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本质是什么.docx
- 文档编号:25643983
- 上传时间:2023-06-11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4.82KB
事物的本质是什么.docx
《事物的本质是什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物的本质是什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事物的本质是什么
事物的本质是什么
内容提要:
感觉是外化的。
咱们眼前事物是认知对象与行为对象的统一;是感觉符号与自在之物的统一,事物的的本质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体。
一、咱们的唯物主义与西方哲学的不合
在咱们看来,是在外物中存在着的颜色——如树叶的绿色,但洛克却说绿色不在事物中,只在人的感觉中存在;在咱们看来,明明是在咱们之外的客观事物,比如眼前桌子上放的一个苹果,贝克莱却说这是人感觉的复合,那个苹果是个主观的感觉,而休谟对此大加赞赏;咱们以为是客观的现象,如天空中的太阳,康德却说这是感觉材料(主观的)与先验的形式的产物;咱们以为是物质决定意识,而费希特那么以为,自我制造非我,我眼前这条飞跑的狗是由“我”造的;马赫把客观世界看做是由要素组成的,而要素在本质上确实是感觉;詹姆士那么坚持完全的体会主义,以为世界是由完全体会组成的;胡塞尔那么把意识的对象还原为是先验的自我构造的,等等。
差不多近现代以来的西方闻名的、有较大阻碍的哲学家,在咱们看来不是完全的唯心主义者,也是羞羞答答的承认唯心主义。
这真是让人感到奇怪,分明是错误的唯心主义观点,而西方的思想界却抱着不放,他们在数学、自然科学、心理学等方面都是大伙儿,世界有阻碍的人物,在哲学上却是如此的幼稚、好笑、错误,真是让人费解。
但我以为这种让人费解,不是真的是因为西方思想的矛盾:
自然科学的巨人,哲学上的小丑。
恰恰相反的是,咱们既是科学上的矮子,又是哲学上的小丑。
咱们对西方几乎所有重要的哲学家的思想大体贴上唯心主义的标签,而批驳、拒绝、解决、嘲弄,乃至嗤之以鼻,不是因为人家浅薄,而是咱们不懂。
这话尽管难听,可是事实。
咱们对人家的误解很多,但有一个切入点、关键点、全然点,这确实是:
咱们对人的“感觉”的错误熟悉。
咱们以为,这也是常识或咱们的“科学”的观点(不知是不是?
但过去我是如此以为的,此刻我改变了这种观点),那个观点确实是:
外在的客观事物刺激咱们的感官,在咱们的大脑中产生了对刺激咱们的事物的感觉,那个在大脑中的感觉与客观事物是相似的(大体上差不多),外在的苹果是圆的,在咱们大脑中的作为感觉的苹果也是圆的,客观的苹果是红色的,咱们大脑中的苹果也是红色的,等等。
那个看似正确的真理,咱们坚决不移的思想,实际上是一个最大的谬误,是致使咱们所有错误的本源,是中国哲学(固然不是中国传统哲学,而是中国现代的哲学)的大不幸,对这种观点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不假思索的同意,将会是咱们永久被留在西方哲学的大门之外。
咱们的感觉到底在哪里?
是在咱们的大脑中(或心中),仍是在咱们之外的空间中,统一在外在的事物中,这将是咱们争辩的一个关键点。
对那个问题的回答,是咱们今天的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分水岭:
咱们的哲学的回答是,感觉在大脑中;西方哲学(绝大多数哲学家)的回答是,咱们的感觉确实是咱们的外面事物,外在于咱们。
下面我举例来讲明:
康德,近代德国哲学大师。
康德的现象是什么,确实是咱们看到的山、水、树等,这些外在的东西,在康德看来是由咱们的感性形式整理感觉材料的结果,而那个结果却在咱们的外面。
马赫的要素一元论,所有的事物都是由要素组成的,詹姆士的由完全体会组成的事物,这些依托自我而存在的,由要素、完全体会(其实确实是感觉)组成的事物不都是存在咱们之外吗?
胡塞尔说:
意识的对象是由先验自我构造的,但却作为意识的对立物而存在自我之外。
不管它们把咱们眼前的山、树、狗说成是由感觉、要素、完全体会组成事物,仍是由自我制造的对象,可是由两点是它们一起的,那确实是:
一、“事物”是依托我才存在。
二、“事物”看起来在我之外。
这确实是咱们之间的区别,他们以为,所有依托自我存在的感觉、要素、体会、意识,不在自我当中,却在自我之外;而咱们的观点却与此截然不同,咱们以为,所有依托自我而存在的感觉、意识都在自我当中,在咱们的大脑中,没有在我之外的存在。
它们把咱们眼前的“事物”给予了主观性,而咱们以为“事物”绝对是客观的。
若是咱们的感觉确实在于我的外面,那咱们作何感想,对咱们原先的观点还坚信吗?
