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相关概念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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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相关概念解释
水质检测相关概念解释
谱尼测试
PONY谱尼测试是由国家科研院所改制而成的大型综合检测集团,强大的科研技术实力成就了PONY谱尼测试持续高速的发展。
PONY谱尼测试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及CMA资质,检测报告得到美国、英国、德国等62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具有国际公信力。
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天津、宁波设有6个大型实验基地,在英国和香港等地设有8家子公司及41个分支机构,员工人数接近2000人,已形成覆盖全球的国际化检测网络。
2007、2008连续两年荣膺德勤全球“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500强”和“中国高科技、高成长50强”,成为国际上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检测机构。
在环境监测和水质检测
PONY谱尼测试作为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制定实验室、北京市建委授权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指定实验室,凭借先进的检测技术与各地环保局、环监站及环评公司密切合作,提供水质、土壤及固体废弃物、大气、噪声等专业的环境测试服务,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检测培训、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职业卫生检测、工程验收、加油站及油库油气回收检测、14000环境管理认证检测等等。
在2008年北京举行第29届奥运会之际,为奥林匹克网球中心及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提供环境水质监测服务。
地表水
水质中悬浮物
SS是英语(SuspendedSubstance)的缩写,即水质中的悬浮物。
水质中悬浮物指水样通过孔径为0.45μm的滤膜截留在滤膜上并于103~105℃烘干至恒重的固体物质,是衡量水体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常用大写字母C表示水质中悬浮物含量,计量单位是mg/l。
补充,SS亦可翻译成suspendsolid,即悬浮固体是水质的重要指标。
常出现在污水相关文献中。
悬浮物(suspendedsolids)指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
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
悬浮物是造成水浑浊的主要原因。
水体中的有机悬浮物沉积后易厌氧发酵,使水质恶化。
中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分3级,规定了污水和废水中悬浮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国地下水质量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中悬浮物以浑浊度为指标作了规定。
水质常用参数
一.溶解氧(DissolvedOxygen,DO) 溶解在水中的氧称为溶解氧,溶解氧以分子状态存在于水中。
水中溶解氧量是水水质重要指标之一。
水中溶解氧含量受到两种作用的影响:
一种是使DO下降的耗氧作甩,包括好氧有机物降解的耗氧,生物呼吸耗氧;另一种是使DO增加的复氧作用,主要有空气中氧的溶解,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等。
这两种作用的相互消长,使水中溶解氧含量呈现出时空变化。
若以CH2O代表有机物,则有机物氧化分解反应式为:
CH2O+O2→CO2+H2O 如果水中有机物含量较多,其耗氧速度超过氧的补给速度,则水中DO量将不断减少,当水体受到有机物的污染时,水中溶解氧量甚至可接近于零,这时有机物在缺氧条件下分解就出现腐败发酵现象,使水质严重恶化。
天然水体中DO的数量,除与水体中的生物数量和有机物的数量有关外,还与水温和水层有关。
在正常情况下地表水中溶解氧量为5-10mg/L,在有风浪时,海水中溶解氧可达14mg/L,在水藻繁生的水体中,由于光合作用使放氧量增加,也可能使水中的氧达到过饱和状态,地下水中一般溶解氧较少,深层水中甚至完全无氧。
2.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OxygenDemand,BOD) 地面水体中微生物分解有机物的过程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的量,称生化需氧量,通常记为BOD,常用单位为毫克/升。
一般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其降解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有机物转化为二氧化碳、氨和水的过程,第二阶段则是氨进一步在亚硝化细菌和硝化细菌的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即所谓硝化过程。
BOD一般指的是第一阶段生化反应的耗氧量。
微生物分解有机物的速度和程度同温度、时间有关、最适宜的温度是15~30℃,从理论上讲,为了完成有机物的生物氧化需要无限长的时间,但是对于实际应用,可以认为反应可以在20天内完成,称为BOD20,根据实际经验发现,经5天培养后测得的BOD约占总BOD的70~80%,能够代表水中有机物的耗氧量。
为使BOD值有可比性,因而采用在20℃条件下,培养五天后测定溶解氧消耗量作为标准方法,称五日生化需氧量,以BOD5表示。
BOD反映水体中可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总量,以每升水中消耗溶解氧的毫克数来表示。
BOD小于1mg/L表示水体清洁;大于3-4mg/l,表示受到有机物的污染。
但BOD的测定时间长;对毒性大的废水因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而难以准确测定。
