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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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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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杭政储出[2013]91号地块
专业: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杭政储出[2013]91号地块盖章
年月日
监理细则签名审批页
工程名称
杭政储出[2013]91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监理细则名称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签名
日期:
2014年5月
审批意见及
批准人签名
项目监理部(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监理部交底
交底人
日期:
被交底人:
日期:
目录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1
一.工程概况4
1.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4
1.2、水文概况5
1.3基坑周边环境6
1.4围护设计方案6
二、编制依据6
三、监理控制中必须注重的方面7
四、基坑开挖监理要点8
五、支撑浇筑、拆除的监理要点10
七、基坑防护防汛工作11
八、基坑降水工作11
九、基坑监测的监理工作12
十、应急抢险措施13
十一、施工安全控制14
十二、环境保护措施控制15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杭州丽水湾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东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杭政储出(2013)91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设配套公建)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82068m2,其中地下一层48500m2,地上133568m2,含16幢单体住宅楼及商业和配套公建用房。
本工程±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3m,现有自然地面高程约为3.3m即相对标高约为-2m。
本工程地下车库为梁板基础,底板面标高为-5.0m,底板为400mm厚C35P6混凝土,垫层为100mm厚C15素混凝土(局部降板区底板面标高-5.8m,-6.0m,-6.3m,底板厚500,垫层厚100),基坑设计开挖深度为3.5m(底板垫层底-5.5m),4.2m(承台垫层底-6.2m),地梁设计开挖深度为3.8m~4.2m,坑中坑设计开挖深度为1.6m~2.9m。
高层主楼桩基由直径600、700、800mm钻孔灌注桩组成,11层小高层主楼桩基由直径600的PHC管桩组成,地下车库为直径600mmPHC管桩。
基坑开挖面积约4.85万m2,基坑挖土总方量:
约19万m3。
1.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一、土分层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基坑涉及的场地内无建(构)筑物分布。
地势总体平坦。
场地地基土与支护挖土有关的几个地层分述如下:
1层:
填土
杂色,松散,稍湿。
主要成分为粘性土,混少量碎石或砖块等,西北侧原为民居,表部多有砼地坪和杂填土。
总体上,勘察期间杂填土较少。
多以素填土为主,菜地部位表部多为耕植土。
场地大部分地段分布。
层厚约1.1m。
2-1层:
粘土(l-hQ42)
褐灰色,灰黄色,软塑,饱和。
含氧化斑,含云母及少量腐殖质。
夹粉土薄层。
无摇振反应,土面光滑,干强度高,韧性强。
场地大部分地段有分布。
层厚约1.42m。
含水量39.0%
2-2层:
粘质粉土(l-hQ42)
褐灰色,灰黄色,稍密,饱和。
含氧化斑,含少量云母。
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干强度低,无韧性。
场地局部分布。
层厚约1.16m。
含水量30.3%。
3-1层:
淤泥(mQ42)
灰色,流塑,饱和。
含有机质及腐殖质。
摇振反应无,土面有油脂光泽,干强度高,韧性高。
全场均有分布。
层厚约3.3m,含水量53.4%。
3-2层:
淤泥质粘土(mQ42)
灰色,流塑,饱和。
含有机质及腐殖质。
局部为淤泥。
摇振反应无,土面有油脂光泽,干强度高,韧性高。
大部分地段分布。
层厚约4.92m,含水量46.0%
4-1层:
粘土(al-lQ41)
青灰色、褐黄色、浅黄灰色,可塑,顶部多为软可塑,饱和。
局部为粉质粘土,含铁锰质氧化斑。
摇振反应缓慢,土面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部份地段分布。
层厚约2.63m,含水量27.9%。
4-2层:
粘土夹粉土(al-lQ41)
褐黄色,软塑,局部可塑,饱和。
含云母片,夹稍密状粉土薄层,层厚约0.5-5cm,呈千层状,具水平层理。
粉土一般占比约为5-15%。
局部粉土富集。
摇振反应缓慢,土面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大部分地段分布。
层厚约5.44m,含水量31.0%。
