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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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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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数学系学生会是在数学系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学生会负责老师的具体指导下,代表者数学系全体学生的根本利益并依靠全系同学独立开展工作的先进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数学系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其工作目的是为我系同学营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社会竞争力。
第三条数学系学生会的组织目标是创建一个“温馨、自主、竞合、高效”,有数学系特色的组织活动。
第四条数学系学生会设有常委会及秘书处、生活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外联部、宣传部、网宣部等八个职能部门。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有各级文件、人事档案、活动计划和总结、部门计划和总结、考勤考核材料及请假条、奖惩记录等部分组成。
档案管理办法:
1、学生会人事档案是考核任用学生会干部的重要材料,自学生会成员任职开始,秘书处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其任职期间内参与组织活动的情况、考核结果、奖惩情况都要及时归档,学生会干部任期结束后且考核合格后,由数学系学生会为其出示人事档案。
(档案详版见附录二)。
2、学生会活动档案按照活动进行分类归建管理,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主席团审批通过的活动相关策划书、活动具体安排、总结、通讯稿等文字、图片材料及考勤考核资料的电子档和打印档送秘书处盖章归档。
各部门应该在指定时间内将主席团审批通过的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送秘书处归档。
3、学生会活动档案实行开放式管理,活动档案需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开放查阅,以便学生会成员学习、总结。
4、学生会人事档案实行透明化管理,要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开放查阅,若档案记录与事实不符,可向常委会提出申诉,由常委会审查纠错。
5、因工作需要秘书处可向院系、各部门处借业务文档,时间最多不超过半个月,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
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第四章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部办公室物品管理
1、学生会干部必须爱护学生会办公室的公共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损坏,丢弃。
2、必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学生会干部不得未经允许私自将钥匙转借给非学生会成员,如有需要,应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常委会批准后,方可配钥匙,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与警告或学生会例会点名批评。
4、学生会印章由秘书处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如有需要,应向常委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秘书处在没接到常委会指示前,任何个人承诺不作为使用根据。
5、学生会物品应定期请点,建立清单,学生会物品可以向院系各部门外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半个月,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经办人应作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
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物品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6、任何人离开后,应关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第二部分:
宣传栏管理
1、宣传栏要保持整洁,由宣传部定期清理维护,海报张贴要整齐大方。
2、不得张贴与学生工作无关的宣传资料,其他海报须由常委会审批后方可张贴。
第五章会议制度
数学系学生会的会议主要包括全体成员大会,常委会,部门会议,部门例会四部分。
第一部全体成员大会
1、由秘书处确定会议流程、场地时间、通知下发、主持、会议记录等一系列活动。
2、拍照报道由网宣部负责。
3、与会人员按席位牌入座。
4、代表发言原则上必须准备正规发言稿,发言之前报秘书处审批,归档。
第二部常委会
1、常委会由主席团及常委组成。
2、我系学生会常委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
周日晚八点半;地点:
数学系办公室)。
3、常委会会议由秘书长主持,由秘书处做记录备案。
4、常委会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承上启下,在系领导的指导下,反映广大同学的意志,做出正确决策,引导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部门会议
1、部门会议由学生会常委会、学生会各部部长组成。
2、我系学生会部长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
周日晚九点;地点:
数学系会议室)。
3、部长会议由秘书长主持,由秘书处做记录备案。
4、会议上个部门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学生会主席对上周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共同研讨下周工作,做好具体的工作计划安排,责任应具体落实到部门负责人。
5、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以在会议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坚决执行,不得在会后作不恰当的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部部门会议
1、学生会各部门,针对具体工作,原则上每周应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部门会议;例会时间,例会地点等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后上报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调整。
2、例会由本部门部长主持,所有部门成员应参加会议,主席团每月至少有一次亲到会场旁听并作指导工作。
3、例会上,各部门部长应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传达部长会议的决议,并及时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4、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并保持严肃性,不得在开会期间闲谈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情。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部门例会,本人应提前向部长请假并由秘书处记录归档案,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该次部门例会。
6、各部门例会要有详尽的会议记录,并每月做一次总结交由秘书处备案入档。
第六章值班制度
根据数学系学生会工作的特点,为有效的实施工作,加强学生会与广大同学的联系,获的各方面的信息反馈,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开展,特制定本值班条例。
1、值班时间:
每周日至周四晚18:
