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规院纪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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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规院纪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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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规院纪试行
院规院纪(试行)
第一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权利
1、员工对医院决策与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
2、员工对改进医院各项工作有建议权。
3、员工有按所付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4、员工有接受医院培训、教育的权利。
5、员工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6、员工有可以保留意见、在本院内越级申诉和不被歧视的权利。
7、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员工义务
1、员工有服从医院领导、维护医院利益的义务。
2、员工有完成本职工作和上司交办任务的义务。
3、员工有遵守职业纪律、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4、员工有宣传医院文化、塑造医院形象的义务。
5、员工有勤奋学习、更新观念、创新工作的义务。
6、员工有忠诚于医院、拼搏奉献的义务。
7、当医院出现重大抢救任务或政府指令性救助任务,每个员工要无条件的服从医院发出的指令,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员工守则
1、员工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
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侮辱妇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牟取私利。
2、员工必须遵守医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领导指挥。
3、员工必须认可和适应医院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经营思想、管理理念、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②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积极、热情、主动服务。
③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各种设备和仪器。
④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离岗;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消极怠工;维护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
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客。
5、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6、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7、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8、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员工着装要按照医院统一着装要求,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0、与医院同舟共济,艰苦创业,荣辱与共,并通过医院的发展壮大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其它规定详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二)合格员工基本要求
1、具有市场经济和竞争的意识。
2、具有聚和厚徳,尚善弘仁的品性。
3、具有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的观念。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6、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7、忠于职守、敢于负责。
8、务实、准确、高效。
(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我们是医院形象的代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蕴藏着医院深远的文化涵养和优质服务理念,如下的规范要求,将会体现您协作的精神和优雅的气质:
1、着装:
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要统一着装。
工作服要保持整洁、挺拔;鞋袜干净、光亮;不可穿高跟鞋,只可穿护士或平底鞋;在同一处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男员工须经常清洗、修剪(以不遮耳朵为宜)头发,不留胡须;女员工需将长发盘起或束起,面部略施淡妆,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首饰;穿工作裙时应穿与肤色相同或相近的长筒丝袜,做到得体、整洁、精神、稳重、大方。
2、举止:
全体员工要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顾客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服务工作中要做到四轻:
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取拿物品轻。
3、站立:
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
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成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处。
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呈现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4、坐姿:
轻、稳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不前倾后仰,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5、语言:
与顾客交谈,要精神饱满、彬彬有礼、语调亲切、声调适中,要将普通话,适时运用各种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顾客至上,热情有礼。
6、礼节:
导医在迎接顾客时,应向前迈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势,双眼注视对方的脸部,双手下垂,身体向前自然弯曲15度,同时致以礼貌用语,示意后恢复原状。
7、行走:
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
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顾客礼让,让顾客先行。
引领顾客时要走在顾客的右前方3米左右,转弯时主动身手示意。
8、态度:
服务态度是医护人员的第二素质特征,要充分体现亲切感、热情感、朴实感、信任感,具体为14个字:
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
接待顾客时不得左顾右盼、心不在焉,眼睛平视顾客;征求顾客意见时要态度诚恳,有失礼之处要及时向顾客道歉,顾客如有不礼貌言行时,不得与顾客争辩,应耐心解释。
(四)社交礼仪规范
我们要培养自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我们的医院将以我们优秀的员工而骄傲,我们将把自己严谨而富有朝气的精神风貌呈现给每一位来宾和就医者。
1、与人交谈时应讲普通话,使用礼貌语言。
2、与人交谈要耐心倾听,不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不鲁莽提问,不打听对方或他人的隐私,不说粗话、脏话、带刺的话。
3、同事间交流,应当谦虚谨慎,措辞得当,维护医院形象,不相互指责,不探听他人是非,不议论涉及医院机密的事情。
4、接待来客要热情迎送,礼貌得体、不亢不卑。
5、名片是身份标识,接名片时要用双手接过,接过后要当面读一下,以确认对方的姓名;递送名片时,要将名片正面正对对方接,右手递。
(五)日常行为规范
我们的行为举止体现了我们的自身修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会使您受益终身。
我们是医院的主人翁,我们一同在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医院的兴衰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将视医院为家,维护医院、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凡因病因事等请假,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填报《请假条》并经科主任负签字、分管领导或院长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不吃零食,不看闲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乐观进取。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关系和谐。
不将个人喜好带到工作之中,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4、进入会议室及其他科室,应先敲门、听示意、后进入,进入房间随时手关门。
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呼喊他人。
5、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妇幼保健院”;注意通话的方式方法,要保证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通,迟接电话需表示歉意。
6、办公室物品需放置有序,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7、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8、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减少浪费,节省支出。
9、如无特殊情况,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应使用客用沙发!
