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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概要
课程与教学论概要
课程
教学有三个基本要求,教师、学生、课程。
“课程”:
课,指课业,即教学内容;程,有程度、程序、进程的意思。
课程就是指课业的进程。
“课程最一般的涵义就是教学内容。
”“课程就是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教学设计方案,它是教学系统中的软件。
”课程是学校培养人才蓝图的具体体现;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学生吸取知识的主要来源。
作用:
1.它能使教育目标具体化,因此也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
2.课程决定着课堂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方式。
不同类型和特征的课程需要不同的方法。
3.课程决定着教学的组织形式。
4.课程决定着评价的方法。
课程论学习的意义
1.有助于教师系统全面地了解教育理论
2.有助于教师成为课程研究者
3.有助于教师分析和解决教学实践问题
课程的类型:
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综合课程、潜在课程。
学科课程:
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订学校课程的理论。
主张从有关学科领域中选择部分知识作为学科的内容,并按一定的结构、顺序把这些知识组织起来。
活动课程:
主张以学习者从事某种活动的兴趣和动机为中心组织课程的理论。
主张以学习者的活动为课程的中心;以学习者的直接经验作为教材的内容;教材的分类和排列要符合学习者的心理结构;强调在课程教材中要突出知识获得过程。
综合课程:
是一种主张将若干有关学科合并起来编订课程的课程理论。
有助于学生整体把握世界;解决知识增长无限,学生学习时数有限的矛盾;有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有助于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潜在课程:
指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包括传统信念、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等校风、班风、学风等。
狭义“课程”:
一门教学学科,如语文学科、数学学科、外语学科。
广义“课程”:
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
如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
课程内容以学科文化知识为核心,不仅包括间接经验,而且还包括设计一定的实践——交往活动要求学生获取的直接经验。
课程系统
为充分发挥课程系统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应有的育人资源与蓝图的作用以及对育人活动的引导与规范作用,就必须抓好三件事,编制好三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文本,即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
课程方案是课程的总体规划;课程标准阐释每门课程的性质并规定其质量标准;教科书陈述每门课程的内容及其应开展的活动。
1.课程方案
课程方案也称教学计划,是指教育机构或学校为了实现教育目的而制定的有关课程设置的文件。
不同层级(小、中、大学)、不同类型(如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中不同的专业)的学校教育有着不同的教育目标,他们各自的课程方案也必然有其特色与区别。
课程方案主要由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学科与活动)的名称、开设的顺序与学时(学分)分配以及学年编制等部分所构成。
2.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指在一定课程理论指导下,依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以纲要形式编制的关于教学科目内容、教学实施建议以及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课程标准反映某一门学科的性质、特点、任务、内容及其实施的特殊方法论要求。
2001年以前我国称为教学大纲,课程改革后改称为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一般由说明(或前言)、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标准和课程实施等部分组成。
说明部分,扼要阐释课程的性质与意义;课程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诉求;课程的设计思路与总体框架(或结构),这是统率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
课程目标部分,首先要明确规定本门课程的总目标,即课程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素质提高,以及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上应达致的目标,然后,结合课程的特点规定其不同领域、方面或层次、级别上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内容标准部分,将课程目标进一步具体化,对课程的各个领域或单元、模块的内容与活动应达致的质量水准做出具体的规定;比较复杂的课程还应当分类提出要求,如有的课程要按选修与必修分别提出要求,综合性质的课程还需区分不同性质的内容分别提出要求。
实施建议部分,针对课程标准的实际运用,包括对教材编写、对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教学和评价的方法及其改进等方面提出建议、要求与范例,以便能有效地指导实践。
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制的基本依据,而且是编好教材的前提,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是教师领悟与掌握一门课程的精神实质与学科体系,深入理解教材,正确进行教学设计(即备课)的有效工具。
