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docx
- 文档编号:25849434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35.21KB
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docx
《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
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
【内容提要】
李白卒年,历来诸说纷纭,致其享年亦无定说。
李士训《记异》中明白记载了李白“大历初”仍在人世的资料,却始终未被研究者重视。
李文结合唐代诸家碑传、序文,考察李白系年诗文,证明李白应生于神龙初年卒于大历初年,享年62岁。
【关键词】李白/生卒年/李世训《记异》
孟子曰:
“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
”吾人于“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之伟大诗人李白亦当如此。
然而恰恰在李白生卒年和出生地等关键事实上,偏偏出了问题。
自北宋以及清代,李白生卒年一直流行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2岁说①,生于圣历二年、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4岁说②。
这些说法因与李白集中存在宝应元年以后诗文的事实不符,故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人对李白生卒年又进行了新的探索。
不少研究否定了“宝应元年说”,认为李白应卒于宝应以后:
李从军《李白卒年辨》提出李白应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广德二年、终年64岁[1];阎琦《李白卒年刍议》则认为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广德元年、享年63岁。
但这些说法仅解决了李白不卒于宝应元年的问题,对其生年却一仍其旧,这不仅与李华所撰《李君墓志铭并序》说李白“年六十有二”不符,而且也无补于有关李白出生地问题的讨论。
鉴于此,林贞爱《李白身世及生卒年代新考》又提出生于神龙二年、卒于大历二年、享年62岁说,却又缺乏坚实的证据。
上列诸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占有史料不充分、擅疑古书、误解古人的毛病。
如“卒于宝应元年说”的共同不足,都是曲解李阳冰《草堂集序》原意,将“疾亟授简”的“疾亟”理解成“死亡”,将李白病中嘱托李阳冰编《草堂集》的时间说成是李白死亡之年。
从文字本义上考察,“疾亟”只是病危的意思,本身并无“死亡”之义,据此而说李白“卒于宝应元年”是不可靠的。
由于“宝应元年说”将李白生卒年提前了,就与李阳冰《序》所说李白父亲“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的记载相矛盾,于是又擅自把“神龙”改为“神功”,甘冒“擅改古书”之大不韪!
“宝应以后”诸说,虽不再误解李阳冰《序》“疾亟”之意,并对李白宝应后诗文进行了重新论定,但是在李白生年上仍沿袭了长安元年说,于是将李白的享年增加了数岁。
殊不知这个“生年”正是在他们已经否定了的“宝应元年卒说”的基础上逆推出来的。
基础既然已经被自己否定,怎么还能相信据此而推得的“生年”呢?
况且诸说在论证时,凡遇与自己立说相矛盾的,就毫不犹豫地指为“伪作”,如指李华《铭》为“伪作”[1],或者指《铭》为“残文”,或肯定《铭》不伪,也否定了“宝应元年说”,但又怀疑李白《自荐表》为“假托”,却又提不出任何可靠的证据。
凡此种种,都不能令人信服。
此外,李、阎二文虽持“宝应以后说”,却又受清人王琦“生于长安元年说”误导,不顾李华《铭》“年六十有二”的明文,擅增李白享年。
他们虽然志在求真,但却存在擅疑古书、妄改古志的做法,实不可取!
与此相联系的是,由于误定李白生年,有的学人遂以为李白父亲“神龙初”潜回四川时,李白已经五岁,故李白出生不在蜀中。
于是李白生于何处也成了问题,遂有生于“西域说”、“中亚碎叶说”。
更有甚者,连李白的族属是否为汉人也有问题,于是有李白为“胡人说”③。
此等皆由曲解李白的生卒史料所致。
这种靠窜改史料、怀疑传世文献建立起来的种种“新说”,自然是靠不住的,其方法也是不可取的。
一、李白纪年史料分析
关于李白生活下限的资料,目前所知至少有六种
一是收入《宗玄集·别录》中传为“唐元和戊戌吴筠”所作的《南统大君内丹九章经原序》:
“元和中,游淮西,遇王师讨蔡贼吴元济,避辞,东之于岳,遇李谪仙,以斯术授予曰云云。
”似乎李白至元和时期仍在世。
但是据权德舆有关吴筠的传文和集序,吴筠已于大历十三年去世,何得至元和十三年作序?