1.2、水文概况
根据地下水的赋存形式、埋藏条件和分布情况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松散孔隙型潜水主要赋存于1层填土中,埋深在现地表下0.10~1.80m,该层潜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及河、塘侧向径流的补给,以竖向蒸发及侧向径流方式排泄,其水位随季节性变化明显,年均变化幅度值约1.00~2.00m。
2、粘土层渗透系数(kh/kv)为0.08E-6/0.17E-6
3、粘质粉土层渗透系数(kh/kv)为1.1E-6/1.6E-6
4、淤泥层渗透系数(kh/kv)为0.05E-6
5、淤泥质粘土层渗透系数(kh/kv)为0.04E-6
6、粘土层渗透系数(kh/kv)为0.2E-6/0.3E-6
7、粘土夹粉层渗透系数(kh/kv)为2.5E-6/10.5E-6
1.3基坑周边环境
东侧:
顾扬路,尚未交付使用
南侧:
安潭路河道,规划红线距河道边14m。
西侧:
丽水北路(原名康兴路),大门出口。
北侧:
郁世门路,未交付使用,现借用为施工道路,主大门出口。
1.4围护设计方案
本工程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排桩+水平钢筋砼内支撑+斜锚桩进行支护,被动去采用双轴咬合搭接的水泥搅拌桩进行加固,坑中坑采用双轴咬合搭接的水泥搅拌桩进行二次支护。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10)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技术文件;
(11)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12)本工程的有关合同、文件;
(13)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三、监理控制中必须注重的方面
1、应在基坑开挖前督促并协助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及地质条件、建(构)筑物情况、地下管线情况和相邻的其它有关工程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目管理施工规划)。
2、应督促并协助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要求,变通组织要求、管线搬迁要求、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工期要求等条件,优选合理的开挖方法,如明挖法、逆作法或盖挖法等。
3、基坑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地基加固、降水等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各项开挖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挖施工参数要求,在达到相应技术标准后方可书面批准承包人开挖。
4、必须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督促并协助承包人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周围建、支撑、垫层、底板施工等的施工参数,建(构)筑物情况、地下管线及公共设施的安全。
5、在开挖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人按照“时空效应”规律施工。
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检查各项有关开挖、支撑垫层、底板施工等的施工参数,并独立做好详细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参数则应立即书面要求承包人整改。
6、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会同承包人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将施工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7、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必须对基坑开挖过程中每一段开挖边坡的稳定性作验算并复核其计算结果。
在开挖过程中应督促承包人注意对边坡的养护和监测。
发现有失稳迹象,应立即会同承包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8、所有的开挖支撑施工设备在进场前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检查和书面确认。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设备并督促承包人经常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四、基坑开挖监理要点
1、按时空效应原理组织开挖
实践证明,“时空效应”原理是控制基坑变形最有效、最经济手段,施工中,将严格遵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用施工管理的“软措施”,控制基坑位移的“硬指标”,具体从下列方面着手:
(1)、基坑开挖分段、分层、分单元实施,基坑分段以设计分段为准,每段开挖完成后立即浇筑素砼垫层和底板;分层开挖以设计支撑位置顶部为层高;每一单元应在8h内开挖完成,此后6小时内施加完支撑预应力。
