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2FSSS火检及火检冷却风机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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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2FSSS火检及火检冷却风机技术规范书
招标编号
检索号
37-F1302CB-K02
山东潍坊发电厂二期(2×670MW)工程
FSSS火检及冷却风系统
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人:
山东潍坊发电厂
工程设计单位: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2004年11月
附件1技术规范…………………………………………………………………
附件2供货范围…………………………………………………………………
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附件4交货进度………………………………………………………………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6价格表………………………………………………………………
附件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附件8分包与外购………………………………………………………
附件9大(部)件情况…………………………………………………
附件10罚款条件…………………………………………………………………
附件11差异表…………………………………………………………………
附件12设备质量承诺函……………………………………………………
附件13技术服务承诺函……………………………………………
附件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15投标函(格式)……………………………………………………
附件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17招标文件第一卷有关商务条款的确认(格式)…………………
附件18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的确认(格式)……………………
附件19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0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附件2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格式)…………………………………………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潍坊发电厂二期FSSS火焰检测器及其冷却风系统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有关中国国家GB系列、电力行业DL系列和其它行业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设计及产品;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包括设计、供货、安装和验收指导、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等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名称,并能应招标方要求提供标准、规程和规范全文供审查确认。
1.3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及配套附件、连接件、材料的供货清单。
1.4投标商如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条款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则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
如投标文件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有明显的差异,投标商应在偏差表中列出,并给以充分的说明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投标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明确提出异议,则招标方认为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商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投标商应执行这些要求。
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进行编写。
所有数据的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
投标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包括所有的图纸、样本、说明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手册或资料、相互通讯等,均应使用中文。
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1.8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
合同谈判将以本技术规范书为蓝本,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规范书及签署的技术协议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合同签订后,投标商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设备资料等,并按照工程进度要求随时修正。
1.10本工程采用KKS编码系统。
卖方将根据设计院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完成供货范围设备的KKS编号,设备编号至元件级。
1.11规范书中名词释义:
1.11.1投标商:
指对本规范书设备进行投标的单位;
1.11.2招标方:
指对本规范书设备进行采购的单位。
2工程概况
2.1山东潍坊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两台670MW超临界燃煤凝汽式机组,不堵死再扩建的条件。
计划2004年3月开工,第一台机组2006年12月投入运行,第二台机组2007年10月投入运行。
2.2厂区位置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的中西部,东与烟台市、青岛市接壤,西与东营市、淄博市毗邻,南与日照市、临沂相邻,北临渤海莱州湾。
西距济南市约200km。
潍坊发电厂厂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池街办,潍坊市东南约11km的于家官庄东北部。
胶济铁路从厂址南侧通过,潍坊东站位于厂址西南约2.5km。
厂址北距309国道及济青高速公路约4.5km,南距潍穆公路约1.1km,交通便利。
厂址西南与于家官庄相邻,东与董坊相望,西临李家石门,北与董流村、南潘家庄、官路相望。
电厂位于于家官庄、董坊、南潘庄、董流村之间的空地上,扩建场地地势平坦开阔。
扩建厂区地形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地面标高在79.6~77.6之间,自然坡度为9‰左右,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2.3气象特征值
累年平均气压1014.4hPa
极端最高气温40.2℃
极端最低气温–20.1℃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69%
累年平均降水量620.0mm
累年平均蒸发量1863.9mm
累年平均风速3.0m/s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24.2m/s
累年全年主导风向S,频率15%
累年冬季主导风向S,频率13%
累年夏季主导风向SE,频率18%
累年最多雷暴日数45d
