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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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计算题
第一题:
1.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4.68)÷(1+17%)÷(1-5%)×5%=31.58×5%=1.58(万元)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25÷(1+17%)+2000×0.03÷(1+17%)+31.58+70.2÷(1+17%)]×17%-8.5=20.04(万元)
2.位于县城的某建筑安装公司2007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与机械厂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一份,为其承建厂房一栋,签订合同时预收工程价款800万元,月初开始施工至月底已完成全部工程的1/10;
(2)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30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80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
(3)与地质勘探队签订合同一份,按照合同约定为其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取得劳务收入40万元;
(4)以清包工形式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共收取人工费35万元、管理费5万元、辅助材料费10万元,客户自行采购的装修材料价款为80万元;
(5)将自建的一栋宅楼销售给职工,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煤气管道初装费5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78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8月份承建厂房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公司8月份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3)公司8月份提供泥浆工程作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4)公司8月份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5)公司8月份将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
(6)公司8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
(1)承建厂房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800×10%×3%=2.4(万元)
(2)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6.6(万元)
(3)提供泥浆工程作业应缴纳的营业税=40×3%=1.2(万元)
(4)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5+5+10)×3%=1.5(万元)
(5)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780×(1+15%)÷(1-3%)×3%+(1000+5)×5%=77.99(万元)
(6)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4+6.6+1.2+1.5+77.99)×(5%+3%)=7.18(万元)
3.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造写字楼,2007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费160万元;
(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500万元;
(3)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该企业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
(4)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有关税金;
(5)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参考答案: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0+160)×50%=2080(万元)
(2)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000×50%=1500(万元)
(3)应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2080+1500)×10%=358(万元)
(4)应扣除的有关税金=6500×5%×(1+7%+3%)+6500×0.05%=360.75(万元)
(5)扣除项目合计=2080+1500+358+360.75=4298.75(万元)
增值税率=(6500-4298.75)÷4298.75×100%=51.2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500-4298.75)×40%-4298.75×5%=665.56(万元)
(6)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500+15)×5%×(1+7%+3%)=358.33(万元)
(7)应缴纳的房产税=15×12%=1.8(万元)
4.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销售、观光业务,公司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2.5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万平方米;房产原值300万元。
公司2007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旅游观光业务收入150万元,农产品零售收入180万元;
(2)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50万元的办公室从7月1日起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12个月,月租0.2万元,每月收租金1次;
(3)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一份,支付保险费3万元;
(4)9月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租赁价值30万元的鲜果拣选机一台,租期5年,租金共计40万元,每年支付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①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5元;②公司所在省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③金额以元为单位计算。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3)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4)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印花税;
(5)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
(1)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3-2.5)×5×10000=25000(元)
(2)应缴纳的房产税=300×(1-30%)×1.2%×50%×10000+(300-50)×(1-30%)×1.2%×50%×10000+0.2×6×12%×10000=24540(元)
(3)应缴纳的营业税=150×5%×10000+0.2×6×5%×10000=75600(元)
(4)应缴纳的印花税=0.2×12×0.1%×10000+40×0.005%×10000=44(元)
(5)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5600×(5%+3%)=6048(元)
第二题:
1.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点门票收入650万元;
(2)景区索道客运收入380万元;
(3)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120万元;
(4)与甲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2 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 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20元的固定收入;
(5)与乙企业签订协议,准予其生产的旅游产品进入公司非独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次性收取进场费10万元。
当月该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旅游公司普通发票;
(6)处理已使用过的旧车一批,其中机动车1辆,原值15万元,售价5万元;电动观光车10辆,原值4.2万元/辆,售价0.8万元/辆。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计算商店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旧车处理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1)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50×3%=19.5(万元)(文化体育业)
(2)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80×5%=19(万元)(服务业)
(3)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20×3%=3.6(万元)(文化体育业)
(4)合作经营酒店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服务业)
(5)商店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
(6)商店应纳增值税=30÷(1+4%)×4%=1.15(万元)
(7)售价低于原值,免征增值税。
2.某商贸企业2006年度自行核算实现利润总额40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情况如下:
(1)在成本费用中实际列支了工资薪金400万元,提取并列支了相应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74万元,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该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度,当年经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核准的工效挂钩工资总额为35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总额380万元(其中,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工资结余30万元,其对应的附加三项费用已在相应年度扣除);
(2)4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2年,一次性支付租金40万元,计入了当期的管理费用;
(3)该企业根据需要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l%提取了坏账准备金。
上年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4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坏账损失8 000元,本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00万元。
上述业务,企业均按会计制度进行了核算处理,并补提了坏账准备金。
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为5‰;
(4)从境内A子公司分回股息76万元,A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4%;从境内B子公司分回股息33.5万元,B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
分回股息尚未计入利润总额;
(5)企业2005年自行申报亏损80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整的所得额;