(2)、尽可能预留土堤护壁:
在基坑的两侧应预留土堤护壁,减少因开挖卸载而引起的基坑变形。
(3)、基坑开挖的设备保证:
本基坑开挖分段、分层、分单元实施,因此对设备配置要求较高,如果采用常规的履带吊抓斗和长臂挖机直接抓土,由于支撑下势必形成土墙,必须人工修平再抽槽开挖,时间延误很多,而采用小型挖掘机挖掘可以直接抽槽开挖,对“时空效应”十分有利。
因此拟采用小型液压挖掘机在基坑内挖掘、水平驳送,借助KH-180履带吊抓斗或长臂挖机,进行土方垂直运输。
2、纵坡稳定性控制措施
基坑开挖过程中,需加强纵向土坡稳定控制。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放坡开挖的部位,每层按1:
3放坡,总体坡度控制在1:
3.5。
(2)、暴雨来临之前所有边坡应铺设塑料膜防止暴雨冲刷,同时在坡脚设置大功率水泵抽水,防止坡脚浸水。
(3)、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基坑停工较长时间,应在平台、基坑边和坡脚设置排水明沟和积水坑,并派专人抽水值班。
(4)、在进度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少开工作面。
(5)、坡顶严禁堆物,坡顶不允许设便道。
3、加强坑内、坑外井点降水
(1)、井点布置加密:
考虑到施工过程中井管易因机械操作、井点沉砂等原因遭受破坏或丧失蓄水功能,将根据降水试验并综合考虑使用影响对井点进行加密。
(2)、严格控制降水水位
主体结构基坑开挖前30天、附属结构基坑开挖前20天采用内井点对坑底进行预降水、疏干,基坑土方开挖前基坑坑内降水深度应控制在坑底以下2.0m。
(3)、专人负责降水管理:
除要求降水分包人24小时值班看管降水外,项目部指派专人监管。
4、支撑稳定性控制措施
(1)、钢筋混凝土顶圈梁和角板支撑
钢筋混凝土顶圈梁和角板支撑须在砼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开挖土方,为缩短基坑开挖时间。
拟在砼内加入早强剂,提高砼早期强度,缩短上下土层之间挖土时间间隔,减小基坑变形发展。
5、加强监测
根据设计提出的施工监测内容,监理单位在施工中与确定的专职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监测内容。
详细调查周边建筑、管线分布情况并整理成图表;根据实际工况合理安排围护、土体加固、挖土顺序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及监护方案。
并根据监测内容,适时地调整施工工况和施工步骤进行信息化指导施工,采用其它各种相关措施控制围护结构和保护对象的变形。
降水施工时在基坑两侧外设置水位观测孔时刻观测坑外地下水位变化情况,避免大量抽除坑外地下水而造成高铁站基坑外侧地面沉降。
6、开挖过程需要监理重点注意事项
(1)基坑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分层开挖的每一层开挖面标高不得低于该层支撑的底面或设计基底标高。
(2)基坑纵向放坡不得大于安全坡度,并进行必要的人工修坡。
应对暴露时间较长或可能受暴雨冲刷的纵坡采用坡面保护措施,严防纵向滑坡。
(3)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封堵桩墙体上的渗漏点。
(4)设计坑底标高以上30cm的土方,应采用人工开挖,局部洼坑应用砾石砂填实至设计标高。
(5)、接地极施工中对地基有所扰动,接地极施工完毕后,必须对扰动部分严格处理,经有关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底板施工。
(6)明挖基坑开挖应避免积水,雨天不得浸泡地基。
(7)开挖过程中,督促承包单位按设计和批准的方案进行基坑及基坑周边建(构)筑物观察监测工作,以便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并通过监测反馈资料,及时处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8)基坑开挖后必须经地质勘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四方共同参加基槽验收,勘测人员认可签认后基底方可隐蔽。
基底必须进行钎探,钎探布点、深度、次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钎探记录,并对钎探进行旁站监理。
地基若需换填或加固,换填加固方法及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换填、加固后按要求做相关试验,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9)在开挖到底后,必须在设计规定时间内浇筑混凝土垫层及结构底板。
(10)由于基坑较深、地质条件差,因此确保基坑稳定,加强监测,控制周边环境沉降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检查监测数据,时刻掌握基坑稳定状况。
五、支撑浇筑、拆除的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用于支撑的材料。
材料的型号、规格、尺寸、技术指标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抽检试验。
只有检验合格后方可书面通知承包人进场使用。
2、严格控制支撑的拆模时间,监督承包单位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位置及时设置支撑,必须遵循基坑竖向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防止因支撑设置不及时改变土层内部受力状况而使边壁失稳。