3.教科书
教科书亦称教材或课本,它是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教学规范用书。
它以准确的语言和鲜明的图表,明晰而系统地按教学科目分别编写的教学规范知识。
教科书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系统的基础知识,循序渐进地进行学习的主要资源和工具。
它便于学生预习,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也便于学生复习、作业、深化与运用知识,形成相应的基本技能。
而且,学生学会阅读和运用教材,不仅能有效地配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并且能为他们阅读课外读物,进一步掌握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要注意教育学生认识并重视教科书的重要作用,结合教学来组织与指导他们认真学习和充分利用教科书,培养和提高他们阅读教科书的能力。
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它不仅为教师的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检查评定学生的知识等工作提供了基本材料,而且为教师创造性地开发课程资源、在教学中联系社会生活实际提供了基础、依据和参照。
深透理解与熟练掌握和运用教科书是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而切实的途径。
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以一定的课程观为指导制定课程标准、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预设学习活动方式的活动,是对课程目标、教育经验和预设学习活动方式的具体化过程。
课程目标对学生素质的规定,可以具体化到量的层次和质的层次,如“理解……”、“熟悉……”、“掌握……”、“形成……能力和态度”等。
1.课程目标制定的依据
制定课程目标的直接依据应来自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
课程目标设计的具体依据是对学生的研究、对社会的研究、对学科的研究。
课程的基本因素是社会、知识、学生三要素。
课程目标是直接指向学生的身心素质的,因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其发展需要,是设计课程目标的首要依据。
社会因素是制约课程目标的重要因素。
要为设计课程目标提供明确的依据,就需要深入考察社会生活领域,考察社会因素对课程目标的制约。
2.课程目标设计的基本方式
完整的课程目标包括三类:
结果性目标、体验性目标与表现性目标。
结果性目标,即明确告诉人们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
在设计时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具体明确、可观测、可量化。
这种可以指向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知识”领域。
这类目标陈述的基本框架:
体验性目标:
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情绪体验应达成的标准。
它在设计中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历时性的、过程性的。
这种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各种“过程”领域。
这类目标陈述的基本框架:
表现性目标:
即明确安排学生各种各样的个性化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程度。
它在设计中所采用的行为动词通常是与学生表现什么有关的或者结果是开放性的。
这种课程目标,主要适用于各种“制作”领域。
这类目标陈述的基本框架:
课程内容的设计
课程内容是根据课程目标从人类的经验体系中选择出来,并按照一定的逻辑序列组织编排而成的知识体系和经验体系。
课程内容的设计是课程设计的核心。
课程内容与教材、学习活动是有区别的。
把课程内容等同于教材,就如同把课程等同于学科一样,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课程内容包含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两种性质的知识内容。
对不同性质和形态的知识内容选择的规则不同。
课程内容编排和组织的三条逻辑规则,即连续性、顺序性、整合性。
连续性是指直线式地陈述主要的课程要素;顺序性要求每一后继内容以前面的内容为基础,同时又对有关内容加以深入、广泛地展开;整合性则强调保持各种课程内容之间的横向联系,以便有助于学生获得一种统一观念,并把行为与所学课程内容统一起来。
教学
教学论的基本涵义
一,教学论是教与学的科学。
这一广义性的解释包括学校外的教育元素,故教学论涵盖学校内外所有的教育领域。
二,教学论是授课的科学。
这一针对性的解释特指有计划和有组织的学与教的形式,故教学论被框定在学校教师的授课领域。
三,教学论是教育内容和教学计划的科学。
这一界定性的解释导致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分离,故教学论被定位于教学内容及课程设计的研究领域。
四,教学论是行为改变的科学。
这一工具性的解释强调基于控制论的教学方法的重要性,故教学论回归为可检验的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学过程实质上是教师引导下学生获取知识、认识世界的过程,因而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是教学过程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的体现。
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包括:
1.引起求知欲
教学应从诱发和激起求知欲开始,从引导学生作好学习的心理准备开始。
引起学生求知欲的方法很多:
可以对学生提出引人思考的问题;可以讲述有趣的故事;可以演示引人注目、给人新知的直观材料;可以指出将要学的新知识的重要价值;等等。
究竟用什么方法,应当根据教学任务和内容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来选择。
激发求知欲,学生才可能成为学习的主体,失去它教学便会陷入受动、灌输,使课堂变得暮气沉沉。
