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色电力计划奥运风能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docx
- 文档编号:26449036
- 上传时间:2023-06-19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110.15KB
北京绿色电力计划奥运风能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docx
《北京绿色电力计划奥运风能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绿色电力计划奥运风能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绿色电力计划奥运风能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
关于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建议
2003年11月3日
世界自然基金会
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鉴衡认证中心
1.背景
2.为什么北京应率先开展绿色电力示范
3.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意义及途径
4.北京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方案
-绿色电力界定及北京绿色电力资源分析
-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及产品设计
-绿色电力市场相关利益主体职责
-方案一:
供电公司为实施主体的绿色价格模式
-方案二:
绿色证书交易模式
5.政策建议
6.附件1:
绿色电力证书范本
7.附件2:
绿色电力自愿认购定价机制研究
一.背景
北京94%的用电量来自于燃煤发电,尽管煤电相比煤的直接燃烧清洁,但火力发电过程仍不可避免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北京及北京的周边地区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
同时火电对当地的水资源也造成极大污染,进一步加剧华北水资源短缺的现状。
北京作为国际大都市,即将举办绿色奥运的城市,迫切需要改变其单一的能源结构,在电力方面自也不例外。
随着北京经济的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将急速增加,也当逐步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
北京近郊及张家口、内蒙有着丰富的风能资源,可以为北京提供绿色电力。
为推动北京地区电力结构的改善、让北京地区的企业与家庭能够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北京经委委托华北电力公司、北京供电局、天恒及WWF研究并设计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方案。
此外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鉴衡认证中心也参与了本方案的研究工作,分别在绿色电力的定价机制及认证机制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本方案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什么北京应率先开展绿色电力示范
2.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意义及途径
3.北京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方案
-绿色电力界定及北京绿色电力资源分析
-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及产品设计
-绿色电力市场相关利益主体职责
-方案一:
供电公司为实施主体的绿色价格模式
-方案二:
绿色证书交易模式
4政策建议
5.附件1绿色电力证书范本
6.附件2绿色电力自愿认购定价机制研究
二、为什么北京应率先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作为一个特大城市,在目前的快速发展时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为迫切的是能源和环境问题。
北京市70%以上的环境污染与能源有直接或间接联系,2000年北京的能源总消费量达到410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和焦炭高达74.2%,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有助于树立绿色奥运形象。
根据有关规划,到2008年北京市电力供应的一半以上需要依靠内蒙、山西等地送电。
亚洲开发银行曾对一个具有50米高烟囱的排放点的污染情况进行研究,认为电厂排放的受影响区域有三部分:
本地(据排放点30公里以内)、近地(据排放点30-100公里以内)和远地(据排放点100-500公里),各区域受影响的程度逐步递减。
一般来讲,一个30万千万的煤电机组烟囱高度为200米左右,在风的作用,煤电大气污染物的影响范围更广,势必对北京的影响更大。
尽管近年来北京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的限制和人为污染源的影响,北京市生态状况和环境质量与举办奥运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城市大气污染仍然较重。
目前,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浓度一直居高不下,如果支持环北京地区发展风电,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可以减少当地植被的破坏,从而减少北京扬尘、沙暴气候的出现。
为改善北京及周边环境,切实履行绿色奥运的承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各方共识。
北京及周边地区蕴含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等。
有效开发利用这些清洁能源需要政府、公众、企业的共同努力。
绿色电力市场:
创建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环境与市场环境
