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长海医院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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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长海医院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2012年,院团委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创新形式、浓厚氛围,搭建平台、服务青年,激发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本领过硬、综合素质全面、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才俊,有力推进了以医教研为中心的各项建设健康、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医教研各项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优异的成绩推进军事特色鲜明国际化创新型医院建设,根据学校政治部通知要求和院团委年度工作安排,院团委将开展评选“长海青年十佳新锐”和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长海青年十佳新锐”评选活动
“长海青年十佳新锐”是综合性评选,每年组织一次,旨在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各个岗位、各类身份、各条战线的青年典型苗子,使广大团员青年学有样板、赶有目标;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医院青年典型后备库,为培树全国、军队和上海市的先进青年典型奠定基础。
(一)参评范围:
主要在青年医生、护士、技(药)师、后勤员工和学员中进行评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在医院工作满2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由各党总支在征求基层党支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
中医系党委推荐青年医生、护士、学员分别至少1名,内科片、外科一片、外科二片、专科片党总支分别推荐青年医生、护士至少1名,辅诊片党总支青年技(药)师至少3名,院务部党总支推荐后勤岗位青年员工至少3名,学员大队党总支推荐学员至少3名。
院团委汇总整理候选人上报的材料后,将组建专家评委会对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运用:
医院团委对“长海青年十佳新锐”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在各类新闻媒介上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召开“长海青年十佳新锐”座谈会;作为院团委推荐军队和上海市各类评比表彰的青年典型的优先对象,积极向医院机关其它部门推优。
二、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表彰活动
院团委为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意识,将依托各种评先推优平台,积极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比赶超的浓厚氛围。
院团委要在“五四”表彰大会上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进一步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注:
由各团支部民主提名,中医系党委和各党总支推荐上报。
具体分配指标和入选条件见附表)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学习成才活动深入开展,促进青年奋发成才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努力把评选活动转化为举贤纳才、激励成才的过程,使广大团员青年在评选过程中经受教育、得到提高。
(二)严格把关,认真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参照评选条件,进行全面衡量,注重群众评议,广泛听取意见,扎实做好考核把关工作,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周密组织,按时上报。
各单位要参照入选条件和方法,认真研究,严格组织推选。
4月18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A4开,一式三份)、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报院团委;推荐(审批)表请在长海医院网站上下载。
附件:
1.“五四”评比表彰入选条件
2.吴孟超式优秀青年、学习成才先进单位和标兵个人评选办法
3.先进团支部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所有推荐(审批)表格附后)
共青团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先进团支部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推荐学校表彰
医院表彰
先进
团支部
优秀
团干部
优秀
团员
五四“红旗”团支部
先进
团支部
优秀
团干部
优秀
团员
内
科
片
--
1
2
1
1
1
3
外
一
片
1
1
2
--
1
1
3
外
二
片
--
1
2
1
1
1
3
专
科
片
1
1
2
--
1
1
3
门、急
辅诊片
--
1
3
--
1
2
4
中
医
系
1
1
1
--
1
1
2
院务部(含后保中心)
--
1
1
--
1
1
2
学员
大队
--
1
1
1
1
2
2
附件2
“五四”评比表彰入选条件
参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政治信仰坚定,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思想品德高尚;岗位技能过硬,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敢于攻坚创新;服务质量和效率较高,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群众基础好。
一、“长海青年十佳新锐”入选条件:
1、医教研系列:
在医疗、教学一线工作成绩突出,曾被评为“十佳优秀临床医师”、“优秀文职人员”、“优秀教师”等(含)以上荣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国家自然基金1项或发表核心期刊文章2篇以上。
2、护理系列:
热爱临床护理事业,工作勤奋扎实,服务病人诚恳,病人满意度高。
曾获得学校(含)以上组织的护理技能比武三等奖以上,被评为“感动长海”十佳优秀护士、“十佳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爱心天使”等荣誉,在护理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
3、辅诊系列:
在医技、药械等辅诊岗位工作突出、成绩明显,曾2次(含)以上获得嘉奖荣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在基金申报、国家专利和新技术、新业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后勤员工:
在本职岗位上能苦练本领、积极创新,工作扎实,服务态度热情、文明礼貌,主动周到、形象良好,无纠纷、无投诉,服务临床一线主动深入,质量好、效率高,机关和科室反映好;曾在学校、医院组织的后勤技能比武中取得突出成绩,曾被评为“十佳后勤职工”、“先进工作者”或2次(含)获得嘉奖以上荣誉。
5、学员:
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10名,曾获各类奖学金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次(含)以上;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各类期刊发表研讨文章2篇(含)以上。
二、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入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完成各项任务出色,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注:
五四“红旗”团支部要建设示范好,曾被评为总后、学校和医院评为先进团支部2次以上。
)
2、优秀团干部:
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团的工作,热心服务青年,注重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表率作用明显,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
3、优秀团员:
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圆满完成任务,突击作用明显。
附件3
吴孟超式优秀青年、学习成才先进单位和标兵个人评选办法
根据学校2013年青年工作要点和通知要求,校团委将在“五四”期间开展评选表彰吴孟超式优秀青年、学习成才先进单位和标兵个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方式
第一步,基层推荐。
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研究,严格组织推选,经过民主评议后团支部向党支部提名,党支部向党总支推荐,党总支审核批准后报院团委,每个奖励项目各党总支只能申报1个(名)。
第二步,材料评审。
院团委汇总整理候选人上报的材料后进行评审,经政治部领导审批、院党委备案后报校团委。
(注:
校团委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听取候选人现场汇报(4分钟PPT和1500字事迹材料),在学校“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
2、评选推荐条件
学习成才先进单位,主要在各科室和学员大队中进行评选,孟超式优秀青年和学习成才标兵个人,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5月4日以后出生),曾被评选过学习成才标兵个人的不再参加评选,但可参加吴孟超式优秀青年评选。
(一)学习成才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党支部常议常抓,学习成才活动和人才培养有计划、有制度,活动经常,保障有力。
2、人才群体全面过硬。
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觉做勤学奋进的楷模;官兵学习氛围浓厚,成才意识强烈,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提高快,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在各类评比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单位建设进步明显。
学习成才活动与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各项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能够出色完成医教研各项任务,近三年内曾获得基层建设标兵单位。
(二)吴孟超式优秀青年和学习成才标兵个人的基本条件
1、基本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
爱党信党,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品德高尚。