10、不能私拿医院的公用物品,也不得接受顾客和厂家任何形式的馈赠(如红包、回扣等),否则将受到医院严重的处罚,直至开除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行业行为规范
(一)卫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1、严禁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严禁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不依法及时处理;
3、严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特殊服务;
4、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
5、严禁参与赌博及其他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
6、严禁上班期间脱岗、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等与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禁借婚丧嫁娶及其他名义的个人宴请之机敛财;
8、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9、严禁瞒报、谎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10、严禁违规办理审批和许可业务。
(二)医务人员“十条禁令”
1、严禁以公谋私;
2、严禁索要红包;
3、严禁酒后上岗;
4、严禁私自收费;
5、严禁诊疗中接听电话;
6、严禁私自外出行医;
7、严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8、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9、严禁瞒报、迟报重大医疗事件和疫情;
10、严禁泄露病人隐私。
(三)医护人员语言行为规范十要
1、要向患者介绍你的名字。
2、要使用清楚简洁朴实的语言与患者交流。
3、要专心耐心地倾听患者的声音与感受。
4、要了解患者的心身状态与要求,并尽力给予满足。
5、要用解释性、安慰性和积极暗示性语言。
6、要用患者能够明白的方式进行健康指导。
7、要让患者重复你给他讲的健康教育关键点。
8、要对患者提出的问题给予反馈。
9、要注意自身的体态、语言、行为规范。
10、要说对不起。
(四)医护人员语言行为规范十不要
1、不要使用忌语及粗鲁词语。
2、不要说不或不知道。
3、不要不理睬、不闻不问。
4、不直呼病人床号。
5、不要大喊大叫。
6、不要带着不良性情绪与病人交往。
7、不要与患者发生口角或顶撞患者。
8、不要打断患者言语,尤其是患者不愉快时。
9、不要使作任何口语或暗示给患者传递消极情绪。
10、不要打听患者隐私,非临床的需要以外的情况。
(五)卫生行业“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
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不准利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各种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私利;
5、不准故意刁难、推诿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
6、不准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或私自利用医疗单位的检查仪器、工具、试剂等收取“红包”;
7、不准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8、不准私设“小金库”,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
9、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严格履行契约;
10、不准使用假劣药品,个人不得私自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与制剂。
第四章劳动纪律
1、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遛岗、脱岗、串岗。
2、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不得玩忽职守,不出任何差错和事故。
4、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严禁打牌,打毛衣等行为。
6、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工装上班(有着工装要求的),并严格按岗位着装要求穿戴,员工化装应简洁、得体、大方,与工作需要相符。
不穿拖鞋、响底鞋,不赤脚、赤背。
7、科室之间、职工之间要加强团结协作,相互支持。
8、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五章出勤与考勤
如果您缺勤则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从而增加其工作量。
因此,每个员工都应该把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或提前一天通知您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办公室。
缺勤、迟到、早退将作为您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将会影响您在本院的职业发展。
(一)出勤规定
1、上行政班的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08:
00—12:
00,15:
00—18:
00。
如遇工作时间变更将另行通知。
2、倒班人员均按排班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节日轮班表上下班。
3、倒班人员排班表上报办公室后,原则上不得调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需填写《调班申请》,经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有效。
(二)考勤制度
1、上班前和下班后,员工要记住按规定时间亲自签到考勤,并应妥善保管好考勤表。
2、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处罚10元/次。
迟到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以旷工论处,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依次类推。
(详见处罚规定)
第六章会议纪律
1、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度(或点名),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场现场签到,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人员,一律视为迟到,每次迟到5-30分钟处罚5-20元,30分以上者处罚30元,旷会处罚50元。
遇特殊情况需早退者,必须经会议或培训主持人批准。
院办应做好迟到早退人员的登记工作,事后对迟到、早退、旷会人员进行通报。
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如在县外或生病住院者按程序应事先请假)须向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人请假,会上要求每人做记录。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振动,除重要联络外一律不得接打任何电话。
4、会议发言必须按议题进行,不得谈论与议题无关的事项以及发表损害医院利益的言论。
5、政治与业务学习等参照上述执行。
第七章奖惩办法
(一)奖励
1、院长奖励金:
按业务收入0.5%提取,用于年终奖励对单位突出贡献者。
2、引进开发新项目给单位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经院长办公会认定,当年给予该项目纯利润的2—5%奖励。
3、论著奖:
必须具有ISSN/en标准号(省级、国家普刊和国家核心刊物分别报销论文发表费的40—60%)。
4、科研奖:
县级200元/项、市级400元/项、省级600元/项。
5、宣传报道奖:
局级10元/篇、县级20元/篇、市级100元/篇、省级150元/篇、国家级250元/篇。
6、先进个人集体奖:
院级先进个人100元/人、县级150元/人(部门奖100元)、市级200元/人(部门奖150元)、省级300元/人(部门奖250元);科室荣获表彰的:
院级奖科室人员60元/人,局级奖励150元,县级200元,市级250元,省级400元。
(二)处罚
1、不遵守规范管理,违章操作或玩忽职守、失职、脱岗等造成差错或不良影响者,处予100-200元的罚款。
2、违反财经纪律、乱收费、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处理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者,扣除年终效益奖。
3、以职、以岗吃请受礼,收受“红包”或进行经营、搭车传销、营销等活动牟取私利,违反服务承诺,被人举报,经组织调查属实者,处予50-2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按章处理。
4、对出具假医学证明或假报告单者,处予100-200元的罚款,并通报全院,对造成医疗纠纷者,取消年终效益奖,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5、会议、业务学习、劳动、突击性加班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
职工旷工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职工旷工按100元/天处罚。