由于成本高、资源分布不均衡,加之现有电力管理体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的跨省交易、电价形成机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高出成本的分摊,因此中国可再生能源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但还远远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技术开发水平同国际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政策环境也滞后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可再生能源年增装机容量速度明显放慢。
国外绿色电力市场开发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一个有益的启示,这一机制有可能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个新的切入点。
作为公共政策的一个有效补充,政府通过鼓励电力公司积极开发绿色电力市场、在全面放开零售电力市场之前率先开放绿色电力市场,允许公众自愿购买可再生能源,一方面为可再生能源高出成本的分摊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一方面为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渠道,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不仅为可再生能源,更为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市场环境。
中国虽然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民的环境意识或许不如发达国家高,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由于集中大量的跨国企业、国际组织、使领馆,加之市民的环境意识在媒体、环境社团以及政府环境教育项目的熏陶下日渐增强,颇具备绿色电力市场潜力。
而绿色奥运对于清洁能源的承诺将为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提供一个极好的契机。
因此无论从中央政府还是北京政府的角度,若能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推进用户自愿认购的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将为处于低迷状态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和动力。
北京开展绿色电力示范的可行性
市场潜力
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环境问题正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领域内蓬勃兴起的非营利组织的活动不断推动着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
随着北京奥运申办的成功,绿色奥运理念的深入人心,极大激发了中国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热情。
面对这一趋势,企业,尤其是在华的众多跨国企业逐步认识到绿色营销对建立企业竞争优势的作用。
这些绿色需求将成为中国绿色电力的潜在市场。
根据2001年,天恒针对北京地区的企业用户进行的绿色电力购买意愿调查的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企业当中51.6%的表示对绿色电力十分感兴趣,如果有这样的产品提供,企业会考虑购买绿色电力。
调查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十分有限,而这种了解恰恰限制了用户对绿色电力的兴趣。
我们调查的企业当中有66.1%在接受调查之前没有听说过绿色电力,其中只有46.7%对绿色电力感兴趣;33.9%的企业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及其他渠道了解到绿色电力的一些相关知识,其中有61.4%表示有兴趣购买绿色电力。
因此通过政府、环境组织及电力公司开展的用户宣传和公众教育可以大大拓展绿色电力的销售。
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华的许多跨国企业,如IBM,耐克,麦当劳等公司在美国、荷兰等国家都已成为绿色电力用户。
他们也将可能成为北京的潜在绿色电力用户。
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将为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带来极好的机遇。
北京承诺奥运会场馆将使用20%的绿色能源。
如果北京开展绿色电力项目的示范,奥运会只需与供电局签署购买绿色电力的合同即可以实现这一承诺。
绿色电力的标志可以悬挂在奥运场馆建筑物的醒目处。
奥运会场馆购买绿色电力的示范行为将有利于鼓舞公司、大使馆、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公众购买绿色电力的热情,从而大大推动北京绿色能源的发展。
如果将购买绿色电力与支持绿色奥运联系起来,即为公众参与奥运提供了一个实际的参与渠道,又使得绿色奥运的理念成为推动绿色能源发展的一个强劲动力。
2003年9月17日,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京启动清洁电力行动,推动中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建立及发展是清洁电力行动的重要目标之一。
赋予用户以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成为此次会议媒体关注的焦点,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电力报、北京晚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绿色时报、世界环境等多家媒体都对绿色电力进行了深度报道,并期待北京用户能够早日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
此外瑞士、挪威、法国、荷兰、英国、德国大使馆也对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表示出极大的兴趣。
这也充分表明北京地区有极大的绿色电力市场潜力。
通过将消费者教育与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相结合,我们可以将这个市场潜力开发出来,使其能够成为推动绿色电力发展的市场动力,激励电力公司更多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也有助于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得以更顺利的实施并达成其政策目标。