3. 三.化学需氧量(ChemicalOxygenDemand,COD) 水体中能被氧化的物质在规定条件下进行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氧化剂的量,以每升水样消耗氧的毫克数表示,通常记为COD。
在COD测定过程中,有机物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
水中各种有机物进行化学氧化反应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化学需氧量只表示在规定条件下,水中可被氧化物质的需氧量的总和。
当前测定化学需氧量常用的方法有KMnO4和K2CrO7法,前者用于测定较清洁的水样,后者用于污染严重的水样和工业废水。
同一水样用上述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是不同的,因此在报告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结果时要注明测定方法。
COD与BOD比较,COD的测定不受水质条件限制,测定的时间短。
但是COD不能区分可被生物氧化的和难以被生物氧化的有机物不能表示出微生物所能氧化的有机物量,而且化学氧化剂不仅不能氧化全部有机物,反而会把某些还原性的无机物也氧化了。
所以采用BOD作为有机物污染程度的指标较为合适,在水质条件限制不能做BOD测定时,可用COD代替。
水质相对稳定条件下,COD与BOD之间有一定关系:
一般重铬酸钾法COD>BOD5>高锰酸钾法COD。
高锰酸盐指数(CODMN)
百科名片
高锰酸盐指数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高锰酸钾(KMnO4)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
表示单位为氧的毫克/升(O2,mg/l)。
什么是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盐指数在以往的水质监测分析中,亦有被称为化学需氧量的高锰酸钾法。
但是,由于这种方法在规定条件下,水中有机物只能部分被氧化,并不是理论上的需氧量,也不是反映水体中总有机物含量的尺度,因此,用高锰酸盐指数这一术语作为水质的一项指标,以有别于重铬酸钾法的化学需氧量,更符合于客观实际。
以高锰酸钾溶液为氧化剂测得的化学耗氧量,以前称为锰法化学耗氧量。
我国新的环境水质标准中,已把该值改称高锰酸盐指数,而仅将酸性重铬酸钾法测得的值称为化学需氧量。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建议高锰酸钾法仅限于测定地表水、饮用水和生活污水,不适用于工业废水。
按测定溶液的介质不同,分为酸性高锰酸钾法和碱性高锰酸钾法。
因为在碱性条件下高锰酸钾的氧化能力比酸性条件下稍弱,此时不能氧化水中的氯离子,故常用于测定含氯离子浓度较低的水样。
酸性高锰酸钾法适用于氯离子含量不超过300mg/L的水样。
当高锰酸盐指数超过5mg/L时,应少取水样并经稀释后再测定。
在酸性条件下,用高锰酸钾将水样中的还原性物质(有机物和无机物)氧化,反应剩余的KMnO4加入体积准确而过量的草酸钠予以还原。
过量的草酸钠再以KMn04标准溶液回滴,其反应式如下:
此法的最低检出限为0.5mg/L,测定上限为4.5mg/L。
总磷是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正磷酸盐的常用测定方法有3种:
①钒钼磷酸比色法。
此法灵敏度较低,但干扰物质较少。
②钼-锑-钪比色法。
灵敏度高,颜色稳定,重复性好。
③氯化亚锡法。
虽灵敏但稳定性差,受氯离子、硫酸盐等干扰。
水中磷可以元素磷、正磷酸盐、缩合硫酸盐、焦磷酸盐、偏磷酸盐和有机团结合的磷酸盐等形式存在。
其主要来源为生活污水、化肥、有机磷农药及近代洗涤剂所用的磷酸盐增洁剂等。
磷酸盐会干扰水厂中的混凝过程。
水体中的磷是藻类生长需要的一种关键元素,过量磷是造成水体污秽异臭,使湖泊发生富营养化和海湾出现赤潮的主要原因。
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总磷容许值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
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
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要求。
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个项目的标准值。
本标准项目共计75项,其中基本项目31项,以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项,以控制地表水Ⅰ、Ⅱ、Ⅲ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与《海水水质标准》均为水环境质量标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按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类别,近海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对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
GHZB1-1999《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首次发布为1983年,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surfacewater
GB3838-2002
代替GHZB1-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2引用标准
本标准表4和表5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和规范与本标准同效。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类别的,依最高类别功能划分。
4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了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不同功能水域的标准值。
4.1满足地表水各类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基本项目按表1执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07-20批准2000-01-01实施表1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
单位:
mg/L
序号