②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15天的,扣发2个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定等次;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给予辞退处理。
6、医务人员坚持挂牌上岗,督查发现一次未挂牌者处罚10元。
7、无故相骂打架、无理取闹,或与服务对象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被人投拆,经组织调查属实,且主要责任在当事人者,处予50—200元罚款。
8、科室截留收入、个人私自收费经查实以一罚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当事人待岗处理;
9、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对价值在200元以上者,另处予50-300元的罚款。
10、实行对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医疗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并按照县卫生局及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相关规定
1、进修学习管理办法
①单位安排的进修学习,只享受财政统发工资和1/2单位发放的津补贴,不享受绩效工资、下乡等补贴,报销往、来各一次车船费,并凭所在进修学习单位证明补助夜班费、误餐费,另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伙食费4元。
②进修返院人员工作五年内调离本院的,应向单位缴纳技术人才培养费5000元,进修人员另退还院里支付的一切费用。
③上级指令性短期培训学习10天至三个月内的,报销培训费用,培训部门未安排伙食的其伙食费按10元/天补助;短期学习10天以内的报销学习所需费用。
短期培训学习应在单位举办专题讲座,并由医务科核实,否则不予报销其费用。
培训三个月以上的按进修规定。
④临时聘用人员进修学习须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进修期间工资享受固定部分的80%,其它不予享受(节日期间享受同类人员福利待遇);进修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单位负担70%,进修人员负担30%,伙食补助参照在职人员;进修返院后必须在本单位满五年,否则进修人员应全部退还单位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
⑤凡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研讨会等,并通知其单位的,由单位安排,费用由单位负担;未通知其单位或其它部门组织,又无业务论文交流或发表的,不予安排参加;有论文发表或交流者,一切费用(材料费、会务费、差旅费等)单位负担一半,个人负担一半。
任何交流或研讨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或一处,且为第一作者者。
2、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
(1)职工因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出差等原因无法上班,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出差)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
职工请休假(出差)基本程序:
①本人填写《请休假(出差)审批单》;②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经分管领导审批;③经批准的《请休假(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备案,职工所在科室归档;④职工所在科室按月填写《考勤汇总表》,报办公室备案。
(2)职工请休假(出差)审批权限:
①职工休假、请探亲假应经本科室分管领、主要领导逐级审批。
②婚假、产假须由科主任签字,报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审批。
③丧假由职工所在科室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④职工请病假、计划生育假应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职工由本科室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报主要领导审批。
⑤职工请事假3天以下由科主任审批,4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报主要领导审批。
科室负责人请事假3天及以下报分管领导审批,4天以上报主要领导审批。
⑥职工外出学习或出差,由科室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由院长审批。
(3)职工请休假(出差)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按原来报批程序办理销假(差)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4)职工请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期间职工本人只享受财政拨付部分,其他一律不予享受。
(临时人员产假按聘用临时人员协议书执行)。
②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巳婚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30天)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20天)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20天)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职务或技术等级工资加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往返路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5)职工请病假、事假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病假每天一次性扣20元;②病假超过1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工作满10年的,财政拨付部分照发,其他不予享受;;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财政拨付部分的90%,其他不予享受;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满10年的,发给财政拨付部分的80%,其他不予享受;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财政拨付部分的70%,其他不予享受。
④事假每天一次性扣30元,临时人员事假每天扣20元。
(6)对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院方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事后工作积假不冲抵事时各类请假,各类假条报存财务室备案,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罚。
(8)各科人员正常休假应在当月休完,原则上不允许积假,补休假由科主任统筹安排,并在年度内有效。
临床一线医生需要加班的,由临床科室自行调处;辅助科室以及护理和职能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加班的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定后予以登记,每月上报办公室(若补休者须冲减加班数)
(9)各科室确定1名职工为考勤员,报办公室备案。
各科室考勤员和负责人对上报的考勤结果负责,考勤责任纳入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
各科统一使用本院设制的考勤表,并于当月末呈行政办审核。
3、医技管理办法
①严禁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②1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实行专项管理和登记,并每月将其发生的业务量上报财务室。
③严格执行彩超、全自动生化收费标准,特殊情况下其费用的减免必须经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其他任何人无权减免,否则,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当事人工资。
④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损坏和失盗。
4、医疗欠费调处:
发生医疗保健业务欠费,各当事医务人员、当事科室必须妥善沟通,设法催追欠费。
否则当事人应承担全部的欠费(特殊急诊、抢救病人和恶性逃费病人诊疗费用经医院认定后除外)。
5、临时医务人员的聘请:
科室聘用临时护士应由护士长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后报院务会审核再报县卫生局备案;科室聘用医师或医技人员应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初审,由医务科报院务会审核后再报县卫生局备案。
凡聘入人员均应到医务科和行政办备案。
其管理、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详见《宜丰县妇幼保健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6、医疗安全管理办法:
发生医患纠纷、医疗事故争议,依照县卫生局和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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