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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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XXXX县XXXX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文件
文本
图纸
图则
管理文件一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单元整体性控制2
第三章街区控制7
第四章地块控制10
第五章规划管理技术16
第六章附则17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规划目的
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落实并深化《XXXX县XXXX镇城总体规划(2006—2020)》,立足城镇建设发展,强化规划调控作用,优化镇区用地结构,满足规划管理需要,更好指导镇区实际开发建设,特编制XXXX县XXXX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1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DB34/T547—2005);
(8)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9)《XXXX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10)《XXXX县XXXX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其它相关的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规划标准与技术规范。
第1.3条规划原则
(1)延续性原则
(2)统筹原则
(3)因地制宜原则
(4)以人为本原则
(5)各开发时段相结合原则
(6)合理利用土地原则
(7)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注重可操作性原则
第1.4条规划范围
结合XXXX镇总体规划,本次规划区域东至青年沟、垃圾中转站,南到规划的环镇南路,西以环镇西路和申单沟为界,北至规划的环镇北路,基本覆盖镇区用地,总计面积为203.9公顷。
第1.5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5.1街区和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1.5.2街区和地块的建设总量;
1.5.3街区和地块的建设高度(不包括生产设施用地的建设高度);
1.5.4街区和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
1.5.5街区和地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按照相应变更程序进行。
文本中以下划线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
第1.6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本规划成果包括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其中管理文件主要包括文本、图集、图则,技术文件是说明书,《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本规划由XXXX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单元整体性控制
第2.1条空间结构
双心——北部的政务中心和南部的商贸中心。
两轴——是指镇区以站前路连北部的任中路构成的南北发展轴和s101省道构成的东西发展轴。
五区——主要指本次规划的五大核心功能片区。
政务文化新区:
位于镇区北部,是未来XXXX镇政治、文化的空间载体。
两个居住功能区:
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原则,将居住用地集中在镇区综合服务区的南边和西边,形成两个相对集中的居住生活区,住宅建设开发应统一规划、集中开发、配套齐全、环境优质、生活舒适。
商贸区:
规划利用镇区新建路、任仲路、站前路的沿街商业以及集贸市场,结合后期改造建设,合理构筑镇区商业中心。
工业集中区:
位于镇区西北部的工业,确定为依托s101省道向北发展,产业定位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为主导。
第2.2条土地利用控制
镇区用地类型主要为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和绿地。
见表2.2。
表2.2镇区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a)
比例(%)
人均(㎡/人)
1
R
居住用地
73.09
35.85
36.55
R1
一类居住用地
7.63
3.74
3.82
R2
二类居住用地
65.46
32.1
32.73
2
A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9.71
9.67
9.86
A1
行政办公用地
11.37
5.58
5.69
A2
文化设施用地
1.02
0.5
0.51
A3
教育科研用地
5.56
2.73
2.78
A5
医疗卫生用地
0.61
0.3
0.31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15
0.56
0.58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5.67
7.69
7.84
B1
商业设施用地
14.89
7.3
7.45
B2
商务设施用地
0.78
0.38
0.39
4
M
工业用地
23.34
11.45
11.67
M1
一类工业用地
15.83
7.76
7.92
M2
二类工业用地
7.51
3.68
3.76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08
0.53
0.54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08
0.53
0.54
6
S
交通设施用地
42.78
20.98
21.39
S1
城市道路用地
42.41
20.8
21.21
S4
社会停车场用地
0.37
0.18
