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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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符合规定。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实质性资格响应:
a.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实质性资格满足业绩、财务、人员、材料设备等。
具体表现为:
--其业绩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实、完整,且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财务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财力资源情况(财务报表及相关资金证明材料)真实、完整,且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及其他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人选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资格和资历,且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投标人的设备及材料配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具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
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2013-2015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提供独立的投标报价,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仅可提交一个投标报价。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A.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B.项目管理机构:
0分
C.其它因素:
业绩:
5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D.评标价:
8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人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
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预算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的预算价为招标人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人控制价为:
人民币伍佰捌拾叁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
5,837,940.00元),其中第800章机电工程最低投标限价为¥1,100,000.00元。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业主控制价,其中第800章机电工程报价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摇珠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取三个球,摇出号码对应的下浮率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下浮率。
(注:
下浮率范围控制在4%~6%浮动区间,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A=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3)确定有效投标价及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
有效投标价范围为:
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
D=A×(1-M)
式中:
A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M=2%(M值的取值范围为2%)。
备注:
下浮率的平均值(百分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位;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A、评标基准价D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3.2~4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2.4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能采取有效的施工方法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稳定,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3.2~4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2.4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2分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1.6~2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1.2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4
(2)
项目组织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80分
标价分值
的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3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投标人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投标价所占的百分比权重分值,
=80;
—投标人的投标价;
—评标基准价。
若
≥
则
=3;若
<
,则
=1。
注:
评标价得分
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5分
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于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间完成合同金额在RMB800万元及以上类似营运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或高速公路改扩建、大中修、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每增加一项加0.5分。
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履约
信誉
5分
1、信用等级:
2.5分;
AA级得2.5分,A级得2.45分,
B级得2.25分,C级得1.75分。
注:
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
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
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③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
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履约信誉:
2.5分,无下列情况时,得满分2.5分。
自2013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若没有出现上述情形不扣分。
履约信誉得分如扣完本项分值,可从总分中扣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人数为七人。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
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1.3~3.1.6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业绩得分+履约信誉得分+评标价得分。
投标人得分除报价得分、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委会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单项分值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b、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a、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作必要的澄清;
b、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澄清。
3.5
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在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中,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按照上述第3.5.1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6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类推。
3.5.7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8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或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或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含备选)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1.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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