且此说与李白诗文无一印证,显见该《序》非吴筠所作。
二是伪托柳宗元所作的《龙城录》:
“退之尝言李太白得仙去。
元和初,有人自北海来,见太白与一道士在高山上笑语久之。
”[10]《龙城录》为宋人伪托之作,其说“元和初”仍见李白,与伪吴筠《序》同一伎俩。
三是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一九:
“白龟年,乐天子也。
一日于嵩山东岩下遇李白,曰:
‘吾与汝父皆仙矣。
’出素书一轴授之,曰:
‘读此可辨九天禽语。
’”[11]此语实出《广列仙传》,文字微异。
龟年是白居易之子,生活于晚唐,后李白“将百年”。
龟年学仙得道,这里宣扬的也是学道成仙之事,诞妄不足信。
四是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二:
“东坡先生在岭南,言元佑中有见李白酒肆中,诵其近诗云云。
”[12]赵令畤与苏轼皆北宋人,说元佑中还见过李白,其荒诞一望而知。
五是李阳冰《草堂诗集序》:
“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
临当挂冠,公又疾亟。
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
”末简署曰:
“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
”[13]如前所述,“疾亟”仅表示病重,并不能据此而定其死卒。
六是李士训《记异》:
“大历初,予带经鉏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佰桼拾贰言。
初传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
”[14]这则记录首见于五代郭忠恕《汗简》卷七《目录略叙》所引,宋朱长文《墨池编》、清倪涛《六艺之一录》等书亦有转录。
它表明李白至迟至大历初仍在人世。
在以上六则中,这是有关李白生活下限最为真实的记录,但却长期被研究者忽略。
考察李白生平行事,本当以唐人所撰碑传为主,但是由于这些碑传被后人怀疑篡改,因此,这些本来是第一手的可信资料,反倒有待于其他资料来印证了,李士训《记异》给我们提供了这一可能。
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六,李白集自北宋以来就载有唐人所撰“两序”、“四碑”:
李阳冰《草堂集序》、魏颢《李翰林集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
这些作者不仅都是唐人④,而且都与李白同时或有旧,所言自然有据。
在他们的文字中,对李白生平事迹已经有了很完整的介绍,而且也与李士训《记异》彼此吻合。
只要我们稍加清理,就不难发现李白生卒的真实时间。
李阳冰《序》说:
“李白字太白,……中叶非罪,谪居条支,易姓与名。
然自穷蝉至舜,五世为庶,累世不大曜,亦可叹焉。
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
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
”范传正《碑》也说:
“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
故自国朝以来,漏于属籍。
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
……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所取象。
”[15]都明白地告诉我们,李白系其父“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所生。
正因为如此,魏颢《序》也才肯定地说:
“白本陇西,乃放形因家于绵,身既生蜀,则江山英秀。
”[16]已经明白地将其出生地定在蜀中了。
至于李白生活下限,魏颢《序》说:
“经乱离,白章句荡尽。
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
沉吟累年,一字不下。
今日怀旧,援笔成序。
……白未绝笔,吾其再刊。
”上元末在宝应前一年,这个年号只一年。
魏颢说他“沉吟累年”才作序,至少应在两年以上,也就是说其作序时已经进入宝应二年以后甚或广德年间了。
此时魏颢还说“白未绝笔”,则李白当时尚在人世。
李白之不卒于宝应元年由此可知。
明胡震亨《唐音癸籖》记有“《李太白集》,其存日,魏颢有编”云云,胡氏也知道魏颢编《集》制《序》时,李白仍然活在人世⑤[17]。
以上《序》、《碑》、《碣》既互相印证,亦与李士训《记异》所载李白大历初尚在人世若合符节。
根据李华《铭》所说:
“有唐高士李白……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
”[18]李白的卒年最早也应在大历初年,上溯62年,其生年则为神龙初年。
李阳冰《序》、范传正《碑》都说李客“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才生李白,故刘全白《碣》直称“白,广汉人”,魏《序》亦说“身既生蜀”,乐史等《太平寰宇记》卷七二列“唐李白字太白,蜀郡人”,又记“绵州彰明县”有“李白碑”。
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二九亦于“彰明县”载:
“有唐李白碑。
白之先世,尝流巂州,其后内移,白生于此县。
”其后杨慎、李调元、《四库》馆臣⑥等历代学人,亦皆以李白为蜀人。
二、李白纪年诗文考察
如果说唐人诸家碑序及《记异》等都还是他人记录,尚难成定论的话,我们还可从李白部分纪年诗文中,寻找其若干内证。
李白一生行踪无定,其诗汪洋肆恣,很少有明显的时间、地点概念。
明胡震亨《唐音癸籖》即叹:
“太白诗闲适游览居多,罕及时事,安能如杜诗一一得其岁月次第之?