(2)计算租赁设备的租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3)计算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4)计算子公司A、B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调整的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的纳税调整后所得;
(6)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
(1)工资扣除限额是380万元,计入成本费用的是400万元,所以工资以及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80+(400-350)×(14%+2%+2.5%)=29.25(万元)
(2)租赁设备的租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40/24×9=25(万元)
(3)会计提取坏账准备金额=300×1%-240×1%+0.8=1.4(万元)
税法应提取坏账准备金额=300×5‰-240×5‰+0.8=1.1(万元)
坏账准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1.1=0.3(万元)
提示:
会计上是采用备抵法计算本年增提金额的,增提的部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企业实际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期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本期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
税法上增提的部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期初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本期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
(4)子公司A、B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6÷(1-24%)=100(万元)
从境内B子公司分回股息是不用补税的,不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该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40+29.25+25+0.3+76+33.5=204.05(万元)
(6)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04.05-33.5+76÷(1-24%)×24%-(80-30)=144.55(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纳税额=144.55×33%-76÷(1-24%)×24%=23.70(万元)
3.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
2007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400 000元,支出合计360 000,副食加工店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800 000元,支出合计650 000元。
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 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
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 000元,业务宣传费10 000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 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
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
(2)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
(4)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税控收款机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
(5)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整的扣除额;
(6)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工资附加三费);
(7)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2006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52000÷(1+6%)×6%-3510÷(1+17%)×17%=2433.40(元)
(2)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433.40×(7%+3%)=243.34(元)
(3)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52000÷(1+6%)=49056.60(元)
(4)2006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税控收款机税前准予扣除额=3510÷(1+17%)/(3×12)×6=500(元)
(5)2006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000-〔800000+52000÷(1+6%)〕×2%=13018.87(元)
(6)2006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增=40000元
(7)2006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0-650000+49056.60-243.34-500+13018.87+40000=251332.13(元)
(8)2006年餐馆和副食加工点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1332.13+400000-360000-1600×12)×35%-6750=88496.25(元)
4.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通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 000万元,缴纳相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 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4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 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 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7)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1)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房产税,所以应缴纳的房产税=0
(2)应缴纳的营业税=15000×5%+250×5%=762.5(万元)
(3)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6000+240)×2/3=6240×2/3=4160(万元)
提示:
将写字楼作价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行为,实质上是出租行为,根据教材203页上面第2点的内容,是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不确认收入,也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与住宅配套的会所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但不确认收入。
(4)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000+480=3480(万元)
(5)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300-40)+(3000+6240÷3)×5%+(480+6240÷3)×10%+(3480+4160)×20%=2298(万元)
(6)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15000×5%=750(万元)
(7)增值额=15000-(4160+3480+2298+750)=15000-10688=4312(万元)
增值率=4312÷10688×100%=40.34%,适用30%的税率
应纳土地增值税=4312×30%=1293.60(万元)
二、综合题
第一题
1.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2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支付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3日领用自产烟丝一批,生产A牌卷烟600标准箱;
(3)5月从国外进口B牌卷烟4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
(5)25日销售进口B牌卷烟3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20万元;、
(6)27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外购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7)30日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霉烂变质。
(其他相关资料:
①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0%;②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税)为45%,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
每标准箱(250标准条)150元;③卷烟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④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3)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售项税额;
(6)购进税控收款机和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
(9)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0×(1+10%)×(1+20%)×13%+10×7%=86.5(万元)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60+10+5)×20%=275×20%=55(万元)
(3)每条价格=(275+55+150×0.04)÷(1-30%)÷(250×400)=0.0048(万元)=48(元)<50(元/条),适用税率30%
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275+55+150×0.04)÷(1-30%)×30%+150×0.04=150(万元)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275+55+150×0.04)÷(1-30%)×17%=81.6(万元)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售项税额=(300+10)×1.35×17%+720×17%=193.55(万元)
(6)购进税控收款机和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7+0.17=1.87(万元)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万元)
(8)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193.55-(86.5+81.6+1.87-2.46)=26.04(万元)
(9)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适用税率45%。
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1.35×45%+(300+10)×0.015=192.98(万元)
2.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0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采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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