2.感知教材
课堂教学从学习与感知教材(主要是教科书)开始。
学生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或有关的感性知识理解书本知识。
学生感性认识的来源:
生活中积累;以往学习中获得;通过演示、实验或参观、实习取得;经过教师的生动描述和学生的再造想象产生;通过其他途径获得。
3.理解教材
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让学生的认识停留在感性上,而要引导他们把所感知的材料同书本知识联系起来,进行思维加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至此,学生的认识便发生了一个质的飞跃,由感性上升到理性认识。
理解教材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
在理解教材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运用思维方法和推理形式,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形成概念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给概念以正确的定义,措词要简要、明白、准确,便于学生掌握与熟记;
(2)要注意学生已有的某些生活概念与科学概念不相符合之处,对后者产生的干扰,要帮助他们及时克服;
(3)要引导学生弄清新旧概念之间的联系,以形成学科概念的体系;
(4)概念的掌握不是一次所能完成的,要逐步深化、精确化。
4.巩固知识
就是引导学生把所学的知识牢牢保持在记忆里。
学生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牢牢记住所学的基础知识,才能顺利地吸收新知识,自如地运用所学的知识。
故教学要注重巩固。
为了使学生熟记基本知识、防止遗忘,需要做一些专门的巩固工作,这就是进行简明的小结、系统的总结以及各种形式的复习。
只有经过必要的教学小结、总结与复习,才能使知识在大脑中的记忆痕迹得到强化,形成牢固的联系。
在巩固知识的问题上,要注意指导学生进行记忆,发展他们的记忆力。
(1)要向学生提出记忆任务,培养他们对记忆的兴趣,讲明记住某些基本知识的重要意义,以增强他们在记忆上的自觉性、责任感。
(2)要指导学生掌握记忆的方法,如善于在理解基础上记忆,把理解记忆与机械记忆结合起来。
(3)养成学生边阅读、边思考、边记忆的习惯。
(4)使学生学会正确分配复习时间,不过于集中,也不间隔过长。
(5)使学生能够通过联想、推论等办法追忆所学知识。
5.运用知识
理解知识和巩固知识是运用知识的基础。
要使学生从理解与此相关掌握概念、原理、公式,发展到能自如地运用于实际,形成技能、技巧,直至实际应用能力,必须引导学生动口、动手,进行反复练习和实际操作才能达到。
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故教学要重视运用知识,培养学生的技能、技巧和实际应用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运用知识,掌握技能、技巧,主要通过教学性实践,大多采取反复练习的方法来实现。
如完成一系列的书面或口头的作业和实验等。
所以,不仅要使练习达到一定的数量,而且要改进练习的方法,提高练习的质量;不能停留在简单模仿上,只会解决简单的问题,要善于引导学生在模仿中有所改进和创新,逐步能解决较为复杂的问题。
这样才能深化知识,学会知识的综合应用,自如地创造性地掌握技能与技巧。
为了引导学生将知识运用于实际,培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参加一些课外科技活动,社会调查和各种实践活动。
6.检查知识、技能和技巧
在教学中,学生掌握知识、技能与技巧的质量怎样,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确定。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随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以便及时调节教学的内容、方法与进度,师生协调一致地把教学顺利进行下去;另一方面,还要在完成一定的教学(一节课、一课题或一单元)之后进行专门的检查,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和智力、能力发展的情况,了解自己教学中的优点与缺点,以便改进教学,加强个别指导,提高教学质量。
这是不可少的教学阶段。
检查学生知识、技能和技巧的掌握情况,主要由教师负责进行,一般采取课堂提问、检查课内外各种作业和各种测验来进行。
为了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提高自学能力,培养学生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自我检查的能力和习惯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组织学生自查、互查、小组检查等,形式可以多样化。
实践表明,只有那些能对自己所学知识、所做作业自主进行认真检查、验证的学生,才能在学习中及时纠错,精益求精,获得优异成绩,养成一丝不苟的严谨学风。
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是生动活泼、多种多样的。
它不可能千篇一律地采用“基本式”,都机械地按六个阶段进行教学,往往更多地采用“变式”,即根据实际情况对基本式作些改变(合并或省略某些阶段),灵活地教学。
第二,注意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要割裂。
对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划分为阶段,分别阐述,是为了揭示这个过程的规律性,认识每个阶段的特点与功能。
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这些阶段之间联系得却十分紧密,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有时转化得极快,往往很难从时间上作出几分钟的精确规定。
故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机械地按预先规定的时间,一个一个阶段,一分不差地进行,而要依据教学中的具体情况,引导学生机智灵活地从一个阶段恰到好处地发展下一个阶段。
第三,每个阶段上的主要功能因素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