带头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引领行业风尚,无私回报社会,群众基础好。
(3)岗位技能过硬。
专业能力突出,自觉掌握适应新军事变革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对事业孜孜以求,永不满足。
(4)创新能力突出。
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攀科技高峰,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2、准入条件:
(1)学员:
成绩在本专业前5名以内,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中取得明显成绩,被评为优秀学员2次以上(含)。
(2)教员:
曾获得学校A级优秀教员或“最受学员欢迎的老师”以上(含)荣誉或在校级以上的教学竞赛评比中获奖,得省部级以上(含)教学成果奖或者以前五完成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医师:
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含)奖励或以前三完成人获部级三等奖,在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教学和新技术、新业务、新疗法开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护士:
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护士以上(含)荣誉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护理技能竞赛、护理教学、护理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辅诊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奖励,在临床教学和新技术、新业务、新疗法开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科研人员:
曾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5分以上(含)的论文,在基金申请、成果申报、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管理干部:
曾被评为学校“优秀机关参谋”或“基层之星”以上(含)荣誉,在调查研究、决策建议、出台新制度和新办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8)后勤人员:
本职工作业绩突出,曾在学校以上(含)级别的各类评比中取得突出成绩。
参评吴孟超式优秀青年(学员除外),除达到上述标准外,须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含以上)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含以上),教员须曾获得“最受学员欢迎的老师”以上(含)荣誉或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含)教学成果奖;医师须以前五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含)奖励;护士和辅诊人员须以前五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奖励;科研人员须曾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10分以上(含)的论文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总分超过50分(含);管理干部须曾以前三完成人获得学校十佳调查研究或者十佳决策建议。
附件4
“长海青年十佳新锐”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入党(团)时间
学历
身份
类型
部职别
职称
主要成绩和荣誉
详细事迹材料附后(1000字左右)
所在单
位团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
位党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总支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院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审批)表
团支部名称
团员总数
书记
何时受过何种表彰
主要成绩
详细事迹材料附后(1500字左右)
所在单位党支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
总
支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院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先进团支部推荐(审批)表
团支部
名称
团员总数
书记
何时受过何种表彰
主要成绩
详细事迹材料附后(1500字左右)
所在单位党支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
总
支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院
团
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优秀团干部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部职别
团内
任职
主要成绩和荣誉
详细事迹材料附后(1000字左右)
所在单位团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
位党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院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8
优秀团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团内
任职
部职别
主要成绩和荣誉
详细事迹材料附后(1000字左右)
所在单位团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
位党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院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9
校先进团支部推进(审批)表
团支部
名称
团员
总数
书记
主要荣誉
简要事迹附后(500字左右)
所在单位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党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0
校优秀团干部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部职别
团内
任职
主要成绩和荣誉
事迹材料附后(1000字左右)
所在单
位团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
位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校优秀团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部职别
团内
任职
主要成绩和荣誉
详细事迹材料附后(1000字左右)
所在单
位团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
位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2
吴孟超式优秀青年推荐(审批)表
姓名
部职别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伍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学历
学位
职称
何时
受过
何种
奖励
简
要
事
迹
300字,另附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和4分钟汇报PPT,表格内填写文字的字体为四号仿宋。
推荐
单位
团组
织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党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政治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3
校学习成才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何时
受过
何种
奖励
简
要
事
迹
主要为近三年的工作及成绩,300字,另附1000字详细事迹材料。
表格内填写文字的字体为四号仿宋。
推荐
单位
团组
织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党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政治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4
校学习成才标兵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部职别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伍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学历
学位
职称
何时
受过
何种
奖励
简
要
事
迹
300字,另附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和4分钟汇报PPT,表格内填写文字的字体为四号仿宋。
推荐
单位
团组
织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党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校政治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5
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证明材料请用A4纸复印。
2、请列好证明材料清单,格式如下:
***单位***同志证明材料(宋体,二号,居中对齐)
(1)***
(2)***
……(仿宋3号,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
3、请按清单所列顺序装订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优秀共产党员、三等功等);
(3)入选的人才计划(学校优秀青年学者、学习成才标兵,上海市晨光、曙光、浦江学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计划、总后三星人才等);
(4)发表的SCI论文的首页;
(5)获得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证书;
(6)主编、参编的专著和教材的封面、封底和作者页;
(7)申请专利的批文;
(8)入选学会委员(含主委、副主委、委员、不含会员)的聘书;
(9)本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附件16
第五届校学习成才先进单位(标兵个人)
候选集体(个人)事迹材料
XXX单位(同志)事迹介绍(宋体2号)
…………………………………………………………………………………………………………………………………………………………………………………………………………………。
(仿宋3号,1.5倍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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