”[17]胡应麟也说:
“古今诗人出处,未有如太白之难定者。
”[21]因此一生研究李白的清人王琦,在《李太白年谱》后记中感慨道:
“太白事迹,多无实在年月可考!
李阳冰、魏颢编《草堂集》时,李白尚在人世,其诗文的排列也许还有先后次序可言。
及至北宋曾巩改编李集,乃使李、魏篇次,尽失旧貌⑦。
今天要在扰乱后的李白诗文集中考定系年先后,特别是要在因曾巩误解而蓄意篡乱的次序下来做这件工作,就更难乎其难了。
李白集中有一部分自记年岁的诗文,如《上安州裴长史书》“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
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与韩荆州书》“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赠张相镐》“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感兴之五》“十五学游仙,仙游未曾歇”。
这里的5、10、15、30岁,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背景作坐标,很难遽然定出确年。
对其《与韩荆州书》和《赠张相镐》所言“十五岁”,王琦的《年谱》及安旗、阎琦《李白全集编年注释》、《李白简谱》,均定于开元三年。
而将“遍干诸侯”的“诸侯”,定为谒见苏颋,时间在开元八年,然而根据诸人系年,这时李白已经20岁,又非“十五”矣。
其中必有一误。
苏颋来蜀有准确的时间:
《旧唐书·苏颋传》:
“开元八年,颋除礼部尚书,罢政事,俄知益州大都督府长史事。
”李白于此时谒见苏颋本来没错,但说他已经20岁却是错的。
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自记其事说:
路中投刺,颋待以布衣之礼,因谓群僚曰:
“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
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
”这是其“遍干诸侯”中的一次。
另据阎琦等考证,开元七年,“宋理应奏请除李邕为渝州刺史”,李白亦尝“游渝州,谒李邕,作《上李邕》诗”[22]。
这是其“遍干诸侯”的又一次。
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又云:
“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以有道。
”其“遍干诸侯”也许还包括“广汉太守”在内。
问题是此时李白到底多大年纪?
如果依长安元年生说,此时李白已20岁,不合“十五遍干诸侯”之自道;而依神龙元年生说,则此时年方十五六岁,与其自道基本吻合。
再则,如果李白此时已经20,年已弱冠,礼为“成人”,而苏颋还以“此子”、“未成”称之,岂不轻慢小看了他?
正是得苏颋的勉励和期望,李白才发奋“观奇书”、“学神仙”,最后实现了“作赋凌相如”的志向!
因此,我们倾向后一说。
关于李白所作何赋可以“凌相如”的问题,或说是《明堂赋》,或说是《拟恨赋》,或说是《大猎赋》,迄今未有定论。
王琦《年谱》“开元元年”条:
“旧谱:
开元元年十月甲辰,帝猎渭川,有《大猎赋》。
按,《赋序》但云‘以孟冬十月大猎于秦’,而不书年分。
考《通鉴》,先天元年十月癸卯,上幸新丰,猎于山之下。
开元元年十月甲辰,猎于渭川。
八年十月壬午,畋于下邽。
十月而猎于秦地,凡三见。
旧谱竟属之癸丑岁者,大约以太白生于圣历二年,至是合十有五岁,因‘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一诗,而附会其说。
若以太白生自长安元年数之,至是始十三岁耳,恐未是。
”在开元三年又注:
“岂所谓‘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者,即是《明堂》一赋欤?
”《薛谱》说李白“作赋凌相如”之赋即《大猎赋》,而系于开元元年,固然不妥;王琦《年谱》说是《明堂赋》,并系之于开元三年,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安旗等于《拟恨赋》按:
“白《赠相镐》诗尝云:
‘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白三拟《文选》或即在此时。
姑系于开元三年。
”[23](1783页)将其定为《拟恨赋》,也未见得正确。
我们姑且放开李白的生年不说,单就李白自负的“凌相如”的赋而言,《明堂》、《恨赋》二说显然不通。
因为相如赋只有《子虚赋》给李白留下的印象最深,他所要“凌”而上之的,当然也就非此莫属了。
李白《秋于敬亭送从侄端游庐山序》:
“余小时,大人令诵《子虚赋》,私心慕之。
”《子虚赋》所赋即为大猎之事,《薛谱》定为《大猎赋》是有见地的,可惜他囿于“生于圣历二年说”,系此赋于开元元年却是有问题的。
詹鍈《李太白诗系年》驳云:
“按赋中自称‘臣’,则当为上于君王者。
且赋中所铺叙者亦每有实事可据,非尽出于想象。
开元初年,太白尚在蜀中,安得而出此?