对西方的唯心主义还拒绝吗?
对咱们自以为的唯物主义的观点还会沾沾自喜吗?
你可能会说感觉在我之外这只是假设,可不能是真的,若是是真的,我会从头试探我过去的观点,若是有了如此的态度,下面咱们的讨论便有了一个条件。
二、感觉是外化的存在!
我的证明理由:
一、事实证明。
当咱们面对一个事物去“看”的时候,比如当我去看我眼前桌子上的一个苹果,那个时候绝对可不能存在如此的情形:
在桌子上有一个实在的苹果,在我大脑中有一个感觉的苹果;一个物质的苹果,一个意识的苹果,存在着两个苹果。
真实的情形是:
在现在只有一个苹果,确实是在咱们眼前的那个苹果,在那个时候没有一个头脑中的苹果。
当咱们离开这儿进行回忆的时候,在咱们的意识中会有一个模糊的苹果,但这是一个经历的苹果(依照詹姆士的观点,经历的内容也不在大脑中),而不是咱们面对事物时“感觉”的苹果。
大伙儿能够实验一下,是不是真的。
若是大伙儿只发觉了一个苹果——咱们眼前的苹果,那么,那个苹果是物质的苹果,仍是感觉的苹果?
若是咱们承认在咱们面对事物的时候,咱们有一个感觉,那么咱们的感觉在哪里?
当咱们的手被玫瑰花的针刺破了,我会感到疼痛,但疼痛的感觉却并非在大脑中,而是在我的手指上,这说明在心中的感觉事实上是指向外物的,本来在大脑中的感觉外向化到我的手上去了。
当天空中的飞机快速掠过时,飞机的轰鸣声是在天空中,而不是在咱们的耳朵中。
当咱们面对事物时,在咱们的大脑中绝对没有一个感觉存在,咱们只见到眼前的外在的“事物”。
这确实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
当咱们的所谓“正确理论”与事实发生冲突时,咱们的理论应遵从于事实,而不能迷信权威,最少也要引发一些对问题的思索,这种要求并只是分。
二、逻辑证明。
关于自我来讲,什么是自明的东西?
依托于自我而存在,在自我中存在的东西是自明的,这些东西咱们直接能直观到,不通过任何推理,咱们就能够明白它们的存在。
凡是不依托于自我,不在自我当中而存在的东西,对我来讲,都不是自明的。
那么,咱们来梳理以下,什么东西对咱们是自明的:
回忆、想像等意识存在于自我之内,显然是自明的;但对人来讲,最大的自明性,最清楚的自明,确实是咱们眼前的事物,确实是由这些颜色、形状等属性组成的“事物”,若是这些事物是自明的,那么它们必然在自我之内,因为在自我之外的东西,对自我都不是自明的。
显然,咱们眼前的事物对自我是自明的,因此它们必然在自我之内,因为它们才是咱们的“感觉”——若是不承认这一点,咱们就全然找不到咱们的感觉在哪里。
可是咱们却又把它们(感觉)看做在自我之外,这又是事实。
一方面,只有在自我中的东西才能是自明的,另一方面,在咱们眼前的事物(外在的)又具有最大的自明性,这种矛盾只有一种说明,那确实是依托自我存在的感觉,对我来讲是自明的感觉,外化到自我之外去了,或说自我的世界扩大到周围的世界中去了,这是最好的回答。
3、另类证明。
咱们在传统上以为:
物的属性是统一的,所有物的属性都不可分割的统一在一路。
对一个苹果,咱们看着是圆的、红的;触着是滑的;吃着是甜的。
圆的、红的、滑的、甜的这些属性都在苹果中,是不可分割的统一在一路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事物”的属性却能够分离。
飞机的影象与声音就不在一路;人的镜像就与人的其他属性不在一路,在镜子中,咱们只能看到人的视觉影像,却摸不到人。
还有咱们看到的东西却不是此刻的东西:
如咱们看到的当前的太阳却不是此刻的太阳,因为此刻的实在的太阳咱们此刻看不到,只有8分钟以后咱们才能看到,这是科学家告知咱们的,但同时咱们此刻又确实看到了一个现实的太阳。
咱们只有一个说明,咱们看到的不是一个“物”,而是咱们的一个感觉。
一样。
在镜子中,咱们看到的不是人本身,而只是对人的一个感觉——一个外化的感觉;给人吃了致幻剂,他就会去拿那些并非存在的东西,可是他却看到了这些东西,而且超级真切。
这些另类的证明,都能够说明一点,感觉是外化的。
4、缘故证明。
什么缘故咱们的感觉,在自我中存在的感觉要外化?