30——21:
00
2、值班地点:
数学系学生会办公室。
3、值班人员:
学生会每日值班人员由2—3名学生会成员组成。
4、值班任务:
为各部门工作做好协助,收发函件及时转交相关人员,处理学生反映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与上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因其失职造成工作延误,情况严重,予以劝退。
5、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如需请假,请至少在值班前一天填写请假条并由部长签字(副部级以上成员请假由主席团签字),报秘书处予以备案。
6、值班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离开,必须及时与秘书处取得联系并保证至少有一名值班人员留在办公室,两天内补交正式请假条。
7、下一班值班人员须在上一班值班时间内到办公室接领办公室钥匙。
8、值班后,应及时清理学生会,将物品摆放整齐。
(具体考勤方式见考勤考核制度)。
第七章请假制度
一、值班请假
干事(副部级以上成员)因故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半天填写好请假条由秘书处制定人员签字,并备案。
如因急事不能及时履行手续的,需提前与秘书处取得联系,并经其核实同意,且应在事后两日内向秘书处交请假条。
二、活动请假
活动请假需专用请假条,任何活动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组织工作的,需提前半天填写好专用请假条有活动负责人签字,交秘书处备案。
如因急事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需提前与活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经其核实同意,且应在事后两日内项活动负责人补交请假条并交予秘书处备案。
注:
原则上一学期累计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否则取消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上提出批评。
第八章活动组织策划制度
第一部分独立承办或参加各类院系活动
1、接到活动计划书之后,由秘书处将通知下发到各部正、副部长,凡副部级以上成员都可自主报名参加活动筹备组,最终由常委会选拔确定至少三名筹备组成员(其中负责人一名)。
2、活动筹备组应根据和活动要求制定策划书、具体工作安排(包括经费预算,活动目标,人员安排等)经主席团审批通过。
3、活动结束之后,由活动负责人完成工作总结(活动成果、活动不足、活动经验、其他活动设想等),并交由秘书处备案。
第二部分自主活动
1、自主活动由主办部门作出详细的策划书,经常委会审批通过。
(策划书要求与下相同)。
2、我系组织的活动需由两次以上常委通过,方可开展(第一次活动方案的提出,由全体常委会讨论其可行性;第二次为活动的具体策划,以策划书形式,经常委会审批通过。
其中策划书应主要包含经费预算、时间管理、场地管理、项目团队的管理、相关宣传、后勤支持等)。
3、以主办部门为主题在学生会内部形成筹备组,该部门部长为活动负责人。
4、活动结束之后,由活动主办部门完成工作总结(活动成果、活动不足、活动经验、其他活动设想等),并交由秘书处备案。
第三部分注意事项
1、人员安排应注意人尽其才才尽其力,注重团队合作。
2、活动过程及时主动与主席团保持沟通,以便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
3、活动结束后应注意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九章考勤考核制度
第一部分活动考核制度
1、活动结束后主席团结合负责人在活动中的表现对其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并在人事档案中填写评语(包括优点与不足)。
2、活动结束后有活动负责人结合各成员在活动中的表现对其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并在其人事档案中填写评语(包括优点与不足)。
3、该活动考核供期末评奖评优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值班考勤
(1)在值班即将结束时,秘书处对值班人员的各种工作情况及环境卫生的维护情况进行公正的评价,并给予一个合理的分数,满分100分。
(2)考核内容:
地面整洁度(50分),值班任务完成情况(30分),物品整洁度(20分)。
(3)各值班人员对秘书处的打分如有不满,可向主席团反应。
第三部分期末考核
1、考核方面:
时间观念、工作热情、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协作意识、责任感。
2、考核方式:
学生会会全体成员之间相互打分。
3、分数组成:
基本分100分
(1)对部长的考核:
常委会(40%)、部长(30%)、干事(30%)。
(2)对干事的考核:
常委会(20%)、部长(50%)、干事(30%)。
第四部分评奖评优
1、考核参考依据:
活动考核(60%)、期末考核(30%)、值班考核(10%)
2、计算方式:
总分=活动考核平均分*60%+期末考核分*30%+值班平均分*10%+附加分
附:
优秀部长、优秀干事根据总分排名产生,优秀部门根据部门所有成员总分的平均分排名产生。
第一十章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奖励制度
一、符合以下情况的部分予以加分:
1、除干事的正常选拔,其推荐的志愿者正式加入学生会。
2、结合互动考核结果,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3、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并通过常委会同意。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干事予以加分:
1、结合活动考核结果,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并通过常委会同意。
三、符合以下情况的部门予以加分:
1、提出并顺利开展自主性活动。
2、出色完成部门日常工作。
3、形成良好部门文化。
注:
1、以上个人、部门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2、对以上情况可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二部分惩罚措施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纪律规定:
1、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2、诚实守信,严以律己。
明理修身,团结友爱。
3、热爱生活,强健体魄。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4、学生会成员要深入到学生当中去,与学生关系平等,搞好与同学的团结,不得摆架子,破坏团结。
5、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语气平和的对同学讲话,不能和同学发生正面冲突,对同学的态度要和蔼,对犯错误的同学要进行思想教育。
6、学生会成员补得滥用职权,破坏学生会形象。
7、学生会成员处理问题要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不讲个人感情。
二、主席团、常委会成员处罚规定:
凡违反基本纪律规定者,给予停职反省,并在学生会内作深刻检查,备案并上报学生会责任老师;如果情节严重,且违反两次以上者,由责任老师决定将其开除学生会。
三、部长违纪处罚规定
1、工作态度端正,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活动、办公室值班等。
2、对学生会布置的任务要尽快的落实,第一时间开展,不的拖拉不做或置之不理。
3、其余同学生会成员基本纪律规定。
处罚:
凡违反以上条例一次者,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达两次者,予以劝退。
四、对以下情况酌情考虑予以劝退:
1、工作上有重大失误或影响工作顺利进行超过两次或两次以上。
2、反必修课不及格或GPA低于2.5。
3、凡在学生会内部严重违反规定,经常委商议后认为该成员不能胜任此工作者,对其劝退。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5、利用学生会职务之便对学生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附:
由于个人工作繁忙,无法完成学生会的工作者,可以自愿退出,但须写好申请,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才算正式离开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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