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003人力资源管理程序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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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003人力资源管理程序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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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003人力资源管理程序5
Subject:
人力資源管理程序
Doc.No:
QP-003
Initialeddate:
Jun.30’2002
Rev.
ChangeDescription
TotalPage
ReleaseDate
1
FirstRelease.
12
2002.7.16
2
SecondRelease.
13
2002.09.07
3
ThirdRelease.
14
2004.03.13
4
FourthRelease.
15
2004.12.27
5
FifthRelease
16
2006.03.16
Revidwedby:
Dept.
Reviewed
Dept.
Reviewed
Dept.
Reviewed
總經理室
薛松竹2006/03/14
品質管理中心
鄒文星2006/03/14
產品開發中心
黃源裕2006/03/14
第一事業本部
溫宏穗2006/03/14
行政管理中心
陳清標2006/03/10
第三事業本部
吳聲銘2006/03/15
物流管理中心
林柏揚2006/03/13
第五事業本部
張文祥2006/03/15
資採管理中心
黃瑞隆2006/03/14
PAGENO.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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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5
16
VER.
D
A
A
B
A
A
B
C
A
B
C
B
B
A
B
A
DATE
12/17
6/30
6/30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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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12/17
6/30
12/17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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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18
01/24
01/24
PAGENO.
VER.
DATE
ApprovedBy:
陳清標2006/03/11
PreparedBy:
江力維2006/03/10
ReviewedBy:
吳立明2006/03/11
Coverpage保存:
三年
Version:
D
文件內容變更記錄
Rev.
日期
變更原因
變更內容
1
2
3
4
5.
2002.06.30
2002.09.04
2003.02.18
2004.12.17
2006/1/21
第一次發行
完善程序
為配合公司實施《環境相關物質管理要求》
為配合公司實施「TL9000系統」
為配合公司實施OEM-GP專案
1.新增第7頁6.1、6.3.3之內容;
2.新增第13頁附件二.
1.新增第8頁6.5.2.1(6)、6.5.2.2(8);
2.修改第11頁8.0;
3.新增第14頁附件三.
1.新增第8頁6.5.2.1(7)、6.5.2.2(9);
2.修改第10頁6.5.6;
3.新增第11頁6.5.7、6.5.8;
4.修改第12頁7.0參考文件「員工轉正考核表」QP-003-FORM02;
5.新增第12頁7.0參考文件「關鍵崗位資格鑑定一覽表」QP-003-FORM15;
6.修改第13頁附件一「特殊技能評鑑項目表」檢驗員培訓內容;
7.修改第14頁附件二「人員任用/晉升資格條件表」.
1.新增第16頁附件四
2.修改第15頁GP人員訓練項目表
Contentpage保存:
三年
Version:
A
1.0目的
