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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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9月
投标通知书
(被通知单位全称):
一、针对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现向贵单位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
二、请投标单位接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三、招标单位将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标书,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人: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经办人:
程志宇、王康喜
地点:
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B区403室
电话:
6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
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内
2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3
招标内容: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详见清单。
4
招标范围: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LED拼接屏系统、音响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出入库控制系统、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等。
5
要求工期:
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6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8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
所有投标文件均须提交给招标人,投标单位需存档的,请另外自行准备。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XX年09月30日周五上午10点30分整
地点:
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B区403房间
10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胶装。
未注明用何种语言和币种的,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
11
竞争性谈判文件、方案、清单均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总则
(一)工程简况
1、招标范围: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包括LED拼接屏系统、音响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出入库控制系统、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等,具体项目组成详见清单。
2、现场条件
条件已基本具备,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条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将相关费用考虑于投标报价中。
3、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资质要求
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书、B类证。
以上证件开标时相关原件带齐备查验。
企业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运输、装卸、维护、利润、保险、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法计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投标报价的单价在经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后将不作调整。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该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和竣工结算的始终。
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一次性地报出本工程的详细地、完整地报价。
相应措施费、其它费用等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计入报价,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均不做调整。
3)、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任何影响成本价的情况。
现场踏勘后,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周边环境,结合自己的工程经验制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投标报价。
中标后,不论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任何变化,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投标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条件,搜集相关资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自身预测自行报价,并计入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必须列明全费用单价、投标总价。
三、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任务内容: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
2、相关要求
1)、中标人需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并按期完成甲方指定工程。
2)、中标人需保证在要求时限内完工并通过验收,满足业主方要求。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工程清单及单价、总价);
4、技术方案
5、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书、B类证(复印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开标时相关原件带齐备查验。
6、类似业绩。
(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单位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四)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中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五)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一起密封包装;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第一阶段:
谈判评审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二阶段:
删除不合理投标价格后,谈判评审小组与单一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
第三阶段:
谈判评审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各竞标人作最后报价,以最终的谈判价为定标依据,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由招标单位组织评委,根据情况确定排位进行谈判考察。
(三)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织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授予合同
(一)定标后,招标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和合同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全称):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
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工程内容: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LED拼接屏系统、音响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出入库控制系统、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等,具体项目组成详见清单。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自动化立体式仓库智能化展示系统项目
第三条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XX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日历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定义与解释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设备材料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定义与解释》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徐圩新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均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中的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除本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词语涵义外,部分词语进一步明确约定如下:
1。
1发包人: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1。
2承包人:
1。
3项目经理:
1。
4建筑设计单位:
1。
5智能化设计单位:
1。
6工期:
20天(日历天数)
1。
7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10日(实际开工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
8竣工日期:
20XX年10月30日
1。
9图纸:
指本条款第4条所述的图纸,供施工使用。
1。
10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指令”、“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经双方确认的设计委托、书面要求等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的解决办法,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相应款项执行。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对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明确如下:
3。
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
承包人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工程施工的法令和规定,交纳各种应交的税费。
3。
3适用标准、规范
本工程在设计、实施过程中要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成熟的技术,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精心设计、认真实施,使整个系统具有充分的可扩展性,并达到性能价格比最优,确保本工程成为技术先进、可靠实用、经济合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具体设计标准为甲级,各子系统按一级标准进行设计,并根据实际要求,对不同的配置加以组合。
设计、施工用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4。
图纸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代之以:
4。
1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
四套,竣工后再提供叁套,供承包人做竣工图用。
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代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自行复制或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转借、转让,施工完成,如数交回。
发包人一旦有确凿证据证明承包人有以上泄密行为,罚款十万元整,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
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4。
