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考核测评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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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考核测评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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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考核测评汇总表
江西省直机关第八届文明单位考核测评汇总表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考评内容界定及评分标准
各单位测评得分情况
一九五队
二二三队
二二四队
二二六队
二二七队
综合大队
地勘院
测绘大队
中煤集团
华昌基建
华昌宾馆
中煤宾馆
组织领导有力
创建工作扎实
(总分30分)
1、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中心组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撰写读书笔记,每年至少有1名班子成员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在省级刊物发表;单位领导班子中当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
查看中心组学习安排、记录,查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刊载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中心组学习每少一天扣1分,扣完10分为止;班子成员每少一人读书笔记扣2分;没有刊载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的扣2分;当年领导班子中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取消评选资格。
2、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办事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党委(党组)每年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少于两次。
4
查看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本,发文情况、年度预算、经费开支情况
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本上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的记录,少1次扣1分。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扣1分;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扣2分。
3、创建工作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创建目标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表彰。
4
查阅相关文件
没有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的扣2分;创建工作没有列入年度考核的扣2分。
4、在直属单位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符合条件的直属单位90%以上开展了文明创建工作,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人员、有经费。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处室、班组等基层创评活动,制定并落实创建工作奖励措施。
4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
符合条件的直属单位创建覆盖率未达90%的扣1分,低于50%的扣1.5分;未制定创建工作责任制的扣0.5分;未开展文明处室(班组)评选的扣1分。
5、积极响应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工委2011年组织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积极配合所在地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组织开展了志愿者服务、拥军优属等各项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社会公众形象好。
5
查阅活动资料、图片,相关报道和总结材料。
未组织开展“三创三提”主题实践活动的扣2分;未开展废旧电池回收活动的扣0.5分;配合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落实、任务没完成的扣2分;受到社会公众投诉的扣0.5分。
6、注重宣传信息工作,每年至少向江西文明网、江西机关党建网报送创建工作信息2条。
有创建活动荣誉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齐全、规范。
3
查看相关网页,查看荣誉室,查阅工作档案资料。
按照工作部署,未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扣1分;未设荣誉室的扣1分;创建工作档案整理不齐全、不规范的扣1分。
思想教育深入
道德风尚良好
(总分20分)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等经常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能够较好地运用党校、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教育阵地,经常性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效果好。
按照要求完成了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5
听情况介绍,查阅活动计划,相关图片、资料;党报党刊征订情况听取省直工委宣传部意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无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的扣3分;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2分。
2、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了“五好”先进党支部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创先争优蔚然成风。
5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未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的扣5分
3、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网络、刊物等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活动,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等创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好市民、在单位上做好职工、在家庭做好成员。
4
听情况介绍,走访干部职工。
未开设《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专栏的扣2分;干部职工有道德缺失行为投诉的扣2分。
4、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
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没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扣4分。
5、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杜绝不守信用行为。
制定了诚信建设的相关措施,形成了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风尚,社会反映好。
2
听情况介绍,走访干部职工
未进行诚信建设教育的扣1分;受到不诚信举报投诉的扣1分。
学习风气浓厚
文体卫健康发展(总分10分)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方案、有经费、有活动,注重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4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未做到“四有”的扣2分;党员全年参加教育培训未达24学时的扣2分。
2、文化体育设施(如图书阅览室、健身娱乐室等)健全完善,管理规范。
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干部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高度重视和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或参加了省直机关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
4
查阅相关资料;
文体设施不健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扣1分;全年未开展文体活动的扣1分;无故未开展和参加省直机关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的扣2分;
3、结合单位实际注重提高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关怀机制。
2
查阅工作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未建立干部职工健康档案的扣1分;未建立心理健康关怀机制的扣1分。
加强民主管理
严格遵纪守法
(总分15分)
1、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就涉及干部职工切实利益或单位重大改革等事项能够主动征求和听取工青妇群团组织意见,较好地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积极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每年至少为干部职工办好事、实事1—2件。
4
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工青妇群团组织意见,走访干部职工
没有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的扣2分;未征求和听取工青妇组织意见导致劳动人事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的扣1分。
未落实办实事好事的扣1分
2、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和窗口服务的单位,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践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等制度,建立受理投诉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正确处理投诉。
2
查看单位网站、公告栏及相关文件制度,适时进行明查暗访
未落实公开承诺制的扣1分;未设立投诉受理机构或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电话无人接听成摆设的扣1分。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与水平,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普遍较高。
4
听取法制宣传教育部门意见
未制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扣2分,未完成普法宣传资料征订任务的扣2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成效明显。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年单位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单位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
听取情况介绍和综治部门意见
综治先进单位得5分;综治达标单位得3分;综治工作不达标取消申报资格。
内外环境优美
环保工作达标(总分10分)
1、为干部职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全面实现了工作和生活区环境的绿化、亮化、美化。
办公楼院、宿舍庭院有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识。
单位院内、职工宿舍楼院无违章搭建,车辆摆放整齐有序,
5
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没有实现绿化、亮化、美化的扣2分;楼院管理无序、有违章搭建的扣1分;环境卫生差,没有专人保洁的扣1分;未设禁烟标识的扣1分。
2、节能降耗排污工作全面达标。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
5
查阅相关资料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节能未达标扣2分;排污未达标的扣2分;未落实责任制的扣1分。
业务水平领先
工作业绩显著
(总分15分)
1、生产经营单位主营业务指标位于全省同行业同比前列,人均收入有增长;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科技服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同比领先水平;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廉洁高效、在上级目标考核或测评体系中成绩显著。
10
查阅相关数据,听情况介绍,走访群众
主营业务指标同比落后,人均收入负增长的扣10分;服务性单位遭群众投诉举报的扣10分;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上级目标考核不达标的扣10分。
2、生产经营性单位产品质量好,无假冒伪劣产品;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务实高效,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四乱”(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无违法行政和违规办事现象。
5
明查暗访
生产经营单位遭假冒伪劣产品投诉的扣5分;机关、窗口单位存在“四难”、“四乱”现象的扣5分。
表彰获奖
(附加分10分)
本年度单位工作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5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加3分;获省直(设区市)级表彰加2分。
10
查看奖牌、证书、文件
国家级表彰最高加5分;省(部)级表彰最高加3分;省直(设区市)级表彰最高加2分。
取消评选
资格项目
1、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3、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收养。
4、单位内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党员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5、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落实、目标考核不达标的。
测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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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省直机关 第八 文明单位 考核 测评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