”[24]所驳有理。
只惜詹氏也没有推出作赋的正确年代,他根据李白《答杜秀才五松山见赠》“昔献长杨赋,天开雨云欢”、《秋夜独坐怀故山》“夸胡新赋作,谏猎短书成”,认为李白向玄宗“所献者即此赋”,将其定在天宝初,但却缺乏玄宗是年大猎的必要证据。
综考各种史料,我们认为李白“作赋凌相如”的赋应是《大猎赋》,时间应在开元八九年。
据李阳冰《序》、李华《志》、李士训《记》,开元八年李白恰好15岁。
他在干谒苏颋时受到“以相如比肩”的激励,于是泛观奇书,一改“风力未至”的旧观,越一年而有凌跨相如《子虚赋》的《大猎》之作,这在时间上是合理的。
再从作赋动机和赋的内容上看,《大猎赋序》明说:
“而相如、子云竞夸辞赋,历代以为文雄,莫敢诋讦。
臣谓语其略,窃或褊其用心。
《子虚》所言,楚国不过千里,梦泽居其大半,齐徒吞其八九,三农及禽兽无息肩之地,非诸侯禁淫述职之义也。
”又说:
“迨今观之,何龌龊之甚也!
”明白无隐地表达了他对扬雄、相如狩猎赋的不满,也表现出了他欲凌相如、跨扬雄的豪气。
与此种志气相配的,只有《大猎赋》可以方之。
区区《明堂赋》之言祀典,《拟恨赋》之抒私情,何可以凌相如?
据《通鉴》卷二一二:
“八年冬十月辛巳,上行幸长春宫。
壬午,畋于下邦。
”是年,玄宗正好有下邽之猎,下邽乃秦旧地,与《大猎赋序》所言“孟冬十月大猎於秦”的物事正合。
所谓“十五读奇书”,或许与他师从赵蕤习道家方书有关。
李白自叙:
“昔与逸人东严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踪城市。
”《唐诗纪事》卷一八引《彰明遗事》:
“太白……依潼江赵征君蕤。
蕤亦节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学,着《长短经》。
太白从学岁余,去游成都。
”李白《感兴》说:
“十五学神仙,仙游未曾歇。
”与此正好彼此印证。
如果说《上安州裴长史书》“十岁观百家”、《新唐书》本传“十岁通诗书”,所读乃是儒家“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的话,那么他师从赵蕤后,即超越诗书而泛观博览,对“神仙”类的“奇书”爱好有加了。
从上述的时间、事件、文章上,三证齐全,其为开元八九年所作之《大猎赋》亦可定矣。
既然开元八年李白才15岁,其不生于长安元年亦可知矣。
至于“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之“三十”又在何时呢?
王琦《年谱》将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系在开元十八年,而将《与韩荆州书》定在“庚午以后甲戌以前四年中之作”。
同是称“三十”,前后系年竟相差四年之久!
这反映出王氏的生卒说之严重不足。
如果按王氏所定生年,开元十八年李白正好30岁,尚可称“迄于今三十春”。
然而,李白《与韩荆州书》却不可能作于本年。
《新唐书·韩朝宗传》载:
“累迁荆州长史,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使。
朝宗以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
”据《旧唐书·玄宗纪》开元十八年六月韩朝宗尚与范安在洛阳治理瀍、洛二水;《通鉴考异》卷一三开元十八年闰六月引《唐实录》:
“以太子少保陆象先兼荆州长史”,该年荆州长史还是陆象先,韩朝宗不可能有“荆州”之称,李白上书必在其后。
故詹鍈先生认为:
“朝宗之为荆州长史必在开元十八年以后。
”据张九龄《曲江集》卷七《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
“朝请大夫、荆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判襄州刺史、山南道采访处置等使、上柱国、长山县开国伯韩朝宗,亟登清要,爰委条察。
”李白《忆襄阳旧游赠济阴马少府巨》:
“昔为大堤客,曾上山公楼。
……为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
”知韩朝宗之为襄州刺史后,仍兼荆州长史,李白见朝宗也在襄州即襄阳。
《唐大诏令集》卷一○○有张九龄所拟《置十道采访使勅》,末署“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这是唐置十道采访使的具体时间,那么韩朝宗之以荆州长史兼襄州刺史、采访使等职,就只能在这以后,李白上书最早也只能在该年。
据王琦所定,此时李白已经34岁,与“三十”之说又异。
如果以神龙元年为李白生年,该年正好30岁;神龙二年为生年,则此时29岁,其称“三十成文章”也好,说“迄于今三十春”也好,都是可以的。
李白《上书裴长史》自云,从蜀中出游“已经十年”,到安陆入赘于许丞相家也“至移三霜”,则其“杖剑去国”在20岁,而娶妻许氏时二十六七岁。
如依王说,李白20在蜀中才见过苏颋,苏方勉其“广之以学”,期以“比肩相如”,李白却不管不顾置诸脑后,毅然“杖剑去国、辞亲远游”,岂非大不近人情矣乎?