目前能源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都表示愿意支持中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他们不仅可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也可以提供资金协助中国进行公众宣传与教育。
绿色电力的供应能力
北京及周边地区有着丰富的可供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小水电等。
如内蒙探明的有开发前景的风电可装机量有1亿kw,到1999年底,内蒙风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三位,为4.6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亿度。
从1995年至1999年,内蒙风电以年增长58%的速度发展,发展潜力很大。
随着规模的扩大,风电成本也呈不断下降趋势。
此外张家口地区的风电、北京的垃圾发电、光伏发电等都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因此北京地区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将带动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改善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周边地区环境的改善有助于缓解北京地区的沙尘暴、大气污染、水环境等问题。
三.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意义及途径
发展绿色电力市场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之间的竞争以降低成本,同时又避免目前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与传统能源发电技术之间的直接竞争而带来的消极影响。
通过公共宣传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技术对于社会、经济、环境的效益以及持续的消费者教育,可以引导用户选择更合理的能源消费方式,使得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正外部效应能够在市场中得到体现,用户的选择反过来又将增强电力公司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信心,提高对绿色电力市场的预期。
只有激活绿色电力市场,激发电力公司主动开发绿色电力市场的积极性,才能真正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这也是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
具体来看,发展绿色电力市场能够达致下列目标:
1.让北京地区的电力用户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
2.通过为用户提供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的机会,提高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知与支持,及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
3.提高北京地区电力结构中绿色电力的比例
4.推动北京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5.推动政府制定更有利的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6.增强电力公司、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市场潜力的信心
绿色奥运的召开、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大力支持为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
绿色电力市场开发的关键是为供电/电力公司提供相应的激励。
受目前中国电力管理体制及电价体制的限制,供电/电力公司一方面不清楚自身是否有权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项目,因为涉及到绿色电力电价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问题;其次,供电/电力公司没有感受到需要向用户提供绿色电力选择的压力。
要启动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首先需要政府电力主管及电价主管部门给予电力公司明确的信号,鼓励或要求电力公司向用户提供绿色电力选择;对电力公司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的绿色电力项目采取行政许可而非行政审批的方式予以登记注册;并允许电力公司向用户收取的绿色电力差价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市场的供求浮动,因为绿色电力由用户自愿认购,价格的需求弹性较大,电力公司不容易形成垄断价格,差价越高,用户的支付意愿越小,所以可以推动绿色电力厂商降低成本;其次为保证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政府应当要求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开发的电力公司定期披露相关信息,并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的绿色电力认证;第三政府应当支持并鼓励环境社团积极参与绿色电力的宣传与消费者教育活动。
政府采取以上举措,能有效激励电力公司进行绿色电力市场开发。
对电力公司而言,由于绿色电力市场取决于用户自愿认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减小项目启动时的风险,克服市场进入障碍,先从支持较小的项目开始比较现实。
根据课题组对北京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调查,我们建议可以考虑首先将绿电示范的目标定为一台1500千瓦风机的全部发电量,按每年满发电2600小时计算,则电量为390万度。