这只能从人类的进化来讲明,因为它必然是动物进化的产物。
人的感觉什么缘故要外向化呢?
那么咱们反过来思索这一问题,若是人的感觉不是外向化的,与外物在时刻或空间上相统一,会显现什么问题呢?
那么就会产生以下情形:
猎人狩猎,对猎物的感觉只在猎人的大脑中,不能指向猎物,就无法对准对象;咱们的脚被利器刺破,只在咱们的头脑中有疼痛的感觉,咱们却不明白伤口在哪里;因为感觉不去指向外物,只有大脑中有葡萄的形象,咱们找不到葡萄在哪里而吃不到葡萄。
也确实是说,若是咱们的感觉只在大脑中,人们将无法生存。
人要生存就必需与外物发生关系,彼此作用,这种彼此关系,物和人之间产生价值关系:
物的刺激对人是有利仍是有害。
这种价值关系要求人对外物的刺激信息进行贮存,以便后来应付外物时作出比较和判定,利用原有的体会,采取正确地反映方式。
因此,把外物的信息转化为自明的符号,这便产生了意识。
若是符号只在大脑当中,那么自我的世界将是一个狭小的、封锁的空间,不能较好的应付外在的要挟,人的生存本能要求自我的、自明的世界的扩大,把感觉的符号外化到外在之物上去,与外在之物统一路来,实现外物的感觉化。
令人的行为的对象与认知的对象统一路来,符号与外物统一路来。
令人的行为有了意识的指导,变得加倍自由,加倍有力。
符号的世界让人的活动能力大大增强了。
因此,感觉的外向化是人的一种本能,没有感觉的外向化,人们的行动就无法达到目的,人活着界上就无法生存,因为咱们的感觉无法引导咱们找到咱们所需要的东西,感觉是人最伟大的向导,没有感觉的外化,咱们将步履维艰。
因此咱们说感觉外向与外物实现时刻和空间的统一,是人感官的一种本能,是人一辈子存的必需,人的行为必需以感觉为引导,而感觉若是不外向化,就无法去引导人的行为,这是一种客观事实。
这确实是人的感觉(固然动物的感觉也要如此)的本性,大自然的美好造化。
三、西方哲学对感觉的本性(或说对事物的本质)的探讨。
霍布斯说:
“在咱们之外并无咱们叫做形像或颜色的东西。
形像或颜色只是运动、兴奋或变更对咱们的显现。
”“咱们的感觉使咱们感觉存在于世界上的任何偶性或性质,都并非活着界上,而只是外观与显现。
其实存在与咱们之外的世界上的东西,是引发这些外观的那些运动。
这是感觉的大欺骗,可是也要由感觉来纠正。
因为感觉告知咱们,当我直接去看时,颜色仿佛存在与对象中,感觉也一样告知我,当我依照反射来看时,颜色并非在对象中。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P397)霍布斯:
《论人性》)
霍布斯在《论感觉》中说:
“每一思想都是咱们身外物体的某一种性质或另一种偶性的表象或现象。
这种身外物体通称为对象,它对人类躯体的眼、耳和其他部份发生作用;由于作用各有不同,因此产生的现象也各自相异。
感觉的缘故确实是对每一专司感觉的器官施加压力的外界物体或对象。
其方式有些是直接的,比如在味觉和触觉等方面即是如此;要不然即是间接的,比如在视觉、听觉和嗅觉等方面即是如此。
这种压力通过人身的神经和其他经络和薄膜的中介作用,继续内传而抵于大脑和心脏,并在那个地址引发抗力,反压力或心脏自我表达的偏向,这种偏向由于是外向的,因此看来便好象是外在之物。
这一假象或幻象确实是人们所谓的感觉。
对眼睛说来这确实是光或成为形状的颜色,对耳朵说来这确实是声音,对鼻子说来这确实是气味,对舌和腭说来这确实是滋味。
关于躯体的其他部份说来确实是冷、热、软、硬和其他各类通过知觉来辩别的性质。
一切所谓可感知的性质的缘故都存在于造成他们的对象当中,它们只是是对象借以对咱们的感官施加不同压力的许多种各自不同的物质运动。
在被施加压力的人体中,它们也不是别的,而只是各类不同的运动;(因为运动只能产生运动。
)但在咱们看来,它们的表象却都是幻象,不管在醒的时候和在梦中都是一样。
正好象压、揉或冲击眼睛时就会使咱们幻觉看到一种亮光、压耳部就会产生鸣声一样,咱们所看到或听到的物体通过它们那种虽不可见却很壮大的作用,也会产生一样的结果。
因为这些颜色和声音若是存在于造成它们的物体或对象当中,它们就不可能象咱们通过镜子或在回声中通过反射那样和原物分离;在这种情形下咱们明白自己所见到的东西是在一个地址,其表象却在另一个地址。