0.19
7
U
公用设施用地
2.99
1.47
1.50
U1
供应设施用地
2.78
1.36
1.39
U2
环境设施用地
0.21
0.1
0.11
8
G
绿地
25.24
12.38
12.62
G1
公园绿地
10.43
5.12
5.22
G2
防护绿地
14.13
6.93
7.07
G3
广场用地
0.68
0.33
0.34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ha)
203.9
100
101.95
注:
镇区人口规模按照居住用地面积,住宅面积净密度、住宅建筑套密度(毛)三项指标,同时考虑小城镇实际居住特点,结合XXXX镇总体规划,综合确定的镇区人口数20000人计算。
第2.3条强制性控制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的道路红线、绿地、停车场用地、中小学用地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强制性控制内容,不得改变。
如果发生变化,应启动相应的地块变更程序,以确保强制性内容得以实施。
第2.4条建设高度分区控制
规划镇区建设高度分三个区进行控制,见表2.4:
表2.4高度分区控制一览表
分类
建筑高度分区
建筑高度控制
适合区域
一类
第一高度控制区
高度鼓励区
24≤H<32m
城镇综合服务区鼓励建设多层,以集约用地突出城镇形象
二类
第二高度控制区
12m<H≤24m
主要为工业用地、一类居住用地
三类
第三高度控制区
H≤12m
公共绿地、广场内构筑物
第2.5条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
XXXX镇区建设强度分三个区进行控制,见表2.5:
表2.5强度分区控制一览表
分类
强度分区
适合区域
容积率
一类
低强度
主要是政府、学校、医院、一类居住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0.5 二类 中强度 工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0.8 三类 高强度 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行政办公用地 FAR≤2.5 第2.6条道路交通与竖向控制 2.6.1道路系统规划控制 规划镇区道路共分为三种道路等级,分别为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 规划用地内的各级道路的等级、起讫点、道路红线宽度、建筑红线宽度、道路长度等,详见表2.6.1。 表2.6.1道路规划建设控制表 序号 路名 道路等级 道路性质 起点 讫点 道路长度(m) 红线宽度 (m) 道路面积(m²) 备注 1 s101省道 省道 交通性 环镇西路 环镇东路 1730 40 69200 强制性 2 创业路 主干道 混合性 环镇西路 经七路 1252 30 37560 强制性 3 任湖路 主干道 混合性 环镇北路 101省道 1532 30 45960 强制性 4 任仲路 主干道 混合性 环镇北路 纬二路 1611 30 48330 强制性 5 经二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东路 101省道 683 24 16392 强制性 6 兴业大道 次干道 交通性 任湖路 任仲路 946 24 22704 强制性 7 站前路 次干道 生活性 纬一路 任湖路 796 24 19104 强制性 8 环镇东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北路 任仲路 329 24 7896 强制性 9 环镇南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西路 经七路 1065 24 25560 强制性 10 环镇西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北路 环镇南路 1492 24 35808 强制性 11 环镇北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西路 环镇东路 1451 24 34824 强制性 12 新建路 主干道 生活性 环镇西路 任仲路 878 18 15804 强制性 13 经一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北路 s101省道 570 12 6840 强制性 14 经三路 次干道 生活性 环镇北路 任仲路 447 12 5364 强制性 15 经四路 次干道 生活性 环镇北路 s101省道 342 12 4104 强制性 16 纬一路 次干道 交通性 环镇西路 环镇东路 1196 12 14352 强制性 17 临河路 次干道 生活性 环镇西路 经六路 604 12 7248 强制性 18 经七路 次干道 生活性 纬一路 环镇南路 451 12 5412 强制性 219 经五路 支路 生活性 纬一路 新建路 333 12 3996 非强制性 20 经六路 支路 生活性 纬一路 站前路 219 12 2628 非强制性 21 任仲路 支路 生活性 新建路 中学 614 12 7368 非强制性 注: 起止点指本规划编制单元范围内的道路起讫点。 2.6.2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停车场 根据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的规定,道路交通设施由城市交通设施和对外交通设施两部分构成。 结合本规划用地的实际,规划的道路交通设施主要是指社会公共停车场位于街区C内,占地面积0.37ha。 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停车泊位标准,按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考虑小城镇停车相对较少,结合实际需要配置,合理配建停车位。 (2)加油站 规划在s101省道路边设置加油站1处,位于B街区内;保留任湖路东侧C街区内加油站1处,用地面积共约0.67ha。 (3)客运站 规划在s101省道北侧B街区内设置客运站1处,用地面积为0.36ha。 表2.6.2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ha) 建筑面积 (㎡) 街区编号 数量 总量 规划增加 区内交通设施 加油站 0.67 600 B、C 2 +1 客运站 0.36 1200 B 1 +1 停车场 0.37 600 C 1 +1 注: 1、街区编号,表示该街区内应布置该设施,一般分独立和非独立占地两种形式。 2、在规划增加栏中,以数字前加“+”、“-”号分别表示配套设施数量的增加 或减少。 