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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给水专业规划
蚌埠市城市给水专业规划(2014—2030年)
文本
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年1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要求,适应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给水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中心城区供水能力,使蚌埠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建设有法可依,特编制《蚌埠市中心城区给水专业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
(1)立足中心城区、兼顾周边乡镇供水,与外围城镇形成互为应急供水。
(2)新建、改建与扩建相结合,力求社会、环境、经济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
(3)远期城区实行统一供水,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综合用水水平。
(4)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近期远期结合,分期实施,供水规模可适度超前。
规划主题思想:
开源节流,提高水质,优化布局,统一调度。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9.《城市供水条例》;
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1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
12、《中国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
1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5、《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
96);
16、其它相关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和政策法规;
17、《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8、《蚌埠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蚌埠市水利局,2009年);
19、《引江济淮工程项目建议书》(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5月);
20、《蚌埠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0年);
21、《蚌埠市节水用水“十二·五”发展规划》;
22、《安徽省城市建设各专业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建城[2007]185号);
23、当地部门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
(1)以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2)科学发展原则;(3)可持续发展原则;(4)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5)实行“优水优用”原则;(6)科学合理开发、调配、利用水资源,确保水资源供需平衡原则;(7)水资源供需平衡原则;(8)合理规划,供水规模适度超前原则;(9)供水安全第一原则;(10)强化供水行业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第五条规划期限与规模
本次给水专业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
近期到2020年: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上限165万人,建设用地上限165平方千米,最高日需水量70万立方米/日。
远期到2030年:
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上限220万人,建设用地上限220平方千米,远期城区供水规模为100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最高日需水量90万立方米/日,城区周边乡镇(包括曹老集镇、梅桥镇、涂山风景区、燕山乡、李楼乡等)及紧邻东部的凤阳县门台子镇等人口和用地用水量约为10万立方米/日。
第二章城市用水量预测
第六条用水量确定
本次规划采用分类计算法、人均综合用水指标法、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年递增率法计算蚌埠市区需水量,近期到2020年: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上限165万人,建设用地上限165平方千米,最高日需水量70万立方米/日。
远期到2030年:
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上限220万人,建设用地上限220平方千米,远期城区供水规模为100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最高日需水量90万立方米/日,城区周边乡镇(包括曹老集镇、梅桥镇、涂山风景区、燕山乡、李楼乡等)及紧邻东部的凤阳县门台子镇等人口和用地用水量约为10万立方米/日。
第三章水资源论证及水源选择
第七条水源选择
远期通过引江济淮工程,蚌埠市城区引调长江水经瓦埠湖入淮河(位于蚌埠市蚌埠闸上游),蚌埠闸水质不低于现行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且以城市供水为主,通过调控手段,控制城区用水总量,蚌埠市城区水源水量满足蚌埠市城区供水水源水量要求,城区供需水量保持平衡。
蚌埠市城区近期、远期以淮河水源作为蚌埠市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天河、芡河及河北地下水为应急补充水源。
第八条水源地的保护措施
(1)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范围
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
(2)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1)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2)二级保护区内: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3)准保护区内: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第四章供水设施规划方案比选
第九条城区供水方案选择及水厂规划
对蚌埠市城区供水规划经过多方案从技术经济及运行费用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选择供水设施布局合理、节能省地运行管理方便且经济环保的方案,优选供水设施规划方案:
远期城区规划二座水厂,即黑虎山水厂(规模60万立方米/日,占地15公顷)和淮上水厂(规模40万立方米/日,占地12公顷);扩建和新建六座加压泵站。
城区供水管网按照两座水厂的供水服务范围,分为黑虎上水厂供水系统和淮上水厂供水系统两大供水系统;两大供水系统根据直接供水和通过加压站供水分为七个分区,其中黑虎山水厂供水系统分为黑虎山水厂直接供水区(利用黑虎山水厂出厂水压力直接供水服务范围)、城西加压供水区(城西加压泵站供水服务范围,城西加压泵站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1500平方米)、城南加压供水区(城南加压泵站供水服务范围,城南加压泵站规模10万立方米/日,占地3500平方米)、城东加压供水区(雪华山加压泵站联合高铁新区加压泵站供水服务范围,其中雪华山加压泵站规模4万立方米/日,占地3000平方米;高铁新区加压泵站规模8万立方米/日,占地3000平方米)四个分区;淮上水厂供水系统分为淮上水厂直接供水区(利用淮上水厂出厂水压力直接供水服务范围)、城北加压供水区(城北加压泵站供水服务范围,城北加压泵站规模9万立方米/日,占地3200平方米)、方邱湖加压供水区(方邱湖加压泵站供水服务范围,方邱湖加压泵站规模15万立方米/日,控制用地35000平方米)三个分区。
蚌埠市城市供水管网工程规划按照最高日最大时计算管网管径,并用事故时流量和消防时流量校核管网管径。
第五章分期建设规划
第十条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到2020年,规划用地上限165平方千米,人口上限165万人,城区近期最高日需水量为70万立方米/日。
水厂近期建设规划为:
黑虎山水厂从原有40万立方米/日扩建10万立方米/日达到5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规模;新建淮上水厂,近期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淮上水厂取水设施及征地按照远期规模一次实施。