累年最多雾日数40d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24cm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47cm
实测最大风速25m/s
最大覆冰10mm
日照0.1W/cm2(风速0.5m/s)
2.4厂区工程地质
厂址工程地质条件及稳定性良好,不易发生地质灾害,不压覆矿产,不压文物,适合工程建设。
拟建工程场地地形较为平坦,地貌成因类型为残积洪积平原,地貌地形为微倾斜平地。
勘测揭露地形为第四系全新统残积、洪积层及下白垩统青山群安山岩类火山岩。
厂址区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及基岩裂隙水,大气降水为其主要补给来源,蒸发为其主要排泄方式。
勘测期间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一般为1.20~2.50m,相应水位标高75.97~77.93m。
最高地下水位埋深为1.00m左右。
地下水、土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均无腐蚀性。
厂址区场地土类型为中硬~坚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Ⅰ类。
2.5地震烈度
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平均土条件下的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动水平峰值加速度为168.2gal,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8s。
。
2.6燃料
本工程的燃煤为晋中地区贫煤。
每台炉设计煤质耗煤量275.3吨/小时,校核煤种耗煤量289.2吨/小时。
2.7水源
循环水补充水源为潍坊市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的中水,峽山水库水作为中水的应急备用水源。
在正常情况下,循环水的补水全部采用中水;锅炉补给水源利用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的中水;生活水、工业水、消防水取自一期补充水管来水。
2.8污秽等级:
III级。
2.9主设备概况
锅炉制造厂为上海锅炉厂,锅炉为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
燃烧方式采用四角切圆。
主燃料应用晋中地区贫煤。
3系统组成
本期工程每台炉火检部分由16只油火检(16只点火油枪)、48只煤火检构成。
投标方按一体化智能火检探测装置进行报价。
火检冷却风系统两台风机互为备用,启停操作可在DCS操作员站或就地风机控制柜上分别实现。
4技术要求
4.1总的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一份当前国内的用户业绩清单,这些用户所安装的设备从原理上与本工程类似,且应有在两台机组以上可靠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
4.2运行和设计要求
4.2.1投标方提供两套完整的锅炉燃烧器的火焰检测系统及火焰检测器冷却风系统。
4.2.2油燃烧器、煤燃烧器的各火嘴采用“一对一”的火焰检测,该火焰检测系统的智能火检探测装置能够清晰辨别出煤和油燃烧的火焰。
并有可靠的防止“偷看”的措施。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
4.2.3提供的火焰检测器应正确监视各种火焰状态,不发出错误信息。
燃烧器火焰检测回路的灵敏度对低光度有足够的响应,对各种干扰分别进行可靠的逻辑处理,达到正确识别的目的。
火焰检测器的安装位置应能使其相邻的、对面炉膛反射的或相邻火焰的背景干扰处于最小。
4.2.4火焰检测器应具有全电子自检系统,应提供直观的火焰信号,确保不会提供一个虚假的“有火焰或逻辑有火焰”信号。
4.2.5每个燃烧器的火焰检测器应有4~20mA信号输出,以表示火焰的强度。
每个火检器应有“有火焰”和“故障”的输出无源接点2对(接点容量不小于220VAC、3A)以及4~20mA火焰强度信号。
火检系统应能满足自动点火的要求。
4.2.6投标方应提供火焰检测器探头和附件的耐温参数和使用寿命。
4.2.7删除。
4.2.8火焰检测器至火检放大器柜若采用专用电缆。
投标商应提供所有从火焰检测器至机柜的带接插件的预制专用电缆(要求耐高温、阻燃)。
所供火检放大器柜须满足本规范书4.2.12-4.2.20的要求。
4.2.9投标方应提供两台进口冷却风机及电机,每台容量为100%,互为备用,自动切换,并满足每只火焰检测器的冷却风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冷却风机电机要求采用380VAC三相四线制电源,并提供电机的详细技术参数。
4.2.9.1冷却风机效率应≥85%,噪音应≤80dB。
4.2.9.2提供就地冷却风机进出口压力表及联锁用压力及差压开关(进口SOR系
列)、防雨型控制箱及动力柜(露天布置)实现两台冷却风机的启停控制,并能
实现远方(DCS)操作。
每个压力开关只用于一个压力信号(高或低),重要信
号采用三取二。
压力、差压开关(进口)精度应优于1.5级。
4.2.9.3火检冷却风机控制箱具有就地启、停试验按钮,并能还应向DCS提供单
台风机的运行状态、故障、跳闸、电源故障、就地/远方控制方式、压力高或低等
干接点信号。
4.2.9.4火检冷却风机系统应能接受DCS的远方启动、停止指令(干接点)。
压
力(差压)与风机的联锁保护逻辑及二台风机之间的联锁保护逻辑功能在机组DCS
中完成。
4.2.9.5风压出现低低以及运行风机故障时能实现备用风机自动启动,联锁保护
功能设在DCS。
投标方应提供冷却风压力低、低低、滤网差压等有关参数的设定
值。
4.2.9.6投标方应书面提供系统所需冷却风总风量,单火焰检测器所需风量,并
提供火焰检测器安装的具体技术要求。
4.2.10投标方应与锅炉制造商配合负责在锅炉燃烧器上设计火焰检测器的安装
位置及接口,校核火焰检测器相对于燃烧器的有效视角范围,如到现场发现由于
配合不当造成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4.2.11投标方应提供所有接插件与固定安装件。
4.2.12火检放大器柜应能接受两路220VAC(其中一路为UPS电源,另一路为
保安电源),单路电源故障时能自动切换且切换时应保证不发出无火焰信号,避免误动。
4.2.13冷却风机就地动力柜应能接受两路380VAC三相四线电源,单路电源故
障时能自动切换。
4.2.14冷却风机就地控制箱和动力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65。
冷却风机
电动机的绝缘等级至少为F级。
4.2.15火检放大器柜门应有导电式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RFI)能力。
柜
门上不应装任何系统部件,柜颜色由招标方另定。
4.2.16火检放大器柜及冷却风机就地控制箱、动力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
引入的要求。
4.2.17对火检放大器柜内需散热的电源装置,应提供排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
4.2.18火检放大器柜及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
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
4.2.19火检放大器柜及冷却风机就地控制箱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
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4.2.20火检放大器柜及冷却风机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
槽均应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
4规范和标准
ANSI/NFPA70国家电器规范
ANSI/NFPA8502多燃烧器锅炉炉膛防内爆/外爆标准
UL44橡胶导线、电缆的安全标准
ANSI/NFPAICS4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端子排
ANSI/NFPAICS6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外壳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1台机组所需。
