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重点项目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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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重点项目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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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重点项目清单
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查评要求
1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成立由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检查安委会相关文件、会议纪要。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检查制度有无相关条款。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制度有无相关条款。
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规定。
检查制度有无相关条款;检查制度签发人是否符合要求。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抽查文件批阅情况。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抽查安全分析会记录,查看负责人参加情况。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检查应急预案审批签发情况。
为及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和落实各级责任提供必要的保证。
检查制度有无相关条款。
重大操作、重大作业领导到场情况。
查看制度和记录。
2
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查阅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岗位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查阅制度是否明确;考问各级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是否清楚。
检查是否签订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危险(源)点的控制
逐个审核各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是否齐全完备
全面清查,逐一审核
逐一排查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危险因素是否均已采取有效预控措施,所有安全风险是否可控在控。
逐一检修、技改、工程项目排查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常态机制,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有详细的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2、按照“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内容应包括人员、设备、管理三方面。
3、对较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管理和控制,并制定有效措施。
4、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计划及时整改和消除。
5、每月对事故隐患治理进行总结和分析。
6、定期组织开展危险点(源)辨识、分析控制活动(每年至少2次),建立重大危险点(源)清册,对危险点(源)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危险点(源)控制措施。
7、布置工作时及时组织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和控制活动,分析全面,控制有效。
8、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挂牌管理,登记建档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报地方安全监督部门。
1、查阅隐患排查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整改计划、月度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总结、危险点(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档案、现场作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卡、危险性作业审批表等。
2、查月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查统计表表,查整改措施、资金、责任部门、时限、预案的落实情况。
查每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3、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上报、备案、监控情况。
4、抽查员工对本专业所控制的危险源是否了解掌握,是否了解具体控制措施。
5、查阅各电厂设备消缺情况是否及时。
重点检查:
抽查专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专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设备的主要缺陷以及具体的控制措施,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坚持长期跟踪并制定整改计划。
4
两票三制
1、“双票”制度健全,每月对“双票”进行评价和合格率统计复查,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2、执行“双票”危险点预控措施卡。
3、交接班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三交四清五不接”。
4、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健全,对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专业人员的巡视制定了标准并严格执行。
5、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健全,按照规程和制度定期进行试验,有完整的记录。
1、查阅“双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制度。
2、查阅定期工作记录、设备巡视记录、运行日志、终结的双票。
3、对某项工作从开票、签发、工作许可、实施、结束终结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观察工作票执行是否规范、各种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是否到位。
4、对某项操作从开票、审查到现场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观察操作票执行是否规范。
5、抽考现场作业人员对本作业安全措施和危险因素是否掌握;检查设备巡视是否到位:
采用放置纸条的办法检验设备巡视人员巡视是否到位。
5
外包单位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5.1
资质审查
工程资质审查
1、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要求;
3、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检查发包方记录资料。
重点检查
1、是否存在企业安全资质不满足要求或过期未进行年检。
2、其他审查资料记录是否齐全。
人员持证管理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赋有安全监督责任的相关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培训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特种作业持证等情况。
检查发包方资质审查记录(以安监存档资料为准),现场开展抽查。
1、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要求取证。
2、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取证人。
3、其他资质审查方面存在的不符合项。
用工年龄检查
杜绝超龄人员(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检查发包方管理档案。
1、年龄是否不满足要求。
2、年龄审查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身体状况检查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2、从事电气、热力和机械工作人员,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3、发包方应及时留有承包方员工在本外包(外委)工程前、后的身体健康档案复印件。
检查承包方员工身体健康档案;检查发包方存档资料。
涉及危险性作业的人员是否有身体健康档案资料记录。
5.2
生产工程安全管理
协议签订情况
外包工程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签订合同、技术协议外,必须签订独立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检查发包方管理档案。
1、是否签订独立的安全协议,是否结合项目的安全风险实际情况。
2、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有无遗漏。
承诺书签订情况
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外来施工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
检查发包方的外包(外委)工程及劳务用工管理档案。
是否签订承诺书。
风险抵押金实施情况
外包工程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检查发包方的外包(外委)工程管理档案。
1、是否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违反条款是否进行处罚兑现。
安全员设置情况
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
检查发包方的外包(外委)工程及劳务用工管理档案。
人员设置是否满足要求。
安全教育考试
开工前对承包方员工进行业主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培训,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涉及的作业环境进行针对性的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救护知识培训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确保熟悉并掌握,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其进行合同项目规定工作。
检查发包方的考试记录,现场核查。
1、外包人员教育培训知识是否存在不全面,不具有针对性等情况;
2、是否存在外包人员进行合同外工作的情况
3、是否存在无教育培训、危险因素告知、考试记录或试卷无批改痕迹等情况
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开工前如下内容的交底情况:
1、承包方工作范围及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2、承包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发包方方已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在风险较高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发包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工程范围变更和扩大时,应相应补充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发包方交底记录,现场对工作负责人进行询问。
1、是否存在发包方安全技术交底不全、承包方制定的方案和措施不完善等。
2、是否存在制定的方案和措施未经审查、发包方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不完善等。
交叉作业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承包方安全互保协议及落实情况。
1、是否签订相关协议。
2、协议内容职责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完善等。
工作票管理
1、生产现场外包工程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涉及动火作业,要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3、承包单位要按合同确定的所承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到现场组织管理,并承担现场安全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必须征得发包单位书面同意。
单项工作负责人须征得发包单位的确认。
