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docx
- 文档编号:26159805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67
- 大小:119.58KB
2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docx
《2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附件: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手册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
二○一○年十一月
前言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大学教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教务部汇编《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作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以进一步加强我校区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真正达到培养合格人才,提升教学水平之目的。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教务部
2010年11月
一、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1
二、附件1: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7
三、附件2:
南昌校区毕业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12
四、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细则……………………………………………21
五、附件4: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评价表………………………24
六、附件5: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综合检查指标体系………………25
七、附件6: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及任务书…………………………31
八、附件7: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33
九、附件8: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审表1…………………………34
十、附件9: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审表2…………………………35
十一、附件10:
南昌校区毕业答辩记录及成绩表……………………………36
十二、附件11:
南昌校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37
十三、附件12: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统计表……………………39
十四、附件13:
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40
十五、附件1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41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以及“教高厅[2004]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做到职责分明,有章可循,经研究决定编订的《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培养方案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教学过程是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阶段,是毕业前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以下环节(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一)选题;
(二)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三)设计(实验)方案的选择与论证;
(四)工程或工艺设计、计算,实验研究、数据整理;
(五)技术经济分析,理论分析、论证;
(六)编写中、外文摘要;
(七)绘制图纸,编写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
(八)答辩。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校区教学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部宏观管理与监督,各系、教研室具体负责,协同完成。
校区和各系领导均应重视和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第五条教务部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校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各系应成立由系主任亲自负责、相关教研室主任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控,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具体职责是:
(一)教务部职责
1.统一管理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研究、制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例、规定及其它文件;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和工作监督;
4.组织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检查、总结以及质量评选工作。
(二)各系职责
1.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组织制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工作进程、评分标准及管理细则等;
2.审核各专业教研室上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和指导教师(包括兼职指导教师)名单,负责组织师生双向选题工作;
3.经常检查了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成立系答辩委员会,负责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5.配合教务部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检查和质量评选工作;
6.组织本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7.组织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分析、汇总、上报,向教务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质量分析报告和整改意见;
8.收集、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
(三)教研室职责
各专业教研室直接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单位,其具体职责是:
1.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包括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审议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组织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确定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经费、设备的分配等;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
4.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确定各答辩小组的人员并指定负责人;平衡各组进度及评分标准;
6.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向本系提交工作总结、质量分析报告及改进意见。
第三章选题及指导教师
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恰当与否,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合适的选题使指导教师与学生都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使教与学两个方面都得到收益和提高。
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受到全面的训练。
(一)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题目难易要适当、份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对于少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与难度;
(二)提倡不同学科专业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
(三)要注意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训练学生查阅中、外文资料、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注意把理论分析与实验分析结合起来;
(四)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个题目。
对于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且每个学生必须对课题的全过程有所了解,以保证每位学生都受到全面的训练;
(五)每一个题目都必须先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和规范等依据。
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需经教研室研究审定,由所在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部备案。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若因教学或科研的实际需要须改变题目内容的,需经教研室主任审定、报批和备案;
(七)指导教师填写好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讨论,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报系主任批准后下达并供学生双向选择。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一)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部分新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校外同行专家、教授担任指导教师。
指导工程设计的教师,应有良好的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经历;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
