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达标晋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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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达标晋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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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达标晋级
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达标晋级
综合评价方案
云教基〔2006〕9号
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自1993年开展以来,对学校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了十分明显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和学校的广泛重视和充分肯定,经受了历史的检验,已成为一项具有云南特色,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的基本制度。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我们对《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供各州市和学校办学参考。
一、基本思路
《方案》的基本思路是“建立机制、明确要求、综合评价、分步达标、整体提高”。
建立机制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正确导向学校工作。
改革管理思想、手段和方法,重视多元因素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社区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二是引导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自主办学地位,理顺学校内部关系,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监督、调整反馈机制;三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和教学改革,建立高效、廉洁的指挥服务体系和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四中建立健全评价的长效机制,对学校实行评前、评中和评后的信息化管理,打破终身制,实行定期数字化复评的底限淘汰或末位淘汰制。
增强学校活力,加快发展速度,凸显示范性,充分发挥窗口作用,使我省中学教育出现万马奔腾、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明确要求。
《方案》对高完中办学的各个主要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此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教学能力,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全面保障。
使学校牢固树立起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德育为首的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发展观和政绩观,形成正确的质量观、教学观和学习观,把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之中,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
《方案》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质量体系和办学效益4个系统;发展规划、自主办学等11个层面,以人为本、发展趋势等36个指标;以及121点要素构成ABC三级综合评价体系。
这套指标体系在内容上注意“软件”和“硬件”的协调发展,把办学条件(客观因素)与办学过程(主观因素)的努力程序结合起来考察,使对学校的评价更为公正、科学。
既促学校充分发挥办学效益,又促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教育投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优化育人环境。
综合评价
《方案》对学校办学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促进发展的功能。
不仅注意了目标评价(对结果的终结性评价),而且十分重视过程评(发展和变化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强调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校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成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成为促进学校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对学校评价的内容全面而且多元化,重点突出。
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创新实践和多方潜勇的发展,也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的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育人氛围。
评价标准既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十分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
分步达标
云南教育发展不平衡,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学校发展是一个过程,也有无限的空间。
评价应结合实际,动态管理,使每一所学校经过努力,能够达到阶段性目标。
《方案》采取分级分等,分步达标的方法评定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价终端采用三级九等描述。
一级学校为各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并有明显特色的学校,是“两全”的模范学校,办学现代化的窗口学校。
它具备国家、省规定的条件,某些项目甚至超出相关要求,教育效果好,社会评价高。
二级学校是办学条件具备,领导班子健全,教职工队伍整齐,工作开展全面,教育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
三级学校是办学条件基本具备的发展中的学校,在当地有一定声望和影响,但由于条件的限制,按综合评价条件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体提高
通过事实评估和质性描述的结合,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的结合,以及学校自评和同行专家他评的结合,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客观展现学校情况,以促进学校发挥优势,发现问题,深刻反思、及时改进,加快发展和进步。
让不同条件的学校在各自的起点上,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和社会的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形成不甘落后,校校奋勇争先的良性竞争局面,使每一所学校都不同程度的得到发展,每一个地区都实实在在取得进步,全省高完中办学水平每年都得到提高。
二、组织实施
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由省、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机构及职能
1、省教育厅领导全省普通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制订《方案》、认定一级学校;
2、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二级学校,对申报一级的学校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学校统一向省申报认定;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三级学校,对申报二级的学校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学校统一向州(市)申报认定。
4、各学校由校长牵头,党、政、工、团及教师、职工代表7—9人组成学校自评工作组,按《方案》进行自评。