15岁是其在蜀中“遍干诸侯”的时期,而30则是其在安陆“历抵卿相”的时期,这两年在李白人生旅途上都具有转折作用。
15岁“遍干”地方长官,给人的印象是“风力未就”、“学之不广”,于是他从所习的儒家诗书、百家诸子,转而广习神仙、道术;志趣则从先前的爱儒冠改而爱神仙了。
30岁“历抵”朝中卿相的结果,是“一经品题,便为佳士”,即刻出安陆而游北方,转山东而入长安,终为翰林供奉;志趣也从先前“酒隐”改而关注庙堂。
故这两年常常见于李白的诗文。
李白还有《安陆白兆山桃花岩寄刘侍御绾诗》“云卧三十年,好闲复爱仙”;《门有车马客诗》“叹我万里游,飘飘三十春”;《答湖州迦叶司马诗》“青莲居士谪仙人,酒肆藏名三十春”诸诗,恐怕都是这前后所作。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因为该表明确说他作文时“年五十有七”,明确了该文的撰作年代,对弄清李白的生卒问题具有重要帮助。
可惜,从前在李白疑年考辨时,围绕该文却形成了循环论证的怪圈:
一方面将撰文时间直接定在至德二年,从而推出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2岁”之说。
另一方面,又说李白既然生于长安元年,《自荐表》中自称“年五十有七”,那就理所当然应该作于至德二年了。
王琦《年谱》:
“以《代宋中丞自荐表》核之,表作于至德二载丁酉,时‘年五十有七’,合之长安元年为是。
”安旗等《李白简谱》同之。
如此循环论证,互为前提,其逻辑混乱是非常明显的。
近年来,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该文的系年问题,或改系在宝应元年[25];或系在乾元三年[26]。
惜均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论证尚待深入。
为了便于对该文系年作出详细分析,有必要将该文重要部分引录“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
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
亦由子真谷口,名动京师。
上皇闻而悦之,召入禁掖,既润色于鸿业,或间草于王言。
雍容揄扬,特见褒赏。
为贱臣诈诡,遂放归山。
闲居制作,言盈数万。
属逆胡暴乱,避地庐山,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具已陈首。
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
……臣所管李白,实审无辜。
怀经济之才,抗巢由之节,文可以变风俗,学可以究天人。
一命不沾,四海称屈。
伏惟陛下大明广运,至道无偏,收其希世之英,以为清朝之宝。
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
君臣离合,亦各有数。
岂使此人名扬宇宙而枯槁当年?