真正的对象本身尽管在必然的距离之外,但它们似乎具有在咱们身上所产生的幻象,只是不管如何,那么对象始终是一个东西,而映象或幻象是另一个东西。
因此,在一切情形下,感觉都只是原始的幻象;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它们是由压力造成的,也确实是由外界物体对咱们的眼、耳和其他专属于这方面的器官发生的运动所造成的。
”
在霍布斯看来,感觉由于主体对外在刺激的反作用,具有外向性,因此感觉看来仿佛在对象中,这是感觉的欺骗。
其实感觉是依附于主体的,不该在对象中。
霍布斯看到了感觉的外向性,但却不肯意同意,把它当做感觉的欺骗。
其实这正是感觉的本性,只有感觉外向化与物体实现统一,才能实现感觉的作用。
洛克以为:
“心灵中大部份通过感感觉来的观念,并非是与某种存在于咱们之外的东西相似。
”“一个雪球就有在咱们心中产生白、冷、圆等观念的能力,这种在咱们心中产生这些观念的能力,作为在雪球中的东西,咱们称之为性质;作为咱们理智中的感觉或知觉,咱们称之为观念;这些观念,若是我有时把它们说得仿佛是在事物本身里面,那我的意思确实是指物体里面那些在咱们心中产生这些观念的性质。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洛克:
《人类理智论》)
“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和第一性的质相似,它们的原型确实村存在于物体当中。
第二性的质在咱们心中产生的观念那么全然不与第二性质相似。
并无什么与咱们的观念相似的东西存在于物体本身中,观念中的甜、蓝、或温暖,只只是是咱们成为甜、蓝、或温暖的物体本身里面的不可见的部份的某种大小、形状、和运动罢了。
·······若是眼睛不去看,耳朵不去听,鼻子不去闻,舌头不去尝,那么,所有的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作为这种特殊的观念,就会消失无存,都还原成它们的缘故,即各个部份的大小、形状和运动。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洛克:
《人类理智论》)
洛克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和第一性的质相似,它们的原型确实存在于物体当中”的观点,由于与第二性的质与观念的矛盾被贝克莱批驳的遍体鳞伤,但对洛克的“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等不在事物中,只在感觉中存在的观点,贝克莱完全继承下来,进展出他的闻名的唯心主义。
洛克仿佛不太喜爱“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等的外在化,他不肯意说这些性质在物体里面,但面对这些性质确确实实的外在,洛克真是无能为力。
洛克想直接去“看”事物的属性,又不肯意承认感觉与外物的统一,因此洛克的观点中有许多矛盾。
人不能直接观看事物的本身。
外物刺激人的感官,感官将外物的刺激信息转化为感觉符号,感觉是外物的符号,人们直观到的确实是这种符号——而且是外化了的感觉符号。
咱们所说的颜色、滋味、气味和声音等属性只在感觉中才存在,咱们能够用性质、属性的来描述感觉符号,但不能用属性来规定事物本身。
洛克竟然用第一性质来规定客观事物,这是常识的力量在作怪。
洛克哲学中的矛盾是常识中的适应的表现,是常识的谬误的阻碍的难以排除,尽管洛克的哲学中有许多真知灼见,把本来属于感觉的性质的东西还给了感觉,但由于受常识的阻碍,它有时想用感觉中的属性来规定外在事物,把外物这一行为的对象变成思维的对象,给外物定性。
这一观点是重要的:
属性只在感觉中,用来规定“感觉”,不能用属性来规定“物”。
在<西方哲学原著宣读>上卷,贝克莱指出。
感觉存在的缘故是能动的精神实体:
“咱们的一切观念、感觉、概念,或咱们所感知的东西,不论咱们以甚么名称来别离它们,它们显然是被动的。