近期城区供水加压泵站建设:
保留现雪华山加压泵站,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扩建高铁新区加压泵站,规模从2万立方米/日扩建到5万立方米/日,扩建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新建城南加压泵站,近期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按远期用地控制;新建城西加压泵站,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扩建城北加压泵站,规模从2万立方米/日扩建到4.5万立方米/日,扩建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新建方邱湖加压泵站,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按照远期控制用地。
蚌埠市城市供水管网工程近期建设按照供水服务范围进行改造新建。
蚌埠市城区给水工程近期建设投资约10.175亿元,其中:
水厂建设投资约6.5亿元,新建扩建加压泵站投资约0.455亿元,新建给水管道约3.22亿元。
第六章供水安全及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供水安全
(1)供水水源应急预案。
蚌埠市城区以淮河作为主要饮用水水源,蚌埠市选择天河、芡河及河北三汊河地下水为应急补充水源,其中天河应急水源为黑虎山水厂供水服务范围的应急供水水源,芡河为淮上水厂供水服务范围的应急水源,河北三汊河地下水为城北加压站服务范围(包括淮上区东片区和曹老集镇片区)的应急水源。
另外,还将城北加压站出水沿双墩路规划DN400的给水管与沫河口镇供水干管联通,城区供水与沫河口镇供水互为应急供水。
(2)确保城市大型水厂供电安全。
1)城市大型水厂主供电线路为双电源双回路。
2)大型水厂各变配电站的继保系统和监控系统均由PLC电脑等自动化系统组成禁止人为因素停电。
3)大型水厂制定停电处置应急预案。
(3)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1)必须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
2)确保出厂水质安全。
3)确保供水终端用户水质安全。
(4)供水应急预案。
为确保供水厂的水质安全,水厂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便在遇到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因素时能及时作出回应,确保供水水质、水量、水压稳定,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城市供水规划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规划管理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切实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供水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
(2)为使该项目的尽快实施,建议有关部门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有力的支持,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实施计划,落实工程资金来源。
本项目立项后,建议蚌埠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尽快制定相应政策,落实工程资金,加快该工程的建设,以使蚌埠市城区供水事业更加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保证城市给水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协调、有序地进行。
在给水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近远期相结合的建设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4)城市给水管网的建设应与给水水源、给水厂的建设同步进行,以确保城市供水的保证率。
在再生水利用工程中,对再生水用户应明确提出用水管理要求,再生水用水设施要和再生水处理设施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提高企业内部的用水重复利用率,重视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力度,创建节水型城市。
(6)为保证给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应将工程建设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逐年安排投资计划。
(7)加强城市给水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确保给水规划的指导性。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规划文件
本规划由文本和图纸,以及规划附件组成;规划附件包括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和管网平差计算。
规划文本和图纸相互配合使用,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附件仅作为规划文本与图纸的技术支撑和参考解释文件资料。
文本中的下划线粗体字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十四条规划的施行、解释与管理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施行。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涉及辖县行政区范围内的事项由相关县人民政府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附表
1、表1-蚌埠市城区远期水厂规划情况表
表1蚌埠市城区远期水厂规划
水厂名称
厂址
状况
供水规模
(万立方米/日)
水源
取水口
用地规模
(公顷)
黑虎山水厂
蚌埠闸南侧
扩建
60
淮河
蚌埠闸上上游
15
淮上水厂
蚌埠闸北侧
规划
40
淮河
12
合计
100
2、表2-蚌埠市城区远期加压泵站规划表。
表2蚌埠市城区供水加压泵站规划
泵站
位置
原状规模
(万立方米/日)
远期供水能力
(万立方米/日)
用地面积
(平方米)
雪华山站
雪华山西路以东、环湖西路以西
3
4
3000
高铁新区加压站
学苑路以南、学海路以东
2
8
3000
城南加压站
南外环以南、长征南路以东
--
10
3500
城北加压站
淝河路以北、昌平街以西
2
9
3200
城西加压站
东海大道以南、黄山大道以东
--
1.5
1500
方邱湖加压站
黄泥山西、鲍家沟南
--
15
5000+30000
3、表2-蚌埠市城区远期供水服务范围内DN400以上主次管网统计情况表。
表3城区供水服务范围主次管网统计情况
管径(毫米)
长度(米)
备注
DN400
168700
DN500
53750
DN600
67130
DN700
800
DN800
51200
DN900
4250
DN1000
75620
DN1200
26790
DN1400
7600
合计
455840
4、表4-蚌埠市城区近期水厂建设投资估算表
表4蚌埠市城区近期水厂建设投资估算表
序号
水厂
规模
单位投资
估算
万立方米/日
元/立方米/日
万元
1
黑虎山水厂
10
1500
15000
2
淮上水厂
20
2500
50000
合计
65000
5、表-蚌埠市近期城区各加压泵站新建扩建投资估算表
表5蚌埠市城区近期加压泵站新建扩建投资估算表
泵站
位置
近期扩建或新建规模
(万立方米/日)
单位投资
(万元/万立方米/日)
投资估算
(万元)
雪华山站
雪华山西路以东、环湖西路以西
--
高铁新区加压站
学苑路以南、学海路以东
扩建3
200
600
城南加压站
南外环以南、长征南路以东
新建5
300
1500
城北加压站
淝河路以北、昌平街以西
扩建2.5
200
500
城西加压站
东海大道以南、黄山大道以东
新建1.5
300
450
方邱湖加压站
黄泥山西、鲍家沟南
新建5
300
1500
合计
4550
6、表6-蚌埠市城区近期管网建设投资估算表
表6蚌埠市城区近期供水管道投资估算表
序号
管径(毫米)
长度(米)
单价(元/米)
造价(万元)
备注
1
<DN400
120000
700
8400
2
DN400
41000
1000
4100
3
DN500
7500
1250
937.5
4
DN600
14000
1550
2170
5
DN800
13000
2250
2925
6
DN1000
26000
2500
6500
7
DN1400
4500
5000
2250
8
DN600
2000
8000
1600
过河管
9
DN800
2000
10000
2000
过河管
10
DN1000
1000
13000
1300
过河管
合计
231000
3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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