(二)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对学生思想品德的陶冶起有益的影响;
(三)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1、指导教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课题,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上应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和进度计划;
2、及时指导和检查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
3、即时答疑(质疑),定期检查学生设计(论文)的进度;
4、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出错误,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
审查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5、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评语,提出成绩评定的初步意见。
(四)凡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除该单位指派指导教师外,相关的系还必须指定教师参加指导和联系,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和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四章学生
第八条根据本系本专业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学生选题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后,必须写出开题报告(包括课题来源、拟采用的研究手段、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认识、要求、文献资料查阅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等),并报指导教师审阅。
第十条应充分发扬学习的主动性和责任性,认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内容、进度,独立完成设计(或论文)。
严禁互相抄袭或请他人代做。
第十一条遵守校区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有关规定、纪律和要求,努力和认真完成毕业环节。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违犯纪律者,要严格按照校区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科技写作规范,并严格按照系、教研室所规定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编写要求进行撰写、打印和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字数原则上工科不得少于2万个印刷符号,经、文类原则上不得少于1.5万个印刷符号。
第十三条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期间,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遵守现场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节约水、电和其他消耗材料。
第十四条对涉及保密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对外泄密。
第十五条通过论文答辩后,应对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中教师提出的意见作出必要的修改。
第十六条需提交完整的纸质毕业设计(论文)和电子文档各1份。
第五章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仅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
严格考核程序,合理评定成绩,对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培养治学严谨的学风,提高教学质量都有很大意义。
因此,必须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通过“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分别写出评语,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第十八条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设计(论文)进行“审阅”,其内容包括:
(一)任务的难度、份量及完成情况;
(二)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进行实践的能力;
(三)有无创新;
(四)工作态度;
(五)指出存在问题及错误。
第十九条由答辩小组负责人聘请评阅人对学生的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其内容包括:
(一)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二)内容是否正确、严密,有无独创性;
(三)设计、计算及主要图纸的质量;
(四)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五)英文摘要的译文质量。
第二十条“答辩”是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最后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可使学生认真总结思考,巩固提高已学过的知识;又是衡量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真正水平的重要手段。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
答辩时间一般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一)各系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5至11人),负责主持本系的答辩工作。
要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和课题性质,划分为若干答辩小组(须3人以上)进行答辩工作,并指定相应的负责人。
必要时,教务部有关人员按照各系日程安排检查答辩。
(二)需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规定教学时数三分之二者不得参加答辩。
(三)答辩时,学生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简要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
1.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所参考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
3.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设计(论文)的价值及有无创新。
然后,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约15分钟,提问内容:
1.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原理;
2.设计(论文)中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四)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情况的汇报、审阅意见、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
各专业的评分标准由各系根据其学科性质制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3.答辩时概念不清,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不出来;
4.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规定教学时数三分之一。
(五)二次答辩。
在小组答辩完成以后,各系可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第二次答辩。
第六章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教务部应根据本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各系的配合下,组织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选题、落实、指导、考核、答辩等方面加强阶段性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系要特别重视和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纪。
第二十三条各系在答辩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并撰写质量分析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校区要保证毕业环节的顺利完成,妥善处理好毕业分配与教学工作在进程中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毕业分配对毕业环节的不利影响和冲击。
第二十五条对获得校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同时,须完成3000字左右的缩写小论文(含中、英文摘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各系汇总后交教务部组织编制校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系对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整理,全部归档保存五年左右,保存地点为各系资料室。
第二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
1.《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详见附件1;(教师用)
2.《南昌校区论文统一格式规定》(含模板),详见附件2:
(师生共用)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细则》,详见附件3;(分系、教师、学生用3个版本)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价、质量分析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系、教师、专家用)(含质量分析、质量评估、工作评估等工作总结性提纲)
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详见附件5;(含扉页、任务书,师生共用)
6.《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详见附件6;(学生用)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审表1》,详见附件7;(学生用)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审表2》,详见附件8;(学生用)
9.《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及成绩表》,详见附件9;(学生用)
10.《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审题表》,详见附件10;(学生用)
1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统计表》,详见附件11;(系用)