為配合公司發展目標、提昇產業技術、增進管理效能,以確保品質系統運作之有效性,進而提高員工素質、發揮個人潛能、增進工作效率及對公司的了解與合作,以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的目的。
2.0範圍
凡本公司之人員招募、任用、教育訓練及考核等,均依照本規定辦理。
3.0組職與權責
3.1人事單位
3.1.1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之擬定、宣導、執行及考核。
3.1.2負責年度教育訓練計劃的制定、執行及評核。
3.1.3組織並主導新進員工的職前訓練。
3.1.4負責內外訓練人員、講師及資料的安排及審理工作。
3.1.5負責員工之教育訓練及其必須之訓練課程的設置、執行、記錄與結果的考評。
3.2其他單位
3.2.1各部門配合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施行,並反饋成效,從而更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4.0名詞解釋
4.1直接人員
依本公司職系,職稱定義為作業員、檢驗員、倉管員、保安員之人員為直接人員。
4.2間接人員
依本公司職系,職稱定義為直接人員以外之人員為間接人員。
4.3內訓
指受訓人員在工廠內部由內聘或外聘講師所講授的訓練。
Version:
A
4.4外訓
指受訓人員送至相關的專業機構,或其他工廠或公司進行短期或中期
之培訓。
4.5職前訓練
針對新進員工所實施的教育訓練。
4.6在職訓練
為使在職員工能掌握其自身工作中所必須具備的專門知識和技能而實施的教育訓練。
Version:
B
5.0流程圖(Flowchart)
5.1人力資源管理流程圖
<核決單位><人事單位><用人單位>相關表單及文件
職務說明書
(QP-003-FORM14)
人員需求申請單
(QP-003-FORM01)
員工轉正考核表
(QP-003-FORM02)
Version:
A
5.2內訓流程圖
<核決單位><人事單位><其他單位>相關表單及文件
__年度教育訓練需求調查表
(QP-003-FORM03)
教育訓練計劃表(_年_季_月)
(QP-003-FORM04)
教育訓練通知單
(QP-003-FORM05)
教育訓練簽到表
(QP-003-FORM06)
教育訓練記錄
(QP-003-FORM07)
心得報告
(QP-003-FORM09)
課后意見調查表
(QP-003-FORM08)
員工個人教育訓練記錄
(QP-003-FORM11)
Version:
A
5.3外訓流程圖
<核決單位><人事單位><其他單位>相關表單及文件
教育訓練外訓申請表
(QP-003-FORM12)
外訓協議書
(QP-003-FORM13)
心得報告
(QP-003-FORM09)
員工個人教育訓練記錄
(QP-003-FORM11)
Version:
B
6.0作業說明
6.1擬訂職務說明書:
各部門依據本部門之工作內容對職位進行分類,制定出各職位之「職務說明書」(QP-003-FORM14),其內容包括該職位之工作職掌及任用資格,以作為人員招募、任用及訓練之依據。
6.2人員需求
6.2.1各部門結合實際產能對本部門做更進一步的人力需求評估后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QP-003-FORM01)注明需增補人員之資格/條件、工作內容、需求理由及預期效益等,經人事初審後轉呈總經理核準,核准後人事根據需求招聘及甄選。
6.3人員招募
6.3.1內部招聘
人事部門以公告方式依用人單位招募條件在公司內部甄選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面試及考評(試),內招合格人員以調遷方式作業。
6.3.2外部招聘
由人事部門負責外聘之人員來源,直接人員由人事部門及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間接人員經人事初審合格后,再由用人單位指定人員進行詳細面試及考評(試)。
6.3.3新任人員之職位核給須符合「人員任用/晉升資格條件表」﹝如附件二﹞所列之基本條件,間接人員須經總經理核准後始得錄用。
6.4人員任用、考核
6.4.1直接人員
直接人員之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后如無特殊狀況,則自動轉正為正式員工。
6.4.2間接人員
間接人員之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期滿前由人事通知部門,由其直屬主管對其進行試用考核,並提報「員工轉正考核表」(QP-003-FORM02),通過考核且經權限主管核準后得予以轉正。
6.5教育訓練
Version:
C
6.5.1訓練計劃