分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标准值
项目
基本要求
所有水体不应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
a.能形成令人感观不快的沉淀物的物质;
b.令人感官不快的漂浮物,诸如碎片、浮渣、油类等;
c.产生令人不快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
d.对人类、动植物有毒、有害或带来不良生理反应的物质;
e.易滋生令人不快的水生生物的物质。
1
水温(“C)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
1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
6.5~8.5
6~9
3
硫酸盐(以SO4-2计)
≤
250以下
250
250
250
250
4
氯化物(以Cl-计)
≤
250以下
250
250
250
250
5
溶解性铁
≤
0.3以下
0.3
0.5
0.5
1.0
6
总锰
≤
0.1以下
0.1
0.1
0.5
1.0
7
总铜
≤
0.01以下
1.0(渔0.01)
1.0(渔0.01)
1.0
1.0
8
总锌
≤
0.05
1.0(渔0.1)
1.0(渔0.1)
2.0
2.0
9
硝酸盐(以N计)
≤
10以下
10
20
20
25
10
亚硝酸盐(以N计)
≤
0.06
0.1
0.15
1.0
1.0
11
非离子氨
≤
0.02
0.02
0.02
0.2
0.2
12
凯氏氮
≤
0.5
0.5(渔0.05)
1(渔0.05)
2
3
13
总磷(以P计)
≤
0.02
0.1
0.1
0.2
0.2
14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8
10
15
15
溶解氧
≥
饱和率90%
6
5
3
2
16
化学需氧量(CODCr)
≤
15以下
15
20
30
40
17
生化需氧量(BOD5)
≤
3以下
3
4
6
10
18
氟化物(以F-计)
≤
1.0以下
1.0
1.0
1.5
1.5
19
硒(四价)
≤
0.01以下
0.01
0.01
0.02
0.02
20
总砷
≤
0.05
0.05
0.05
0.1
0.1
21
总汞
≤
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22
总镉
≤
0.001
0.005
0.005
0.005
0.01
23
铬(六价)
≤
0.01
0.05
0.05
0.05
0.1
24
总铅
≤
0.01
0.05
0.05
0.05
0.1
25
总氰化物
≤
0.005
0.05(渔0.005)
0.2(渔0.005)
0.2
0.2
26
挥发酚
≤
0.002
0.002
0.005
0.01
0.1
27
石油类
≤
0.05
0.05
0.05
0.5
1.0
2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以下
0.2
0.2
0.3
0.3
29
粪大肠菌群(个/L)
≤
200
1000
2000
5000
10000
30
氨氮
≤
0.5
0.5
0.5
1.0
1.5
31
硫化物
≤
0.05
0.1
0.2
0.5
1.0
4.2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的特定项目按表2执行。
控制地表水Ⅰ、Ⅱ、Ⅲ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的特定项目按表3执行。
5水质评价
5.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选取单项指标,分项进行达标率评价。
5.2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体,应分水期进行达标率评价,所使用数据不应是瞬时一次监测值和全年平均监测值,每一水期数据不少于两个。
5.3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总汞、砷、铅、六价铬、镉十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均应达到100%。
5.4其它各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应达到80%。
表2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单位:
mg/L
序号
分类标准值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1
总磷(以P计)
≤
0.002
0.01
0.025
0.06
0.12
2
总氮
≤
0.04
0.15
0.3
0.7
1.2
3
叶绿素a
≤
0.001
0.004
0.01
0.03
0,065
4
透明度(m)
≥
15
4
2.5
1.5
0.5
表3地表水Ⅰ、Ⅱ、Ⅲ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特定项目标准值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苯并(a)芘
2.8×l0-6
21
六氯苯
0.05
2
甲基汞
1.0×l0-6
22
多氯联苯
8.0×10-6
3
三氯甲烷
0.06
23
2,4-二氯苯酚
0.093
4
四氯化碳
0.003
24
2,4,6-三氯苯酚
0.0012
5
三氯乙烯
0.005
25
五氯酚
0.00028
6
四氯乙烯
0.005
26
硝基苯
0.017
7
三溴甲烷
0.04
27
2,4-二硝基甲苯
0.0003
8
二氯甲烷
0.005
28
酞酸二丁酯
0.003
9
1,2-二氯乙烷
0.005
29
丙烯腈
0.000058
10
1,1,2-三氯乙烷
0.003
30
联苯胺
0.0002
11
1,1-二氯乙烯
0.007
31
滴滴涕
0.001
12
氯乙烯
0.002
32
六六六
0.005
13
六氯丁二烯
0.0006
33
林丹
0.000019
14
苯
0.005
34
对硫磷
0.003
15
甲苯
0.1
35
甲基对硫磷
0.0005
16
乙苯
0.01
36
马拉硫磷
0.005
17
二甲苯
0.5
37
乐果
0.0001
18
氯苯
0.03
38
敌敌畏
0.0001
19
1,2-二氯苯
0.085
39
敌百虫
0.0001
20
1,4-二氯苯
0.005
40
阿特拉津
0.003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1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监督实施。