12.《南昌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系用)
13.《南昌校区XXXX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评价表》;
1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培养质量的综合体现,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科学、规范、实事求是的质量监控,是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必要条件。
本工作细则面向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力求做到规范、完整、科学。
一、组织与管理
1.教务部在校区主管校长领导下,宏观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订相关文件、条例和规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评估、总结,提出有关整改措施。
2.各系由系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督促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各方沟通。
3、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4、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日常指导工作要有相应的记录,各教研室负责考评、管理,写出考评意见,并作为下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聘任的条件;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日常管理工作由指导教师全面负责。
5、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原则上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应有一定限制,不同职称的教师指导的人数应有一定差别。
每位指导教师在同一期间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以10~15人为宜。
二、选题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
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其涉及知识范围、理论研究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
2.选题工作至少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两个月进行。
首先指导小组召开本专业毕业生大会,指导教师介绍本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类型、工作要求、学生担负工作等情况,然后学生申报选题意向,指导小组统筹考虑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个别专业,如果多名学生采用同一个大题目,则每名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小专题,并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加以体现和确认。
4、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三周填写好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包括题目名称、专题名称、基本内容和要求、进度计划、预期目标、完成期限等内容),经过指导小组讨论、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报本系系主任批准并下达给学生,同时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
已经批准备案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改换题目必须经过相同审批程序方可生效。
指导教师同时召集本人所指导的毕业生开会,具体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包括本题目研究现状、学术价值及现实意义、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
5、毕业论文的题目须结合专业特点,重点考虑现实可行性、学术创新性和理论思维合理性,不可过大或过于容易,设计(论文)标题要求鲜明、准确、名副其实。
三、指导教师
1、指导学生选题,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交代清楚题目的目的、性质、内容及具体要求。
2、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检查。
3、指导学生进行调研及收集必要的参考资料,查阅有关文献,督促和检查学生阅读资料文献的情况并填写开题报告。
4、在设计过程中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分阶段指导性地对学生介绍一些设计思路。
5、检查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及时了解学生在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辅导。
6、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7、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设计(论文)情况应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并做好书面记录。
8、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向学生提出补充和完善的意见。
通过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向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提出是否准许所指导的学生参加答辩的意见,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9、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指定教师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以掌握进度,协调有关工作。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应强调组织纪律观念,对于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科学研究能力要求
(1)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能够对选题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合理性分析和综合性评价。
分析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用于毕业设计(论文)中。
(2)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内容建立数学模型,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解决能力。
(3)能够进行本专业所要求的数学计算,数据处理方法及结果正确可靠。
(4)能够结合毕业设计(论文),使用计算机进行必要的编程、录入、编辑排版、数据处理、结果输出和打印等工作。
(5)对基础理论研究的学术性论文,应准确把握选题的逻辑重心和学术思路,能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对理论观点作出深入的论证,具有严谨的理论思辨过程,以锻炼毕业生的科研能力,使毕业论文达到较高的学术价值。
2、工程实践能力要求
(1)对工程设计类,要求结构及工艺合理,表格、插图规范准确,图样的绘制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图面质量。
(2)对软件工程类,要求软件运行结果合理、可靠,程序注释清晰、界面友好、操作简便,工程文档齐全、符合国家规范。
(3)对研究论文类,要求资料翔实,立论正确,论证严密,理论分析透彻,逻辑推理能力强。
3、创新能力要求
(1)毕业论文的主要观点相对前人研究成果有改进或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2)毕业设计对选题所涉及的工艺和技术问题有改进和提高,并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设计或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2《论文统一格式规定》。
五、考核及成绩评定
1、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由指导教师进行审阅,重点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综合应用情况,同时还应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表达、绘图质量、计算与结果的分析等方面毕业生所达到的水平情况,特别是应考查学生完成课题过程中创造性的工作能力及表现。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水平、外语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
由答辩小组聘请的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教师所提供的材料写出评审意见。
学生应在答辩前3—5天将毕业设计(论文)送评阅人评阅。
2、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系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统一的答辩程序和答辩要求。
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每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具体负责答辩工作,制定相应的答辩评分标准。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须由讲师职称以上(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组织答辩、聘请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审核并平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及评语。
答辩时,学生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
在小组答辩完成后,各系可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
3、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取百分制。
为使成绩评定公正合理,可参考下述方案,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综合评定采用“结构分”进行,结构分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并结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表现,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最终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 理工大学 南昌 校区 毕业生 毕业设计 论文 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