6.5.1.1教育訓練需求提出
人事單位於每年12月份初向各單位分發「__年度教育訓練需求調查表」(QP-003-FORM03),以作為制定下年度教育訓練計劃之參考;
6.5.1.2教育訓練計劃之擬定
(1)人事單位依據各部門提供之年度訓練需求擬訂出公司共通性年度「教育訓練計劃表(_年_季_月)」(QP-003-FORM04);
(2)各單位須於每月底擬訂本部門下月各階層人員之「教育訓練計劃表(_年_季_月)」(QP-003-FORM04);
6.5.2訓練內容
6.5.2.1新進員工職前訓練
(1)規章制度及環境介紹;
(2)組織架構及產品介紹;
(3)品質基本概念導入;
(4)ISO簡介(ISO9001及ISO14001)及5S講解;
(5)工業安全知識概念導入;
(6)環保宣言與方針、有害物質及環保標簽認知;
(7)靜電防護(ESD)知識講解;
6.5.2.2在職專業訓練
(1)人事及行政知識;
(2)品質管理知識、環境管理知識及統計技術;
(3)工程技術與維修技能;
(4)管理知識與技能;
(5)部門作業流程;
(6)特殊技能訓練;
(7)其他作業上必要之專業性知識及技能;
(8)各部門OEM-GP人員訓練項目表(如附件三)
(9)與靜電防護相關人員需接受ESD培訓;
6.5.3講師資格
6.5.3.1授課之講師必須具有與授課內容相關之工作經驗且有相
Version:
A
關訓練記錄或証書、聘請書,方具備講師資格。
(如附件四)
6.5.4講師費用
6.5.4.1領取講師費用之講師必須是經人事單位安排之跨處級單位之授課,各處、部之內部訓練不領取講師費。
6.5.4.2費用標準
經(副)理級(含)以上講師:
RMB50元/小時
經(副)理級以下講師:
RMB30元/小時
6.5.5訓練之執行
6.5.5.1內部訓練
(1)各項訓練實施前遇跨處級單位之訓練由主辦單位發出「教育訓練通知單」(QP-003-FORM05)告知相關部門受訓人員,若為處、部之內部訓練則口頭或電話聯絡;
(2)上課前講師須準備好講義教案或相關資料,上課時,受訓人員必須依次在「教育訓練簽到表」(QP-003-FORM06)上簽名,並由主辦單位指定專人將授課內容記錄於「教育訓練記錄」(QP-003-FORM07)上;
(3)授課完成講師可視需要對授課內容進行考核﹝可分為口試、筆試及實際操作三種形式﹞或分發「課後意見調查表」(QP-003-FORM08)及要求學員填寫「心得報告」(QP-003-FORM09),以評估訓練的成效;考試不合格者須於下次同一課程訓練時再次接受訓練;
(4)主辦單位將學員成績登錄於「教育訓練簽到表」(QP-003-FORM06)上,並將產生之所有記錄表單﹝筆試者連同一份考核試卷﹞及講師之講義教案交人事單位呈閱存檔;
(5)個別新進員工到職時,依據新進人員職前訓練講義由新員自行研習(GP人員將附加研習環保專業知識),經人事考核合格,於「教育訓練簽到表」(QP-003-FORM06)上簽到;
(6)人事單位依據「教育訓練簽到表」(QP-003-FORM06)
Version:
B
登錄「員工個人教育訓練記錄」(QP-003-FORM11)(電腦檔);
6.5.5.2外訓
(1)員工視其工作業務所需,參考外界之外訓訊息,於受訓前填寫「教育訓練外訓申請表(QP-003-FORM12)經核准後交人事單位安排相關事宜;外訓費用在RMB200(含)元以上者須與公司簽訂「外訓協議書」(QP-003-FORM13);
(2)受訓完畢須填寫「心得報告」(QP-003-FORM09)
並將結業証書(復印件)及相關教材交人事單位存檔;
(3)人事單位將受訓記錄登錄於「員工個人教育訓練記錄」(QP-003-FORM11)(電腦檔);
(4)外訓完成之人員,須在一個月內安排相關人員傳授課程內容,並擔任後續該課程之儲備講師。
6.5.6特殊技能人員資格鑑定
6.5.6.1特殊技能人員資格鑑定條件
(1)凡從事「特殊技能評鑑項目表」(如附件一)之工作人
員均需接受特殊技能規定項目之培訓,並通過特殊技能的鑑定;
(2)勞工、安全、衛生等法規限定之人員(如電工、堆高機司機…),在執行正式職務前均需接受政府專業機構之培訓,並取得法定資格證書后方能正式上崗操作;
(3)凡擔任設計之工作者,於正式執行職務前,均需由研發主管以相關科系或工作學歷、背景核定之(相關工作需半年以上工作經驗);
6.5.6.2評鑑時機
「特殊技能評鑑項目表」規定之人員執行實習工作前均需接受規定之項目培訓合格,實習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合格后持証上崗操作(上崗實習人員應作為各單位主管重點之監察對象,前一個星期內盡量避免單獨作業);
6.5.6.3評鑑實施
(1)各單位完成各項專業技能訓練后﹐會同人事單位,依
Version:
C
照「特殊技能評鑑項目表」對人員專業技能進行考核;考核分為筆試及實際操作兩部份,其中筆試占總分之40%,實際操作占總分之60%;
