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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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
富阳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
自查自评报告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关系到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
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是我国21世纪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是提升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是着力改善民生,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具体体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是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建设教育强市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富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争创教育现代化县(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统筹安排,务实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育公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软实力;大力新建改建校舍充实装备,强化办学硬实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改进行业作风;关注困难弱势群体,落实利民惠民政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现将富阳市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富阳市域面积1831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13个镇6个乡,276个行政村,23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72万,其中户籍人口65万。
2013年,实现生产总值571亿元,比上年增长9%;财政总收入83.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6.4亿元,分别增长6%和10.4%。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6.9亿元,增长2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8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380元,教育经费投入15.8292亿元,比上年增长9.86%,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30.04%。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42所。
其中:
幼儿园74所,小学42所,初级中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普通高级中学6所(其中民办1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
在校学生109660人,其中:
幼儿23928人,小学生44462人,初中学生19902人,高中学生12811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约8272人,盲、聋哑学生285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4928人。
全市在编公办教职工6626人。
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为99%,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在100%,“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7.09%,初升高比例为99.91%,优质高中招生比例达到92.43%,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含中专、技校)的招生比例基本均衡。
富阳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事业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先后获得“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全国教育督导先进市”、“浙江省教育强市”、“杭州市学前教育先进市”等称号。
2、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的通知》(浙教督室[2012]2号)和《中共富阳市委、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富委[2011]43号)要求,富阳市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创建工作,对照评估标准,在41项三级指标中,我市达标的指标有37项,基本达标的指标有4项(指标23、25、26、29),自评分为960。
改革创新项目自评加分20分。
(1)优先发展
1.经费保障
依法保障经费投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财政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富阳市地方教育附加统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2011-2013年教育经费做到了“三个增长”。
近三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数及占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分别为:
2011年13.6亿元、占比29%,2012年14.4亿元、占比30%,2013年15.8亿元、占比30.04%。
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数分别为:
2011年6.58亿,2012年6.43亿,2013年7.65亿。
近三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年提高。
201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为:
小学11689元、初中14762元、普高15853元、职高14486元,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
小学801元、初中993元、普高1104元、职高1402元。
近三年我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分别为28623、3647、3845万元,严格按照10%的比例提取教育资金,直接用于教育。
学校建设和维修、设备更新与添置、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项经费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
2.教师保障
全市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在编教师6626人,占核定编制6796人的97.5%,无1年以上长期代课教师;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每个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均配有专职教师。
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2013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为72211元,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70385元,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县级财政按教师工资总额的3%列支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近三年数据为:
2011年1610万元,2012年1590万元,2013年1505万元。
建有富阳市级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等制度,且能按规定组织完成5年一个周期每个教师360课时的培训任务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从2011年7月到目前,已超额完成年均培训任务,成效显著,2012年被杭州市教育局评为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3.资源保障
我市单独制定了与城乡建设规划相匹配的《富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0-2020)》,建立了完善的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统筹安排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并依规划和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
积极开展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
2011-2014年富阳市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标准化学校省级评估的合计有59所,通过率为95.2%。
全市现有全日制民办学校2所。
政府在积极鼓励支持的同时,还建立有办学行为、经费投入、师资保障等民办学校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措施,使民办学校能健康、稳定地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
建立了全市学校(幼儿园)完整的建筑安全档案;实施了对学校定期安全检查和按规定拨付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2011年2369万元、2012年2985万元、2013年2991万元),从而确保校址、校园建筑达到安全标准。
(2)育人为本
4.教学安排
对照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规范办学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学校严格开齐开足课程,切实保障音体美、实验课等相关课程的开设,按规定设置开发开设选修课,严格按教学进度组织教学。
不定时组织各类检查活动,以确保相关刚性要求的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精神,出台了《富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六个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建立“减负”督查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规范办学的专项检查和“减负”专项督查。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教师和学校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建立市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期和学年德育工作意见,召开全市德育工作会议;教育局各科室、德育指导小组、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小组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市心理辅导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各乡镇中心校都配有心理辅导室和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争取团市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综治办等部门讲师团的工作支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减少青少年犯罪。