4、施工作业前,发包单位要会同承包单位对作业区域、周边环境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和确认,无误后签发开工许可。
检查发包方工作票及相关资料。
1、是否按要求办理工作票。
2、工作票班组成员与实际是否一致。
3、工作票是否规范。
4、项目负责人的变更有无书面同意记录。
5、作业区域、周边环境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核查和确认记录是否完整。
5.3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及制度
1、工程参建各方须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有关管理部门、岗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岗位安全责任。
2、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3、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新能源项目结合实际参照)。
检查相关制度及存档资料。
1、是否存在部门和岗位未设立、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不全等情况;
2、是否存在各单位各级负责人、部门、岗位安全职责不明确或缺失,《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方理责任不明确,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或不完善等情况。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成立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控制。
检查相关文件记录。
1、是否存在业主单位、主标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情况。
2、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等情况。
分包管理
1、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严格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其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2、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工程分包审查,建立工程分包管理台账,定期清查,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实施情况,及时清退不合格的工程分包队伍。
检查相关制度及记录资料。
1、有无制订分包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转包与违法分包现象。
2、是否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
3、是否存在业主、监理单位未对工程分包审组织审查、未建立完整分包单位资质台帐货台帐不完整等情况。
安全技术交底
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层次组织交底的具体要求(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单位、参加人员、交底内容、记录格式要求等)。
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业主负责组织,其他的安全技术交底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组织。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新能源项目结合实际参照)。
检查相关制度及记录资料。
1、是否存在业主监理单位未制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交底管理规定模糊,操作性不强等情况。
2、业主有无组织开工前的全面技术交底、有无专门组织特别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单位是否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完整(如交底人员遗漏、未签字、监理未现场见证等)。
隐患排查治理及
工程危险源管理
按照“共同辨识、分级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工程危险源。
1、逐一排查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危险因素是否均已采取有效预控措施,所有安全风险是否可控在控。
2、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登记、建档、监控和治理工作机制,并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
3、各参建单位分别组织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月定期报监理汇总,监理单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辨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控制;
4.项目管理单位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1级),定期将经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危险源表上传公司网站“危险源管理”栏目上,特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报公司审查后落实。
5.对辨识出危险源,要完善现场相关安全措施,并在现场设置危险源标志牌。
检查相关制度及记录资料。
1、逐一排查各施工面安全风险及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风险可控在控。
2、是否按照“共同辨识、分级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工程工程危险源管理机制。
3、是否存在危险源辨识不清或重大遗漏等现象。
4、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是否采取措施,采取的措施与控制表上的要求是否一致;
5、危险源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危险源标志牌或安全警示。
6、大件转运、重大吊装、爆破作业、高排架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是否履行方案审批程序;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存在不到位和违章作业等情况。
7、对辨识出的较大危险源是否及时上传。
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费管理
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由施工单位制定使用方案、监理单位进行审查,项目业主批准后使用。
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监督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费可与工程月度进度款一并支付,需有监理验证认可。
检查相关存档资料。
1、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制度或未建立使用管理机制;
2、专项费用是否经监理单独审核支付;
5.4
作业监督记录检查
违章检查
1、开展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检查,督促承包方及时治理
2、监督检查承包方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等情况。
3、对承包方进行等同管理并纳入考核。
查发包方、承包方记录,现场检查。
1、是否连续3个月未发现违章情况。
2、措施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
3、发包方检查、督促记录缺失或不全。
督查检查
1、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外包工程(项目)视同内部工程和日常业务,对劳务人员教育和管理等同内部员工,对劳务用工承担与内部员工同样的管理责任。
加强现场监管,明确监督责任,增加现场监督人员,增加巡查频次,减少现场监管的真空时段、真空区域,对外来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活动区域应进行有效管控,严格考核管理。
2、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督促其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督;监督承包单位安全投入情况;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用工变化情况。
检查发包方督查记录。
督查检查记录内容不全,现场督促无发现问题的双方签字确认记录等
4
安全事件管理
1、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公司安全事故事件教训吸取情况,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2、对生产区域内的道路平整,沟洞盖板、遮栏、栏杆、护板齐全,梯子、平台护栏、盖板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改。
现场全面核查措施落实情况。
5
特种、危险作业管理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管理要求,建立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定期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检查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及地方监督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抽查人员取证上岗情况;抽查临时用工取证情况。
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有效检验合格证。
选用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特种设备供应资格。
抽查设备取证情况;抽查设备供应商资格。
严格执行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建立各类特殊、危险作业规范、逐步建立现场作业标准如电气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机械作业、有毒有害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泄洪溢流作业标准等。
查阅作业规范资料;危险作业审批表。
6
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
1、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2、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定期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与维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
1、查阅基础技术台帐和检修、维护保
养记录。
2、现场观察特种设备的检验合格证和
运行使用情况。
安全警示标示
1、检查对易走错间隔、误操作引起重大损失的部位设置编号标识和警示提醒。
现场观察
油库、危险品仓库
1、满足安规要求,设备接地良好;电气设备防爆;危险品按照规定存放,领用制度齐全。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观察
设备缺陷、隐患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闭环管理。
2、检查组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隐患
检查缺陷登记、消除记录。
现场检查。
工具管理
1、电气安全绝缘用具按生产配套标准配备齐全,有使用、保管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按规定要求定期试验、有记录可查。
2、安全用具建立有台帐、有试验合格标签,编号齐全,存放符合规定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观察
7
企业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情况
1、检查发电企业落实《要求》的总体情况,电厂开展该项工作、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2、检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有关组织措施、实施细则、整改规划等。
3、针对性地制定了反事故措施;可操作性强,落实到位。
有重点地防范电力生产恶性事故。
核实落实情况,重点现场核查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8
近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落实情况
近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落实情况,特别是国家电投安环〔2016〕474号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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