传曰:
举逸人而天下归心。
伏惟陛下回太阳之高辉,流覆盆之下照。
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
”
要明确该文的作年,首先必须弄清楚李白下狱次数的问题。
曾巩《李太白集后序》称只有一次:
“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反。
明年,明皇在蜀,永王璘节度东南,白时卧庐山,璘迫致之。
璘军败丹阳,白奔亡至宿松,坐系寻阳狱。
宣抚大使崔涣与御史中丞宋若思验治白,以为罪薄宜贳。
”并批评《新唐书》“又称白流夜郎还浔阳,坐事下狱,宋若思释之者,皆不合白之自叙,盖史误也”。
王琦亦从之,其《年谱》将李白下狱记为一次,但此说却与诸多史事不符。
李白因从永王璘下狱,自言“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前后”二字表明曾两次下狱;魏颢《序》说:
“四海大盗,宗室有潭者,白陷焉。
谪居夜郎,罪不至此,屡经昭洗。
”既是“屡经昭洗”,就不止一次。
因此《新唐书》本传分两次叙述之:
“安禄山反,转侧宿松、匡庐间,永王璘辟为府僚佐。
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
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
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
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
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
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
李阳冰为当涂令,白依之。
”可见李白之系狱有前后两次。
第一次在彭泽。
永王兵败,李白被逮,当诛,得郭子仪⑧崔涣解之,遂减死罪为流罪。
时在至德二年。
李白有《狱中上崔相涣》可证:
“胡马渡洛水,血流征战场。
……贤相燮元气,再欣海县康。
……羽翼三元圣,发辉两太阳。
应念覆盆下,雪泣拜天光。
”杨齐贤注:
“三元圣,玄宗、肃宗、广平王是代宗。
两太阳,玄宗、肃宗”。
故知此诗乃初陷狱时所作。
第二次陷狱则在浔阳。
乾元元年李白流放夜郎,有明确时间记载。
流放三年,会赦还浔阳,又因事系狱。
此次得宋若思解救。
李白《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
“独坐清天下,专征出海隅。
……戎虏行当剪,鲸鲵立可诛。
自怜非剧孟,何以佐良图!
”此诗作于上元二年,诗中所谓“赴河南”,即上元二年调兵积集,参加次年的洛阳会战,此役直接决定了史朝义的失败,当时天下形势已然分晓,故诗曰“行当剪”、“立可诛”。
次年即宝应元年,四月,玄宗、肃宗相继崩殂,代宗即位。
代宗与永王没有直接矛盾,李白“从逆”之事得以淡化从轻发落,宋中丞也才敢于疏荐李白。
如果换在至德二年,肃宗即位伊始,永王璘反叛,政局未稳,其时宋中丞若对“从逆”的李白不诛反荐,岂不犯了大忌!
因此将《自荐表》系于至德二年,于时、于理都是不合适的。
正因为上元末年以来李白罪名得到清雪,其诗文也才在民间公开传播,也才有人编集流行。
魏颢《序》称“上元末偶然得之”,其实并非“偶然”,而是事有必致,理有固然。
宝应元年李白付予李阳冰的“草稿万卷”,据李阳冰《序》亦“得之他人”,都表明李白诗文在当时民间已广为传诵。
所有这些,都是李白罪名得到洗雪的反映。
魏《序》用“否极则泰”、“用之有时”来形容之,岂徒然哉!
由此看来,李白系狱有前、后两次,在时间上一在至德二年、一在宝应元年,地点上一在彭泽、一在浔阳,人物上一为崔涣所解、一为宋若思所释,显然各系一次,不是一回事。
《新唐书》分述于两次,《自荐表》称“前后推覆清雪”,魏《序》说“屡经洗雪”,都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自荐表》有“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
君臣离合,亦各有数”之语。
李白曾在玄宗朝作过官,不可能用“商山四皓”来比喻他与玄宗的关系,否则岂不自相矛盾!
只有肃宗朝李白一直未仕,才堪称“不起”;及至代宗即位,才可以用惠帝召四皓的故事来比拟之,从而起到激励代宗效法汉惠招贤的作用。
其三,《自荐表》希望“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刘全白《碣》有“代宗登极,广拔淹瘁,时君亦拜拾遗。
闻命之后,君亦逝矣”;范传正《碑》也说:
“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
制下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官。
”两者事迹相连,应有前后的因果关系。
如果李白无人推荐,忙于收拾内争的小皇帝恐怕早已将李白忘却了,怎有无缘之授?
更不能理解是,李白如果早在四年前已卒,代宗初政尚授其官职,固无是理!
李白与宋若思相关的诗文,尚有《为宋中丞祭九江文》、《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等篇。
《祭九江文》有“今万乘蒙尘”语,尚可说是玄宗、肃宗尚在流离中的至德时期。
其《请都金陵表》有“皇朝百五十年”之语,唐自武德元年至上元二年为144年,至宝应元年则为145年,都可称150年⑨。
若是至德二年仅140年,断不可称150年的。
足证宝应元年前后李白和宋若思确实在一起。
李、宋关系非同一般,李代之上表建议迁都,宋则上表推荐其人,互相帮助,完全合情合理。
立足李白《自荐表》内容,参稽史传有关李白两次下狱的记载,参核李白与宋若思唱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李白 卒年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