但在设计和组织教学过程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作些变通,如学生对所学对象的感性经验很丰富,就可以不再进行专门的感知阶段;如果学生对所学新概念理解得很深入牢靠,也可以不再作阶段性的巩固。
但每个阶段的功能,如激起求知欲、注重知识的感性与巩固性等,在教学过程的始终都不能忽视。
又如检查知识、技能并非只是最后一个阶段上的事,一开始就可以通过检查已学知识来激起求知欲,在理解和运用知识时也要及时检查以便正确地掌握;感知也并非只用于理解新教材之前,在巩固、运用和检查知识时也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给学生以感性知识的启示与支持。
教学过程中应当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关系、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关系、掌握知识和提高思想的关系、智力活动与非智力活动的关系、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的关系。
第四节 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主要有:
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
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原则:
是指教学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授予学生以科学知识,并结合知识教学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品德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会用、学以致用,发展动手能力,领悟知识的价值。
直观性原则:
是指在教学中要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其图表影像,或聆听教师用语言对所学对象的形象描绘,使学生形成有关事物及其结构、过程的清晰表象和生动具体的感性知识,以便正确理解所学书本知识,发展认识能力。
启发性原则:
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能动性,引导与激励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究,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自觉而深刻地掌握科学知识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循序渐进原则:
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又称系统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
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以便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卓有成效地运用。
发展性原则:
是指教学的内容、方法、份量和进度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是他们能够接受的,但又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他们经过努力才能掌握,以便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
由于传统教学强调其内容与方法的可接受性,故历史上多称可接受性原则或量力性原则,现代社会发展日益加速,强调要科学地促进儿童的发展,因而改称发展性原则更能反映其实质。
因材施教原则:
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与此相关个性特点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区别、有针对性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选择
要有成效地调动教师与学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优质地完成教学任务,必须正确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几个方面:
1.课题(或单元、章节)与课时的教学目的和具体教学任务,该学科内容的教学法特点。
2.教学过程、教学原则和班级上课的特点。
3.学生的情趣、欲求、可接受水平,智力与能力的发展状况,学习态度、学风与习惯。
4.教师本身的条件,包括思想与业务水平,实际经验与能力,个性特点与擅长。
5.课堂上,教师活动与学生活动的配合、互动,教师主动性与学生主动性的动态平衡。
6.讲练结合、学用结合,班级活动与小组活动、个人活动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作业或课外活动的结合。
7.教学过程中的交往、沟通、合作与竞争。
8.学校与地方可能提供的条件,包括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物质设备等。
9.教学的时限,包括规定的课时以及其他可利用的时间,如早自习,晚自习等。
10.对可能取得的效果的慎重预计与考量。
教学方法:
讲授法、谈话法、读书指导法、练习法、演示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讨论法、研究法。
1.讲授法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思想理念,并促进他们的智能与品德发展的方法。
它通过语言循序渐进地叙述、描绘、解释、分析、探讨、推论、归结来传递信息,传授知识,阐明概念,论证规律、定律与公式,引导学生分析和认识问题,并促进学生的智力与品德的发展。
由于语言是传递经验和交流思想的主要工具,故讲授是教学的一种主要方法,运用其他方法,都需要配合一定的讲授。
讲授法可分讲读、讲述、讲解和讲演四种。
讲读是读(教科书)与讲的结合,边读边讲,逐词、逐句、逐段解释课文,亦称串讲。
讲述是教师向学生描绘学习的对象、介绍学习的材料、叙述事物产生变化的过程。
讲解是教师向学生对概念、原理、规律、公式等进行解释、论证。
讲演是教师在中学高年级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它要求教师不仅要系统全面的描述事实,而且要深入分析和论证事实,通过分析、推理、论证来归纳、概括科学的概念或结论。
2.谈话法
谈话法亦叫问答法。