然后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项目运作的情况逐年增加绿电供应量。
绿色电力示范项目建议采取市场营销先行的方式,即在电网正式收购绿电之前,先进行市场营销,让用户签订认购意向书,当获得足够多的反馈时,项目可正式启动。
当选定的绿电项目正式发电时,用户开始支付。
这是许多国外绿色电力项目较为成功的运作经验,能够减少项目所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
下面将针对在北京地区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提出几个具体的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比较。
四.北京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方案
1.绿色电力的界定
来自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
选择项目有两个基本原则:
一.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发电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具体环境标准可由绿色电力认证委员会确定;二.该发电技术与传统火电相比仍缺乏竞争优势,但从产业发展角度看,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确定这两个原则的理由是确保绿色电力计划支持的是那些对环境能带来真正好处、且有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2.北京绿色电力示范候选项目
课题组委托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就北京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进行分析,并推荐适合作为用户自愿认购示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候选项目,详细的分析报告见附件1。
根据国家十五规划中可再生能源项目部分的规划,及北京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与项目投资成本的比较,该分析报告建议先选择内蒙辉腾锡勒风电厂作为示范项目的绿色电力供应方。
辉腾锡勒风电厂由内蒙风电公司投资修建,现装机容量达3.67万千瓦,辉腾锡勒风电场扩建6MW风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得国家批准,该工程将利用国内贷款建设4台1500千瓦风力发电机,预计2004年7月可全部建成发电。
3.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及产品设计
绿色电力定价原则
电力部的“并网风力发电的管理规定”要求电网允许风电场就近上网,并收购其全部电量;风电场上网的电价,按发电成本加还本付息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规定高于电网平均电价的部分采取分摊方式由全网共同承担。
由于销售电价没有与上网电价联动,致使电网公司缺乏收购风电的动力。
绿色电力市场旨在通过以用户自愿认购的方式来分摊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高出成本。
因此绿色电力市场的价格关键在于确定需要用户自愿分摊的差价,以及用户愿意为可再生能源支付的差价。
差价体现的是绿色电力对环境的效益,及用户愿意为这种环境效益多支付的费用之间达成的平衡。
对进入绿电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首先当保证电网能以相当于平均上网电价的水平收购其全部电量,不参与竞价上网,因为象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不稳定,每个小时的产出并不象大多数的化石燃料发电那样容易估计。
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常规能源发电一样提前一天或更多时间竞价,当该电厂生产不出竞价时承诺的电量时则必须到现货市场购买,否则要受到惩罚,这种规则对可再生能源非常不利。
对于愿意进入绿色电力市场进行销售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电网以相当于满足国家环境标准的新建火电厂上网的电价收购其全部电量,对电网并不增加额外负担。
而差价部分则由用户自愿认购,即用户若购买一定量的绿色电力,在其原有电费基础上,支付一定的额外费用(差价×绿电认购量)。
差价体现的是风电的环境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解,以促进不同可再生能源项目之间的竞争,促使差价降低。
对风电公司而言,相当于其成本通过两条渠道分别回收,与火电平均上网电价相同部分由电网按正常方式收购,而差价部分,则由认购绿色电力的用户支付的额外服用予以覆盖。
绿电收购电价:
在电网收购端,对于获得绿色电力证书资格可以进入绿色电力市场销售的绿色电力项目,其电价分为两部分,与平均上网电价相等的部分,电网按与收购其他电厂电量的方式收购;而差价部分由用户自愿支付的额外费用予以弥补,即差价可视为绿电的收购电价。
差价根据风电成本与平均上网电价的差价可视为电网收购绿电的价格。
绿电零售电价:
在绿电零售端,绿电价格根据收购价格+税金+增加成本的方式确定,对用户而言,若购买一定量的绿电,只需在原有电费基础上支付一个额外费用,即绿电差价×绿电认购量。
例如,若用户每月用电量为1000度,原来电价为0.4,每月支付电费400元,若用户决定每月认购200度绿电,总用电量仍为1000度,设定绿电差价为0.2元/度,则用户只需在原有电费基础上再支付40元。
根据风电上网电价测算,在现有技术条件及现行政策下,内蒙辉腾锡勒风
电的税后价格为0.5432元/kWh。
新建煤电的上网电价含税价格后为0.2958元/kWh。
根据绿电收购电价的定价原则,风电场对电力系统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
风电场可以节约常规发电机组使用的燃料、替代部分常规发电机组容量和减少环境污染,因此风电场所减少的常规发电机组的投资以及对环境的贡献为绿电的收购价格,即
GE=WE-CE-EC
式中:
GE为绿电价值
WE为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
CE为燃煤电站的上网电价
EC为煤电站交纳的排污费
收购电价为0.2497元/度(详细分析见附件1)。
绿电的零售电价由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一.风电成本与满足国家环境标准的新建火电厂成本之间的差价;
二.用户的支付意愿;
三.供电局征收绿色电力差价时需缴纳的税金,城建教育附加税1.7%(增