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展体育大课间和跑操活动,确保在校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面加大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管理与投入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运动与“2+1”文体工程活动,不断发展本市中小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提高身高体重比与肺活量等形态、机能的相关指标,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开展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工作评估,确保每所学校有自己的体育、艺术特色项目。
5.办学秩序
一直以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断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现象。
2012年起,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零择校,不收费”的招生政策,同时,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改革,将省一级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的50%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以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还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场咨询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高中招生政策,做到政策公开,秩序规范。
积极做好教育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富阳教育信息网和富阳日报上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建有教育政策、招生政策、重大教育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制度。
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校务公开栏,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查阅。
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招生、收费、招聘教师、未来基金发放等,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操作,公开、公正、透明。
富阳市人民政府建有“富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督学2名,兼职督学7名。
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全市分成8个督学责任区,共聘请42名兼职督学。
全市所有学校都有责任督学公示牌,开展督学工作。
6.教育环境
我市建立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充分利用教育宣传资源,加强对重大题材、创新举措、素质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围绕“减负”,强化体艺活动报道。
二是凝聚合力,增强教育舆论引导。
根据我市探索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家校携手、社会协同”的素质教育推进制度,以学校发展性评价为引领,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给学校排队,积极主动报道素质教育推进工作,注重素质教育普及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
三是加大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为重点,从减负、素质教育、体艺文化、学校文化和特色建设等方面侧面,抓住亮点进行宣传,突出我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具有良好的素质教育舆论导向,利用学校等平台广泛宣传,并建立富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验基地。
素质教育成为社会共识,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育人合力。
学校紧紧依托家庭和社会的力量支持配合,积极创建家长学校,教育局联动各部门和乡镇关工委开班假日爱心学校;家长指导委员会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举办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班。
(3)促进公平
7.义务教育均衡
2014年上半年,我市已经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市省级验收,城乡中小学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全市42所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为801.41元,差异系数为0.41;生均图书34.22册,差异系数为0.5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2110元,差异系数为0.45。
全市小学的三项综合差异系数为0.46。
全市初中16所,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为992.66元,差异系数为0.43;生均图书35.67册,差异系数为0.28;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2340元,差异系数为0.45。
全市初中的三项综合差异系数为0.39。
全市小学八项指标差异系数为0.46,初中为0.32。
建立富阳市名校集团(城乡互助共同体)学校互助制度,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
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富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义务教育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实行农村教师农教津贴制度,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
2014学年小学班级班额控制在35人以下的比例为51.67%,控制在45人以下的比例为75.43%。
2014学年初中班级班额控制在40人以下的比例为56.66%,控制在50人以下的比例为91.65%。
从2014年秋季开始,严格控制小学、初中班额,加快城区中小学学校建设,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
2012年起,我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零择校,不收费”的招生政策,不断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现象。
一是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核定班额,计划招生;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利用资源,适度照顾”的原则,采取“分类报名,按序录取”的方法进行招生。
二是明确了照顾就近入学的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要求各小学在满足学区内学生入学需求,并不突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资源,解决父(母)已在城区购置产权住房、或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或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等符合照顾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凡是父(母)在富阳城区有产权住房的非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城区公办初中的电脑派位安排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
三是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
8.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镇(乡)中心幼儿园建有等级幼儿园率达100%,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在园儿童总数的比例达到90%;学前教育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6%。
各高中学校按规定多形式开设选修课程,确保学生完成.完成了学习的自主选课要求;实验中学已通过普通高中省级特色示范学校认定,富阳市二中、新登中学、场口中学也已向省教育厅申报。
我市制定了《富阳市“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富阳市“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规划的若干意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纳入杭州市的统筹规划。
到2013年底,我市3所中等职业学校均为浙江省级重点学校,其中富阳市职高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全国1000所)建设单位、浙江省一级重点职高,城镇职高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浙江省一级重点职高、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富春职高为浙江省二级重点职高。
2014年,我市完成中职教育资源整合。
浙江电大富阳学院和富阳市职业高级中学组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富阳学院”,富阳市城镇职业高级中学和富阳市富春职业高级中学组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富阳市职业教育中心”。
富阳市积极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建立了以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校为骨干、社区(村)的市民学校(村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培训网络,实现全市社区教育培训网络全覆盖,标准化率达到100%,并以社区教育网络为平台,广泛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年培训社区居民达149000余人;形成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学校、社区市民(村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纵向互动网络,中心镇成人学校均建成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标准化率达100%,各成校有序开展职工技能、农民素质等各类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和职工人数210000余人,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学习需要。
2013年被评为浙江省示范社区教育实验区。
2011-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完成率均达到100%;高中教育毛入学率为104.45%,高中教育完成率为96.95%。
从2011年起,富阳市开展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有12806人报名参加培训,经审核认定,已办理毕业证书10677人,正在培训861人。
其中,2011年,全市有5275人参训,毕业4357人,占常住人口(65.6万)的0.66%;2012年,全市新招收学员4538人,毕业4356人,真全市常住人口的0.66%%;2013年,全市有2132名参训,毕业1964人,占常住人口的0.30%。
9.弱势群体教育保障
我市建有较为完善的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体系,资助对象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直至高等教育,对民办教育学生也实行一视同仁的资助政策。