它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对话的形式来引导学生思考、探究,获取或巩固知识,促进智能发展的方法。
谈话法特别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他门的独立思考、与人交往和语言表述的能力。
谈话法的特点是师生互动,最能调动学生积极性。
谈话法可分复习谈话和启发谈话两种。
复习谈话是根据学生已学教材向学生提出一系列问题,通过师生问答形式以帮助学生复习、深化、系统化已学过的知识。
启发谈话则是通过向学生提出未解决的问题,一步一步引导他们去深入思考和探取新知识。
3.读书指导法
读书指导法是教师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教科书、参考书以获取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
学生掌握书本知识,固然有赖于教师的讲授,但还必须靠他们自己去阅读、领会,才能消化、巩固和扩大知识。
有经验的教师都十分重视指导学生阅读教科书,通过预习与复习,并结合教学对如何理解课文进行点拨,让学生学会读书。
特别是在进入知识经济的新世纪,终身教育已成人的一生的头等要务,每个人必须从小学会学习,而读书又是学会学习的一个重要途径与方法。
读书指导法包括指导学生预习、复习、阅读参考书、自学教材等。
指导预习,要向学生提出要求,进行启发,扫除某些阅读障碍,使学生通过阅读能初步了解课文,为学新课作好准备。
指导复习,要提出明确的任务、布置一定的作业,以便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和巩固。
指导阅读参考书,要精选适合的读物,甚至选定阅读的内容,因人而异地提出要求,并给予知识上和方法上的指导,逐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指导学生自学教材,是在教师启发和辅导下,学生以自学的形式学习新课,它有助于调动学习的主动性和培养、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4.练习法
练习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知识去反复完成一定的操作,或解决某类作业与习题,以加深理解和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
练习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在运用中加深、巩固所学知识的理解,并形成一定的技能与技巧,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因此练习在教学上具有重要意义,是教学的一种基本方法。
各年级、各学科都需进行不同的一些练习。
练习必须通过一定数量的活动才能具有成效,但决非要求学生作简单重复、机械训练,只重数量,不讲质量。
即使是动作性技能的掌握,也需要引导学生善于对自己的行为作自我观察、自我分析与反思,只有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缺陷与不足才能有所改进与提高;至于掌握原理与公式的应用技能则更为复杂,必须经历解决不同条件下的问题的锻炼才能达到比较自觉掌握的水平。
5.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实验或播放有关教学内容的软件、特制的课件,使学生认识事物、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
演示的特点在于加强教学的直观性。
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需要,自己制作课件,对教学内容进行多样化的演示。
6.实验法
实验法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独立作业,观察事物和过程的发生和变化,探求事物的规律,以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方法。
实验法的优点在于它能按教学需要创造和控制一定的条件,引起事物的发生和变化,使学生看到事物的因果联系,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实验操作技能,而且能培养学生对科学实验的兴趣和求实精神。
实验法可分探究性实验和验证性实验两种:
前者在进行新课时做,为学生探究、发现和获得新经验、新知识、新方法服务;后者在讲完新课后做,检验所学原理的正确性,并加深理解。
7.实习作业法
实习作业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一定的实际活动以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方法。
这个方法在自然学科教学中是必不可少的。
进行实习作业与练习、实验一样,都是为了运用知识于实际。
但实习作业的实践性、独立性、创造性都更强,能使学生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8.讨论法
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其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
以小组或全班方式开展一定的讨论。
讨论法的种类很多,既可以是整节的课堂讨论,也可以是几分钟的短暂讨论;既可以是全班性的,也可以是小组讨论,还可以将小组讨论与全班讨论结合起来进行。
9.研究法
研究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的探索,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方法。
研究法的特点是由学生通过探究完成比较复杂的课题或独立作业。
它突出的优点是,能使学生在研究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受到极大的锻炼和提高,逐步掌握研究问题的方法和形成创造性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刻苦钻研、攻克难关、获取真知的意志和精神。
教育学的研究方法
教育学不能在原有的水平上停滞不前,它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经验的丰富,不断地加以改进、充实和提高,以便更好地指导教育实践,这就需要积极地开展教育学研究。
教育学的研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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