值税属价外税,不影响价格)
四.绿色电力计划增加的额外管理成本由于绿色电力的销售与普通电力一样,可以利用供电公司已有的销售网络开展,只需在供电公司的电费支付系统中增加一个选项,即绿色电力认购量与绿色电力额外费用。
由于涉及到绿色电力用户的登记注册以及宣传,需要增加一定的工作量和宣传费用。
但这部分的成本相对较为灵活,工作量的增加可以通过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来减少其影响,因此不一定必然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宣传费用可以以上一年绿电的销售收入为基准提取一个合理的比例作为下一年的预算,此外绿色电力的宣传可以通过与其他环境社团的合作来开展,既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又能降低宣传的成本。
因此以上四项,一、二项确定了绿色电力所能提供的最低价格,用户的支付意愿若低于这个价格,则电力公司无法收回其必须支付的成本,将缺乏提供绿色电力的动力。
若用户的支付意愿等于或大于这个价格水平,则至少能保证电力公司不至于亏本。
根据这一方法,绿电零售价格若在0.25元/度,则供电公司可以基本保持财务平衡,前提是尽量控制绿色电力项目的管理成本与宣传费用。
电力用户在认购绿色电量时,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中选择认为最为适合的方式:
(1)每月认购一定的绿色电量。
假定某一电力用户在某月认购了G千瓦时绿色电量,则其为支持绿电发展在当月所需的额外支出为M=PG*G。
(PG为绿电差价)
(2)每月缴纳一固定额外费用,用于支持绿电发展。
假定某一电力用户在一个月支付M元支持绿电发展,相当于该月购买了G=M/PG千瓦时的绿色电量。
(3)按用电量的一定比例购买绿色电量。
假定电力用户愿意购买绿电的比例为γ(某一百分数),则其电价的平均上涨幅度为△T=PG*γ。
若该电力用户每月消费电量总数为C,则其当月购买的绿色电量为G=C*γ。
例如,如购买绿电的比例为10%,则其平均电价上涨幅度为2.5分/千瓦时;如购买绿电的比例为20%,则其平均电价上涨幅度为5分/千瓦时;如购买绿电的比例为2%,则其平均电价上涨幅度仅为5厘/千瓦时。
以上三种方式表现形式不同,当实质上是完全一样的。
具体方式可根据用户的特点来决定或三种方式同时使用,让用户自由选择。
关键要避免让用户产生误解以为认购绿色电力将对其电价产生较大影响。
事实上,由于是自愿认购,其对电价的影响完全可以控制在用户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3.绿色电力市场相关利益主体职责
政府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允许并鼓励电力公司进行绿色电力市场开发,允许电力公
司通过吸引用户自愿认购的方式来分摊可再生能源的高出成本,绿色电力的
差价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电力公司开展的绿色电力项目进行登记注册
-电监会可要求电力公司披露其能源构成信息
-认监委批准并授权有关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认证工作
-政府大楼认购绿电力,以对其他用户群起表率作用
-政府对认购绿电的企业大户予以表彰,以鼓励企业认购绿电
-政府鼓励并支持环境社团、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绿色电力宣传与消费者教育
活动
绿色电力营销公司
如果采用方案一,则绿色电力营销公司是华北电力集团及北京供电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即绿色证书模式,则绿色电力营销公司可以是一家中介公司或非营利组织
-制定年度绿色电力/证书营销计划及采购计划
-进行绿色电力市场营销,对绿色电力用户进行登记及管理
-与绿色电力厂商签订绿色电力/证书采购合同
-定期向绿色电力认证管理委员会提交绿色电力/证书销售及采购信息
绿色电力厂商
-向绿色电力认证管理委员会提出进入绿色电力市场的申请,接受绿色电力
认证
-与电网协商上网电价
-与绿电营销公司确定绿电收购价格
绿色电力管理委员会
-由发改委、认监委、电监会指派专人与电力行业内代表及环境非营利组织、
消费者组织、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代表组成。
-负责绿色电力市场的准入与退出,授权并监督第三方开展绿色电力认证工作
-定期公布绿色电力认证及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相关信息
非营利组织及行业协会
-协助供电局开展绿色电力市场营销工作
-绿色电力宣传与消费者教育
-监督绿色电力计划的实施
-为绿色电力厂商提供关于绿色电力认证的信息与咨询
4.方案一:
以供电公司为绿色电力营销主体
优势:
操作上较为方便,便于为用户接受;供电企业有详细的用户资料,相对
完善的营销网络、电费收缴网络等,由销售绿电所带来的成本增加非
常有限。
缺点:
用户对供电公司多收费可能有抵触心理;对供电公司进行监督存在一定
困难;供电公司缺乏动力主动进行绿色电力市场开发
操作流程:
-制定绿电销售计划
根据用户需求及资源状况,华北电力集团与北京供电局共同确定年度绿电销售总量(在本计划中,第一年暂定为390万度风电,年中可根据第一年销售情况确定下一年度销售计划)。
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绿电差价定价原则与通过绿色电力认证的绿电厂商协商绿电收购价格,并确定绿电零售价格。
-市场调查及用户登记
因为电力具有不可储藏性,而自愿的绿色电力市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在项目建设之前先进行用户登记,即让用户与供电局签订一个绿电认购合同,待有足够多的用户认购之后再建电厂或再与绿电厂商签订绿电收购合同,电厂正式发电之后用户开始付费,有助于降低项目的风险。
-签订绿电收购合同
当用户认购量达到预定的销售目标,供电局或华北电力集团可与绿电厂商签订绿电收购合同,绿电证书作为合同附件,并在合同中标明绿电证书的编号。
绿电收购合同见附件5。
-绿电资金的管理
当项目正式投产发电后,供电局向登记认购的用户寄出正式合同和缴费通知。
对签订认购合同的非居民用户,建立绿色电力客户帐户,按月抄表,通过计算机系统计算电费,从银行划拨电费,并开具相应单据,提供相应编号的绿色电力证书。
对于居民客户,使用IC卡的,可在银行购电时根据签订的绿电认购合同按照绿色电力价格进行充值,并提供相应的票据。
到年底,供电局与华北电力集团按绿电收购合同与绿电厂商结算当年的绿电收购费用,即绿电差价部分。
-相关信息的公布
绿色电力认证管理委员会通过绿色电力网站定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 绿色 电力 计划 奥运 风能 世界 自然 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