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福集团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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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福集团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汇编
第一章规章制度
公司办公区规章制度
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9:
00;下班时间:
17:
30;午休时间:
12:
00—13:
30。
第二条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休息。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
30上班。
第五条公司职工上班时必须带好工作证,违者予以警告并按规定罚款。
第六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齐、得体。
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
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俏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七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
第八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串岗聚堆聊天,利用聊天工具进行非工作性质的交流;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九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私人物品按规定地方摆放,如雨伞。
第一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烟。
第一十一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聚众赌博。
第一十二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入保险箱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晚21:
30所有办公人员离开办公区域。
第一十三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一十四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一十五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一十六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一十七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一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
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一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
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不得私自随意拆卸办公设施及其备件。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政工人事部负责解释。
通信网络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种通讯网络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网络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办公计算机、办公笔记本、网络交换机、传真机等。
第三条:
公司的各种通讯网络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网络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
电话总机的管理和网络交换机由政工人事部负责。
第五条:
电话分机的管理
(1)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2)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经理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3)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
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4)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核,递交政工人事部后方可使用。
(5)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聊天。
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6)严禁员工利用公司电话(包括分机和直线电话)进行拨号上网、拨打声讯台或信息台查询非业务信息。
(7)未经公司或电话所有人的同意,拨打长途电话。
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
第六条:
直线电话的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2)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总裁批准。
第七条:
网络管理
(1)集团公司配备办公计算机只供办公时间内工作使用,工作时间严禁上网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因为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损坏和网络瘫痪等,经调查核实确定是人为损坏者,给予当事人罚款,根据情节严重直至开除。
(2)不得擅自进入集团公司网络交换器等设备,更改数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八条:
传真的管理
(1)公司传真机由前台负责管理,收发传真时应由前台人员负责操作。
(2)前台人员发送传真完毕后,应检查是否有文件遗漏在传真机旁;传真接收完毕后,应立即将传真文件交给收件人。
(3)对发送保密性高的文件,可由前台人员进行指导,由员工个人亲自发送,并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收件人现场接收。
对涉及公司重大机密的文件不宜使用传真机发送,以免泄密。
(4)对传真收发业务频繁或者收发资料的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配置专用的传真机。
(5)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传真机收发私人资料、文件。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仅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各下属公司可根据本管理制度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通讯网络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政工人事部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裕福集团公司保密制度
保密纪律:
第一条不私自传播集团公司内部消息
第二条不询问、不打听集团相关商业秘密
第三条不浏览集团公司相关机密文件
第四条不记录集团公司相关秘密
第五条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集团公司相关信息
第六条不在公用电话、普通电话中办理机要事项
第七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
第八条将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妥善保管
第九条不在非工作日携带集团公司文件等外出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集团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的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期内指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所有集团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负责保守集团公司秘密的责任。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密级分类
第五条:
集团公司机密分三类:
绝密、机密、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集团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会议、项目并购资料、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相关合同和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通讯资料、档案资料等相关会议纪要、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
绝密知晓范围:
董事会成员、总裁、副总裁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集团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人事调整及安排,对部门领导考评材料,与外部高层人士往来情况及其载体、集团公司内部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鉴、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机密码及重要内存、移动存储器的内容和存放位置。
机密知晓范围:
总裁助理及其以上领导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工作人员。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集团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到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市场潜力调查、预计情况和未来开发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各相关公司法律事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的情况和载体。
秘密知晓范围: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领导以及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工作人员。
保密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使用电话、网络信息、传真涉密通信实行严格管理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分公司要给予高度重视。
第三条:
各级领导要经常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监督,对电话、网络信息、传真涉密通信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对于使用电话、网络信息、传真涉密通信,要根据通信内容的密级,经指定级别的领导批准,使用具有保密装置的通信设备或对通信内容进行保密处理后方可通信。
第五条:
绝密事项的电话、网络信息、传真通信,集团公司要经总裁批准;各分公司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用保密设备通信。
第六条:
机密事项的电话、网络信息、传真通信,集团公司要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各分公司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用保密设备通信。
第七条:
对涉密的电话记录、网络信息、传真资料,按相应密级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管理,不得丢失或外传。
第八条:
在国际业务活动中使用电话、网络信息、传真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九条:
与驻国外的工作人员使用电话、网络信息、传真涉密通信,集团公司要经总裁批准。
第十条:
严禁非本单位的人使用集团公司所属电话、网络信息、传真进行涉密通信,确因与集团公司工作有关非用不可的,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出面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通信。
第十一条:
收到国内外情况不明的电话、网络信息、传真,其内容是不健康的或敌视我国政府或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和损害集团公司商业利益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收,已收到的资料,不得外传扩散。
第十二条:
各分公司要加强通信设备使用管理,对专用电话、网络信息、传真机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使用。
对涉密事项要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失密、泄密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制订。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招聘
第一条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
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四条人事本部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
第五条人事本部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二节试用和转正
第六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
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七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八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
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
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九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
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七)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一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
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三节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
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
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
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
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
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
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考核的具体办法:
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
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十八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十九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
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二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辞职: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2辞退: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自动离职:
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正式员工提出离职需向部门经理提前一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需提前一天申请),离职前交付手上的一切与工作有关的事务,并记录好交接内容。
第四节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四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
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五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
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
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记录在公司员工资料当中,无特殊原因日后不再聘用。
第五节工资、福利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8日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
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
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节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二十九条四个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二)岗位工资;
(三)绩效工资;
(四)津贴和补贴(个别部门包含业务提成);
第三十条基本工资以个人的专业职称、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以及工作年限来定。
(一)高级职称;_________
(二)中级职称、工程师、部门业务经理;_________
(三)本科以上(含本科)、各类从业资格证书;_________
(四)大专(含大专)以上;__________
(五)大专以下、基础员工。
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岗位工资分成五个部分:
(一)集团执行董事、财务总监、业务总监;_________
(二)部门经理、二级部门总经理;_________
(三)二级部门副总经理;__________
(四)业务主办;_________
(五)二级业务员、基础员工。
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根据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效率,由各部门的经理进行绩效考核而定。
第三十三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
包括: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
包括: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三)特殊情况由于出外办公误餐的,补贴20元/餐。
第三十四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基本工资标准或基本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有特殊才能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经总裁批准不受以上限制。
第三十五条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三)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四)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五)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六)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附注:
根据各单位(公司)经营方式、聘用制度的不同,本公司特定:
试用期为期三个月,期间报酬,业绩为零,岗位工资相应降一档。
以上为工资的基本组成。
第七节待岗
第三十六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三十七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
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
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四十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
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便于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公司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9:
00---12:
00;下午:
13:
30---17:
30。
周六、周日为双休日。
四.工作时间因事外出前必须向主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经核准后方可外出。
五.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打卡时间视为迟到,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未请假者罚款100元,超过一天未到岗未请假者视为旷工论处;凡未到下班打卡时间,提前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罚款100元。
六.如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人和被打卡人均罚款50元;不打卡人员将按照迟到早退论处。
七.事假:
如因有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申请,请假一天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一天以上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方为有效。
事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或外力因素下,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告知情况。
八.病假:
必须出具当日就诊医院的相关证明,交给主管领导。
病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九.公司人员一个月内,病假一个工作日扣发当天工资,超过三个工作日(不包括第三个工作日),另扣当月绩效工资的20%,超过十个工作日(包括第十个工作日),当月绩效工作为零;事假一个工作日扣发当天工资+当月绩效工资的5%;超过三个工作日(包括第三个工作日),另扣当月绩效工资的30%;超过五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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