(2)評定等級分為優(90分以上)﹐良(80-89分)﹐尚可
(70-79分)待加強(70分以下);所有考核項目須在70分以上尚可獨立從事特殊工种之工作,否則不可評鑑為合格。
(3)考核不合格者,由部門進行再培訓並再次進行考核,仍不合格者須調離該工作崗位;
(4)經評鑑合格之人員,由部門填寫「特殊技能評
鑑記錄表」(QP-003-FORM10),交人事單位憑此
頒發人員上崗證;
(5)經外訓培訓合格之人員,依外訓機構頒發之證照由部門填寫「特殊技能評鑑記錄表」(QP-003-FORM10),交
人事單位頒發人員上崗證;
6.5.7關鍵崗位資格評鑑
6.5.7.1由制造單位、工程單位、品管單位根據產品及制程之特殊性訂定關鍵崗位,並標示於「QC工程圖」及SOP上,並登錄於「關鍵崗位資格鑑定一覽表」(QP-003-FORM15);各單位如有新增加關鍵崗位時,需向人事單位提出修改;
6.5.7.2關鍵崗位如屬特殊技能評鑑之範疇,須先通過特殊技能評鑑后,再接受該崗位的特殊要求培訓及評鑑合格后,由人事在上崗証上加蓋“關鍵崗位”標示后方可上崗作業;如該工位不屬特殊技能評鑑之範疇,經培訓及評鑑合格后,由人事頒發有“關鍵崗位”標示之上崗証;
6.5.8特殊技能及關鍵崗位鑑定合格人員名單將由人事單位登錄於電腦建冊並維護之;
6.5.9資格認可之有效期限及再評鑑:
6.5.9.1內部稽核員直至ISO改版,改版后再培訓;
6.5.9.2其它內訓之資格認可有效期均為一年,一年滿後
Version:
B
須重新進行評鑑;
6.5.9.3在持崗證有效期內,如在作業過程中出現問題或不適合該工種時應報備主管處理,在所屬部門進行再培訓,如培訓後仍不適合該工種則取消該工種的上崗資格,由部門主管協調,調換工種,其處理結果告知人事,由人事更換上崗證或取消上崗資格.
6.5.9.4外訓之資格認可期限依發證機關之規定執行。
7.0參考文件
「人員需求申請單」QP-003-FORM01
「員工轉正考核表」QP-003-FORM02
「_年度教育訓練需求調查表」QP-003-FORM03
「教育訓練計劃表(_年_季_月)」QP-003-FORM04
「教育訓練通知單」QP-003-FORM05
「教育訓練簽到表」QP-003-FORM06
「教育訓練記錄」QP-003-FORM07
「課后意見調查表」QP-003-FORM08
「心得報告」QP-003-FORM09
「特殊技能評鑑記錄表」QP-003-FORM10
「員工個人教育訓練記錄」QP-003-FORM11
「教育訓練外訓申請單」QP-003-FORM12
「外訓協議書」QP-003-FORM13
「職務說明書」QP-003-FORM14
「關鍵崗位資格鑑定一覽表」QP-003-FORM15
8.0附件
附件一「特殊技能評鑑項目表」
附件二「人員任用/晉升資格條件表」
附件三「OEM-GP人員訓練課程項目表」
附件四「講師資格認定規范」
Version:
B
附件一「特殊技能評鑑項目」
Version:
A
附件二「人員任用/晉升資格條件表」
漢華光電
人員任用/晉升資格條件表
資格/條件
職位
學歷/工作經歷
初中
中專/高中
大專
大學(含)以上
經理
8年
7年
6年
5年
副理
7年
6年
5年
4年
課長
5年
4年
3年
2年
副課長
4年
3年
2年
1年
組長
3年
2年
1年
1年
副組長
1年
1年
1年
高級工程師
5年
4年
3年
2年
高級管理師
工程師
3年
2年
6個月
管理師
技術員
1年
6個月
管理員
作業員
*1.工作經驗以職位需求相關或相近之專業為考量。
2.表中空格部分表示無特別要求工作經驗。
3.新進人員任職高級工程師、高級管理師、課長(含)以上職位經任用部門評鑑後還須經熟知該專業領域之其他部門經理級以上主管復核。
4.人員晉升作業中如有需經相關資格認證考核時,得取得資格認證合格後始得提報。
Version:
A
附件三「OEM-GP人員訓練課程項目表」
附件四「講師資格認定規範」
1.講師需具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2.對於特殊技能評鑑表(QP-003附件一)之評鑑工種如(烙鐵手)之講師認定需有相關指定的培訓記錄,工作一年以上的組(副)長,技術員,工程師以上人員,經講師考核合格後方可認定為講師.
3.如果經外部訓練機構培訓並獲證書或取得國家勞動技能資格認定者可直接定為講師,不需要經過第一,第二項目評鑑.
4.所有合格講師由人力資源部頒發講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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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P003 人力资源 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