2.6.3道路工程控制 道路设计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对道路交叉口进行平面定位控制,并对道路圆曲线半径进行控制。 第2.7条竖向规划控制 竖向规划根据1: 1000地形图进行,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街区或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 第2.8条绿地景观规划控制 2.8.1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镇区的绿地系统由镇区绿地与大环境绿地系统组成。 镇区绿地系统根据建设用地的布局,综合考虑绿地结构,生态环境、景观风貌,季相色彩及其镇区防灾等要求,主要由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广场、道路绿化、滨水绿化以及各地块开发建设时的地块内部绿化构成。 公共绿地: 主要是结合道路、现有水系进行布局,按照镇级公园和街头游园进行组织,其规划与建设对镇区环境质量提升和居民生活环境水平的提高起重要的作用。 在满足周边居民日常使用的同时,亦为中心集散人流提供短时的休息场所。 防护绿地: 为减少工业以及过境交通对居民的干扰,规划在适宜位置设置了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 重点绿化道路: 101省道、兴业大道、任北路、任湖路、站前路、创业路、任仲路,道路两侧设置枝叶浓密的高大乔木,重点绿化这些道路,有助于形成镇区的绿化网络。 水体绿化: 规划区内部河流两岸均要求布置绿化带。 滨水绿化作为镇区、园区和社区的公共绿地进行建设。 2.8.2景观系统规划控制 镇区景观系统主要由景观节点、景观带和景观风貌区构成。 景观节点: 规划共计布置了7个景观节点,其中建筑景观节点1个,主要结合镇区行政办公建筑等主要公共建筑设置,规划通过对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使其成为镇区内部富有一定特色的建筑;门户景观节点4个,在任湖路与101省道交口处、环镇东路与任仲路交口处、任湖路与站前路交口处以及环镇东路与101省道交口处,结合镇区主要交通流线出入口,从而使镇区门户形象得以更好的展现;2个绿地景观节点,主要指镇区内设置的集中块状绿地。 景观带: 本次规划景观带共五条,三条道路景观带和s101省道及津浦铁路防护绿地景观带,规划重点加强道路沿线绿化及建筑建设控制,充分体现沿线环境建设;一条滨水景观带是指申单沟与规划范围内的河流两侧规划设置较宽的绿地,从而形成镇区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滨水景观带。 景观风貌区: 规划按不同的用地类型及用地功能,把镇区分为四个景观风貌区,分别是政务文化建筑景观风貌区、工业建筑景观风貌区、居住建筑景观风貌区、商贸景观风貌区,各种类型的风貌区依据它们各自的建筑形态特征,通过景观带相互连接,结合景观节点,有机整合、提升品质,从而形成整体和谐的景观系统。 第2.9条配套设施规划控制 2.9.1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 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并在原址扩建XXXX镇中学,规划占地4.03公顷,位于D街区内;保留扩建现状小学,位于C街区内,规划用地面积0.87公顷;规划在小学南侧新建一所幼儿园,占地面积0.33公顷,位于C街区内。 文化娱乐设施: 在兴业大道南侧规划设置文化站、科技站各一处,共占地面积1.02公顷,其中文化站建筑面积300~500㎡;科技站建筑面积300~500㎡,位于B街区内。 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医院,规划占地面积0.61公顷,建筑面积2000~2500㎡,建设防疫站1处与医院合建,建筑面积300㎡,位于C街区内。 商业设施: 规划集贸市场各一处,其中集贸市场占地面积0.53ha,建筑面积1500~2500㎡,位于D街区内。 本次规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详见下表。 表2.9.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街区编号 数量 备注 总量 规划增加 1 教育科研设施 中学 4.03 18000 D 1 — 原有扩建 小学 0.87 6000 C 1 — 原有扩建 幼儿园 0.33 1500 C 1 — 新配建 2 医疗卫生设施 医院 0.61 2000~2500 C 1 — 原有扩建 防疫站 300 C 1 +1 与医院合建 3 文化娱乐设施 科技站 1.02 3000~5000 B 1 +1 新配建 文化站 3000~5000 B 1 +1 新配建 4 商业服务业设施 市场 0.53 1500~2500 D 1 — 现状扩建 注: 1、街区编号,表示该街区内应布置该设施,一般分独立和非独立占地两种形式。 2、在规划增加栏中,以数字前加“+”、“-”号分别表示配套设施数量的增加 或减少。 3、在备注栏中,应说明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是规划还是现状保留、独立或非独 立占地等相关情况。 2.9.2市政公用设施的控制 结合本次规划的用地布局,保留邮政所、电信所,规划新建加油站一处位于街区B内;于街区D内设置垃圾中转站一处,根据服务半径,公共厕所共设置六处,位于街区A、D各一处街区B、C各两处,规划对现状供电所加以扩建保留,位于规划街区B内。 表2.9—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街区编号 数量 备注 总量 规划增加 1 供电设施 供电所 0.99 1000 B 1 — 原有,扩建 2 交通设施 加油站 0.67 600 B、C 2 +1 原有,扩建 3 邮电设施 邮政所 0.09 200~300 C 1 — 独立占地 电信所 0.65 600 A 1 — 独立占地 4 环卫设施 垃圾中转站 0.21 400 D 1 — 独立占地 垃圾收集点 100~200平方米 60~8 A、B、C、D 6 +9 独立占地 公共厕所 60~100平方米 30~60 A、B、C、D 6 +6 鼓励与其它建筑合建 注: 1、街区编号,表示该街区内应布置该设施,一般分独立和非独立占地两种形式。 2、在规划增加栏中,以数字前加“+”、“-”号分别表示配套设施数量的增加 或减少。 3、在备注栏中,应说明配置的市政公用设施是规划还是现状保留、独立或非独 立占地等相关情况 第2.10条市政工程规划 2.10.1给水工程 用水量: XXXX镇规划总用水量为1.6万m3/d 水源规划: XXXX镇的供水水源规划于D街区内,抽取地下水作为主要水源,经净化后由管道输送到全镇。 