3、基坑斜撑与桩墙、立柱与支撑连接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4、浇捣基础底板混凝土时,应同时施工传力带(即采用与底板同等级混凝土浇捣填实底板与围护桩之间的空隙)。
施工传力带之前,围护桩上的泥皮应清除干净。
待基础底板及传力带混凝土达到100%设计强度后,即可拆除钢筋混凝土支撑。
5、拆撑期间,监测单位应加强对围护桩和周围建筑物的监测。
6、内支撑拆除宜采用人工凿除。
4、应预先编制详细的拆撑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拆撑作业。
七、基坑防护防汛工作
(1)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必须针对雨季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检查防汛、防洪和防台的器材设备是否充足。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排水管网及抽水设备的可靠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安排工期时,尽量将受汛期影响大的工序(如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避开雨水较大季节。
(4)基坑周围要设封闭的围堰,防止雨水、生活用水灌入基坑。
(5)工地预备足够的防汛、防洪、防台风物资及设备,如草袋、蓬布、大功率抽水机械等,并严禁挪用。
(6)应备有紧急临时支护材料,对受水流冲刷危及安全的坡面能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7)配备一定的自发电能力,以确保汛期突然停电情况下的防排水需要。
(8)注意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报,雨天应提前作好准备。
八、基坑降水工作
本工程基坑内外井点降水均采用全虑管自流深井降水,每口降水井承担的降水面积不得过大,控制在150㎡以内。
开挖前降水时间不得少于20天,并通过观测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确认基坑内地下水位已降至基坑底面以下1米后才能进行基坑土方开挖。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对局部降水效果达不到土方开挖要求的,采用轻型井点辅助降水,以确保降水效果。
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1)对基坑周边地面进行修整,砌筑做好排水沟,布置好测斜管、水位管等,落实做好对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的巡视检查验收工作;
(2)管井采用机械成孔,管井下沉前应清洗滤管,滤管和土壁之间应填充级配砂做滤层。
管井使用之前,应进行试抽水,以检验施工质量、出水是否正常、有无淤塞现象等。
(3)为了便于土方开挖,坑内采用集水井方式排水。
坑底排水沟及集水井,离基坑边至少4.0m。
(4)正式降水在基坑开挖前20~30天进行,做到能及时降低地下水位;
(5)在整个降水运行过程中根据开挖的进度,控制降水范围,即在开挖前1个月开始降水。
施工现场应自备发电机或有双路供电以保证基坑降水工作连续进行。
土方开挖期间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不得停抽。
(6)潜水泵的抽水间隔时间自短至长,每次降水井内的水抽干后,立即停泵,对于出水量较大的井每天开泵抽水的次数相应增多。
(4)降水运行期间(开挖前20天至回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做好各项记录,做到准确齐全。
降水运行过程中对降水运行的记录,及时分析整理,绘制各种必要图表,以合理指导降水工作,提高降水运行的效果。
(5)降水的设备(主要是潜水泵)在施工前及时做好调试工作,确保降水设备在降水运行阶段运转正常。
九、基坑监测的监理工作
基坑监测应委托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周围环境特点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得到建设、设计及监理方的认可。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提出以下几点监测内容:
1)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作一次全面调查,记录观测数据初始值。
基坑开挖期间一般情况下每天观测一次,如遇位移、沉降及其变化速率较大时,则应增加监测频次。
底板浇筑完成后,可酌情逐渐减少观测次数。
2)周围环境监测:
包括周围道路的沉降、倾斜、裂缝的产生和开展;
3)土体侧向位移监测:
本工程主要是土体深层位移大小随时间的变化,测斜管必须在土方开挖前一周前埋好;
3)地下水位监测:
实时监测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4)监测数据当天电子板提供给监理单位,次日填入规定的表格提供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挖土至坑底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每天的数据应整理成有关表格并绘制成相关曲线,并每2~3天提供一次,如位移沿深度的变化曲线,位移及沉降随时间的变化曲线等。
5)监测记录必须有相应的施工工况描述。
监测人员对监测值的发展和变化应有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监理,提请有关部门注意。