根据得分情况申请晋级升等。
(二)培训人员
通过举办研讨班、召开研讨会、现场会,以会代训等方式,层层培训参与评价的人员(含学校自评人员)。
使其掌握教育评价的基本理论、教育测量统计的初步知识,明确评价的目的、意义和原则,熟悉评价方案,掌握评价标准和操作方法。
(三)评价程序
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程序由学校自评,领导及同行专家复核评价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三个阶段组成。
1、学校自评。
由校长主持。
首先,自评小组成员集中学习《方案》,会集评价所需的事实材料,建立评价实施的资料陈列室。
接着,根据评价标准,逐项自评,测出分值、确定等级、提出自评结论的报告,提交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然后填写报表,写出自评汇报,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进入下一评价程序。
2、复核评价。
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复核评价组到学校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价
(1)学校校长全面汇报学校工作。
(2)召开师生座谈会。
座谈对象
座 谈 内 容
班主任
对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管理水平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师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管理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体卫艺工作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总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科任教师
对学校教职工培训提高管理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办学效益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总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学生代表
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管理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体卫工作的评价意见
对学校总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3)问卷调查。
对全体学校领导成员,部分教师,随机抽样10%—15%的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
(4)观察巡视。
查看校园内外环境;观察学生的行为举止及校容校貌;查看学校设施、设备等;听课、观察课外活动及自习,了解师生课堂教学和课外集体活动情况。
(5)查阅资料。
学校设立资料陈列室,按《方案》评价体系中C级指标顺序归类提供能反映学校办学水平的原始资料。
例如:
学校工作计划、规划,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公约、班主任工作计划、团队学生会工作计划,学校行政会议记录,学校学期、学年工作总结(年度自评报告可视为年度总结),教学常规、教研组工作计划、教研组活动记录、教学计划、备课本、学生作业、教学总结,学生学籍资料、入学登记表、学籍卡、健康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升、休、退、转、辍、复学生登记册等,教学业务档案,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计划、达标资料、竞赛演出活动计划、体育艺术教研组工作计划、教案、有关卫生工作制度、卫生检查记录,领导及教师互相听课评课记录,总务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受上级表彰、奖励
(6)收集有关数据
高、初中毕业班思想品德(政治)课程升学考试及格率,高、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高、初中学生巩固率,高、初中学生考试的平均成绩;高中会考、初中中考(含考核)成绩,高、初中毕业生的合格率,体育《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体育考试及格率;近视增减率,初一、二年级音乐、美术两科及格率,劳动技术课考查及格率,信息技术课考查及格率,领导班子配备率,平均教龄,教师配备率,教师学科、教龄、职称结构,学历达标率,职工配备率,违纪学生百分率,师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服务满意率(按学期统计),高、初中入学新生的平均成绩,生均占地面积及场馆建设情况,生均占有校舍建筑面积及分类使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国家下拨经费年平均占有量,库存图书册数、平均占有册数。
评价组通过
(1)—(6)的程序,在获得大量可靠信息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给出评价分数作出复评鉴定,签字上报。
复评鉴定可与地方政府和学校领导见面,并向他们作出比较详细的说明,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评价结果的认定。
根据职能,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的复评结果进行综合平衡,统一组织认定评价。
认定评价以自评和复评为基础,对数据、程序、方法、结果从各个方面进行核实综合,提出审核意见,对达到标准的学校行文认定。
4、总结和表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从评价中获得的反馈信息,找出调整思路、改进工作的依据,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具体指导。
对办学效益显著和工作进步大,特别是办学条件差而成绩又显著的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并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对学校的弱项进行具体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特别是对仅达到三级量标要求的指标或总分达不到600分的学校,应给予学校和主管部门黄牌警告,限期一年加以解决。
(四)总分计算与学校等级
C级指标分值之和=B级指标的分值
B级指标分值之和=A级指标的分
学校实际总分=指标体系中A1办学条件得分+A2学校管理得分+A3质量体系得分+A4办学效益得分各个级别学校得分线如下:
一级学校。
900分以上,各等之间最大分差30分。
即一级一等960分以上;一级二等930分—959分;一级三等900分—929分以上。
二级学校。
780分至899分之间,各等之间最大分差40分。
即二级一等860分—899分;二级二等820分—859分;二级三等780分—819分。
三级学校。
600分—779分之间,各等之间最大分差60分。
即三级一等720分—779分;三级二等660—719分;三级三等600—659分。
为突出一级学校的窗口、示范作用,体现对一级学校的全面和更高要求,省认定一级学校,除总分达到以外,一级一等学校C级指标不得有三级量标,二级量标不能超出10%(4个);一级二等学校C级指标不得有三级量标,二级量标不能超出20%(7个);一级三等学校不得有三级量标,二级量标不能超出30%(11个)。
二级学校量标等级比率,C级指标三级量标分别不能超出10%、20%、30%。
三级学校量标等级比率,C级指标三级量标不能超出35%(13个)、40%(14个)、45%(16个)。
(五)评价范围及晋级升等时限
全省高完中均应进行评价定级,首次定级三年后方可晋级升等。
附件:
1.《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量表》
2.《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学校领导成员结构概况表》
3.《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学校师资队伍概况表》
4.《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学校教学设备、教学仪器、图书统计表》
5.《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课堂教学评价表》
6.《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记分汇总表》
7.《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鉴定表》
8.《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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