2011-2013年,学前幼儿享受保育费减免814人次,资助金额45.99万元。
义务教育段政府助学工作主要通过“爱心营养餐工程”实现,2011-2013年,我市有15612人次享受“爱心营养餐”,经费达467.8万元。
其中:
2011年5935人次,金额为104.9万元;2012年7723人次,金额为289.61万元;2013年1954人次,金额为73.29万元。
从2012年春季开始,“爱心营养餐”标准从350元/年提高到750元/年。
我市普高学生每年约有13500人左右,享受国家助学金是1086人,已达到省资助指标8%,三年助学金金额452.15万元;享受教育券2300人次,教育券金额272.83万元。
职高困难生资助面达到15%,免学费人数为29048人次,资助金额为2945.03万元。
享受国家助学金30079人次,金额为2258.4万元;享受政府奖学金1053人次,金额为105.3万元。
除了政府性助学,还有社会捐资助学,如“未来基金(2003年由蒋敏德先生捐资1000万元设立)”,2012-2013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82人,发放助学金128.8万元,“合作银行阳光成才基金(2010年由富阳市农村合作银行捐资1000万元设立)”2012-2013年助学及奖励1058名中小学生,共发放奖(助)学金155.9万元。
我市一直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据2013/2014学年教育年报统计,目前,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14928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11814人,在初中就读的3114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3.19%。
这些在公办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本地学生同样的教育。
2005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先后独立设置共10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与本地孩子享受同等待遇。
我市设有一所公办培智学校——富阳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九年一贯制的寄宿制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22.9亩,设施先进完备。
目前,学校有一、二、三、四、八、九共6个年级6个教学班,47名智障学生。
下设4个辅读点,均建有资源教室。
2011年起,为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启动了上门助学行动,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法帮助学习。
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已达到97.09%。
2013年全市共拨付特教经费691万元,切实做好了经费保障。
针对学困生和行为偏差的学生,我市建立了德育导师工作制度,各校结合实际,除开展常规的德育导师制度外,还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帮扶制度,如场口中学的“千里马训练营”帮扶制度,富阳二中的党员结对家访制度,新登中学的学困生辅导制度等,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4)提高质量
10.建立评价机制
我市建有科学合理完善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制定并落实了《富阳市中小学生基础性评价方案》和《富阳市中学生学业评价制度》,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各种符合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评价制度和条例,以求达到科学全面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建有师德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机制;各学校建有包括师德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机制,实现教师评价与聘任、职称评审、评先、绩效工资紧密挂钩。
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富教〔2010〕51号)文件,制定了《富阳市中小学(2011——2015年)规范性办学水平评价标准》,对学校办学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以规范要求引领学校发展。
不断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
全市学校(幼儿园)已完成第一轮(2011-2013)三年发展规划的评估,2014年启动并完成了第二轮(2014-2016)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
11.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我市每年均对全市中小学开展身体素质测试,有效地遏制了学生体质下降的趋势。
各中小学都能重视、规范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杭州市《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按要求配备好专职体育教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不断提高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科学、合理、有效的开展体育大课间和跑操活动,确保在校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面加大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管理与投入力度,广泛、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运动与“2+1”文体工程活动,不断发展本市中小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提高身高体重比与肺活量等形态、机能的相关指标,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2013年,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为95.5%。
2011——2013年富阳市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基本在99%以上,A等率达到27%以上;近三年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我市被测试学校总名次居全省前列,2011年第10名,2012年第19名。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秉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重视学生的技能培养,通过强化技能教学、组织师生技能大赛、推进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等途径,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采取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开拓就业市场、搭建推介平台等措施,着力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2013年中职学生“双证”取得率为99.1%,一次就业率为98.6%,对口就业率为80.6%。
12.平安校园
富阳市教育局和全市各校(园)均建立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校园安全制度,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三防”覆盖率100%;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到位,操作规范;每年与各校(园)签订安全责任状。
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校园内严重刑事案件。
(5)改革创新
我市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深化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积极扩大教育开放等方面,方法新、效果好,成效显著,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极大地提升了富阳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第一技能”全国推广。
《中国教育报》职教周刊版刊出《给学生受用一生的“第一技能”》一文,从概念、做法、意义等方面对我市城镇职高的“第一技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认为通过推行跑操、7S管理、职业素养实践周、职业素养课等措施实现了以德促业铺平成长路。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督学方展画在文后进行点评。
他认为城镇职高“第一技能”贴近学生的实际,使德育走向务实,凸显了品行习惯培养的常态化,这种教育方式十分适合中职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中职德育的规律。
全国各地的多所职业学校纷纷与该校联系取经,到该校实地考察。
二是新劳动教育倍受肯定。
富春七小坚持以“新劳动教育”为学校的办学特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民教育》《环境教育》《浙江教育报》《杭州日报》等报刊杂志纷纷报道了该校的“新劳动教育”,该校校长章振乐还应邀参加第二届环境教育年会暨环境文化教育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并作了《新劳动教育:
让儿童生命更灿烂》的主题演讲。
富春七小开展了基于“新劳动教育”的学科课程和综合课程,成功尝试了一系列的跨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在劳动教育中渗透情感教育、挫折教育和理财教育等,并将该校的“开心农场”与中国农历节气相结合,让学生经历一个涉及唐诗宋词、农历、绘画、书法、民风民俗等内容的综合性学习过程,为育人模式转变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
3、创建工作的措施与成效
(一)顶层设计,督查落实,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创建工作
1.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科学方案。
2011年9月,通过调研和论证,富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富阳市市委、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富委[2011]43号),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完成创建工作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要求各单位部局按照创建方案,认真领会精神,层层落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2.建立创建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富阳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教师节”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争取在2014年创建成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
会后,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教育局。
同时,落实创建责任追究制,建立创建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指导与督促,注重落实与反馈,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并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和推进会,组织研究分析目前富阳教育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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