6)工程结束时应有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全部监测项目,监测值全过程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相应的工况、监测最终结果及评述。
7)监测报警:
测斜管水平位移:
连续三天位移速率超过3mm/天,或单日位移超过5mm,或累计位移达40mm;地表最大沉降警戒值为2cm;当过报警值时,监测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基坑围护结构的安全可靠。
十、应急抢险措施
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砂包、钢管、水泥、水泵、注浆设备、井点设备等抢险物资。
在突发事故产生时,除马上通知各有关单位外,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整个基坑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边坡水平位移超过警戒值,应及时采用增加土钉或放慢挖土速度及场外卸土或坑内回填等方法进行处理;
2)如地面出现裂缝,应及时灌浆修补,防止地表水渗入;
3)上部土层中含水量较大,基坑施工困难,可加设坑外临时集水井或简易管井;监理部将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安排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经常进行现场各个方面的巡视检查验收,确保基坑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发现土体位移过大,应停止开挖和抽水,马上回填土方。
并在相应位置采取加强措施,现场根据需要采取回填土等措施,同时加密监测频率,以便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采取加固等措施;
5)若出现支护边坡严重漏水情况,应马上回填土,并在相应位置增设引水管引水或采取注浆等其它措施;
6)施工单位应备用应急物资,包括挖机、土包等,并注意灾害气象等危害,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等应及时采取措施;
7)应加强坑边巡视,发现有位移增大迹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8)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以便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十一、施工安全控制
1)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主要配电箱均作接地,确保施工安全。
2)起重、吊放必须采用无损钢丝绳,并用U形环十字卡牢固定部位,以防止滑扣。
3)照明线路不能与动力线路混用,钻机、输浆泵等使用的拖缆,必须严格检查,不能使用绝缘性能差的或有破损的电缆。
4)机械设备移位、电器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严禁带电操作,并挂上警示牌。
移位时,须有专人指挥。
5)上塔进行动力头维修时,必须将刹车抱闸卡死,以防松动造成事故。
6)忌用手直接搬运、移动滚筒和钢梁,必须采用撬棍、麻绳等工具,以防压伤。
钻孔桩施工搬运、拆卸导管,必须采用套圈(车胎或三角皮带)。
7)所用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每天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并在相应表格上记录。
8)施工现场用电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9)搅拌桩钻机卷扬机滚筒系统设置封闭式防护罩,空压机皮带盘区域也必须设置封闭式防护罩。
10)上钻塔操作必须配带安全带,塔上作业,塔下禁止站人。
11)吊车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并有专人统一进行指挥。
12)栏杆材料选用脚手架或Φ16以上钢筋,防护高度应有1.20米左右;并用黄黑油漆进行标注,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十二、环境保护措施控制
1)进行夜间施工前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再安排夜间作业。
2)在夜间施工期间,注意降低噪音,避免机具猛烈撞击,杜绝使用空气压缩机。
3)开挖挖起的沉淤、杂填土和深层搅拌桩施工产生的涌土以及施工场区内的置换土集中堆置在场区内统一的堆放点,待置换土达到一定强度再进行外运处理。
4)场区内的废土每天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扫,及时处理。
5)深层搅拌桩施工产生的涌土在施工后应立即进行铲除、平整。
6)对渣土车辆做到持证经营,加强车辆车况的检查,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对本工程外运的暴露垃圾确保不偷倒、不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均将其倒入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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