管网规划: 镇区的给水系统布置呈环状,以保证用水、消防的安全可靠性。 在镇规划的主要道路上布置输配水干管,在重要节点上布置给水阀门。 同时考虑整个镇的消防安全,规划在镇区的主要规划道路上布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给配水管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及设计水压进行计算以确定管径为DN200——DN400。 2.10.2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选择雨污分流制排放。 规划中计算雨水量时,使用蚌埠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污水量按照城镇的用水总量乘以污水排除率来计算。 通常城镇的污水排除率取0.85,污水总量为1.36万m3/d。 污水处理厂设置在镇区南部本次规划范围之外,地势较低的地方。 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为1.5万m3/d,处理等级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处理的污水达标后排入自然水体。 2.10.3电力工程 规划城镇供电电源引自XXXX县城的110KV变电所,保留扩建XXXX镇区供电所位于街区B内,以满足XXXX镇供电的安全与需要。 根据单项建设用地供电负荷密度指标来计算城镇供电负荷,XXXX镇总用电负荷为3.4万KW。 2.10.4电信工程 镇区家庭电话普及率为100%,电话需求量为8000门。 邮政所与电信所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镇区的邮政所结合电信所设置各一处,分别位于街区D、B内。 2.10.5管线综合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 东西向道路,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设干道路南侧,污水管、电信管、燃气管设干道路北侧; 南北向道路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设干道路东侧,污水管、电信管、燃气管设干道路西侧。 第2.11条环保、环卫规划 2.11.1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以上。 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以上。 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生活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低于55DB(A),s101省道交通干线噪声低于70DB(A)。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减量化优先、资源化为本、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 减少生活垃圾生产量,加强环卫力量,保证垃圾及时清运。 2.11.2环境卫生规划 规划一级保洁道路有创业路、兴业大道、经二路、任仲路、任湖路、新建路、站前路与101省道;二级清扫道路有环镇北路、环镇南路、环镇西路、经一路、经三路、经四路、纬一路、临河路、经七路、经五路、经六路、任仲路等。 公共绿化、广场、综合服务中心区等公共活动场所清扫保洁按一级清扫标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并由环卫部门监督。 建筑及市政施工现场的清扫保洁,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并由环卫部门监督。 公共厕所专人管理,单位公厕自行负责管理。 生活垃圾袋装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镇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经由各居住组团内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后统一运至垃圾中转站。 2.11.3环卫设施建设规划 规划位于街区D内设置垃圾中转站一处,用地面积0.21公顷。 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一般干道两侧、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服务半径70~100米;公共场所按间隔25~50米设置。 道路两侧的废物箱一般设置在商业街道和街道路口处,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商业街道设置间距25~50米,一般道路设置间距80~100米。 公共厕所的规划布点应根据人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 规划在流动人口密集的主干道,每座厕所服务半径300-500米,一般街道每间隔800米设置一座;规定商业区、公共广场等大型建筑与环卫设施(公厕)配套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对公众开放;规划集镇共设置6座,新建公厕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 第2.12条综合减灾、防灾规划 2.12.1防洪、排涝工程 防洪、排涝工作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应本着“上蓄水、中固堤、下利泄”的原则,规划对镇区西侧申单沟、东侧中善大沟的防洪等级提高到20年一遇,对穿镇的水渠堤拓宽加固,保证城镇的生产建设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2.12.2消防规划 建设市政与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镇区给水管道管径应满足消火栓接口要求;重视室外消火栓建设,并靠近交叉路口,两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在地块开发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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