4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设计优化,确保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优化设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承包人对原设计的修改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和工程师的批准,如擅自修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后果负责。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并就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5。
1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
姓名:
***
职务:
现场代表
职权:
履行发包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6。
项目经理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6。
1项目经理的姓名:
***
职务:
项目经理
7。
发包人工作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7。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工程开工前,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工程施工前接通临时水、电及电讯线路,保证施工用水、用电及内部通讯。
(3)施工场地与外部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时间:
工程开工前提供。
(5)负责证件、批件的办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工程开工日现场交验。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提供图纸后七日内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8。
承包人工作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8。
1承包人的一般工作:
⑴设备采购阶段
①评估在资质、信誉、技术水平、工程业绩方面较好的供货商;
②评估、选择最佳产品选型、供货周期及技术培训服务方案,为工程成功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③做好设备到货检查、开箱验收及设备部件的检查、检验及测试;
④为后期的智能化系统集成做好技术准备;
⑵系统优化设计阶段
①会同发包人、监理方,对系统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会审,确保各子系统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切实可行并更加完善;
②组织各专业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提供优化设计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会签工作,经设计单位确认后作为施工依据;
③组织、协调各专业做好进场前施工准备;
④确定各专业施工计划及进场日期。
⑶施工阶段
①委派有能力、有经验、懂专业、懂技术的专业人员对各系统进行专业化管理与施工,包括进度管理、劳动力管理、专业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等;
②配合完成管路整改工作,完成配线、穿线、设备安装及测试等工作,保证按照工程合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期完成工程;
③协调各专业施工顺序、施工进度、专业交叉、相互配合、系统衔接,为工程如期完工提供保障,为智能系统集成的实现提供保障;
④及时解决现场中出现的各种施工、技术问题,使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无谓的逐级上报、文件审批,减轻发包人的工作压力;
⑤对于对工程质量、使用功能、投资效益等有重大影响的专业技术问题,应提出较高水平的专业意见,为领导决策层提供参考,从而起到技术把关、技术监督、技术参谋的作用;
⑥实施过程中与发包人、其它供应商等的协调和配合。
⑷调试、验收阶段
①组织各分系统调试、整改;
②制定各项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③记录、保存调试中的各项实验、检验及测试、调试记录、结果,并整理成文档;
④组织系统暨工程竣工报验:
工程实体验收:
各子系统、各系统实体工程实施完毕,全部开通,且经过一定时间试运行,能实现在中标书中所设计、描述、承诺的各项系统功能;
技术验收:
各种技术资料、文件完备;竣工图完整、准确;各种设计变更、洽商文件完整,交接清楚,主要设备、系统的功能和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工程资料验收:
工程资料、文件、技术资料、技术文件完整、无误、有序,符合要求;
⑸智能化系统培训及技术服务阶段
①系统的维护、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
②智能化系统承包商应向发包人提供至少2周的系统培训,确保发包人人员达到独立管理的要求。
8。
2承包人的其他工作:
(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每月28日向发包人提供合同通用条款本项中所列的各种报表、报告,一式两份。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应将一切建筑垃圾、施工废弃物清理干净,并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使完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后达到正常环境卫生的要求;同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XX]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6)服从和配合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做好智能化子系统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完成全部系统集成、系统开通、系统调试任务。
8。
3承包人未能按要求履行8。
1、8。
2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有关实际直接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并就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9。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在第4条所述情况下取得全部施工图纸后三天内提交较投标书中更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及工程师审批。
在实施中,如在发包人看来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批准的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报发包人确认,但这种确认并非对工期延期的批准,如修改后的计划仍不能按期完成,承包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2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三天内。
10。
开工及延期开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11。
暂停施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款项执行。
12。
工期延误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款项,并代之以:
12。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合同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违约金支付的限额为工程总价的10%。
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12。
2承包人在本条12。
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3。
工程竣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四、质量与检验
14。
工程质量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14。
1建筑智能化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为合格。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定,裁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5。
检查和返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1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其中16。
1款明确如下:
16。
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
达到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各施工工序完工具备交付下道工序的部位。
17。
重新检验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18。
工程试车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款项执行。
五、安全施工
19。
安全施工与检查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20。
安全防护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21。
事故处理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23。
1本工程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报价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成为合同价款,其中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或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净值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数量而变动;
23。
2应当认为承包人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种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施工图纸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23。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上款或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作调整:
(1)工程师确认并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
(2)双方约定的其它因素。
23。
4承包人应当在23。
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4工程预付款
见工程款支付。
25工程量的确认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执行。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26。
1本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30%,设备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尾款5%为质保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删除合同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并代之以:
28。
1本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
承包人在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征得工程师同意并按设计图纸、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内容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工程师即使验收同意,也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28。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内容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实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实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内容或标准要求时,由承包人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
5根据工程需要,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可使用代用材料,因发包人原因使用时,由发包人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承包人原因使用时,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28。
6承包人材料设备进场经检验合格后,由承包人装卸、入库及保存。
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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