门类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周数要求
表3分学科门类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周数要求一览表
周数(学分)学科门类
实践性环节
工学类
理学类
文学类
艺术类
经、管类
法学类
课程设计(综合设计、学年论文)
≥2
≥4
≥2
≥4
≥2
≥2
工程训练
≥2
≥2
≥1
≥1
≥1
≥1
电工电子实习
≥1
≥1
≥1
≥1
≥1
≥1
文献检索实践
≥1
≥1
≥1
≥1
≥1
≥1
科研训练
≥1
≥2
≥1
≥1
≥1
≥1
认识实习(艺术设计采风等)
≥6
≥4
≥7
≥8
≥7
≥7
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翻译实习、教学实习、工艺实习、社会调查、模拟庭审等)
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10
≥10
≥10
≥10
≥10
≥10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4
≥4
≥4
≥4
≥4
≥4
体育实践
≥1
≥1
≥1
≥1
≥1
≥1
军训
2
2
2
2
2
2
公益劳动
1.5
1.5
1.5
1.5
1.5
1.5
入学教育
0.5
0.5
0.5
0.5
0.5
0.5
合计
≥40
≥40
≥30
≥30
≥30
≥30
(六)综合教育
设置综合教育环节,规定学生应获得至少10个学分,并作为毕业审核的条件之一。
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
六、各系列课程概述
为适应学分制改革的需要,课程分为主干课程和非主干课程,主干课程15门左右,均为必修课;非主干课程可以设置少量的必修课,大部分应为选修课。
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课表、学生成绩表等教学资料和管理文件中,同一课程的名称、学分等基本信息准确、完全一致,对各系列课程的有关信息分述如下: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
1.在教育部规定的14学分的基础上,增加“民族理论与政策”课,2学分,共16学分,约256学时。
其中理论教学12学分(192学时);实践教学4学分(64学时)。
实践教学分两次在假期集中进行,按4个教学周计入实践教学环节。
该系列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适用专业
规定
学分
考核
方式
理论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学时
学分
学时
折合周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所有专业
3
考查
40
2.5
8
4周
(4学分)
1
思想政治理论部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所有专业
2
考试
28
1.75
4
2
思想政治理论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所有专业
3
考试
44
2.75
4
3
思想政治理论部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所有专业
6
考试
56
3.5
40
4
思想政治理论部
民族理论与政策
所有专业
2
考试
24
1.5
8
5
思想政治理论部
合计
16
192
12
64
4周
2.形势与政策:
分散进行,计2学分,但不计入总学时。
3.“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18学时/1学分)列为普通教育限选课程,开课单位为招生就业处,开课学期分别为第1、2学期。
4.“大学生就业指导”(20学时/1学分)列为普通教育限选课程,开课单位为招生就业处,开课学期分别为第5、6学期。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学时/2学分)列为普通教育限选课程,开课单位为学生工作处,开课学期分别为第2、3、4、5学期。
(二)外语、体育、大学语文、军事理论、企业管理等课程
1.该系列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适用专业
学时(学分)
理论教学
实践环节
开课学期(学时)
开课单位
大学英语
(一)
(二)(三)(四)
所有专业
272(17)
272
1(56)、2(72)、3(72)、4(72)
大英教学部
大学日语
(一)
(二)(三)(四)
所有专业
272(17)
272
1(56)、2(72)、3(72)、4(72)
大学日俄教学部
大学俄语
(一)
(二)(三)(四)
所有专业
272(17)
272
1(56)、2(72)、3(72)、4(72)
大学日俄教学部
体育
(一)
(二)(三)(四)
所有专业
144(5)
120
24
(折合1周)
1(30)、2(30)、3(30)、4(30)
体育部
军事理论
所有专业
32
(2)
32
2、3
军事理论教研室
合计
512(28)
488
24
2.“体育”课按120学时(4学分)计入计划的总学时,其余24学时安排在5-8学期分散进行,按1周计(1学分),具体实施方案由体育部安排。
3.“大学语文”(32学时/2学分)列为普通教育限选课程,开课单位为文化素质教研部,开课学期为第1、2学期。
4.“企业管理”(32学时/2学分)列为普通教育限选课程,开课单位为工商管理系,开课学期为第5、6学期。
(三)计算机信息技术系列课程
1.该系列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适用专业
学时(学分)
理论教学
实验
课内练习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
信息类
56(3)
28
4
24
1或2
校计算中心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VB)
其它
56(3)
28
4
24
1或2
校计算中心
2.“大学计算机基础A”(非外语类,40学时/2学分)“大学计算机基础B”(外语类,88学时/4.5学分)均列为普通教育限选课程,开课单位为校计算中心,开课学期为第1、2学期。
(四)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普通教育实践和综合教育实践部分)
课程名称
适用专业
周数(学分)
教学方式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工程训练A
机械类
5
集中
3和4
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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