”P513“咱们只能说:
观念的缘故是一个无形的能动的实体或精神。
”P514
咱们不能对精神组成任何观念:
“因此,咱们不能对精神组成任何观念。
”P514“精神或能动体本身,除仅仅通过它所产生的结果,是不能被感知的,这乃是精神或能动体的本性。
·······所谓意志、理智、心、灵魂、精神
这些名词,并非代表一些不同的观念,或全然不代表任何观念;它们所代表的东西,与观念完全不同,而且它们是一个主动体,就不能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任何观念所代表。
只是,咱们同时必需承认,咱们关于灵魂、精神及人心的诸作用,如意志、爱憎之类,仍可有某种理会。
”P514
物是观念的集合:
“由于这些观念中有一些是一同显现的,咱们就用一个名称来标志它们,而且因此就把它们以为是一个东西。
因此,例如某种颜色、滋味、气味、形相和硬度,若是常在一块儿显现,咱们便会把这些观念看成一个单独的事物来看待,并用苹果来表示它。
”P502
物的第一、第二性质,都是观念:
“总之,广延、形状和运动,离开了所有别的性质,都是不可想像的。
因此这些其他感性性质在甚么地址存在,第一性质也必然在甚么地址存在,也确实是说,它们只存在于心中,而不能存在于别的地址。
”P507
存在确实是被感知:
“它们的存在确实是被感知,它们不可能在心灵或感知它们的能思维的东西之外有任何存在。
P503因为具有一个观念和感知完满是一回事。
因此,颜色、形状和类似的性质在哪个东西中存在,那一个东西就必需感知它们。
”P505
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
“真正来讲,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因此二者是不能彼此分离的。
”P504
贝克莱看来,活着界上只有一种实体——精神(心灵或上帝),对心灵和上帝这种精神实体,咱们不能形成任何观念。
但关于精神实体,咱们尽管不能形成观念,但对它们的存在和作用仍可有某种理会。
也确实是咱们明白它的存在。
世界上除有精神实体之外,还存在依托于精神实体(在精神实体之内)的观念(感觉)。
贝克莱看来,由于感觉存在人的心中,对人来讲是自明的,可知的,咱们见到的所有的物:
树、苹果、山、鸟都是有许多性质组成的,这些性质(不论是第一性质仍是第二性质)都是感觉,因此所有的由感觉符合的物都存在于人的心中,不可能存在于人的心灵之外。
贝克莱以为:
感觉、物(感觉的符合)、世界(物的集合)不在人心之外,只在人的心中,心外无物。
这在哲学上有庞大奉献。
同时贝克莱以为,属性只能用来描述观念,不能用来规定实体,这是贝克莱的重要奉献。
贝克来讲:
“咱们不能对精神组成任何观念”。
(P514)“精神或能动体本身,除仅仅通过它所产生的结果,是不能被感知的,这乃是精神或能动体的本性。
·······所谓意志、理智、心、灵魂、精神这些名词,并非代表一些不同的观念,或全然不代表任何观念;它们所代表的东西,与观念完全不同,而且它们是一个主动体,就不能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任何观念所代表”。
但对贝克莱的观点有几个疑问:
一、他怎么确信世界上只有一种精神实体,而没有物质实体的存在。
贝克莱否定咱们能对物质实体形成任何观念,一样他也承认咱们不能对精神实体形成任何观念。
贝克莱说,当精神实体进行活动时,咱们对它的存在能有某种领会,一样,当物质实体作用咱们时,对它的存在咱们也会有某种领会,比如一块石头杂在我的头上,我不仅有疼痛的感觉,我也确实领会到有某种外物的存在。
二、贝克莱只承认感觉依托于心灵,存在于心灵当中,物是感觉的符合,因此物存在心灵当中。
但“物”(贝克莱所明白得的物)存在咱们之外这又是一个事实,贝克莱承认:
“对象和感觉是同一个东西”。
咱们都明白对象是存在咱们之外的,因此贝克莱若是不承认感觉具有外在化的特点,它就难以解决这一矛盾:
主观的东西,却又是外在的东西。
其实这正是感觉的本性,贝克莱显然未能熟悉到这一点。
詹姆士在《“意识”存在吗?