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水环境质量确定,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6.2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建、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根据流域或水系整体规划,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提出所辖水域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分方案,划分功能类别,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按相应的标准值管理。
6.3排污口所在水域划定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回游通道及混合区外水域使用功能。
6.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7水质监测
7.1监测项目的采样布点及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7.2本标准基本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按表4执行,特定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按表5执行。
表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
序号
基本项目
分析方法
测定下限mg/L
方法来源
1
水温
温度计法
GB13195-91
2
pH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重量法
10
GB11899-89
3
硫酸盐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
GB13196-91
铬酸钡光度法
8
1)
4
氯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10
GB11896-89
硝酸汞滴定法
2.5
1)
5
溶解性铁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3
GB11911-89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0.03
1)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0.02
GB11906-89
6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1
GB11911-89
甲醛肟光度法
0.01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直接法
0.05
GB7475-87
7
总铜
螯合萃取法
0.001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0.010
GB7474-87
2,9-二甲基-1,10-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0.06
GB7473-87
8
总锌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5
GB7472-8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5
GB7475-87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0.02
GB7480-87
9
硝酸盐
紫外分光光度法
0.08
1)
离子色谱法
0.1
1)
续表4
序号
基本项目
分析方法
测定下限mg/L
方法来源
10
亚硝酸盐
分光光度法
0.001
GB7493-87
11
非离子氨
纳氏试剂比色法
0.05
GB7479-87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0.01
GB7481-87
12
凯氏氮
0.2
GB11891-89
13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4
高锰酸盐指数
0.5
GB11892-89
ALIGN="CENTER">15
溶解氧
碘量法
0.2
GB7489-89
电化学探头法
GB11913-89
ALIGN="CENTER">16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5
CB11914-89
库仑法
2
1)
17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2
GB7488-87
ALIGN="CENTER">18
氟化物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0.05
GB7483-87
离子选择电极法
0.05
GB7484-87
离子色谱法
0.02
1)
19
硒(四价)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0.00025
GB11902-89
20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0.007
GB7485-87
ALIGN="CENTER">21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005
GB7468-87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69-87
冷原子荧光法
0.00005
1)
ALIGN="CENTER">22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0.001
GB7475-87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GB7471-87
23
铬(六价)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ALIGN="CENTER">24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直接法
0.2
GB7475-87
螯合萃取法
0.01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GB7470-87
ALIGN="CENTE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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