1.4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2供货范围
2.1供方提供的设备包括(单台)
投标商应根据其FSSS火焰检测器及其冷却风系统的经验,结合本工程的体情况做出设计方案,并在报价书中详细列明所提供的各类火焰检测器、专用电缆、接头、火检放大器、火检冷却风系统(火检风机、就地控制箱、压力开关、过滤器、换向板、冷却风导管等)等全套设备的数量、产地及单项价格。
投标商应为本工程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每台炉备用6套火焰检测器(油2套、煤4套),共12套)、设备安装及运行维护的专用工具、消耗材料,并为本期工程两台炉提供一套火焰检测器编程专用设备及相应的编程软件,并随投标书提出详细清单供招标方认可。
2.2详细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注:
供方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2.3进口件清单(至少,但不限于)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5
2.4备品备件:
随机备品备件(两台合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注:
供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2.5专用工具(两台合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注:
供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供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
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
在合同签定后1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供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1套,电子版2套。
1.8供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6套(设计院、电厂各3套),电子文件2套(设计院、电厂各1套)。
1.9供方应对需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10供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潍坊发电厂二期工程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供方在投标阶段中提供下列资料:
(但不限于此)
2.1.1提供足够的资料说明投标商有能力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完成规范书规定的供货和设计要求。
2.1.2对所建议的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进行说明和样本插图介绍。
2.1.3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控制系统图;
2.1.4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在燃烧器上的开孔资料;
2.1.5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的电源要求;
2.1.6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控制系统设备的样本;
2.1.7投标商的业绩表;
2.1.8供货清单、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2.1.9冷却风机安装图、冷却风管道布置图等。
2.2供方在签订的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2.2.1投标商应在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2周内提供以下资料2套(注明“潍坊发电厂二期专用”和“正式资料”);同时向设计院提供CAD(AutoCAD2002版)图和WORD97文字资料软盘。
不限于此:
2.2.2完整的施工安装图纸,包括:
—所供盘、箱、柜外形图、端子排出线图。
—电气控制原理及安装接线图。
—供货设备清单及必要的说明书。
—FSSS火焰检测器系统在燃烧器上的开孔资料;
—电源要求。
—控制台内接线展开图
—电缆、引线敷设图及安装图
—火检冷却风系统安装图
—设计、制造标准
2.2.3系统设计计算书
2.2.4安装、调试、维护说明书、手册
设计院在收到投标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图纸后,结合锅炉厂的要求及电站总体设计对其提出看法和意见,投标商应积极配合解决好所提的问题,确保双方设计达到最优方案。
2.3供方在开始制造之日以前,向需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2.4供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套,前期提供给需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2.5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6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2.6.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6.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6.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6.4供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检修专用工具清单。
2.7供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
2.7.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7.1.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7.1.2制造、检验记录;
2.7.1.3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2.7.1.4性能试验报告;
2.7.1.5电气试验报告。
2.7.1.6供方要求的其他记录、试验报告和证件
2.7.2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7.3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附件4交货进度
1工程形象进度:
本工程计划2004年3月开工,第一台机组2006年12月投入运行,第二台机组2007年10月日投入运行。
2设备的交货顺序及进度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重量
#机组
交货时间
#机组
交货时间
1
2
3
4
5
6
7
附件5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1.2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报告。
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处理方案应经需方认可。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
供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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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02FSSS 冷却 风机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