》一文中指出:
“从德谟克里特时期以来,整个有关知觉的哲学恰好确实是关于以下悖论的一场长久的争辩,即显然是一个实在,它却同时存在于两个地址,既在外界空间里,又在人的心灵里。
”(P6)
“一个同一的房间为何能够存在于两个地址,那个迷归根到底和一个同一的点为何能够存在于两条线上的迷是一样的。
若是那个点处在两条线的交点上,它就能够够同时存在于两条线上。
”(P6)
在《意识的概念》一文中,詹姆士说:
“若是咱们老老实实的看待实在,把实在看待得就象它呈现给咱们那样······;那么,这种可感感觉实在和咱们关于这种实在所有的感觉,就在感觉产生的时候,二者是绝对同一的。
实在确实是统觉本身。
······在那个地址的物理的东西的内容确实是心理的东西。
主观和客观混而为一了。
”(P114-115)
“咱们的感觉并非是事物的一些内部的小小的副本,就事物呈现给咱们那个范围来讲,这些感觉确实是事物本身。
”(P115)
“那个当前的对象,它本身是什么?
它是由什么材料做成的?
和影象一样的材料做成的。
它是由感觉做成的,它的存在是被感知,它和影象二者在种属上是同质的。
”(P116)
“第二性质本身,比如热度、声音等,今天仍是一种模棱两可的属性。
对常识,对实际生活来讲,它们是绝对客观的、物理的。
对物理学家来讲,它们都是主观的。
关于物理学家,只有形式、质量、运动才是外在的实在。
相反,对唯心主义哲学家来讲。
形式和运动同光与热一样。
也是主观的,只有不可知的自在之物,只有“本体”才能够享有完全心灵之外的实在。
”(完全的体会主义[美]威廉·詹姆士著庞景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
在詹姆士看来,当咱们面对事物时,咱们只有一个实在:
确实是咱们眼前的那个事物。
那个事物确实是感觉——完全的体会,它既是主观的、意识的,又是客观的、物理的,那个同一的实在,那个同一的东西,具有两种职能:
物质的职能和意识的职能。
从这一方面咱们把它叫做意识,从另一个职能咱们把它叫做物质,这两个东西实际上是一个东西的两种不同的职能算了。
在詹姆士看来,在咱们眼前的苹果确实是一个感觉或叫做完全体会,它同时具有客观、主观,意识、物质的双重性质。
对詹姆士的“完全体会”,我的观点是:
咱们面对的事物,不是“同一”个东西,而是一个“统一”的东西,是客观事物与人外化的感觉统一在一路的东西,正因为它是感觉与物体的统一,因此,它才既具成心识的特点,又有物质的特性,因此它既是主观的,有依托主体而存在和转变的特点,又有客观的不依托于主体的实在性,成为“虚”与“实”的统一体。
而不是象詹姆士以为的,它是一个同一的东西,却兼具意识与物质的两种职能。
西方哲学对感觉本性的探讨各抒己见,有较大的不同,它们的观点回答了某种现象,在另一方面却又显现问题。
对感觉或世界的本质的不懈追求,使西方哲学呈现异彩纷呈的各类观点。
贝克莱较好的回答了咱们眼前的事物的属性的主观性——对自我的依托性,但贝克莱却无法解决事物的实在性、客观性——不依托人的存在性;康德的二元世界既解决了现象世界的主观性,又回答了自在之物的实在性,但却把统一的世界割裂开来,而咱们的世界是统一的;马赫的要素一元论把世界统一路来,使它既有依托自我的主观性,又有其物理的客观性,但马赫的这种统一在逻辑上是矛盾的;詹姆士的完全体会主义,给予主观性和客观性以第二位的特点,以为它是第一名的完全体会的两种职能,这也是大伙儿无法同意的同一性。
四、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如何明白得咱们眼前世界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双重特点——看似矛盾的特点?
我的观点是:
我眼前的事物,是我行为的对象与意识的对象的统一体,也能够说是自在之物与外化的感觉的统一体。
作为我的行为对象,它必然是一个实在之物,这是一种不必意识来明证的客观存在——体会主义以为,咱们只能明白意识中的东西,无法明白感觉之外的存在,这是错误的。
作为认知的对象,它是一种感觉符号——外物的信息通过大脑的翻译而外化到物体上的感觉。
咱们眼前的事物确实是自在之物与外化的感觉的有机统一体。
那个统一体作为感觉符号的一面,它是“虚”的,具有对自我的依托性,主观性的特点,它的属性(颜色,声音,形状等)对自我来讲是自明的;那个统一体作为物质的一面来讲,是“实”的,它是客观的、实在的,具有不依托自我而存在的特点。
这确实是我眼前的事物的双重性的缘故,这确实是咱们面对的世界的本质:
感觉与外物的统一体。
作为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事物 本质 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